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市民來信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審裁處的服務更臻完善,來信請寄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司法機構政務長收。 有關訟費評定的詳細程序資料,請於高等法院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索取《訟費的評定》小冊子參閱,或登入司法機構網址rcul.judiciary.hk下載該份有關的小冊子。 即使上訴的期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期限已經屆滿,但審裁處或上訴法庭仍可在任何時間延展上訴的時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時限。 土地登記冊點睇2023 如果審裁處拒絕這項申請,有意提出上訴的一方可以在申請被拒絕後的14天之內,向上訴法庭提出進一步的上訴許可申請。
就每宗涉及土地的交易,查明誰是有關物業的註冊業主和該物業是否有已註冊的轇轕均很重要,而這些資料可透過查閱土地紀錄取得。 你可透過『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瀏覽、下載或訂購土地登記冊或文件副本,每宗交易可訂購多達 30 項土地紀錄。 市民可到土地註冊處位於金鐘道的客戶服務中心及新界三個查冊中心查閱土地登記冊,以及訂購香港各區物業的土地文件影像副本。
土地登記冊點睇: 申請擱置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
舉例來說,如查冊上出現「Statutory declaration as to loss of title deeds」,即表示物業是無契或缺契,無契樓銀行批出按揭或有障礎,亦會增加日後轉售難度。 除了樓宇結構,各位準買家更要搞清楚業權等問題。 查冊被視為買樓必做一事,惟不少新手買家因心急或疏懶未有查冊就行動,最終問題叢生。 如 註 冊 摘 要 記 項 的 代 價 一 欄 出 現 (PT.) 的 備 註,即 表 示 該 文 件 影 響 多 於 一 項 物 業 (例 如 多 個 處 所,一 個 處 所 和 車 位 等)。
- 此外,有些銀行亦會將此類單位列入黑名單,此類單位向銀行要求估價及申請按揭時,銀行批出的按揭成數會很低,甚至年期很短。
- 法定押記或按揭是借貸人與其融資人(一般是銀行或財務機構)簽訂的契約,以物業作為借貸的抵押或保證。
- 不少業主出租或租客租住樓字時,都沒有訂立或簽訂一份列明詳細條款的租約。
- 如果審裁處決定不覆核其決定,司法常務官便須發出書面通知,將審裁處的決定通知各方。
- 不過,由於查冊紀錄涉及不少法律名詞,一般人平時較少接觸到。
假如無法以這個方法送達,申請人可要求審裁處作出「替代送達」命令,指明必須以甚麼方式使答辯人知道這份申請通知書已經發出。 網上查冊服務讓你快捷方便地查詢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及及強制性清盤案的紀錄。 破產管理署提供的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查冊服務推行新規定,以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由2021年11月1日起,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的查冊者須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須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僅用於登記冊訂明的目的。 查冊者亦須確認知悉將所得個人資料用於任何未經許可的目的或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的後果。
土地登記冊點睇: 按揭計算機
對於地產版記者,部份的日常工作會拍攝二手放盤,但也會透過查冊,了解單位有沒有隱藏問題,例如是否凶宅等。 土地登記冊點睇2023 雖然正如前文所述,透過查冊,我們不一定掌握單位是否凶宅。 因為市場對凶宅沒有統一且清晰定義,若事故者為租客,也不會在查冊中反映出來,但偶然透過查冊,我們會看見一些死亡證登記。 若在查冊過程中,看見有死亡證登記,我們大概可知道,其中一方業主已過世,我們可能需要向業主查問死亡證,來推敲單位是否凶宅。
為了保障準買家順利買樓上車,地產代理會在買賣單位前協助「查冊」,以釐清單位的業權及物業過往的成交紀錄。 不過,如果準買家希望自助「起底」,可留意今明兩集的「起底大法」。 遇上放盤價特別低的單位,就要留意該單位是否曾發生命案。 土地登記冊點睇2023 土地註冊處不會登記單位為凶宅,契約上也不會列明,買家只能向地產代理查詢,或向附近居民及管理員打聽。 此外,有些銀行亦會將此類單位列入黑名單,此類單位向銀行要求估價及申請按揭時,銀行批出的按揭成數會很低,甚至年期很短。 任何人若要提出上訴,必須把審裁處指明格式的通知書填妥,然後把通知書送達有關法律程序中的其他各方,要求他們在通知書指明的日期或按指示的其他日期,在法官席前出席聆訊。
