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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龍威6大好處2023!內含鄧龍威絕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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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龍威

他擁有超過三十年的商貿經驗,曾在不同的跨國企業擔任要職,先後服務於斯倫貝謝(Schlumberger)、卡特彼勒(Caterpillar)、艾默生電氣(Emerson Electric)及通用電器(General Electric)。 黃先生加盟香港科技園公司之前,於安樂工程(ATAL Engineering)擔任香港行政總裁一職。 黃先生經驗豐富,曾於通用電器美國總部、中國內地及亞太地區負責合併及收購、業務發展、產品管理、商業運作等要職達十五年,離職前是該公司的石油天然氣中國區總裁及工業系統亞太區總裁。

他關心勞工、社會保障及貧窮等社會議題,亦曾就邊緣勞工、露宿者、失業青年及市民舊區居民等社群進行研究及發表著作。 鄧龍威2023 他曾參與推動在香港實行社區經濟發展的計劃,以及推動全民養老金的爭取。 港人鄧龍威十八年前在菲律賓捲入販毒案被判終身監禁,近日鄧龍威一方從菲律賓官方獲得新的翻案證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曾致函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希望對方關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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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支付和銀行業專家,梁先生發明的電子支票於2015年在香港銀行界全面推廣,故有"電子支票之父"的美譽。 梁先生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他是團結香港基金的顧問,僱員再培訓局主席,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和香港創意藝術中心主席。 卡林擁有為客戶提供諮詢,私募股權及國際發展的背景,亦為BSR在亞洲的諮詢工作方面提出了嚴謹的思想領導和財務價值的重視。 她支持跨部門公司設計和實施將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並在可持續供應鍊、包容性經濟及共享價值三個領域上實地現實聯繫起來。 在加入BSR之前,卡林在TAU投資管理公司擔任戰略與轉型部的副總裁,TAU投資管理公司是一家基於ESG整合原則的私人股本公司。

憑著一群相信他的港人熱心幫助,這異鄉階下囚著書鳴冤,於今年書展出書《黑獄第5730天》,希望讓自己的經歷有更多人知道,討回公道。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小組)自2003年接獲鄧的家人求助後,一直通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和國家駐菲大使館了解其情況,並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的原則下,按求助人的要求提供可行及適切的協助。 對於鄧龍威上訴被駁回,小組正與當事人家屬了解及跟進,並會繼續提供可行協助,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鄧龍威: 菲律賓僻鄉精神病孤女 被村民困鐵籠過活25年

兄弟分隔20載,今年中秋節仍未能團圓,鄧龍彪指今年中秋願望,是希望弟弟早日獲釋回港與母親團聚,「咁多年嚟由2011年初審、上訴、上訴複審,到宜家終審又輸,呢九年個心情係咁上係咁落,希望細佬知道我同佢嘅心情係同佢一樣,希望佢加油、頂住」。 【Now新聞台】鄧龍威事件關注組證實,鄧龍威因私藏手提電話及出書,驚動正在囚禁他的監獄獄長,被即時押至黑房隔離囚禁。 謝偉俊形容,2010年初次接觸鄧龍威,他沒有要求幫助,同時不太理睬人,抱著放棄的心態,認為做什麼都「嘥氣」;他10年間沒有與家人溝通、關心和經濟資助,猶如一隻被人遺棄的小貓小狗。 「原來唔係講證據!原來疑點利益唔係歸於被告!」鄧龍彪說起兩個月前收到判決書時的反應,仍表露出深深不忿之情。

  • 紀博士是香港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客席副教授、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行政系榮譽講師、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顧問委員會成員。
  • 鄧龍威2000年6月在菲律賓離境前被指涉嫌藏毒被捕,及後被關押在拘留所至2011年進行初審,終被判處終身監禁。
  • 鄧龍威自2015年起以管理員身分在其Facebook專頁「黑獄第5730天」公開分享他獄中生活。
  • 「人哋直頭唔覆你,咁你(政府)可否找人飛去菲律賓,兜口兜面問佢呢件事?唔使問佢攞人,問佢點可以將犯人移交返香港都好。」鄧龍彪希望政府可以派人,例如是保安局局長到當地交涉,想辦法將鄧龍威「移交」返港。
  • 作者簡介:
  • 他用了兩年時間,就完成四年大學課程,最後兩年實際上是追隨金耀基教授,研究立法局等課題。

