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續指,與莊相識逾20年的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亦有撰寫求情信,力證她為人誠實、盡責、細心,對公眾健康的政策、應對危急情況的措施有計劃及適時準備,並讚揚她為預防和對付季節性流感作出重大貢獻。 辯方盤問時指出,當日二人付款後,趙曾獨自返回超市再購買三文魚籽,又到G樓處理泊車優惠事宜,之後他與莊一起在超市同層的展銷場買濕紙巾,才到B2層停車場。 陳承認二人付款後曾經逗留一段時間,包括到過展銷場,而他一直尾隨其中一人,但不記得是趙抑或莊。 高醫提醒,預備探病者請聯繫病人告知擬至醫院探病,於當天上午11:00以前至醫院官網「高醫防疫一日通」系統完成線上探病申請;如需接受抗原快篩者,請於當日10:00前至醫院啟川大樓北面的戶外篩檢站做自費抗原快篩。 若因病情說明、檢查或手術說明、簽署同意書、病況危急及臨終探視等短暫停留,可不須採檢。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因應全國疫情趨緩,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14日起,將放寬部分病房探病,所有探病者除需事先完成線上探病申請,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14天以上者除外。
及後,孔指首份口供不夠仔細,要求趙以錄影會面方式進行補錄,他亦有配合,務求可以盡快離開警署。 他最終獲准用警署電話致電女兒,孔又稱以他們的背景可申請簽保守行為處理。 兩名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可見二人當時將手推車上的貨品,逐一移到付款機櫃檯,趙把貨品放在條碼閱讀機掃描,莊則將貨品放入袋內,惟部份貨品未經掃描。 量刑方面,裁判官指被告非單獨行事,絕無懷疑兩被告的工作能力及對社會的貢獻,感嘆本案結果令人惋惜,相信及希望本案是單一事件。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裁判官強調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判刑須反映阻嚇性,最終罰判各罰款5,000元,兩名被告聞判表現平靜。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相信孔因他是執法人員
梁官裁決時指,拒絕接納兩被告稱在被捕後,受到警員誘導及施加壓力,才會作出招認。 而觀乎超市閉路電視片段,梁官指出趙操作自助付款機時,不時看著螢幕檢查。 雖然他庭上自辯稱,在走到付款機前都在使用手機查看安排么女返港的航班,但片段所見他開始使用付款機時已把手機收起,專注掃瞄貨品,並非如其所述般分心。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兩名被告聲稱在非自願下招認,但拒納兩人證供,裁定兩人是自願招認。
2人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個西瓜、1個蜜瓜、2包布丁、2包藍莓、2包刺身、1包壽司和1包雞,總值1,632.8元。 裁判官認為根據錄影片段,警員並無強迫兩人回答不記得的事,亦讓他們說出對檢控沒有好處的說詞,認為警員無誤導,而兩人的證供屬自願。 男被告趙名宇(47歲)由其代表律師,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為求情,駱提到趙有多項功績,趙現任明愛醫院顧問醫生、骨科醫學會理事、港大和中大醫學院矯形外科及創傷學系榮譽臨床副教授等。 趙曾在03年沙士疫症期間,自願調到瑪嘉烈醫院深切治療部工作,獲現任上司同事寫信讚揚為「SARS英雄」。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認為莊稱少用付款機只藉口
陳之後帶兩人返回永旺保安室,再按趙提供的單據對照他們手中的貨品,發現共有10件貨品未有付款。 他把這些未付款的貨品打印出來,交給二人確認,隨後便向店舖經理交代事件及報警。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控方聞言指新聞亦有報道有些執法人員亦會犯法,莊同意但自言當時遭警員誤導。
