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況多做一點就可以學快一點,也就把工作快些上手,一舉幾得。 聽講個男仔並冇利用自己嘅特殊身份也文也武,overall好nice,只係我個舊上司唔敢畀嘢佢做,所以其他同事比起之前忙咗,如無意外舊上司係知道啲嘢,但始終唔可以反對老細欽點嘅人選,相信佢都係身不由己。 消沉咗一排,唯有繼續搵工,後來呢班舊同事話返畀我知,原來老細介紹咗個人入嚟做,係一個同我年紀差唔多嘅男仔,正正就係做我個位,成件事終於有啲頭緒。
可能新工同舊工工作性質差不多,但假如你轉工是為了升職,自然期望新工會俾到更多挑戰、機會。 假如新公司規模太細,團隊無太多等級之分,上位及學管理能力的機會也愈少,期望有落差,自然有離職的意慾。 該打工仔投稿至facebook專頁「奴工處」分享大感驚訝事件。 他表示,公司最近聘請了一位初級新同事,有天老闆傳電郵給新同事時串錯了一個英文字,「睇落應係唔小心打錯,而且唔係重要嘅字嚟」。 詎料新同事回覆電郵時,除用中文回覆,更以命令口吻寫道「麻煩睇清楚,唔好再串錯字」,還將電郵副本發給所有同事。 一般覺得試用期是僱主用來評估員工的能力、對方是否能夠勝任。
過唔到試用期: 試用期危機3. 上司指表現未如理想,但未有進一步行動
現時搵工艱難,一個Offer更是難能可貴,但當返新工後,部分打工仔因為種種原因而過不了所謂的「3個月試用期」。 近日有網民分享HR以「上司覺得我太少嘢做」為由向他解釋未能通過試用期,令該名網民深感無奈。 當然,實務中需注意,勞動者正常享受的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帶薪年休假不影響出勤率。 另外,還得考慮出勤率設定比例的合理性,比如2個月試用期內要求出勤率達到99%,可能合理性存在問題,這個得由裁判者結合試用期的期限、實際案情予以判斷。 有舊同事話個男仔似乎只係過下日辰,睇落唔會做得耐,仲問如果前上司叫我返去會唔會考慮?
事主在討論區分享畢業後返第一份長工,早前做完Appraisal得出90分(100分滿分)的佳績,上司亦滿意她的工作表現,本應安然度過試用期。 怎料當日竟然收到HR的消息,表示要延長一個月試用期,令她很困惑是否繼續留下。 事實上因應疫情關係,不少企業在招聘人才的同時,對於是否通過員工的試用期保持審慎態度,更有企業選擇延長試用期或轉聘兼職員工,避免聘用長期員工帶來的風險。
過唔到試用期: 試用期難關5:公司開聲要炒你
作爲僱員,也應該利用試用期了解公司、團隊氛圍和崗位内容,評估是否適合長期在公司發展下去。 打工仔給人的印象及建立的形象是很重要的,以上提及的對策都是希望能幫大家在其他同事及上司心目中留個好印象,並且建立一個勤奮好學、肯做肯捱的形象。 要是成功,那麼就能無往而不利,無驚無險,大步走過試用期了。 對策:建立工作專業的正面形象是很重要的,也別將所有事情看得是理所當然。 在職場上,大家不會因為你新而要百般遷就你,所以別以為自己是新人就可以任意妄為。 工作時表現得專業一點,凡事做足準備,才能贏得大家將你看成是正式同事的尊重。
新入職員工在努力證明自己、融入公司和團隊的同時,也應適當評估自己是否適合這份工作。 根據《僱傭條例》, 在試用期首月,無論僱主或僱員希望終止合約,均不需要給予通知期並可立刻離職;首月過後,僱主或僱員須按僱傭合約内規定或不少於7天(以較多為準)給予通知期或以代通知金替代。 所以別以爲只要一日仍在試用期中,就可以立刻離職,應以合約為準。
過唔到試用期: 試用期辭職或解僱,需要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嗎?
