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利時,按照《勞工法》及《新工作制度法》,在沒有集體協議所定立的較低時數外,正常工時為一天8小時(如勞工一星期工作少於5.5天則為每天9小時)及平均一星期38小時。 如實際每星期工作多於40小時必需按不低於正常水平的150%(星期一至六)及200%(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去支付逾時工作薪金,同時需要給予補假以確保在參照期內(一般為3個月)平均每周工時不超過38小時。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指政府應從速立法制定標準工時,並提出每周標準工時為44小時、每周最高工時上限為54小時。 工時長影響僱員的家庭及社交生活,甚至影響健康;但現時的《僱傭條例》並無訂定任何加班費、工時上限或休息日工資以保障僱員。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港島)建議政府立法制定標準工時,幫助在職人士平衡工作、家庭與身心健康,並促請政府盡快制定標準工作時數啟動立法程序,以《國際勞工公約》規範最高工作時數為每周四十八小時,以及每天八小時為標準工時。
四、有權限就程序作出決定之實體如認為負責進行程序之人員所指之日數超越工作之性質及複雜性所需之日數,得將該日數減少。 二、獲同時或連續委任負責多個程序時,報酬須按每一程序結算;但任何情況下,用作計算酬勞之日數均不得重複計算。 一、進行紀律程序、專案調查程序、全面調查程序或簡易調查程序之人員,負責以報告附件計算應得之酬勞,並為此詳細列明其本人及秘書在有關程序之每一階段之工作日數。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一百三十一條
二、如扣除程序開始時工作人員尚未取得最新的工作表現評核評語,則按其最近一次具獨立作用的評核結果處理。 四、如母親在緊隨分娩後之因成為母親而缺勤之期間內死亡,父親有權獲免除工作以照顧子女,免除工作之期間與母親仍有權享受者相同,且不得少於二十日。 四、基於工作需要並經適當說明理由,上級可指定彈性工作時間的任何人員於可變時段內上午及下午的上下班時間。
二、如為退休金作扣除之時間與為撫卹金作扣除之時間不同,則為計算第一款所指金額之效力,僅計算供款人有為撫卹金之效力而作扣除之服務時間。 二、如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在終止職務當年提供服務之時間滿六個月,則為第一款之效力,該年視作一完整服務年。 一、為獲發放死亡津貼而提出之申請,應連同死亡證明遞交至最後一次為已死亡工作人員處理薪俸或退休金之部門;如有適當理由,得延遲遞交死亡證明。 三、有權收取行李運輸費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家屬,得申請提前享受收取全部或部分行李運輸費之權利,但須在發生引致該權利之行程時明確放棄該權利。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一百九十八條*
二、作出上款所指之計算時,尚須計算本地區行政當局應向已死亡工作人員支付之金額,尤其因提供實際工作而已發放或應發放之金額;該等金額須加於將結算之津貼內。 四、根據第二款b項規定累積計算超時工作時段時,應先計算日間的超時工作完整時數及第一款b項所指超時工作完整時數;尚餘時間則適用超時工作時間佔比較大時段的系數,如佔比相同則按第一款b項所指的系數計算。 二、如工作人員在上款各項所指的多個時段提供工作,則該月有權收取按較高百分率乘以獨一薪俸計算的相應津貼。 一、現職、離職待退休或已退休之行政當局工作人員,有權收取在每曆年十一月份支付之聖誕津貼,金額相等於薪俸加上年資獎金或相等於在該曆年十一月一日有權收取之退休金,視乎情況而定。
- 一、公務員及服務人員自就職日起,又或如無需就職時,則自簽訂合同或開始職務之日起,須對本身作出之違紀行為向上級負紀律責任。
- 鑑於2011年香港開始實施最低工資,香港政府於2010至2011年度施政報告中承諾研究標準工時。
- 二、如獲委任之預審員處於上款所指之情況,得申請自行迴避有關職務,或應嫌疑人或舉報人申請而被聲請迴避該等職務。
- 二、在特殊急切的情況下,上述超時工作的提供得由機關領導人決定,但在四十八小時內應由總督或有關市政機構以批示確認,且不妨礙工作者有權領取有關補償。
- 二、違紀者作出違紀行為時所屬部門之負責實體有權限提起紀律程序,並負責作出裁定,但不影響以下數條之規定。
- 英國、德國、愛爾蘭、丹麥等國家只設立最高工時而沒有設立標準工時水平。
-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表示會計、護士等專業因為長工時打亂社交,應解決工時問題。
千萬的賠款,公務員許多人做著做著就中風走了,從來不會有人去調查是否跟工作量太多有關,現在任何事都要講公平,政府何不以身作則,告訴企業這樣給加班費企業是可以生存的,不然自己都出不起如何要求企業如此對待勞工。 比較公務員與勞工適用的法令,覺得對於政府扮演的雇主角色,正是現在勞檢認為無良惡壓榨員工的那一種雇主,大家都講公平,政府應從自己做起,不然如何要求企業能夠遵守勞基法規定呢。 另外,公務員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的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的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 根據就業及勞動部,由2010年12月21日起,聘用5名或以上員工的工作場所,僱員每星期的工時規限於40小時。 逾時工作薪金為平日工資的150%(在首3年推行工時規管的時候,逾時工作薪金為一般工資的125%)。 至於最高工時,引入規管工時的首三年為每周56小時(一周工時為40+一周允許超時工作16小時),之後為每星期52小時(一周工時為40小時 + 一周允許超時工作12小時)。
