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站商品信息均来自于合作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拥有者(合作方)负责。 范健2023 京东上的所有商品信息、客户评价、商品咨询、网友讨论等内容,是京东重要的经营资源,未经许可,禁止非法转载使用。 商法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法律,它对商行为中的行为方式、行为环节、行为规则都作了具体、详实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和技术性。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主要社会兼职有: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决策咨询专家、江苏省政协法律顾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民事专业研究小组特邀成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南京市秦淮区委法律顾问。 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信托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法学会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 先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本科)、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博士),并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金融法,并立足于商法,开展营商环境研究与评价工作。
范健: 商法学 第五版 范健.pdf
同时,由于商法规范本身必须及时反映现实商事交易活动之需求,因而与一般法律相比,商法的修改更为频繁,具有易变性。 分钟的项目路演汇报,专家根据各项目商业计划书内容,结合学生现场路演情况,从项目背景、痛点剖析、产品介绍、商业模式、财务分析及团队建设等方面,对各项目一一点评,并对各项目给出了针对性的修改建议。 范健2023 同时,项目团队同训练专家就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商事法律汇编》是对商事法律规范进行有条理地整合与汇总,解释商事单行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构建体系化的商事法律。 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商事法律,商事监管法和市场竞争法也应纳入其中,构建以商事通则——商事单行法——商事监管法——商事争议解决法为框架的商事法律体系。
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因商行为的实施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来说,它是指商主体及其他民事主体在实施商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早年获得南京大学哲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南京大学法学硕士,1989年至1991年,赴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律系进修,后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中方所长。 相较前版,第三版在作者阵容、编写体例、章节安排、具体内容各方面均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完善,堪为一本全新教材。
范健: 内容简介
本书以我国2019年《证券法》修订通过后形成的全新证券法律体系(含2020年发布的新法规和规章)为主要依据,结合境外立法例与我国证券市场实践,对证券法基本制度与理论作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与诠释。 全书共十四章,分述了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发行制度、证券承销和保荐制度、证券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与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管制度、证券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基础知识点之外,作者兼顾相关理论拓展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求,使得本书内容更具丰富性与层次性。 本书亦将证券法的实践性特征发挥到极致,对目前证券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必要探讨,为证券实务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和参考。 本书在体系安排上参考了国内各种同类教材,并考虑实际教学需要,基本遵从《保险法》的体系结构,力求简洁、严谨。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及一般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及面上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等 及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并承担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苏省工商联、江苏省司法厅委托课题多项。 作为第三方评价负责人,持续承担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商法学》重点教材编写项目首席专家暨召集人。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 、省部级项目二十余项。
范健: 图书描述
我读大学那几年,范建有事没事就爱在大学校园里晃荡,名义上是来找我,实际上是想泡学生妹。 开始时因为他模样实在不讨女孩子喜欢,一直没成功。 范健 直到我又读完研究生出来工作后,他突然告诉我终于有一个女孩子上钩了。 (2)在经济学意义上,“商”被理解为沟通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是产品进入市场的流通行为,是产品由生产者手中流转到消费者手中的渠道和中介。
③通过对商事交易条件采取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等法律规制,通过法律的积极干预确保交易的安全。 ①在商事交易活动中,交易各方负有义务充分提示交易内容,并将交易活动的进展和变更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以使相对人或第三人完全、及时地知晓交易实情。 即商主体的成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示,以便交易第三人及时知晓;未经法定公示者,不得用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3)法律意义上的“商”,是一种特指的经营活动,而非一般的贸易活动。 从法律上理解商,重点不在于商的方式,而在于理解商的目的以及商的主体资格。
范健: 商法总论 第二版 范健.pdf
这种现象,其实是我国保险市场欠发达、保险立法不完备、对保险法律人才需求不急迫的合理结果。 第一编总则,规定立法目的、调整对象、法律原则、法律渊源以及法律冲突或法律空白下的法律适用等。 第二编商主体,规定商事人格、营业、商事登记、商号、商事账簿、雇员、代理商、中间商、经理人等与商人相关的制度。 第三编商行为,规定商行为的概念、分类、特殊商行为、商行为适用等。
学习商法理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近年来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多个商事部门法均作出了重大调整,商法具体制度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因应这些变化,本次新版也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增补公司与证券两编,改写保险编,新增破产编,对我国商法学的内容重新进行全面梳理和精准概括。 保险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学科。
范健: 第一章
自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就没能处理好民商关系,在此方面已经有了深刻教训。 1986年《民法通则》因为民商不分,法律并未明确何人可以经商,于是社会上很快出现了全民经商的现象,国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来清理各类官办企业。 范健 1993年全面推行市场经济之后,民商不分所导致的社会问题更加严重。 范健 因此,在编纂《民法典》的同时,我国亟需健全商事制度和商法体系,完善对不同形式的商人和商主体的赋权和限权规则,以构建健康的社会商事发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