裁判官指,有哪些貨物未經掃描兩人應心知肚明,尤其是兩人已付款的貨物價值600多元,但未付款的則高達逾1,600元,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懷有不誠實意圖,選擇性掃描貨物。 梁官又指,兩名被告未有即時離開超市,更折返上址購物,有機會是認為已成功瞞天過海,因此不代表兩人不可能偷竊。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2023 控方引述醫委會守則指,醫護人員若有任何刑事紀錄必須申報,趙指當時深信警員稱盜竊案不會留下案底,因此與警員「合作」錄口供。 控方質疑趙作為醫生,以其學歷背景、社會地位及知識水平,相信他必然有閱讀過警員抄寫的口供,才會簽署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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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今日(2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12月6至7日審訊。 辯方由資深大律師、前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John Reading)代表,將會爭議超市付款區的指示是否具誤導性。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及男醫生涉於今年4月在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 辯方於審訊時爭議兩被告的招認口供是於警員威迫利誘和誤導下非自願作出,反對呈堂。
曾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與同為醫生的丈夫被指在黃埔一超市偷竊海膽、小玉西瓜等食物,價值逾1600元。 超市便衣保安供稱,當日見到兩名被告的手推車上放著許多貨品,包括貴價食物,但他們使用自助付款機時,部份貨品未經條碼閱讀器掃描便被放入袋。 辯方盤問保安員稱,當日警員到場後,曾向兩名被告說:總之無「嘟」機便算偷,保安稱沒有印象警員曾這樣說。 曾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與任骨科醫生的丈夫在超市偷取海膽等逾1600元食物一案,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貨品均非直接放入袋
趙表示,案發前一日與在杭州唸書的幼女通話,談及杭州市因應疫情有封控安排,另或延後舉辦亞運會,女兒的學校亦要求學生檢測。 翌日他與妻子外出吃午飯時提及通話內容,欲安排幼女提早返港,便上網搜尋航班資料、本港檢疫安排等。 趙解釋,他當時不知道「臭格」是什麼,但估計是環境比較惡劣的監房,須與其他被捕人士關押在一起,又指孔「形容到咁恐怖」令他十分擔心,憂慮留在「臭格」會有危險。 他有近視、散光及老花,在等錄口供時,警員要他脫下眼鏡,他因看不清周圍,感到「好唔安落」。 醫務衞生局負責就本港的醫護服務制訂政策和分配資源,也確保這些政策能夠有效地推行,以保障和促進市民的健康。
辯方質疑,陳在保安室點算貨品時,或不小心將已付費的貨品誤當成未付款,陳不認為有此事發生,解釋警員到場後亦會親自點算,但當日警員到埗後,他不在場,故沒有看到警員點算。 陳認同,當時在停車場向二人表明身分後,他們沒有逃跑,也無表現驚慌,而是合作地跟他到保安室。 被問到有否要求兩被告將車上所有貨品帶到保安室檢查,包括他們在其他地方購買的貨品,陳稱沒有印象。 控方傳召永旺便衣保安陳行舉,他指涉案黃埔店共有34部自助付款機,顧客掃描貨品條碼後,自助付款機便會發出「咚」聲響,螢幕亦會閃一下,並會出示貨品名稱。 裁判官指無懷疑兩人的工作表現及對社會的貢獻,形容案件令人惋惜,但法庭有需要判具阻嚇性的刑罰,各人罰款5000元。 裁判官梁雅忻裁決時,提到兩人在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提到自己是因為貪心,想「偷來自己食」,但辯方律師指兩人是被警員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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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又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兩名被告使用自助付款機時,沒有一件貨品是直接放入袋的,全是先放在枱面上再入袋。 陳續稱,當日下午3時40分,他在自助付款區巡邏,看到兩被告推着手推車,走到17號付款機付款。 陳見二人的手推車內的貨品數量較多,當中包括貴價貨品,便開始觀察他們,他解釋,若顧客使用自助付款機購買大量貨品,則「好易有啲事情發生」,故他當時才會留意兩被告。 代表趙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透露,趙在2003年曾到深切治療部支援,工作獲上司及同事肯定,讚揚趙細心照顧病人,是沙士英雄。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助理院長兼骨科醫生容樹恆,讚揚趙對本地醫學發展有重大貢獻。 駱又指趙為人拾金不昧,曾將在街上撿到的項鏈交予警方,不是一個貪婪的人。
