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则提出修订,将假期日数增至7天,再一次被建制派反对。 劳工及福利局长罗致光扬言若修正案获通过,特区政府会撤回草案,否则偏离了劳顾会的共识。 民主党议员黄碧云批评罗致光的言论是“要挟”,做法“可耻”;新民主同盟议员范国威亦不满政府以劳顾会作“挡箭牌”,认为劳顾会不应凌驾立法机关,促请政府多聆听立法会的意见[9]。 2012年10月22日,劳工顾问委员会就男士侍产假是否立法而经历了3小时的激烈辩论,委员会以9比3大致上同意男士侍产假立法。 惟劳工方面认为需要参照香港政府的5天制度,资方方面则倾向于3天。
连同境外生产及非婚生子女等细节,预料待至2012年11月月底开办会议时再会商议[2][3]。 補助金方面,以父母的育嬰假合計,頭390天可向政府申請各自薪酬的80%,日薪上限為952瑞典克朗(約776港元)。 另一項數據顯示,2017年父母共同提請的育嬰假日數,父親一方佔逾27%。 最終修正案遭到否決,而《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在54名立法會議員贊成、1位反對及4位棄權下通過,於2019年1月18日起實施。 2012年10月22日,勞工顧問委員會就男士侍產假是否立法而經歷了3小時的激烈辯論,委員會以9比3大致上同意男士侍產假立法。
男士侍產假: 香港Team leader招募
在劳工兴问委员会达成共识下,由政府提出《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把男士侍产假由现时的3日增加至5日。 由於有薪產假關乎社會福利,背後更離不開黨派之別、保守與自由主義之爭。 不過,美國網站MSN在2017年一項調查顯示,93%民主黨人認為,男性應該享受有薪侍產假,這比例在共和黨人中則為77%。 男士侍產假 澳洲統計局2017年數字顯示,使用有薪育嬰假的人士當中,95%主要照顧者為媽媽,95%次要照顧者為爸爸;僅5%爸爸請過育嬰假。 當地法律允許僱員最多可申請52周育嬰假(parental leave),在此期間僱主不能將其開除,但政府提供的資金援助相當有限。 有薪產假計劃將申請人分為主要(primary)、次要(secondary)照顧者,前者最多可獲18周補助金,後者只得兩周。
事實上,自2019年1月18日起,香港政府規定的「男士侍產假」已由原先三天改為五天,可謂勞工權益保障一大突破。 若觸及假冒、欺騙等行為,將觸犯相關刑事罪行,故此上述擔心在筆者看來是不必要的。 不過,從僱主角度來看,未來在考慮僱員申請時,就可能將其在婚姻、生育等狀況納入考慮因素,從而減少因僱員休產假而造成的阻礙,這樣一來或會造成職場「隱蔽性歧視」的惡化。 在勞工興問委員會達成共識下,由政府提出《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把男士侍產假由現時的3日增加至5日。 在處理侍產假的申請時,因應僱員所披露一切個人資料(包括母親及初生嬰兒),都須要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 換句話說,在僱主披露這些個人資料前,都應先獲得有關本人同意,否則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
男士侍產假: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时任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表明,若果修正案获通过,有可能撤回草案,指出此前建议是由劳工顾问委员会所达成的共识。 最终,《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在52名立法会议员赞成、无人反对及1位弃权下通过,预计于2015年3月生效[8],最后提前于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 這股社會風氣離不開瑞典政府自1974年起實行的政策——「共享育嬰假」(shared parental leave)。 在這個制度下,新生孩子的父母分享合共480天的假期,但各自有90天產假是專屬,不能讓另一方使用。 這套育嬰假政策相當靈活,申請人不需把假期一次過用完,可以根據個人需要「分期」申請。 2014年當局修訂相關法例後,父母在孩子滿12歲(或讀完小學五年級)之前均有資格請假。
