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有文件(例如政府租契或佔用許可證等)證明該物業不可作住宅用途,否則,所有由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作為買家購入物業所簽立的文書均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分銷放盤列明賣方是否授權代理將物業分銷放盤,並將由賣方提供的關於賣方及物業的資料交予其他地產代理以供分銷放盤之用。 廣告宣傳列明賣方是否同意授權代理發出關於物業的廣告,如“同意”,則除協議另有指明外,廣告宣傳費將由代理承擔。 代理權益披露代表代理簽署放盤紙的人、其親屬或代名人,或代理的任何僱員/大股東/合夥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他實益的權益。 若代理或代表代理的相關人士打算購入被委託放盤的物業,代理必須要向業主披露有關信息。
同樣地,為可予徵收「額外印花稅」的售賣轉易契加蓋印花的期限,與有關從價印花稅的期限相同,即為該轉易契簽立日期後30天內。 「附加額外印花稅」(即舊稅率與新稅率所計算出的差額)須在修訂條例刊憲之後的30天內繳交。 舉例,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在簽署「轉讓契約」時,提名太太持有物業,而太太成為唯一持有物業的人士。
賣家印花稅計算: 按揭計算機
遺產受益人出售或轉讓其繼承自離世者遺產,就是根據遺囑、無遺囑繼承法律或生存者取得權而取得的住宅物業,可豁免繳納「額外印花稅」。 由於女方並不是男方的近親、也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卻按業權比例繳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相當於「300萬X15%/2」,相當於225,000元,另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450,000元。 正因為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若符合早前說的「三大條件」,你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否則會被要求徵收更高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例如你在買賣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已經持有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稅務局會要求你繳交「雙倍印花稅」或「新從價印花稅」。 賣家印花稅計算2023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及海外註冊公司凡在香港購買住宅物業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香港永久性居民與其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共同購入及持有物業,是無須繳納「買家印花稅」的;因此,李先生和張女士無須就以上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賣家印花稅計算2023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第1標準第2部稅率相當於2016年11月5日前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
賣家印花稅計算: 物業印花稅計算方式:
所有政府批地合約(包括透過政府賣地批出的合約)及所有政府租契,均無須予以徵收印花稅(包括買家印花稅)。 這些物業印花稅看似複雜,計算方法與條件又各有不同,難免令首置新手不知如何入手。 其實買樓印花稅的多寡主要被4大因素所影響,只要清楚了解這些因素就能輕易了解自己需要預留多少印花稅開支。 三項適用稅項之總和,就是你要繳交的印花稅款,如你對數字不敏感,可上政府網站使用印花稅計算機,數目就一清二楚。
問題是,如果提名人並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不是近親,又會怎樣處理呢? 根據稅局規定,稅局容許買家在簽立轉讓契時提名一名近親,且該名近親不一定是香港永久性居,而僅需要支付「從價印花稅」。 但由於獲提名一方並不是「近親」,故並不跌入「從價印花稅」界別,且因本身屬「非永久性居民」,還需繳交針對海外客的「買家印花稅」。 舉例先生本身屬永久性居民、在港沒有持有何物業,但卻聯同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太太置業。 太太本身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二人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物業印花稅就是先生在簽約時繳交100元的「從價印花稅」而已。
賣家印花稅計算: 印花稅廢除了嗎?何時生效?
退款申請期限為購買新物業約後的兩年、或者出售舊有物業簽署了轉契後的兩個月,以後者為準。 屆時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提交「IRSD125A」文件作退稅申請。 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同樣地「近親」有定義,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否則就要繳交更高稅階。
最後要提及另一項「辣招稅」措施,就是專門壓抑外來資金湧入的「買家印花稅」(Buyer Stamp Duty,BSD)。 這項印花稅主要「招呼」的對象包括非香港永久居民,以及公司名義買家。 賣家印花稅計算 當以上人士來港買樓,除了要繳付15%的「從價印花稅」之外,更要額外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換言之,買一個價值800萬元的單位,單是稅項已達240萬元。
賣家印花稅計算: 物業印花稅是什麼?
