起重小車又由起升機構、小車運行機構和小車架三部分組成。 橋式起重機的特點是可以使掛在吊鈎或其他取物裝置上的重物在空間實現垂直升降或水平運移。 依靠這些機構的配合動作,可使重物在一定的立方形空間內起升和搬運。
起重設備有的工作特點是做間歇性運動,即在一個工作循環中取料、運移、卸載等動作的相應機構是交替工作的,起重機在市場上的發展和使用越來越廣泛。 起重機配套使用鋼絲繩品種包括磷化塗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和光面鋼絲繩。 第十條 :勞工於二公尺以上高度之屋頂、開口部分、……等場所從事作業,應於該處設置護欄或護蓋等防護設備。 凡屬於鋼筋混凝土造之結構物,均有鋼筋加工組立作業之進行。 因此鋼筋加工組立作業於建築工程、各種土木工程中均不可或缺的作業。 由於現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物向地下延伸可達四、五十公尺(如基樁、連續壁等),向地面上高度可達百公尺以上,因此鋼筋組立作業大多屬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起重機市場現狀
雇主於人字臂起重桿作業時,為防止鋼索震脫,槽輪或其他安裝部分飛落等危險,應禁止人員進入有發生危害之虞之鋼索內角側。 第41條雇主對於人字臂起重桿之使用,不得超過額定荷重。 但必要時,經採取下列各款措施者,得報經檢查機構放寬至實施荷重試驗之值:一、事先實施荷重試驗,確認無異狀。 第39條雇主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應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亦指部份組立完成之鋼筋組(如鋼筋籠,鋼筋網等)安放至需進行定位、固定、接合等作業之位置。 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架空式起重機、橋型式起重機或卸載機等起重機之桁架及伸臂起重機之水平伸臂,應以其全長設置走道。 二部以上之起重機並置於同一軌道上時,應分別於各該起重機相對側,設置防撞裝置、緩衝裝置或緩衝材。 但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並隨荷物移動之起重機,不在此限。 但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且隨荷物移動或以人力移動之起重機,不在此限。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起重機結構
承載應力值隨垂直動荷重之位置或大小,及水平動荷重方向或大小而變時,應依 CNS 6426 第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2023 6.4 節規定,確認容許疲勞應力值為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之容許應力值以下。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實施放射線檢查時,焊接處之補強層,應削除至與母材表面同一平面上。 但補強層中央部分之高度與母材厚度之關係如下表所示高度以下者,不在此限。
雇主對於人字臂起重桿捲揚用鋼索,當吊具置於最低位置時,應有二捲以上鋼索留置於吊升裝置之捲胴上;對於吊桿起伏用鋼索,當吊桿置於最低位置時,應有二捲以上鋼索留置於起伏裝置之捲胴上。 雇主對於人字臂起重桿之鋼索與吊升裝置之捲胴、吊桿、有鉤滑車等之連結,應以灌注合金或使用銷、壓夾、栓銷等方法緊結之。 雇主於調整人字臂起重桿之過捲預防裝置時,應使吊鉤、抓斗等吊具或該吊具之捲揚用槽輪之上方與吊桿前端槽輪(除吊桿外)下方間之間距在零點二五公尺以上。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固定式起重機自動檢查知多少
雇主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為防止移動式起重機上部旋轉體之旋轉動作引起碰撞危害,應禁止人員進入有發生碰撞危害之虞之起重機作業範圍內。 第11條雇主於中型固定式起重機設置完成時,應實施荷重試驗及安定性試驗,確認安全後,方得使用。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但該起重機如屬架空式、橋型式等無翻覆之虞者,得免實施安定性試驗。 前項荷重試驗,指將相當於該起重機額定荷重一點二五倍之荷重置於吊具上,實施吊升、直行、旋轉及吊運車之橫行等動作之試驗。 雇主對於使用液壓為動力之移動式起重機,應裝置防止該液壓過度升高用之安全閥,此安全閥應調整在額定荷重之最大值以下之壓力即能作用。
- 第26條雇主應注意移動式起重機使用時,其負荷次數及吊升荷物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起重機設計時之負荷條件,並應防止起重機構造部分之鋼材、接合處或銲接處等,有發生變形、折損或破斷等情形。
- 1.以最大荷重1.25倍之荷物置於搭乘設備上,在作業半徑所對應額定荷重之50%及吊升至最大作業高度2處位置,各保持5分鐘以上,確認其平衡性及安全性無異常。
- 第91條雇主對於營建用提升機之檢修、調整、操作、組配或拆卸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從事檢修、調整、組配、拆卸作業時,應選任作業監督人員,從事指揮作業方法、配置勞工、檢點材料、器具及監督勞工作業。
- 依靠這些機構的配合動作,可使重物在一定的立方形空間內起升和搬運。
- 雇主應注意固定式起重機之使用,其負荷次數及吊升荷物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起重機設計時之負荷條件,並應防止起重機構造部分之鋼材、接合處或銲接處等,有發生變形、折損或破斷等情形。