公務員工作時數: 服務時間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委楊宏智遭爆上班時搭公務車去外地訪友、泡湯。 公務員工作時數2023 13 歲及 14 歲的兒童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內工作,但如他們未完成中學三年級課程,則須接受全日制學校教育及符合其他旨在保障他們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的條件。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公務員事務規例》可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不時發出的公務員事務局通告及通函加以補充。 這些通告及通函所載的指示,適用範圍和效力與《公務員事務規例》相同。 公務員工作時數 現行的《公務員事務規例》裡亦有完善及成熟的溝通機制,助員工反應意見。
公務員工作時數: 休息時間
如持有的非本地學歷被評核為與入職要求相若時,他們的申請可獲同樣考慮。 在適用的情況下,政府在評核非本地學歷時,可能會參考近年政府為同類個案進行過的評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許多工作機會,當中不少適合剛畢業人士申請。 公務員工作時數2023 本文介紹現時公務員及非公務員職位空缺的資料,兩者的分別,以及申請手續。 考試院院會今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明訂公務員辦公時數、休息日數及輪班輪休公務員相關勤休規範;明訂公務員不得遲到早退,每日辦公時數8小時,每週辦公總時數40小時,及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的原則性規範。 刪除原規範各機關加班經費限額規定,將加班經費之編列回歸機關預算編列程序,以賦予各主管機關管控彈性,並利機關依業務需要、財政狀況及機關特性等因素通盤檢討後,編列適宜之加班預算。
港鐵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喺港鐵,同建築工程界最有連繫嘅就係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主要負責鐵路網絡擴展工程同鐵路網絡改善工程。 相對下較少發揮空間,政府工作架構比商營機構更為刻板,在有特定的「程序」下,員工能否有足夠的發揮空間? 其實一切都是相對,在乎你想挑戰及見識更多事物,抑或是想要一份穩定工作。 如一個月內工時較法定上限多60小時或以上,逾時工作工資不得低於1.5倍(中小企則為1.25倍)。 按照法律规定,全年平均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八十三條
在此,若為使勞工能隨時立即地提供勞務,則對其停留處所加以限制,似屬難免。 此外,由於有相當高的機率,並無須勞工實際提供勞務,因此基本上並無必要限制其活動。 公務員工作時數 由於在此勞工提供勞務的密度、身心健康的耗損顯較正常工作時間與備勤時間為低,我國學說及實務見解多認為屬於工作時間。 雖然並未實際上提供勞務,惟由於合理地預期在該段時間內,有相當高的機率必須實際提供勞務,是以其未實際上提供勞務,乃屬例外。
民航處:航空人員執照事務組由明日(2日)起暫停無需預約的櫃台服務,只提供已預約的櫃台服務,直至另行通告。 香港郵政:全線郵政局於星期一至五將會維持正常開門時間,但會提早於下午4時關閉;星期六營業時間如常(郵政總局及尖沙咀郵政局會提早於下午四時關閉)。 海事處:油麻地、屯門、西貢、大埔、香港仔、長洲及筲箕灣海事分處的牌照及關務服務,船員考試發證、商船船員管理服務、本地船隻驗船及諮詢服務,將由2日起暫停至15日;已預約的服務及考試安排將會另行通知。 運輸署:金鐘、長沙灣、觀塘及沙田的牌照事務處將會暫停即時申請的櫃位服務,但會繼續處理已在網上登記預約的櫃位服務,及經投遞箱、郵寄或網上遞交的申請。 所有原定安排在12月2日至12月15日的駕駛考試服務(包括路試、駕駛筆試(甲部試)及的士筆試)將會暫停,直至另行公告。 今時今日揾工,私人巿場職位要求愈見提高,工時長之餘又要扮「千手觀音」一個打十個,不想為月尾萬多元淪落成「奴工」,政府文書職系空缺便儼如苦海中的水泡一樣。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一百九十三條*
於2012年11月26日,勞工處發表了《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分三個方面研究了其他地方在規管工時的制度和經驗、包括各行各業僱員的最新工時情況的統計數據、和分析及評估香港設立標準工時的影響。 於2013年施政報告中,香港政府指勞工及福利局將於2013年第一季按照其政綱,成立由政府、僱主和僱員代表,以及學者和社會人士組成的「標準工時專責委員會」,跟進《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 2016年5月25日,瑞銀在2015年9月公布的報告揭示,香港是全球工時最長的地方,每周平均工時逾50小時。 如公共部門安排特定工作時間制度人員於公眾假期提供服務或其每周休息日為公眾假期,須按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為其安排補假或在部門無法安排補假時,工作人員有權按該條第四款規定收取金錢補償。 公務員工作時數2023 就問題第三部分,我希望重申,為確保審慎運用公帑,以及維持為市民提供的服務水平,根據現行政策,任何縮減個別公務員職系規定工作時數的建議,須符合三個先決條件,當局才會作出考慮。