該局為每名市民提供全面的終身醫護服務,並確保市民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適當的醫療服務。 控方盤問時問莊是否明白何謂「一時貪心」,質疑其明知說法與事實不符都照做。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2023 莊稱當時已決定會「配合」孔,孔亦稱不會留案底,且另一警員早前已指無心都是偷,故莊一直都認為自己的行為屬於「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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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直言,當時受到超市保安及警員誤導稱有意無意沒有分別,令他「確實相信可能真係有偷咗呢個行為…因為分咗心,搞到有啲貨品冇嘟機。」又害怕女兒擔心父母安危,以為作出招認可盡快解決事件,便聽從警員指示在口供上簽名作實。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兩被告當日在上址共購買了23件貨品,但不包括涉案未經付款的貨品。 兩人的長女當晚6次致電父母不果,最終報警報稱父母失聯,其後獲警方通知父母正在警署處理文件。 辯方確認,不爭議部份貨品未經掃描,但爭議此舉意圖,即二人或是忘記了掃描該些貨品。 【Now新聞台】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及其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涉嫌在超市偷取逾1600元食物,被裁定盜竊罪成,兩人各罰款5000元,醫管局回應指案件尚未完結司法程序,不作評論,涉事員工正休假。 代表莊的大律師布喜后則指,莊服務醫管局23年,在2020年獲頒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過去3年為抗疫及保障公眾健康不辭勞苦。
飯後二人到超級市場購物時趙一直「心掛掛」,他「好機械式」地將貨品掃描,其間偶爾分心,無為意妻子在做什麼,又指現時重看閉路電視片段才知道妻子選購了海膽。 趙指他購物時從來不會留意價錢,案發時亦然,加上有近視、遠視和老花,影響看螢幕,故無特別查看上面顯示的付款狀態。 趙續指當晚首次錄口供時,鍾無問及事發經過便自行書寫,趙稱從沒說過該口供所稱:「啲嘢偷嚟自己食」等字句,隨後鍾開始與他聊起工作、移民等話題。 完成後,有軍裝警員向他表示,他的女兒報警找父母,令他更加擔心,趙說:「屋企得佢同外母喺度,一個老人家一個小朋友,佢又真係好徬徨,唔知點算打去警署。」坦言當時只想盡快致電女兒親口交代去向。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香港文匯網
辯方則指,打算傳召各一名品格證人及醫學專家證人出庭,並播放閉路電視片段。 辯方提出的抗辯理由,在於超市的付款區疑具誤導性質,所以被告僅掃描部分貨品的條碼,沒有掃描所有物品。 他們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 裁判官續指,辯方雖指被告事發後沒有即時離開現場,裁判官直言大部分盜竊者會認為自己可以瞞天過海,故被告沒有即時離開現場亦不足為奇,代表被告深信自己成功行事,裁定兩人罪成。 控罪指他們在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兩名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均報稱醫生,莊任職醫管局,曾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
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亦為莊撰求情信,讚揚莊是誠實盡責的醫生,對預防流感作出重大貢獻。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2023 至於莊,裁判官指兩人掃描的貨品中沒有被重複掃描,只有部分貨品沒被掃描,莊並將海膽等貨品由購物車直接放入袋。 對於莊稱少去涉案超市購物,又甚少與趙合作使用自助付款機,裁判官直指莊「只不過是為了開脫」,質疑莊因此更應小心處理貨物。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與男醫生涉超市偷竊 案押後以商討其他處理方法
醫管局通過轄下覆蓋全港的七個聯網內的多家醫院、日間醫院、專科診所、普通科門診診所、中醫服務及社區外展服務,為香港市民提供資助醫療及康復服務。 衞生署致力推行促進健康、預防疾病、醫療和康復等服務,以保障市民的健康。 辯方兩名法律代表均提到,兩被告被定罪後需要面對醫委會紀律聆訊,有機會被除牌一段時間,對他們而言屬很大的挫折,其中莊更可能即將被停職,失去穩定收入,形容她需付出沈重代價。 駱又指,趙工作表現、手術技能備受讚賞,多年來發表多項文獻,並獲中大醫學院助理院長容樹恒撰寫求情信,讚揚他在醫學發展上有重大貢獻。 駱另提到,趙曾在街上拾獲頸鍊後交予警方,形容他拾金不昧,並不貪婪,本案與其性格不吻合。