- 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幅度是指旋轉中心線與取物裝置鉛垂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 m。
對於架空電線之接近場所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該作業之勞工於作業中有身體等之接觸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應於該電路四周裝置 絕緣防護裝備。 第九十一條: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應有至少保持○. 二五公尺距離之過捲預防裝置;並於鋼索上作顯著標示或設警報裝置,以防止過度捲揚所引起之損傷。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起重機結構分類
(2)施工方未能向駕駛員能供吊裝物的詳細情況(如尺寸、重量等),吊裝時該連接臂還躺在封閉的車廂內,在將其吊離車廂前駕駛員無法對它進行詳細觀察並估出重量。 起重機作為大型的起重設備,購買起重機的成本也不是一個小的數目。 為了延長起重的壽命,使其更加堅固耐用,我們就必須瞭解起重機機身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普遍情況,像起重機機身出現了裂痕,這時候為了起重機能達到長久使用的目標,我們應該怎麼樣應對。 例如:為機械化部隊實施戰術技術保障用的、裝在越野汽車或裝甲車上的起重輪救車;為處理交通事故用的公路清障車等,均屬此類。 履帶起重機(履帶吊)Crawler Crane,國內一般用QUY表示。
第69條雇主不得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吊鏈,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一、延伸長度超過製造時長度百分之五以上者。 第67條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其安全係數應在四以上。 前項安全係數為吊鉤或馬鞍環之斷裂荷重值除以吊鉤或馬鞍環個別所受最大荷重值所得之值。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起重機
所不同的是底盤的結構形式及由獨特的底盤結構所帶來的行駛性能的提高。 這種起重機的發動機均裝在底盤上,底盤有兩根車軸及四個大直徑的越野花紋輪胎。 四個車輪均為驅動輪及轉向輪,當在泥濘不平的工地上轉移工位時,四個車輪都傳遞動力,即四輪驅動,以提高通過泥濘地面及不平路面的能力。 當在平坦路面以較快速度行駛時,只用前軸或後軸的兩個車輪驅動,以減少能耗。
- 對製造處理或使用危險物、有害物作業等員工應增加下列課程三小時;各級業務主管人員於新僱或調換作業時,應參照下列課程增列六小時。
- 前項安全係數為鋼索之斷裂荷重值除以鋼索所受最大荷重值所得之值。
- 目前建築工程大量採用簡易式捲揚機,在吊升荷重500kg至800kg者最廣為使用,而簡易式具有易搬運、易架設與易操作之特性,使用非常便利。
- 當搭載人員到達工作位置時,該起重機之吊升、起伏、旋轉、走行等裝置,應使用制動裝置確實制動。
- (1) 危險性機械操作人員類: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或吊升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斯達卡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 例如,如果一個滑輪系統能夠提供10倍的施加力,則負載動作的距離就會只有施加力的十分之一。
在特殊的場合,如仍需要作微量的過繞操作,可按下儀表盒上的釋放按鈕,此時限位的作用便解除,但此時的操作必須十分謹慎小心,以防發生事故。 從以上情況可知,如果把輕級工作類型的起重機用在重級工作類型的場所,起重機就會經常出故障,影響安全生產。 所以在安全檢查時,要注意起重機的工作類型必須與工作條件相符合。 輕小型起重設備的特點是輕便、結構緊湊,動作簡單,作業範圍投影以點、線為主。 輕、小型起重設備,一般只有一個升降機構,它只能使重物作單一的升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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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款之檢查結果,有第一種或第二種缺陷時,為二級之容許值以下;同時有第一種及第二種缺陷存在時,分別為各該缺陷二級之容許值之二分之一以下。 三、以鋼索為拉條時,以鋏、鬆緊螺旋扣、套管等金屬具緊結於支柱、牽索用固定錨或具有同等以上效能之堅固物。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由2022年2月1日起,年滿65歲或以上的申請人報讀與工藝測試、操作員資歷測試相關的課程或其他學院指定課程,需提交由註冊醫生填寫及簽發的體格檢驗報告 (學院指定表格)。 十五、距離荷物高度1.5倍之位置操作:不要在有遭吊物夾壓及荷物有倒塌可能位置或其下方操作,原則上站在距離荷物高度1.5倍之位置操作。
4.機械、設備及工具上之安全衛生防護設備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如發現被拆除或喪失效能時,應即報告主管人員。 第 十五 條:本公司承租、承借相關機械、設備或器具供員工使用時,該相關機械、設備或器具須由出租、出借人實施自動檢查。 第 十四 條:須委外定期檢查或整體檢查時,廠商制式檢點表須包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中所應檢查項目,檢查完畢後經檢查單位主管或其代理人簽章後列為有效之自動檢查記錄。 3.審議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計畫;審議評估所採取訓練或其他措施的有效性,並依評估結果予以檢討修正。 1.綜理負責單位內有關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事項及推動執行,並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聯繫配合。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從事橋樑上部結構吊裝作業安全注意要領
