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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地10大優勢2023!專家建議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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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地

計劃接受申請的期限已延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以容許住戶有更多時間了解登記計劃和進行登記。 居於非住用寮屋的人士如能證明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即政府公布加強特惠補償及安置資格當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該構築物,便可符合計劃的登記資格。 已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但尚未獲得補償及安置安排的非住用寮屋住戶,無須就上述計劃另行遞交申請。 然而該些住戶仍須透過證明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有關的非住用寮屋,來符合登記訂明的要求。

關於受影響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的資格準則可參閱地政總署編製的「為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業主、租客及佔用人而設的一般特惠補償安排及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簡介」的第(2)部分。 選擇「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受影響寮屋住戶須在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在已登記/持牌住用構築物連續居住滿最少 2 年,並符合房委會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選擇「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受影響寮屋住戶須在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在已登記/持牌住用/非住用構築物居住滿最少 7 年 (居住在非住用的持牌構築物/已登記寮屋的住戶須在地政總署的「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中成功登記)。 兩個安置選項均須符合「不得擁有住宅物業」(住宅物業的定義見問 10 ) 及「不得正在享有任何形式的資助房屋計劃或相關福利,或曾因享有資助房屋或相關福利而不可享有有關福利」(可酌情處理的特殊情況見問 12 ) 的規定。 不得不提的是,逸東邨從收地到落成的過程剛好橫跨回歸前後,故此它在同類案例之中最能反映港英政府與特區政府施政風格的差異。 該項目的收地工作分別於1995年10月、1997年1月及1997年10月進行,先後徵收了25.4公頃土地,但相關地盤平整工程早於1996年11月開始,及至2001年已有部份大廈落成入伙;餘下樓宇雖然等到2004年後方告竣工,可是不少位置均與收回地段沒有關連。

收地: 相關焦點

陳劍青指出,儘管四級機制同樣無法滿足所有持份者,但地政總署總算會按照地理位置進行賠償,更特此繪製彩色圖則顯示各級範疇,每年更新供市民參考。 不過,如果更新機制,就會由政府簡單以「發展用途」劃分等級,難免令人懷疑地主可能更易影響甚至主導邊界劃分,直接獲取更多特惠補償。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決策透明度已有減少迹象,地政總署去年3月開始在無對外公佈的情況下,不再提供補償分區圖則予公眾查閱。 「第一級別」涵蓋所有發展用途土地,包括房屋、工廈及公共設施等統一按現時甲級補償計算,已完成收地的元朗橫洲、粉嶺皇后山、正進行收地的元朗南等業權人所獲補償,最多會提高六成。 申索法定補償過程需要大量金錢、時間以至專業知識,再加上由此引發的司法程序又曠日持久,所以往往只有大地主或地產發展商能應付得來。 諷刺的是,誤解終院判決的土審處於2003年10月重評補償額竟與先前一致,遂招致了第二輪政府上訴至高院、南俊上訴至終院的司法程序(編號:FACV11/2005),最後拖到2005年11月才完全解決。

收地

對於工程範圍內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上述土地歸還日期並非他們須遷出的限期,他們的遷出限期由今年第四季至明年第一季不等。 地政總署今日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落實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一期發展計劃,涉及195幅私人土地,共約12公頃;並涉及約十個墳墓和42個金塔,共約359.36平方米。 因此,第一級別農地由每平方呎1,302元上調至每平方呎1,510元,屋地由每平方呎2,583元上調至每平方呎2,995元;第二級別農地由每平方呎651元上調至每平方呎755元,屋地由每平方呎1,292元上調至每平方呎1,498元。 可以預見,兩級制下,土地業權人可獲得的補償金額都會有所提高,正如發展局所預計,未來五個年度將收回500公頃私人土地,估計收地開支增加一成至63億。 政府相信修訂可回應受影響人士的訴求,避免爭拗而令收地有阻滯,未來五年目標收回500公頃私人土地,預計新安排下會額外增加63億元開支。 經凍結登記的住戶,不論是否符合安置或補償資格,均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