皆因「額外印花稅」是一項針對賣方的「辣招稅」,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入市的置業人士,在買樓後36個月內將物業轉售,不論賺蝕都必須繳付「額外印花稅」;持有物業的時間愈短,稅率就愈高。 如果在買入6個月內就出售,稅率高達20%,6個月以上至12個月為15%,12個月以上至24個月則為10%。 為取得「買家印花稅」豁免,申請人不單只須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她亦須要在購入住宅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 某人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和在購置物業時是否代表自己行事,是其本人所知的事情。
- 因此,不論出售住宅物業是獲利還是蒙受虧損,均須要按住宅物業的持有期和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取其較高者),徵收「額外印花稅」。
- 按揭要求較嚴格:因換樓客已持有另一個物業,申請按揭時要求亦較為嚴緊。
- 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的文書,除獲豁免或另有規定外,均須按新的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稅率劃一為物業的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5% 。
- 無論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或者正式買賣合約,買家有機會打退堂鼓,取消交易。
-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 一般準則,在置業時其中一方沒有持有物業,但另一方持有物業,稅局不會視乎持有物業的一方是否「近親」,一律視為「已持有多於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看待,故他們需繳交更高稅階,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 另外,已擁有兩個物業的人,可能會考慮一下「兩細換一大」,慳稅之餘又可以換大屋,但世事那有「咁perfect」?
舉例兩夫婦聯名購入一層300萬元的物業,其中一方已持有本港住宅物業,他們需要繳付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45萬元。 如住宅物業由一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共同購入,而他們不是近親,則不論該非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以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買家印花稅」。 在以上情況,「買家印花稅」為 600,000 元 (即 400 萬元 x 15 % )。
賣家印花稅計算: 什麼是「從價印花稅」、「雙倍印花稅」、「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
金融科技平台ROOTS上會打造香港首創網上按揭申請表,一次過免費幫客戶向多間銀行遞交申請,無須再踏入銀行分行用手填表。 與此同時,ROOTS上會創立獨家A.I.按揭評估,讓客戶了解按揭負擔能力、獲批按揭的機會、按揭利率、現金回贈等資訊,以衡量是否落訂買樓及應選擇申請哪些銀行按揭計劃,大大減低撻訂機會。 另外,我們亦提供精準的智能按揭計算機方便各位計算能否通過壓力測試及每月按揭供款額。 由2012年10月27日起,除非獲豁免,「買家印花稅」適用於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簽立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及售賣轉易契。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以15%的稅率計算 。 律師費包括買賣合同的草擬、樓契登記、按揭契、土地查冊費及其他雜項等;如果物業仍有按揭,則還涉及贖契費用;如果物業缺少任何業權文件,或需要額外支付補契費,讓律師向土地註查處申請補契,補契費用一般約幾百元。
除了指定豁免之外,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的文書,除獲豁免或另有規定外,均須按新的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稅率劃一為物業的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5% 。 由一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共同購入的住宅物業,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無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英文為 Buyer Stamp Duty, BSD,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非香港永久居民)及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物業的人士,劃一收取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 就住宅單位而言,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一般可以分為三大類,分別對應不同交易情況。 當中包括從價印花稅 (AVD)、額外印花稅 賣家印花稅計算 (SSD)與買家印花稅 (B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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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於買賣雙方正式完成所有簽約程序,落實物業成交之後繳交。 由於樓宇交易涉及的契約文件十分複習,律師會代會處理妥善及打釐印,而同時將會向印花稅署繳交釐印費及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Buyer's 賣家印花稅計算2023 Stamp Duty,BSD)屬於專門為應對非本地買家及公司轉讓的印花稅。 目前只要是非香港永久居民,或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均需劃一支付15%印花稅。 如果為首置人士置業(即置業時未持有任何物業),則可以按「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即可,屬於較為優惠的稅率,以「分段式」計算。
除左首期之外,在買家入伙前買家尚有一筆巨大裝修費用係需要預留的。 除非你購買的物業已經大部分裝修好,普遍黎講買家都會需要執一執建造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貸款額會較買家預期低,導致買家需要付出額外資金用作首期成交物業。 賣家印花稅計算2023 稅局不會計算工商鋪、海外物業及車位為「香港住宅」一部份,故只要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就可用「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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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其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其後便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 如夫妻聯名想甩其中一位,因每位業權為50%,印花稅會用樓價一半去計算。 當甩名後,賣家在法律層面上再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可以用較平第2標準稅率交印花稅買樓。 若按揭貸款人在罰息期期間提早償還全部或部份按揭貸款,銀行都會收取手續費。 罰息期通常為期1至3年,計算方法是按揭金額的百分比,每間機構的條款都不同,所以要確保這筆手續費在賣樓的預算之內。