土地登記冊點睇: 土 地 註 冊 處 通 訊 第 五 十 四 期
非法用途 如果物業曾經作非法用途,例如色情場所、非法賭檔、製毒工場等,可在查閱土地註冊處登記時發現。 置業者應該小心考慮購買這類物業,因為將來可能受到滋擾及難以出租或出售。 另一個常見的誤解,以為在土地註冊處出一個查冊就能看到單位是否凶宅。 其實就算查冊顯示業主已過身,不一定代表單位就是凶宅,也不代表業主是在單位內死亡,只是證明業主已過世,後人正在安排遺囑承辦。 相反,如有租客於單位內死於非命,查冊內亦不會顯示這個死亡記錄,因此查冊絕對不能證明單位是否凶宅。 你可以利用「物業資訊網」的雙語搜尋器查詢樓宇資料,例如:實用面積、樓齡及許可用途。
物業資料提供該單位的基本資料如物業的官方地址、參考編號、地段編號、地契及地稅等資料。 對於買入市區住宅的人士未必需要細讀地段編號或地契,但對於買入村屋的人士非常重要,因為新界範圍的地段編號能有助識別村屋的位置,或者如果買入工廈必須瀏覽地契的資料,以了解單位及大廈的使用條款。 土地登記冊點睇 法定押記或按揭是借貸人與其融資人(一般是銀行或財務機構)簽訂的契約,以物業作為借貸的抵押或保證。 此土地登記冊中的法定押記是一項「一切款項」(all monies)的法定押記,意思是物業為借貸人根據法定押記不時向承按人(即融資人)借貸的扺押品,受抵押物業保障的貸款,並沒有上限。 發還書「摘要編號–TP401002」顯示法定押記「摘要編號–TP324158」,已獲解除。
土地登記冊點睇: 業主放盤
這是一份具有效力及具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買賣雙方必須依從。 以下連結介紹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的條款,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根據簡化安排修葺或重建已登記寮屋,寮屋佔用人無須使用與寮屋登記記錄完全相同的建築物料,惟所使用的建築物料必須屬寮屋登記記錄相同類別(即「臨時」物料或「永久」物料)。 換言之,假如登記記錄顯示相關寮屋是以臨時物料建造,佔用人可選用通知書附件三載列的相同類別(即臨時建築物料類別下)任何一種物料修葺該寮屋,又或予以重建(若寮屋位於新界區並登記作居住用途)。 假如登記記錄顯示相關寮屋是以永久物料建造,佔用人可選用通知書附件三載列的相同類別(即永久物料類別下)任何一種物料修葺該寮屋。
如果審裁處決定接受覆核申請,便會在行使覆核權力之前定下聆訊日期聆聽各方。 土地登記冊點睇 如果審裁處決定不覆核其決定,司法常務官便須發出書面通知,將審裁處的決定通知各方。 若法庭頒令某方須支付判給對方的款項,除非審裁處另有指令,否則須付款的一方應嘗試將判給對方的款額以及任何已確定或達成協議的訟費直接付給對方,並索取有關收據。
土地登記冊點睇: 我們的服務
第三部分則為房產物業涉及的糾葛,紀錄有涉及住宅物業但不一定會更改房產擁有權的土地檔資料,舉例如:法庭指令(如押記令等)、入夥紙 土地登記冊點睇 、大廈公契(列出大廈樓齡及法定用途)、買賣合約、轉售合約 、提名契等。 有些住宅物是有出租限制的,如居屋及公屋,均受「房屋條例」所限,未解除轉讓限制前不得出租。 準租客可以在「出租資料表格」B部第5項有關出租限制的資料,亦可在查冊上了解單位是否有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 土地登記冊點睇2023 答辯人若想法庭頒令暫緩執行收樓令狀,可以向土地審裁處登記處提交一份傳召訴訟各方的傳票,並把傳票的副本送達申請人。 在情況緊急時,必須以單方傳票向法官申請暫緩執行收樓令狀。
- 正常來說,買賣交易「埋門一腳」或「進後最後直路」時,地產代理會幫助準買家查冊,但也不宜完全依賴經紀,而且學懂查冊可能有助準買家還價。
- 加強寮屋管制措施 一直以來,對於登記寮屋違規擴建,署方一般會酌情容許涉事人先糾正情況。
- 如果你登記了這項服務,每當有涉及你的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你便會收到電郵提示,作用是避免有人誤認業主,將單位出售出租,這類情況,或於業權糾紛多的村屋交易出現。
- 當掌握更多地產知識後,進行買賣自然更得心應手,即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區樓盤。
- 以下連結介紹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的條款,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 由2021年3月5日起,無律師代表訴訟人可透過新引入的電子預約系統,預約前往土地審裁處登記處提交收回住宅或非住宅管有權的新申請或提交建築物管理案件的新申請。