收地: 清拆前登記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並不贊成所謂優化方案,對於「用錢買時間」一說,他認為關鍵在於政府的決心和魄力,但如政府繼續放軟手腳,即使增加收地成本,也不見得能夠加快進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增加成本可以減少收地爭議,有助推動公屋興建進程。 香港規劃師學會對外事務委員會聯席召集人黃舜浣也表認同,但提醒政府如要「用錢買時間」,必須妥善管理財政的問題。 元朗區議員區國權表示,收地已屆最後階段,現時僅有數户村民留守,他今日到場是為視察地政人員的工作,並希望地政人員收地期間,能顧及村民的感受。 已婚人士必須與配偶一同申請(已離婚、正進行法律程序辦理離婚、配偶未獲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者除外),不得分戶。 截至2019年止,62幅「綜合發展區」的用地中,有43幅已經遞交了「總綱發展藍圖」,相對於餘下19幅用地未遞交藍圖的用地,這19幅用地被收回的可能性相對較高。

  • 政府對於協助棕地作業者遷入多層工業大廈並沒有具體方案,更重申因棕地作業屬商業運作,而尋覓經營地點是市場行為,所以政府只會提償金錢補償。
  • 至於棕地營運者的特惠津貼最短營運年期,由現時凍結登記日起計不少於七年,縮短為不少於兩年,並取消可獲計算津貼額的露天場地面積上限。
  • 慎海雄在致辞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疆工作,两次赴新疆考察调研,主持召开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多次就新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新疆把脉定向、掌舵领航,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 詳情可瀏覽地政總署網頁上為「持牌非住用構築物/已登記非住用寮屋」住戶進行的一次過「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簡介」。
  • 索取上述資料時,請參閱上載至本網站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訂和更新)。
  • 張太則慨嘆,過去五年的收地經歷太辛苦,今日來到最後一日,「心情好複雜,唔識講」。

在收到申索後,地政總署及漁護署會再進行實地視察,漁護署會進行農作物點算及評估。 至於農用工具和農舍等農場雜項永久改善設施,政府也會在同一時間張貼拆除農場雜項永久改善設施通知書,邀請受影響人士提出申索。 合資格人士如領取核准特惠津貼,便不符合資格就所涉構築物領取任何其他特惠津貼 (特惠搬遷津貼除外) 及安置安排 (購買專用安置屋邨的資助出售單位的合資格住戶除外,這些住戶可申請經折算的核准特惠津貼,金額是原本可獲發津貼額的六分之五)。 如果一個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持牌或已登記寮屋/合法住宅物業中已有不同的核心住戶(核心住戶必須在經濟及社會上獨立),而這些核心住戶欲與同住的家人/其他合法分租戶/其他佔用人分開申請安置 收地2023 (俗稱「分戶」),可向地政總署提出申請。 2021年5月13日,發展局公布收回可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的三幅私人土地,作資助房屋用途。 三幅地分別位於「Yoho Midtown」外一幅綜合發展區用地、一幅位於元朗十八鄉路「龍田村」附近的住宅甲類用地、以及位於粉嶺中心以東北的一幅用地。

收地: 表: 政府揀選收回用地的準則

地政總署有權隨時修訂和更新本網站內與任何一幅用地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賣地條件、投標表格、招標公告、賣地圖則、資料說明(如有),以及工程規格附表(如有)。 索取上述資料時,請參閱上載至本網站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訂和更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地政總署會繼續與相關部門在可行範圍下,本着「以人為本」的方式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適切協助,例如在當事人同意下轉介有需要的人士至社會福利署跟進、協助當事人探討及使用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房屋需要,以及考慮為有特殊或醫療需要的個案推薦體恤安置等。
  • 橫洲發展計劃由梁振英政府開始展開,原計劃在元朗橫洲興建約17,000個公屋單位,惟被指向「地區人士」摸底後,在附近另一處覓地興建僅4,000個單位。
  • 此外,業主或佔用人亦可獲發「商業及工業物業業主/合法佔用人的特惠津貼」,詳情可瀏覽地政總署網頁上「為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業主、租客及佔用人而設的一般特惠補償安排及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簡介」的第(3)(D)部分。
  • 房協正就專用安置屋邨上述各項事宜擬定細節,並將於專用安置屋邨落成前,適時向合資格住戶提供有關安排的各項資料。
  • 免責聲明:地政總署只會向本網站提供現存資料,並且不會就資料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包括適銷、沒有侵犯知識產權或適宜作任何特定用途的保證。
  • 目前很多棕地被改建成停車場和物流場,令經營者不容易重置業務,但政府卻從未積極思考如何協助他們重覓出路。