二、工作人員在待命當日須返回工作地點時,除上款所指津貼外,尚有權收取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的超時工作報酬,並可收取其他有權收取的法定補償。 一、根據第七十九-J條所指的制度待命的工作人員有權收取待命津貼,該津貼按已履行待命義務的日數計算,每日的報酬為薪俸表100點的0.5%。 三、如工作人員未能於上款規定的期間內獲得補償,則有權收取以其提供工作的時數乘以每一工作小時報酬計算的金錢補償。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條*
上述辦公時數及休息時數,包括總統府、國安會、各級學校主管機關、行政院等單位,在不影響為民服務原則上,可以予以調整。 公務員工作時數 【本報訊】現時公務員可享有多項附帶福利,視乎個人職級、服務年資、聘用條款及其他規例而定,包括醫療及牙科福利、教育津貼等。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明定一般公務員每日辦公時數8小時、每週40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 延長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若為搶救重大災害等狀況,延長上限則由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及五院分別定之。
三、一般制度指為行政當局整體訂定的工作時間制度,而特別制度則為因應公共部門的特定需要而訂定的工作時間制度。 三、在上款所指之情況中,如純粹屬於形式上不符合規定之情事,部門得自獲悉不予“批閱”之決定起十五日內,將新任用文件送予“批閱”;在此情況下,工作人員繼續擔任其職務。 對雇主而言,關乎有無違反勞動基準法有關勞工超時工作、未給付勞工加班費,或未給勞工足夠休息時間等違章責任的認定。
公務員工作時數: 申請政府職位空缺的手續
三讀條文指出,一般公務員應依法定時間辦公,不得遲到早退,每日辦公時數為8小時,每週為40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 不過,上述行為若對公務員名譽、政府信譽、其本職性質有妨礙或有利益衝突者,不得為之。 公務員工作時數2023 條文明訂,公務員應依法定時間辦公,不得遲到早退,每日辦公時數為8小時,每週為40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上述辦公時數及休息時數,包括總統府、國安會、各級學校主管機關、行政院等單位,在不影響為民服務原則上,可以予以調整。 由於第一標準薪級人員的工作大多是勞力密集和標準化,因此部門認為並沒有太大空間可以簡化或重訂工作程序。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一百一十三條
三、未取得退休之權利而被視為絕對無能力之供款人,獲償還其已作之扣除;為此,應自認可健康檢查委員會意見之日起九十日內提出申請,並須附同證明已作扣除之必要資料及證明已與庫房了結全部債務。 公務員工作時數 五、為退休效力而計算之服務時間,須透過利害關係人所屬部門發出之關於實際服務之證明或經確認之資料證明。 三、根據第一款之規定作出之選擇,導致合資格繼承人喪失領取撫卹金之權利,但不對退休人員之整體權利及義務造成任何改變。
公務員工作時數: 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
經內部研究後,政府決定由5月4日起作出四項首階段安排;其一,除了政府學校或部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表演場地等仍然關閉的服務單位,絕大部分政府僱員回復正常上班。 四、如嫌疑人仍然下落不明,則裁定之通知應根據第二款規定之方法作出,並說明得在公布後六十日內就裁定提起上訴。 一、如出現能證明導致處分之事實不存在之情節或證據方法,且有關事實在紀律程序中不能為嫌疑人所使用,得隨時複查紀律程序。 二、在上述之十日期限內,有權限實體得要求或命令嫌疑人之上級或所屬部門之適當機構在十五日內發出意見書。
如屬開考之情況,應在開考通告規定之報考期限屆滿前具備擔任公共職務之一般要件及特別要件;如屬其他情況,則最遲應在作出許可任用之批示之日具備該等要件。 一、事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扣除的補償,按工作上的可調動情況,超時工作倘在日間,則與平常工作時數相同,倘在夜間或在每週休息日或補充休息日和假期,則附加百分之五十。 十二月二十三日第22/78/M號法律所載的公共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制度,經過約十年的施行,顯示有需要重訂,因此成為本法律的目標,同時亦管制輪班工作,後者是仍無章程管制的實 況。 另,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加班,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等,其延長辦公時數的上限,由總統府、國安會及五院分別定之。 針對公務員私人言論自由部分,公服法第4條原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六十二條
B)“隨診”:是指工作人員根據醫生的醫囑,為跟進病情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就診或經送外診治委員會批准在外地就診。 六、對健康檢查委員會視為屬導致不能擔任職務之疾病之身體或精神紊亂,按情況適用經適當配合後之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 二、被健康檢查委員會視為有能力返回部門工作之工作人員,如在隨後之七個工作日內再患病,應立即被命令接受同一委員會檢查,以確認病況。 三、如未能在家中或所指之地點、日期及時間找到工作人員,則其缺勤視為不合理缺勤;但自知悉該缺勤被視為不合理缺勤時起兩個工作日內,將不在上述地點之合理解釋連同適當之證據一併呈交,且獲部門領導接受者,不在此限。 因成為母親、成為父親及收養而缺勤,應以主診醫生或醫院之聲明,又或以具足夠證明力之文件作合理解釋;上述聲明或文件須在緊接缺勤當日之第二個工作日結束前呈交予工作人員任職之部門。