鄧龍威於書中揭露,在開初5、6年的在囚日子,其實十分憎恨張泰安:「坦白說,不是因為他,我也不會坐牢。」張被捕時向菲警透露了鄧的行蹤,但時間沖淡了仇恨,鄧龍威想到如果兩人角色互轉,自己也許亦會出賣他,後來兩人關係好轉,亦有互相扶持。 鄧龍威18年前失戀後到菲律賓散心,生日當天(6月19日)扺達馬尼拉機場,回港前不幸在不適當時間、地點、群體中被牽連在一宗涉嫌藏毒案,被囚11年才獲審訊,被判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一直在環境極惡劣獄中堅毅求存,不斷為自己尋求公義。 家中收到消息指,有警方進入一個單位搜到毒品,我們以為是真,怎知道菲律賓的警方會作故仔? 到後期謝偉俊的介入,我才驚覺案件原來疑點重重,及後發現自己錯怪弟弟,倍感懊悔。 不過謝偉俊今早在電台上坦言,雖然菲國的審訊程序未必如香港一樣會開庭,靈活度快,但考慮到當局的處事速度和效率,恐怕中秋團圓夢未能如願。 謝偉俊指,以香港的慣例形容,鄧龍威一案目前在菲國處於終審階段,關鍵在於有無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他的不在場紀錄。

鄧龍威: 香港網絡大典

方保僑先生於資訊、通訊、科技及電子消費品市場工作超過二十年,引入過不少新科技產品,並創辦多個業界組職及為多個非營利機構擔任委員提供專業意見。 並於am730、信報、PCM及e-zone等媒體撰寫專欄。 鄧龍威 鄒作基為Microsoft Hong Kong Limited總經理,執掌香港分公司的整體策略、業務營運和對外發展。 此外,鄒氏亦曾任Sybase亞太區副總裁兼北亞區總經理,負責Sybase在中國大陸、香港和台灣以及韓國市場的業務及營運。 加入Sybase之前,鄒氏於畢馬威管理諮詢擔任IT諮詢業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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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會與律師繼續研究如何協助鄧龍威,但可能是要以司法制度以外的方法,包括特赦或引渡他回港服刑及申請假釋等,但亦形容過去成功引渡的成數並不高。 惟於法院判詞中指,有關證據只能勉強證明鄧於當日抵菲,而警方對鄧的監視是直至當年7月17日,有關證據亦未能說服法院於過去裁決時有事實上錯誤。 他曾任香港及澳洲多家金融機構之高級行政人員,包括美國運通國際集團,渣打銀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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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博士亦為香港理工大學企業發展院兼任教授,講授課程包括數碼營銷,知識管理,技術創新和零售管理。 方博士持有香港大學之學士學位及分別持有英國赫爾大學之市場推廣策略碩士學位,及愛爾蘭國立大學之資訊科技碩士學位。 鄧龍威 他亦是南澳大利亞大學工商管理學博士,專注於移動電子商務。 方博士持有特許市務師及特許資訊科技專業人士等國際專業資格。 賴志偉先生為香港屢獲殊榮數碼行銷公司Fimmick聯合創辦人及業務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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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是管理顧問,曾於IBM全球服務部門工作,後來與波士頓諮詢集團(Boston Consulting Group)就職,並為財富美國500強的技術和保健行業客戶提供諮詢服務。 兩年前8月的一件事,曾經為鄧龍威一家,以及一眾支持他的人帶來過「回家」的希望。 當時鄧龍威一方取得菲律賓政府的入境紀錄,證明鄧龍威在2000年6月19日入境菲律賓。 「6.19」這個日子對鄧龍威的意義,是因為菲律賓警方供稱,當年6月初已開始監視鄧龍威,入境紀錄和警方供詞有明顯出入。