相信未來將會有愈來愈多完善勞工權益的保護機制,締造出一個屬於香港友愛、和諧、共融的勞資社會。 僱員如在嬰兒預計出生日期前最少三個月已通知僱主有意放侍產假,則有權在通知僱主實際放假日期後即時放假。 2012年4月1日起,香港政府向合資格公務員提供5日全薪男士侍產假,截至2014年9月月底,共7,036名公務員領取過相關假期。 根據法例規定,男性僱員必須已按照連續性合約工作了40週或以上及每星期至少工作18個小時,才能領取4/5薪酬。 香港《僱傭條例》列明,男性僱員欲放取侍產假,需要以連續性合約爲僱主服務的前提下,因應配偶/伴侶的每次分娩,可享有 5 天侍產假,以準備迎接新家庭成員。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于2013年1月25日指出,希望于同年10月将条例草案提交予立法会,于实行一年后再由劳工顾问委员会检讨[7]。
男士侍產假: 法定侍產假
無論申請人薪金多少,一律按全國最低工資標準補貼,約為每周740.6澳元(約3936港元),相對不少發達國家低微。 瑞典的育嬰假政策不僅在時長、經濟支援上寬厚,同時給每個家庭自行選擇的空間,更難能可貴的是背後推動的性別平等理念。 這項政策提倡父母「共享」產假福利,同時意味男女在家庭生活中需共同承擔責任,從而打破傳統的性別分工觀念,鼓勵爸爸名正言順地投身育兒行列。 「共享育嬰假」實行了四十五年,公眾在潛移默化中加強對父母角色的認知。 其次,就「勞資雙方」於生產經營層面而言,「男士侍產假」的實現需權衡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利益關係。 雖然政府在規定「男士侍產假」中,要求僱傭單位至少補償其不少於五分之四的薪酬以作補償,但若夫婦雙方同時獲批休產假,或可能會導致原有低收入家庭難以獲得保障,加重了經濟負擔。
從僱員自身考慮,若產假期間難以維持其正常收入,可能會導致僱員選擇「有假不敢休」,甚至出現「不能休」的情況發生。 勞工處提醒僱員,在新舊規定過渡期間,他們如在修訂條例生效前已預先通知僱主打算放侍產假,亦須在享用新增第四及第五天侍產假前,預早最少五天告知確實放假日期。 根據《條例》,如果男性僱員的子女於2019年1月18日或之後出生,並符合法例的相關規定,便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享有5天侍產假。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評估,實施男士侍產假只會令僱主增加勞工成本0.02%至0.04%。
男士侍產假: 有關僱傭15歲以下「兒童」的《僱傭兒童條例》?
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表示,以一間聘請10人、平均月薪1萬5千港元的企業為例子,每年因為男士侍產假而導致的新增成本為240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於2013年1月25日指出,希望於同年10月將條例草案提交予立法會,於實行一年後再由勞工顧問委員會檢討[7]。 不過,不論侍產假是分開放取還是一次過放取,都需要安排在初生嬰兒的預計出生日期前 4 個星期至確實出生日期當日起計的 14 個星期內的任何日子,以放取侍產假。 2012年4月1日起,香港政府向合资格公务员提供5日全薪男士侍产假,截至2014年9月月底,共7,036名公务员领取过相关假期。 男士侍產假 儘管美國在產假立法層面明顯落後,但愈來愈多企業為僱員提供家庭友善(family friendly)政策,其中育嬰假是至關重要一環,成為不少公司打造企業文化、留住年輕人才的舉措。 當地早於1993年通過法案,保障僱員享受最多12周無薪侍產假,但至今仍未有全國性有薪產假(paid parental leave)法律,在已發展國家中是唯一一個。
最終,《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在52名立法會議員贊成、無人反對及1位棄權下通過,預計於2015年3月生效[8],最後提前於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 2014年12月18日,立法会继续讨论《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修正案,该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继昌提出修正案,要求将男士侍产假增加至7日,引起了连场的激烈辩论。 男士侍產假 香港政府的建议为雇员享受男士侍产假期间可以支取4/5薪酬,泛民主派提议修正为支取全薪,被建制派反对。
男士侍產假: Commis 1 / Demi Chef - Mon to Fri 初級西廚1 / 中級西廚 - 星期一至五