最後一幅就是在洪水橋「芙容園」對面,位於塘坊村的用地,現時為兩座樓齡已有31至44樓工業大廈,其空置率超過15%,由不同業主所持有。 政府看法是,該地鄰近「洪水橋新發展區」,交通改善指日可待,在這個前提下,很有機會被收回。 收地 這幅由三大幅「綜合發展區」組成的用地,合共佔地有235萬呎,也是作為舊式儲物倉庫的棕地,唯一是地皮規劃意向作低密度住宅發展,地積比率0.4倍,最高興建三層住宅,但除了一幅用地曾遞交藍圖,餘下在劃為「綜合發展區」後一直沒有發展意向,加上地皮符合「業權分散」條件,也可說是另一高危。

收地: 橫洲爭議5年 收地程序踏最後階段

是次優化補償安排主要針對土地業權人及業務經營者,當中提高特惠補償金額及放寬業務經營者津貼限制兩項措施,最受外界關注和質疑。 政府曾許諾橫洲收地不會導致有住戶無家可歸,但觀乎目前情況,似乎仍有不少村民須自求多福。 據政府最新的安置安排,在現金特憲津貼之外,合資格的村民可選擇安置於房委會的公屋或於數年後建成、房協的專用安置屋邨(分別位於粉嶺及洪水橋),前者須經濟審查,後者則無此需要,但申請人須於構築物居滿至少七年。 收地2023 舉例說,有村民因過去曾申請房屋署「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置業,但後來賣出物業搬至楊屋新村居住,惟政府收地時以她曾享房屋福利,拒絕安置她至公屋單位。 誠然,本港的公共房屋政策不容許市民享有二次福利,但政府收地發展卻影響已紮根於此的村民生活,在情在理均有必要提供可靠的遷置選項,政府理應適度放寬上樓資格。 假如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已登記/持牌構築物住戶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但在政府實質進場清拆前,被地段業主(或自稱為業主的人士)着令遷出,地政總署署長會考慮酌情允許這些住戶基於恩恤理由申請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並視乎每宗個案的情況考慮是否接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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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幅地涉及12,300平方米,連同鄰近約3,500平方米政府土地,地積比率5倍至7.5倍,預計合共可提供約1,600個單位。 餘下七幅用地,有兩幅認為不適合作發展,其餘用地則因「商業敏感性」不予公開。 律政司可在確定收地符合「公共用途」後,向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建議收地;政府事前會就涉及收地及清拆計劃,諮詢有關區議會,並在作出決定前考慮公開諮詢所得意見及書面反對。 過去土發或現在市建局進行舊區重建時,若在後階段未能集合業權,也可能向政府要求運用相關條例,協助收回剩餘業權,故條例不是新鮮事,而外國也有類近條例。 所謂《收回土地條例》,實情是一條賦予政府權力徵用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的條例。 所謂「公共用途」(Public purpose),條例規定要符合一些要求,包括因衛生情況欠佳、物業嚴重干擾空氣流通、或對居住造成健康損害、因與香港駐軍有關的任何用途而收回、或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決定為「公共用途」而收回。

收地: 政府收回379幅私人土地 發展元朗南第一期

從林鄭在去年10月16日的《施政報告》中承諾大規模收地可見,政府必然明白香港有地可用。 地政指,政府照顧受發展清拆影響的住戶的同時,亦須確保公共資源合理和公平使用。 地政總署會繼續與相關部門在可行範圍下,本着「以人為本」的方式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適切協助,例如在當事人同意下轉介有需要的人士至社會福利署跟進、協助當事人探討及使用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房屋需要,以及考慮為有特殊或醫療需要的個案推薦體恤安置等。 根據現行的農作物特惠津貼評估機制,地政總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一般會在收回土地或清理前進行初步視察,以初步估計所涉及農作物的範圍和種類。 收地 地政總署一般會於張貼法定收地告示後,以告示形式邀請受影響農戶提出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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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20天征地万亩”事件,虽然被认定违法, 但是造成的后果则非常的严重,不仅给社会带来矛盾,也让当地相关部门失去一定的公信力。 当然,这也警示着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能做知法犯法的事。 当然了,《土地储备管理法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在收储时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如果取得方式和程序不合法,那么也意味着就不能入库储备。 当地相关部门虽然发布“土地收储”公告,但实际操作却是“土地征收”或是“土地流转”。

收地: 总台新疆总站揭牌运行!总台援疆设备正式启用 《非遗里的中国·新疆篇》开机启拍

張先生過去近20年,利用這塊約2萬多呎的土地種過蘭花、做過花園,也放置了他過萬件收藏品。 其收藏品五花八門,包括舊書、舊報紙、漫畫、擺設等等,外人當作垃圾的舊物品,他卻視為寶物。 另一邊廂,楊屋新村的張生、張太則決定交屋,並相約地政人員於中午12時處理相關手續。 張先生坦言,早已知道橫洲踏入最後收地階段,所以都陸續搬走家中雜物及收藏品。 張太則慨嘆,過去五年的收地經歷太辛苦,今日來到最後一日,「心情好複雜,唔識講」。 上月30日,地政人員聯同大批保安進入橫洲三村收地,永寧村的鄭女士堅持留守,地政終同意給予兩星期寬限。