鄧龍威: 【菲獄風雲】捲毒案囚終身 鄧龍威獄中著書鳴冤 爆黑幕求翻案

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說收到消息指,當地最高法院駁回鄧龍威的終極上訴,維持原判。 他對判決感到失望,正研究有沒有司法程序以外的途徑,可協助鄧龍威回港。 謝偉俊說,當地警方證供提到一直觀察鄧龍威的行動,但當中有數天鄧龍威仍未到菲律賓,有客觀證據證明他仍在香港,若按普通法制度,相信已構成足夠疑點,本來以為這是有力的上訴理據,但似乎當地法院認為只是小瑕疵。 謝偉俊表示,其他協助鄧龍威的方法包括利用香港與菲律賓之間的囚犯移交協議,但協議簽訂多年,仍未有成功案例,相信操作上存在困難,另外亦希望菲律賓總統可以特赦。 二OO九年十二月退休前為新鴻基地產集團執行董事,其後轉任非執行董事,兼任集團首席顧問至二O一三年十二月,至二O一五年十一月辭任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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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服務方面,黃先生曾擔任香港青年旅舍協會主席,期間參與保育活化美荷樓計劃,現為該會行政委員會委員。 鄧龍威2023 此外,他曾擔任多個政府諮詢委員會委員,現時為市區重建局非執行董事、扶貧委員會轄下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專責小組成員、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校董、及香港公開大學校董會主席。 現年49歲的港人鄧龍威,20年前在菲律賓因涉嫌販毒被捕,即使後來被判終身監禁,但多年來他堅持自己無罪,為自己力爭自由。 他的哥哥鄧龍彪,由最初全家人認定弟弟罪有應得,拒絕賄賂官員放人;到後來他聯同義工四出奔走,誓要為弟弟洗脫罪名,他一直希望弟弟能以無罪之身回家。

鄧龍威: 關注組指鄧龍威被押至黑房隔離囚禁

謝偉俊指出,鄧龍威上訴時曾提出各種疑點,例如菲警證供中提及鄧龍威在菲律賓的時間,當時他根本在香港,但不獲法庭接納。 他稱,即使在當地被判終身監禁,亦有可能獲總統特赦,正循此途徑協助鄧龍威。 至於兩地的囚犯互換計劃,謝偉俊表示根據過往經驗,菲方不太合作,以往亦無成功例子,對此不太樂觀。 協助事件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有關新證據如果於實行普通法的制度下,已是一個很大的疑點令鄧可獲釋放,但稱不同地方有不同看法,當地法庭未有考慮有關證據,對判決感到失望。

黃兆龍先生畢業於墨爾本大學,主修會計及財務,並擁有註冊會計師資格。 除會計事業外,黃先生亦擁有多年的零售經驗,現時黃先生為一家知名服裝品牌香港區的零售總經理。 「人哋直頭唔覆你,咁你(政府)可否找人飛去菲律賓,兜口兜面問佢呢件事?唔使問佢攞人,問佢點可以將犯人移交返香港都好。」鄧龍彪希望政府可以派人,例如是保安局局長到當地交涉,想辦法將鄧龍威「移交」返港。 據悉在審訊期間,突然有證人出庭,證明港人鄺錫雄當時並非在案發現場,鄺錫雄因而被判罪名不成立。 2017年,鄧龍威把自己在獄中經歷寫成《黑獄第5730天》一書。