雇主應指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隨時注意作業安全,相關表單紀錄於作業完成前,並應妥存備查。 三、確認起重機所有之操作裝置、防脫裝置、安全裝置及制動裝置等,均保持功能正常;搭乘設備之本體、連接處及配件等,均無構成有害結構安全之損傷;吊索等,無變形、損傷及扭結情形。 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垂直高度二十公尺以下之高處作業,不適用第三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橋式起重機、裝卸橋、冶金橋式起重機、纜索起重機等都屬此類。 橋式起重機是橋架在高架軌道上運行的一種橋架型起重機,又稱天車。 橋式起重機的橋架沿鋪設在兩側高架上的軌道縱向運行,起重小車沿鋪設在橋架上的軌道橫向運行,構成一矩形的工作範圍,就可以充分利用橋架下面的空間吊運物料,不受地面設備的阻礙。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2023 前者橋架沿車樑上的起重機軌道運行;後者的橋架沿懸掛在廠房屋架下的起重機軌道運行。 手動單梁橋式起重機各機構的工作速度較低,起重量也較小,但自身質量小,便於組織生產,成本低,適合用於無電源後搬運量不大,對速度與生產率要求不高的場合。 手動單梁橋式起重機採用手動單軌小車作為運行小車,用手拉葫蘆作為起升機構,橋架由主樑和端梁組成。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固定式起重機固定塔式起重機
9.拆除週波爐、保溫爐等耐火鑄料後,需檢查爐體及管線是否有損毀,若有應立即通報該單位主管,由該單位主管作處置。 10.電氣機械運轉中,如發現不正常時,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但若時間不允許,可先切斷電源以免災害擴大。 6.高壓電之保養作業前必須先行切斷電源,並加掛工作中請勿送電之標示,必要時將電源加鎖,鑰匙由負責人保管。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從事模板支撐組立作業安全注意要領
(2)駕駛員違章作業,未通嚴格遵守汽車起重機吊裝時的各項技術參數的嚴格規定,結果導致副臂過長且吊臂幅度過大,從而引發事故發生。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1)駕駛員工作經驗不足,思想麻痹,在安放好起重機後,對於待吊裝物體未能仔細查看並評估其重量的情況下,盲目起吊。 橋式起重機控制系統中需要引起注意的是關於防止溜鈎的控制,在電磁制動器抱住之前和鬆開後的瞬間,極易發生重物由於停止狀態下滑而產生溜鈎。 通過變頻調速系統對重物下降時電機制動再生的電能,採取由變頻器直流回路內接入制動電阻消耗掉的方式,把運動中的大、小車和吊鈎迅速而準確地將轉速降為0。 對於吊鈎,常常需要重物在半空中停留一段時間(如重物在空中平移時),而變頻調速系統雖然能使重物停住,但因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擾(如平移時常出現斷電),可靠性差。 選擇中,在滿足設備使用條件和符合跨度系列標準的前提下,應儘量減少跨度。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安全施工重點:
「特定場所」指起重機之基座固定或在一定範圍之軌道上運轉者。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2023 雇主對於實施營建用提升機之豎坑或基底部分打掃作業時,應於搬器下方橫置足以承受搬器重量之角材、原木等,並使用制動裝置確實防止搬器之落下。 二、起重機載人作業前,應先以預期最大荷重之荷物,進行試吊測試,將測試荷物置於搭乘設備上,吊升至最大作業高度,保持五分鐘以上,確認其平衡性及安全性無異常。 依據103年7月3日施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9條規定,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起重機之運轉工作。
固定式起重機注意事項: 機械原理
第88條雇主對於營建用提升機之使用,應禁止勞工進入下列工作場所:一、因營建用提升機搬器之升降而可能危及勞工之場所。 第63條雇主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使其辦理下列事項:一、確認起重機具之額定荷重,使所吊荷物之重量在額定荷重值以下。 第35條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 但從事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尚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取防止墜落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第23條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不得超過額定荷重。 第24條雇主於中型移動式起重機設置完成時,應實施荷重試驗及安定性試驗,確認安全後,方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