立法院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明定公務員每日辦公時數8小時、每週40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延長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如有搶救重大災害等例外特殊狀況,則授權相關機關分別訂定。 考試院說,政府及公務員基於公共利益及為民服務責任,須即時回應社會民眾需求,並因應特殊環境或緊急狀況採取積極措施,與民間企業的業務性質不同,因此在權衡業務需要及公務員健康權取捨下,草案所訂相關延長辦公時數等規定,無法完全比照勞動基準法。 (二)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標準薪級職系的公務員約有7 190名,當中約40名的每周規定工時數以「總工作時數」方式訂明(佔該職系總人數約0.6%),其餘約7 公務員工作時數 150名均以「淨工作時數」方式訂明(佔該職系總人數約99.4%)。 每周規定工作時數以兩種不同方式訂明,分別為「總工作時數」(即規定工作時數包括用膳時間)和「淨工作時數」(即規定工作時數不包括用膳時間)。 基於運作需要和其他相關的考慮因素,不同職系的公務員,包括文職及紀律部隊人員有其個別的每周規定工作時數。
公務員工作時數: 服務之提供
一、澳門退休基金會須返還不適當徵收之款項,另加自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之日或自基金會獲悉徵收之不當情事之日起,直至就許可返還之批示作出通知之日內之年息4%。 B) 因在職時意外、擔任職務時且因擔任職務而患病,又或因作出人道行為或公認係為社會奉獻而引致意外或患病,以致長期絕對無工作能力。 一、處理結算之部門應盡快分析收到之申請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適當報告及計算應付金額後將卷宗送交有權限實體。 四、如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不行使本條所指之權能,第一款所指體積得加於上條第三款所指公務員或服務人員所攜帶行李之體積上。 三、任何行程如延長至超出許可批示所定之期間,則整段行程期間須受上兩款所指制度約束;但屬前來本地區之人,不在此限。 根據本通則規定而提供之衛生護理之資助,由受益權利人之供款,以及登錄在本地區總預算、自治機關及市政廳之本身預算內之撥款承擔。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一條
《公服法》修正案第4條原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三讀修正為,公務員未經機關、機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機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機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 為因應2019年11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第785號解釋指出,獄政消防、警察等輪班機關人員,全年無休服務民眾,卻沒有工時上限和合理的加班補償,不符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之保護要求。 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延長的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的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三十三條
五、如健康檢查委員會認為存在顯示有欺詐之情況或不確認在第二款所指之病況,缺勤之日數視為不合理缺勤,並對工作人員適用第九十條第二款之規定。 六、應在因成為母親而缺勤之期間內就職之女性工作人員,在缺勤期終止時就職,如缺勤期與年假期之間並無間斷,則在年假期終止時就職;該就職自有關委任批示公布之日起產生一切效力,尤其關於薪俸及年資之效力。 公務員工作時數2023 二、合理缺勤並不中斷實際服務時間之計算,亦不損害給予工作人員之任何權利及福利,但有相反之明確規定除外。
立法院各黨團立委針對本次《公務員服務法》均提出相關修正版本,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後今交由院會審議並進行三讀程序。 今日上午在國民黨團集體缺席的情況下,由民進黨團、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進行逐條審查,最終表決通過本次修正案。 局方提供的參考建議包括將員工分成兩組,交替在家工作,即使個別員工不幸受到感染也不致令運作停頓;如運作許可,部門也可擴大彈性上班和午膳時間的幅度,讓員工避開繁忙時間上、下班和用膳。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今日向政策局和部門發出指引,提醒他們在維持公共服務的前提下,可考慮採取彈性措施,減少同一時間身處辦公地點的員工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