申請人若想中止或撤銷對答辯人或其中一名或超過一名答辯人的全部訴訟,應向登記處提交一份由他簽署的正式中止程序通知書,並須支付提交費用。 訴訟各方必須遵守各項條例中的規定,以及(香港法例第17A章)《土地審裁處規則》中的規定。 最常見的上訴案件,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16章)《差餉條例》提出的上訴。 若要申請裁定已去世租客的某些家庭成員能否取得已去世租客在規管租賃下的利益及保障的享有權,則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乙部。 當政府因進行公共發展而根據有關條例強制收回某些人士的土地,或令他們的土地減值,審裁處有權力裁定政府所須支付的補償款額。
土地登記冊點睇: 年 12 月 份 土 地 註 冊 處 統 計 數 字
審裁處可應任何一方的申請或主動覆核決定,但須先向法律程序中所有其他各方發出通知。 差餉估價上訴案件、地租上訴案件及房屋上訴案件的各方應注意,若在提交反對通知書後的14天內無人申請排期聆訊,則上訴程序將失效。 在收回樓宇管有權的申請中,如果反對通知書已經提交,司法常務官必須盡快為有關申請排期聆訊,然後通知各方排期聆訊的詳情。 有關通知必須在聆訊前的14天或之前發出,或在各方所同意的其他期限前發出。 任何業主或佔用人(不是第37條所指的人士)如果不服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所作出的關於更正、刪除或臨時估價的決定,可以在署長發出決定通知書送達後的28天之內,提交反對通知書。 署長會考慮業主或佔用人的反對,然後通知他們署長的決定是維持臨時估價或是把臨時估價降低。
請注意,查冊報告的內容是根據破產管理署在查冊當時備有的資料庫紀錄或網上指示較早時候的資料為本的。 破產管理署只會依據手上所得的資料和文件更新資料庫紀錄。 市民假如購置物業,或成為一宗物業交易的當事人,便需簽立一份契約或其他文件。 已註冊的文件較未經註冊的文件或在其後註冊的文件,在法律上有優先權。
土地登記冊點睇: 查閱土地紀錄
櫃位查冊及自助查冊 閣下可親身前往土地註冊處客戶服務中心或位於大埔,租客買家是否可自行查冊? 物業的政府租契本應於1997年6月30日前屆滿。 根據《新界土地契約(續期)條例》,該租契已獲自動延期至 2047 年6 月30日,而每年政府地租為該地段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三。 違反建築物條例〝釘契〞 應該查清楚該物業有否被政府以違反建築條例而起訴, 例如:僭建物、斜坡維修等。 置業者可跟賣方商討先解決〝釘契〞,例如:拆掉僭建物、維修斜坡等,置業者堅持購貫,也應該將訂金交由賣方律師暫時託管直至没有釘契。
因 此 , 如 未 能 索 閱 有 關 的 同 意 書 , 土地登記冊點睇2023 可 向 地 政 總 署 查 證 。 進 行 任 何 交 易 前 , 建 議 先 向 土 地 註 冊 處 查 閱 最 新 的 土 地 紀 錄 。 如使用流動版,當成功登入後,登記用戶可查閱賬戶結餘(但不包括最新結算單、先前的月結單及指定日期結算單)。
土地登記冊點睇: 物業查冊簡易精讀
兩個版本都是以瀏覽器連接,而流動版的網頁及功能是經過特別設計的,如要達致最佳瀏覽效果,請使用以 iOS 或 Android 平台運作的智能手機及流動裝置。 你可透過櫃位查冊服務及自助查冊服務查閱土地登記冊,以及訂購全港各區物業的土地文件副本。 你亦可以預約查閱政府租契及集體政府租契的正本。 非經常用戶可以交易編號及訂單編號查詢查冊╱訂單狀況。 如使用流動版,非經常用戶可以使用「本地訂單列表」功能,查閱在過去62天內,在同一部智能手機或流動裝置於同一個瀏覽器所訂購土地紀錄的詳情。 用戶可選擇查閱列表內尚未記入土地登記冊的註冊摘要的資料,而所選擇的註冊摘要的額外資料包括文書日期、代價、地段份數、交契人士等都會顯示出來。
土地登記冊點睇: 土地紀錄的種類
另外,如要了解大廈內能否飼養寵物,亦可參考大廈公契的文件。 「釘契」是指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上有一些註冊文件,顯示物業業權欠妥,令業主難以放售物業。 釘契可以有多種原因,例如法庭訴訟、業權糾紛、拖欠政府費用等等。 香港所有土地 (中環聖約翰教堂所屬地除外) 均由政府擁有,但不同地區的住宅物業,也有不同的批租年期,想知單位需不需要面對「2047大限」,可從土地登記冊上的「物業資料」部分看出來。 每一個物業的土地登記冊,可從土地註冊處取得,主要有 4 個部分,分別為「物業資料」、「業主資料」、「物業涉及的轇轕」及「等待註冊的契約」,下文將會深入淺出,講解如何從土地查冊上掌握 5 大常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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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建築完成,經屋宇署驗樓,符合結構安全,以及適合居住等規定,便可發出佔用許可證(俗稱入夥紙)。 入伙紙會列明多項有關住宅物業的資料,當中最主要的是有關住宅各樓層的單位數量、屋宇署所規定的住宅物業用途以及住宅的樓齡。 土地登記冊點睇2023 準租客要知道單位的許可用途,可向地產代理查詢「出租資料表格」,有關表格會顯示物業能否作住宅用途。 另外,由屋宇署發出的入伙紙(即佔用許可證),亦會註明多項物業資料,當中包括物業各層的許可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