-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夥同丈夫骨科醫生,在黃埔1間超市偷竊日本西瓜及壽司等總值逾1,600元的食物,兩人否認1項盜竊罪,今(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 完成後,有軍裝警員向他表示,他的女兒報警找父母,令他更加擔心,趙說:「屋企得佢同外母喺度,一個老人家一個小朋友,佢又真係好徬徨,唔知點算打去警署。」坦言當時只想盡快致電女兒親口交代去向。
- 他把這些未付款的貨品打印出來,交給二人確認,隨後便向店舖經理交代事件及報警。
- 控罪指,兩人在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 控罪指兩人於今年四月於黃埔花園Aeon超市,偷竊逾1600元的食物。
- 辯方指,兩被告被捕後從未作出招認,男被告從沒稱「呢啲都係我偷嚟自己食嘅」,女被告亦沒有稱「呢10樣嘢都係偷嚟自己食嘅」,質疑警員捏造,但警員否認。
-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助理院長兼骨科醫生容樹恆,讚揚趙對本地醫學發展有重大貢獻。
裁判官梁雅忻表示,控方依靠兩名被告未付款的貨品及口頭招認,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兩人的不誠實意圖,加上兩人一同行事、明知故犯,因此裁定兩人的盜竊罪成。 【Now新聞台】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及另一名男醫生,涉於超市偷竊逾1600元的食物,兩人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2月審訊。 控罪指,兩人在今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趙接受盤問時指,當日在保安室看到警員點算貨品時,驚覺有許多貨品未經付款,問莊:「我哋買咗呢啲嘢咩?」他起初以為事件純屬誤會,夫婦倆打算到警署後再作解釋,他們又不想騷擾正在上課的長女,故沒有想過要聯絡她或外母。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與男醫生超市偷竊案押至12月再訊
兩人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 控罪指,兩人在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2023 辯方日前反對招認口供和錄影會面呈堂,指警方證人曾誤導被告「有意無意都係偷,請律師都無用」,另一人則在錄影會面前教導他們供述「偷嚟自己食、一時貪心」,誘使他們招認。
曾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與任骨科醫生的丈夫在超市偷取海膽等逾1600元食物,案件今(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裁判官梁雅忻裁定本案表證成立後,男被告自辯稱,當日他為幼女返港安排「心掛掛」,無全程專注於付款事宜,強調有多名職員經過自助付款機,必定不會偷竊,「唔夠膽咁做」。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因在黃埔AEON偷竊逾1600元食物,被裁定盜竊罪成,各判罰5000元。 加上他的女兒因未見父母回家,曾致電到警署查問,他因擔心女兒,想盡快處理事件,才會在口供上作出招認。 惟控方質疑,以趙的背景,他怎會在未有閱讀過口供便簽署,趙重申他當日只想趕快完成程序。 控方不禁說,傳媒有指有些執法人員也會犯法,莊同意,但稱她當時被警員誤導。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 香港醫療體制簡介
辯方又呈上由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為莊慧敏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莊慧敏是認真盡責的醫生,在防止新冠疫情進一步擴散上有重大貢獻。 梁官判刑時表示,絕無懷疑兩名被告的工作能力及對社會的貢獻,相信及希望只屬單一事件,形容定罪結果令人惋惜,不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認為刑罰須反映案件嚴重性。 醫管局高層莊慧敏2023 她最終判處兩人各罰款5000元,扣除500元保釋金,須於7天內補繳餘款。 控方盤問趙時指出,趙稱他要求請律師及打電話被拒,但其後獲發的羈留人士通知書,列明他有權聘用法律代表,不明他為何沒有提出質疑? 趙回應指:「我哋雖然係醫生,但係法律上都係layman(外行人),啲嘢都唔係好識,擔心自己講會百詞莫辨」,所以原本有意聘請律師替他們解釋,但因警員誤導訊息,經過權衡後還是認為毋須請律師,配合警員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