印花稅署可以追討民事債項的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額外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賣家印花稅計算 Duty,SSD)則為打擊短線炒風,目前規定在36個月內交易同一項物業,即必須要繳交劃15%印花稅。 如果同一個案,太太之前已經持有物業,並提名太太為「唯一購買人」。
賣家印花稅計算: 額外印花稅 (SSD)
通常在往律師行簽「正式買賣合約」時,律師會多給一份文件「法定聲明IRSD131」予買家簽署,作用是證明「自己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 計算印花稅很簡單,只需根據下列的印花稅表,按照樓價及物業種類就可以得出應繳的印花稅項。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可以到我們的按揭計算機當中,只需輸入樓價,並回答是否持有多於一層住宅物業,計算機便會自動計出應繳印花稅,以及置業雜費。 如果該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與香港永久性居民是聯權擁有物業,而兩者份屬近親,則獲得豁免徵收買家印花稅。
由 2012 年 4 月 23 日開始,印花稅署已引進一項新的電 子服務,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可經「稅務易」進行網上登記。 詳情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 - 以電子方式登記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 U3/SOG/PN08B ] 。 例如,如果一手居屋最初估價為580萬元,售價為480萬元,印花稅估值則定為500萬元,政府就會以此金額計算印花稅。
賣家印花稅計算: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 SSD)
但審批方面,相對會比較嚴謹,建議申請之前詢問銀行或找按揭專… 如果你出售的住宅本身有銀行按揭,就要注意是否仍在罰息期。 通常會設1至3年罰息期,而計算方法是按揭金額的百分比;不過每間機構的百分比都不同,所以要確保在賣樓時將罰息期的金額計算在內。 額外印花稅英文全寫為Special Stamp Duty, SSD,是政府為了遏制短期炒賣,降低樓價升幅而設定的「辣招」。 按揭要求較嚴格:因換樓客已持有另一個物業,申請按揭時要求亦較為嚴緊。 如新物業的售價為800萬元或以下物業,最多只能借8成按揭,並必須通過壓力測試。
物業持有期以公曆月計算,即由某月的某一日至下一個公曆月的前一日為一個月。 例如,如果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取得及在2011年5月19日轉售,物業的持有期剛好為6個月。 若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超過14天才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以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劃線,如在此死線前已簽訂首份買賣協議(包括臨約),則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印花稅;如在死線後才簽訂,則可按新首置印花稅稅階繳稅。 繳交印花稅目的,就是用來確立文件法律效力,以防日後買賣雙方有任何爭拗,文件都可作呈堂證供,法庭會受理,同時這也是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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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 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某人取得住宅物業的日期為他作為買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取得該物業的日期。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取得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
但要留意,若接手閣下物業的買家突然撻訂,閣下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賣樓不但要考慮賣出物業涉及的費用,當日買樓時的置業成本亦需一併考慮,才能清楚計算自己賣樓究竟是賺是蝕。 以樓價600萬二手物業為例,代理佣金便涉及60,000元,印花稅多達18萬,律師費涉及10,000元,合共額外開支已達25萬。 所以一般賣樓業帳面只賺十多萬元的話,通常會出現明賺暗蝕情況。 要注意的是,當售出的物業終止成交後,新購物業需要盡快補繳15%從價印花稅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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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樣要小心買家撻訂,以致自己未能在1年限期內成功出售舊物業,變相要硬食15%賣家印花稅。 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當作投資物業論,故須支付15%稅項,同時要支付15%買家印花稅(BSD) ,合共須繳30%稅。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買方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買家印花稅」。 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為了減輕首次置業的負擔,2023財政預算案宣佈即日起調整印花稅,降低首次置業人士從價印花稅額,如下表所見,450萬以下物業,印花稅即為樓價的1.5%,最高至逾二千萬物業,首置人士的從價印花稅率亦只為4.25%。 稅務局製作了一個簡單的軟件,幫助你計算物業轉讓文書(即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和非住宅物業樓契)及租約的應繳印花稅。 你只需輸入物業轉讓代價款額/價值或租期及租金資料, 然後按「計算」按鈕;應繳印花稅款額便會在螢幕上顯示。
只要某人在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指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不論在將來任何時候轉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SSD額外印花稅。 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一般都會由買家支付,不過額外印花稅就視乎買賣雙方如何處理,可以一方全部負責、各佔一半或者九一分。 如果買家購買的是一手樓花,發展商偶然會提供代付印花稅優惠給買家。 計法以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 x適用稅率。 政府徵收的物業印花稅或者釐印一般都會出現於牽涉物業轉讓的過程。 印花稅一方面是政府的收入來源,另一方面繳交印花稅後這筆轉讓才會正式註冊在土地註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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