一般來說如果真的要炒一個人,人事部是不用花三個月時間去觀察的,所以這可能是你在工作中的表現並沒有達到公司的期望或者過程中犯了一些失誤令公司猶豫是否應繼續用你,不過他們選擇以觀望態度待之,即是「畀個機會你」。 若你夠醒水,應主動提出改善的具體建議,及問明延長時間,如果延長時間超過一個月,有機會是公司希望再另覓適當人選,這時你要考慮的是如何游說人事部將試用期縮至一個月內。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出到去冇人,Bryan同我講咗一句:「試用期內畀人炒真係好冇面。」可能係麻甩佬之間嘅對話,佢始終冇畀自己流眼淚,不過雙眼keep住紅晒。 例如連續受僱滿4星期、每星期工作超過18小時,便能享受有薪病假;受僱滿60天,僱主便有責任爲你繳强積金供款;最貼身是法定假日薪酬,僱員需要連續工作滿3個月,才能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你可以做的其實真的不多,為了日後的前途着想,建議你千萬不要失控與前僱主擘面。 之前搵到份新工,我真係好畀心機做,冇遲到過,一個星期仲有兩三晚OT,上司叫我做嘅嘢冇甩過,對所有人都客客氣氣,自問就算唔突出,都肯定冇令任何人失望,亦從來冇要人執手尾。 Bryan仍然堅持試用期畀人炒係好冇面嘅事,佢仲自爆當年唔敢同屋企人講出事實,寧願話自己唔鍾意份工,係自己炒老闆魷魚。
過唔到試用期: 【職場熱話】過唔到試用期N個原因 網民︰上司覺得我太少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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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説仍在試用期中的員工在職時間短、工作交接相對簡單,勞資雙方如真認爲不合適,希望在試用期中解除合約,亦應主動溝通離職事宜,公司忌無理解僱,員工亦不應一走了之。 過唔到試用期2023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相互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 其目的在於給勞資雙方一個進一步考察和選擇的機會,幫助用人單位以最低的成本風險爭取優秀勞動者的加入,將勞動關係建立的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對勞動者的崗位要求需要通過勞動合同實際的履行來綜合判斷,如實際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等,這也是試用期制度設定的目的。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設定相應的錄用條件,包括要求勞動者達到一定的出勤天數,屬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的體現,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一般來說如果真的要炒一個人,人事部是不用花3個月時間去觀察的,所以這可能是你在工作中的表現並沒有達到公司的期望或者過程中犯了一些失誤令公司猶豫是否應繼續用你,不過他們選擇以觀望態度待之,即是「畀個機會你」。
過唔到試用期: 試用期難關4:收到警告信,是否代表不能通過試用期?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揶揄「童言無忌」、「第一日出嚟撈」、「初生之犢不畏虎」、「佢可以打定CV喇,呢間過唔到試用期呀」。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請病假,如果勞動者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住院證明的,用人單位是不能辭退勞動者的,除非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過唔到試用期 有新入職員工早前在網上問,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需雖往隔離中心未能上班,又或試用期間公司因經營問題而解僱員工,後者除了嘆倒霉外還有甚麼可以做或追討? 有人事顧問公司表示,一切視乎公司規模,僱主和員工應互相體諒。
這種時候,或者上司也正在考慮是否讓你通過試用期,你可以做的其實不多,主動提出改善方案是必要的,其次是你應向上司詢問你哪些表現令他不滿。 再者是在態度上,不應表現被動,而是主動去做,你不知道的是,有些微小改變會讓上司對你刮目相看。 筆者曾聽過,有朋友在試用期內一直不得老闆歡心,後來有一天他提早了半小時去上班,那位工作狂老闆對他的印象便大為改觀,試用期因而通過。 過唔到試用期 内部福利可能大部分與試用期相關,包括薪金調整、醫療及年終酬金等。 不少公司需要員工通過試用期後才能享受福利,亦有人在入職時,公司口頭承諾通過試用期後加薪,而一般通過試用期後,離職通知期或相對的代通知金會較長。 《僱傭條例》並無對試用期長短規定,員工需要自行衡量公司延長試用期的規定是否合理。
過唔到試用期: 試用期危機2. 人事糾紛影響試用期
畢竟,試用期期限是有限的,用人單位只有通過勞動者的正常出勤才能綜合判斷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如果勞動者動輒就請假缺勤,根本無法充分“試用”,顯然不符合法律設定試用期的初衷。 如果感到同事對你有明顯的不滿或排擠,你要做的是保持沉默,繼續工作,但不要過分孤立自己,被負能量包圍,應主動加入同事的午飯飯局,讓上司看到你的積極融入。 大部分公司都會為新入職員工設三個月試用期,如果員工表現不佳或會延長試用期再作評估。
我同Bryan當年只係做咗兩個月同事,不過我哋好friend,最近佢同我講升咗職,一定要分享下佢嘅經歷。 太任性地耍性子,覺得人家因為你新就要遷就你的話,明天就請不用回來上班了。 過唔到試用期2023 過唔到試用期 尤其是有王子公主病的職場中人,必入職場不受歡迎人物的頭五位。
過唔到試用期: 新工一定有合法試用期? 試用期最長有規定?
近日有網民分享經歷,指自己明明表現不錯,Appraisal更取得90分(100分滿分),但仍被公司要求延長一個月試用期,HR的解釋更令人「O嘴」。 根據《僱傭條例》, 合約不一定需要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算是約定俗成的條款。 試用期前後員工的福利待遇差異,亦是由公司決定;事後會否有任何面談或評估、是否會在試用期後收到正式通知此等問題,員工宜向HR查詢清楚。 對策:定下自己在試用期內的短期目標(起碼要過到試用期),階段性地主動問相關同事、直屬上司的意見,看看自己的表現如何,以協助改善自己工作時的缺點。 主動詢問意見,而且願意聆聽別人意見,並欣然接受再努力改善,能讓上司及同事留下你表現積極的良好印象。
試用期對每一個打工仔來說,看似不難,很少說過不到——除非你犯了錯。 這些錯未必是實際地做錯了一件工作,而是其他基於態度、印象累積而成的問題。 以下就為大家拆解有機會被提早完結試用期的原因,如欠缼工作的動力、太自我等,以及相應對策,讓你可以提高警覺,表現良好,繼而大步檻過試用期。 有些用人單位會設定試用期出勤率作為錄用條件,一旦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病假或者事假超過一定天數,出勤時間達不到設定的出勤率,則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過唔到試用期 見工面試時,不但是僱主觀察你的言行,也是你留心未來上司的唯一機會!
過唔到試用期: 【辭職學問】HR大爆新人古怪辭職理由 網民:有講咪算好!
事主表示十分憤怒,「公司Training唔夠要加強關我咩事?呢個係你哋安排問題,點解係要我延長去配合你個政策?」,其上司更安慰她「畀你返多一日半咪當可以學多啲嘢」。 由於HR要她即日回覆,所以事主被迫先應承延長一個月試用期。 不過我都好堅持一個觀點,就係試用期係雙向,公司試用你,你都可以試用公司,interview時間有限,睇一個人適唔適合,睇一間公司啱唔啱做,真係要靠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