另一方面,林鄭最近對傳媒強調,政府過去五年引用《條例》僅收回20公頃土地,未來五年將運用條例多收20倍的400公頃土地,類似字句其實早在去年《施政報告》出現。 正如上文所指,去年9月至今政府明明曾援引《條例》收回逾60公頃在新界的土地。 以引用《條例》而言,林鄭在過往一年便收地約18.09公頃,已較梁振英任內五年合共的約11.31公頃多。 土地住屋問題極其嚴峻,公屋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高達5.5年,年收18公頃也只是杯水車薪。 收地 當受影響住戶到房協辦理安置申請的手續時,會獲安排填寫一份「專用安置屋邨選擇意向書」。

收地: 政府修訂收地補償安排料未來五年增加63億元開支

而在信納業務經營者是否已自行拆卸「不合資格構築物」的程度時,地政總署會按實際情況考慮。 相比回歸早期同類案例,後來的綠怡雅苑、洪福邨、祥龍圍邨、安達邨和安泰邨等項目從收地到落成動輒耗時十餘年,箇中原因主要是政府房屋政策及發展方案出現重大變化所致。 收地 但同樣重要的是,即或橫州發展事在必行,政府卻不見得在安置賠償上盡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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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劏房大戶位於天平山村中心,外觀是一間藍白色小屋,屋後緊接一系列鐵皮屋和磚屋。 據了解,該處由一姓趙人士租用,藍白色小屋是近年非法擴建,鐵皮屋和磚屋則屬違法改變用途,共劏出20間劏房,月租約3,000元,換言之月入可高達五六萬元。 据介绍,拥有河套灌区的巴彦淖尔市地处北纬40度农作物种植黄金带,是我国优质中强筋小麦主产地。

收地: 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

從圖則描繪的三次收地範圍可以推知,當局應該係按照實際施工進度來逐步進行周邊收地作業,如此安排無疑有助提高工程整體效率,從而加快公屋建成及住戶上樓的速度。 收地 無奈的是,工作效率高卻未必能夠保證工程質素,逸東邨內個別樓宇後來相繼被揭發使用短樁地基及劣質鋼筋,正好反映承建商施工時出現偷工減料問題。 朗邊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分為第一及第二期,當中第一期土地涉及前朗邊中轉房屋用地,已於去年開始地基工程,料可於2024/25年落成;而第二期擬議發展方案則涉及共5.6公頃土地,當中包括私人土地。 政府指於收地及平整用地後,料可於2024/25年將用地交給房委會開展建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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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表明不會公布正在研究被收回的潛在土地,但是否真的沒有任何蛛絲馬跡可流露出來? 地政總署回應指,地政處已因應相關地段的違契構築物,於2013年5月向土地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對方在限期內清拆違契構築物,但由於沒有在限期內糾正,地政處已於同年7月將其「釘契」。 收地 翻查地政處記錄,「寬園漁場」所在的兩個地段,只有3個構築物的登記用途為住宅,其餘14個構築物非住人用途,其中地段編號215,地政處早前收到有違規構建物的投訴,並已發出警告信要求業權人糾正。

收地: 地皮4: 元朗大橋村綜合發展區

另外,該公司於粉嶺北有3幅土地、共約逾60萬方呎土地可符合原址換地條件,連同政府及合作公司權益、佔地約70.9萬方呎,並已向政府申請換地,並獲同意進一步處理,預計可提供約303萬方呎住宅及約44萬方呎商場樓面,有關發展面積有待達成補價協議方可落實。 除上述項目外,馬適路一帶亦有多個發展商「插旗」,萊蒙國際持有的粉嶺馬適路項目,鄰近皇府山,亦申建1707伙。 萊蒙國際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黃俊康透露,集團看好粉嶺北物業發展潛力,該項目仍待城規會審批,是否可盡快上馬,須視乎政府是否能「拆牆鬆綁」,加快項目發展,紓緩住屋壓力。 該項目位於粉嶺丈量約份第51約多個地段及毗連約3.68萬方呎政府土地,今年6月曾向城規會申請由「鄉村式發展」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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