鄧龍威: 被捕後菲警開口索200萬披索

複審需時多久仍是未知數,龍彪估計菲方如又一次拖延,或需再等待一年半載方有結果。 鄧龍威 鄧龍威2023 案件一直爭辯在於2000年6月1至12日鄧龍威一直被菲律賓警方監示,但鄧龍威堅稱自己事實上在6月19日才入境菲國,質疑菲警何以在6月頭向他展開監示,他在菲國出入境紀錄成為他翻案的重要證據。 作為畢馬威中國在合約事務上的最高負責人,David負責為合約中牽涉的跨國法律事宜,以及為同時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合約中的法律事宜提供意見。 此外,David也負責就規管事宜和訴訟事務,向畢馬威中國提供意見,當中包括與美國相關的法律和規管事宜、英國和歐盟的規管事宜,以及亞太地區中的司法管轄區的其他相關事宜。 在加入畢馬威中國之前,David曾在香港、澳洲、紐西蘭及印尼任職法律顧問。

一直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晚上在facebook證實消息,表示對判決失望及難過,現正研究協助他向菲律賓總統申請假釋,或透過兩地囚犯互換計劃申請回港。 馬尼拉最終法院就案件的判詞中指出多個要點,包括認為案中證明被告非法藏有危險藥物的理據完善、案中毒品數量多達8公斤、令嫁禍的辯解難以信服,以及辯方否認藏毒及稱被嫁禍的理據薄弱。 2018年,鄧龍威取得當年菲律賓移民局官方入境紀錄,紀錄顯示鄧龍威在2000年6月19日抵達菲律賓,跟菲律賓警方指當年6月1至12日已開始監視鄧龍威有出入。 鄧龍威利用新證據於2018年9月5日向菲律賓最高法院上申請終極上訴。 但是,菲律賓入境紀錄同時顯示鄧龍威在2000年4月曾去過菲律賓兩星期,不符合鄧最初說2000年6月是「首次去菲律賓」,鄧解釋稱,該次亦是與疊碼仔張泰安旅遊,是原審辯護律師認為無關於案件,所以沒有公開[6]。 他於90年代建立了一家數碼印刷公司,其後成功轉型為一家綜合社交媒體、數碼印刷和廣告的數碼營銷公司「Fimmick」,成為本地數碼營銷行業的先鋒。

鄧龍威: 涉藏毒被菲國終身監禁 鄧龍威終極上訴失敗

被扣押了11年後,2011年在菲律賓計順市地區法院95號法庭(Quezon City RTC95)審訊,2011年10月26日法庭裁定鄧龍威販毒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 鄧龍威現時接手不少入境處案件,正因對入境審裁處有相當瞭解,加上以往的多項公職,又從事社會學研究,對政府行政運作及架構深入瞭解,因此處理行政及公法案件時得心應手。 九二年,鄧龍威報讀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的法律課程,九六年正式取得專業資格。 「起初沒想過執業,後來覺得既然花了長時間考取專業資格,又對法律相當感興趣,於是轉職大律師。」豐富的人生閱歷,對掌握案情有極大幫助。

  • 他亦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及特許財務分析師、香港大學校董、ACCA香港理事及香港財經分析師學會會董。
  • 謝偉俊指,以香港的慣例形容,鄧龍威一案目前在菲國處於終審階段,關鍵在於有無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他的不在場紀錄。
  • 馬先生41年前加入社工行列,並於1985年獲社工學位,開始時從事青少年服務。
  • 他擁有超過三十年的商貿經驗,曾在不同的跨國企業擔任要職,先後服務於斯倫貝謝(Schlumberger)、卡特彼勒(Caterpillar)、艾默生電氣(Emerson Electric)及通用電器(General Electric)。
  • 至於政府會否促請菲律賓方面盡快給予假釋或特赦,又或向菲律賓提出移交囚犯請求?

最有力的不在場證據,即當年的入境紀錄和警察供詞有出入,並沒有得到菲律賓最高法院重視,鄧龍威案終審維持原判,意味着他最快要到2032年才能出獄。 儘管法律上仍有「全體覆檢」一途可行,但鄧龍彪坦言不抱希望。 面對絕路,鄧家和義工目前只希望「有力」人士能出手相助,重審也好、特赦也好,就算回港服刑都好,最重要是帶弟弟離開惡名昭著的馬尼拉New Bilibid Prison(NBP)監獄第14號倉。