惟勞工方面認為需要參照香港政府的5天制度,資方方面則傾向於3天。 連同境外生產及非婚生子女等細節,預料待至2012年11月月底開辦會議時再會商議[2][3]。 男士侍產假2023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评估,实施男士侍产假只会令雇主增加劳工成本0.02%至0.04%。 香港职工会联盟总干事蒙兆达表示,以一间聘请10人、平均月薪1万5千港元的企业为例子,每年因为男士侍产假而导致的新增成本为240元。
瑞典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推行如此前衛的產假政策,離不開國民對高社會福利制度的信任與認同。 作為出名的重稅國家,瑞典2017年國家稅收佔GDP比例為44%,個人收入稅率最高可達70%。 最後,「男士侍產假」作為勞資雙方得來不易的共識,我們應予珍惜和尊重。
男士侍產假: 香港政府率先推行
香港《僱傭條例》訂明,除了合資格的懷孕女性僱員可享有有薪產假,男士同樣可以放取侍產假。 本文將會介紹男性侍產假的薪酬計算,以及僱主應該要注意的幾項事宜。 2012年11月26日,3名资方委员表示反对立法,另外3名资方委员表示支持立法,连同6名赞成立法的劳工委员,最终由委员会主席劳工处处长卓永兴运用权力,以主流意见大比数支持下通过赞成立法,令到有薪侍产假有望推行。 劳工顾问委员会就男士侍产假立法达成共识,香港男性可以享受3日有薪侍产假,及可以领司4/5薪酬。 政府将会将建议提交予立法会讨论及及草拟法例[4],预料最快于2013年至2014年正式落实。 有关部门估计,落实政策每年涉及薪金开支约1亿4千万港元,占总工资成本0.02至0.04%[5][6]。
在瑞典,男性育兒蔚然成風,一班年輕帥氣的「潮爸」更在社交網絡得到「Latte dads」的美名,呈現他們手拿咖啡、推着嬰兒車散步的溫馨場面。 此外,僱主可能會因為僱員休產假而直接導致欠缺人力等問題,從而增加對原有生產經營方面的成本開支。 因此,「男士侍產假」的實現需依賴僱主等具備決策能力的管理者支持方可實現。 一旦僱主未能按時,或未有向合資格僱員安排侍產假及支付其侍產假薪酬,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如果僱員無法在放取侍產假前提交所需文件,而是在侍產假結束後才提供這些文件,僱主仍然而要按以上情況和日子,向僱員支付應有的侍產假薪酬。
男士侍產假: 男性僱員放取侍產假的條件?
民主黨議員黃碧雲批評羅致光的言論是「要挾」,做法「可恥」;新民主同盟議員范國威亦不滿政府以勞顧會作「擋箭牌」,認為勞顧會不應凌駕立法機關,促請政府多聆聽立法會的意見[9]。 近年來,隨着世界各地開始對「性別平等」等議題的重視,一系列有關「女性權益保護」的理念被相繼提出。 男士侍產假2023 有資料顯示,本港的「家庭主夫」由1996年至2016年之間增加近三成;相比之下,「家庭主婦」的數目則在1999年至2016年之間減少約兩成。
僱員在上述條件下可享 5 天侍產假,而他亦可以選擇將這5天假期分開逐日放取,或者一次過放取 5 天侍產假亦可。 一旦僱員因其他情況未能於 3 個月前向僱主進行預先通知,則必須在放取侍產假前最少 5 天通知放取侍產假的確實日期。
男士侍產假: 男士侍產假 (香港)
2012年11月26日,3名資方委員表示反對立法,另外3名資方委員表示支持立法,連同6名贊成立法的勞工委員,最終由委員會主席勞工處處長卓永興運用權力,以主流意見大比數支持下通過贊成立法,令到有薪侍產假有望推行。 男士侍產假2023 勞工顧問委員會就男士侍產假立法達成共識,香港男性可以享受3日有薪侍產假,及可以領司4/5薪酬。 政府將會將建議提交予立法會討論及及草擬法例[4],預料最快於2013年至2014年正式落實。 男士侍產假2023 有關部門估計,落實政策每年涉及薪金開支約1億4千萬港元,佔總工資成本0.02至0.04%[5][6]。
而這些僱傭紀錄亦應按法定要求,備存至少 12 個月,包括每名僱員的侍產假及支付侍產假薪酬的紀錄。 如果男性僱員的子女於2015年2月27日或之後出生,並符合法例的其他規定,便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享有3天侍產假。 侍產假可在嬰兒的預計出生日期前4個星期,至嬰兒出生日期當日起計的10個星期內的任何日子內放取。 若符合領取侍產假薪酬的資格,僱員可獲發款額為其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的侍產假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