鄧龍威: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2000年於菲律賓捲入毒品案被判囚終身的港人鄧龍威,前年就案件進行最終上訴,並提出首次提堂的新證據、由菲方提供鄧當年入境菲律賓的紀錄,證明鄧於2000年6月19日入境菲律賓,與菲警當時作供指於6月起已監視他十多日的口供不符。 惟辯方今日(18日)收到法院判詞宣判駁回鄧龍威的上訴,意味鄧一直希望重獲自由的願望再次落空。 鄧龍威的哥哥鄧龍彪表示對結果感到失望,又擔心弟弟在獄中情況,他指會與律師研究其他方法幫助弟弟,包括將弟弟引渡回港服刑等。 鄧耀昇先生現為陞域(控股)有限公司 ("STAN GROUP") 主席,鄧先生於企業管理及物業投資方面擁有逾十年經驗,負責集團的企業策略規劃及整體業務發展。 鄧耀昇先生亦為斐濟駐港名譽領事首席顧問、創意創業會之董事、香港華都獅子會之第二副會長、香港公益金旗下萬眾同心公益金籌劃委員會聯席主席、及香港公益金入會、預算及分配委員會會員。 陳潔如女士是羅兵咸永道香港及中國南部地區國際個人稅務諮詢合夥人。

鄧龍威

菲律賓的監獄,有人嫖妓、有人吸毒、有人持刀陀槍、有人擁有手機電腦……只要你有錢。 富人可有自己房間,可擁有電視、電飯煲、電熱水爐、微波爐、多士爐、冷氣機等,更可聘人煮飯洗衣。 但鄧龍威哪有錢,2000年被捕時菲警向他索錢,他付不起;2011年案件判決時,同案港人收買法官,被判無罪,鄧龍威仍是付不起。 多年來不斷發公開信、求助信,效用似乎不及賄賂警方、賄賂法官。

鄧龍威: 【冤情難雪】﹙1﹚無視重大疑點 菲律賓終審判決罪成 鄧龍威販毒案終身監禁確定 兄長:盼港府助弟回港服刑

判決書上對於弟弟鄧龍威提出的新證據隻字未提,只重申政府打擊販毒的政策,以及用粗體字寫着「駁回」,並確認2017年上訴庭判決,終身監禁刑期合法。 鄧龍威2023 【Now新聞台】港人鄧龍威早年被菲律賓當局,指控在當地藏毒,判囚終身,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收到消息,菲律賓的最高法院終極駁回其上訴。 他指案件存在疑點,希望內地和特區政府,能夠從其他途徑協助。 【Now新聞台】港人鄧龍威早年被菲律賓當局指控在當地藏毒,判囚終身。

鄧龍威: 社會共融好「橋」獎評審

至於營救方面,鄧龍彪說他有和協助弟弟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商量過。 據他所知,香港入境處也有發電郵,向菲律賓方面了解移交囚犯服刑的可能性,但菲律賓方面完全沒有回覆。 拘留所本是讓人在此等待審訊,誰想到鄧龍威一待就是11年。 2011年,鄧龍威於宣判前滿懷希望,想着可獲釋,卻被判終身監禁。 於菲律賓,終身監禁的刑期為40年,扣除假期後,鄧龍威獲得自由的時間估計為2032年中,那時,他已年逾六旬。

鄧龍威: 港人鄧龍威被菲律賓指藏毒判囚終身 駁回終極上訴

鄧龍威(1971年—),香港永久居民,菲律賓在囚人士。 鄧龍威 2000年於菲律賓被控販毒案,被判終身監禁,他一直自稱是被菲律賓警察擺道,並把自己在菲律賓獄中經歷寫成《黑獄第5730天》及《黑獄第6330天》兩書。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理想,現實上法律服務相當昂貴,窮人往往因而得不到應有權利。 不過,「當天敗訴,她仍擁抱著我說很高興,感到人間有情,竟有人願意伸出援手。」案件原先由大律師公會的免費法律服務轉介,屬於義務性質。 他早年為金耀基教授高足,協助研究港府政制,一直跟進代議政制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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