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求情指父親由60年代開始經營該業務,一直未有轉變做法,他亦不知已干犯有關法例,指食環署執法前應發警告信通知。 裁判官寄語被告不要因為經營多年便抱僥倖心態,以為繼續經營不會犯法,判以罰款3萬元。 控方指被告初犯,類似案件在裁判法院處理時,以3萬元罰款處理。 任何人非法營辦、維持、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骨灰安置所或不恰當處置骨灰即屬違法。 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三年;而循公訴程序定罪,則可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寺院一直秉承佛教思想虔奉佛、法、僧三寶,供奉諸天聖佛及菩薩,佛光普照,風水亦佳,寺內靈室配合以清幽嚴肅為要,幽雅清淨,晨昏誦經上香,供奉飯齋花果燈,祀奉場中每位先人。 私營骨灰位2023 延慶寺大雄寶殿座立於綠樹叢中,紅柱黃牆,襯托得格外威嚴。 大雄寶殿內供奉一尊二十尺高的釋迦牟尼佛像,是香港罕有的室內大型木雕佛像造像壯嚴,色彩金爛。 萬佛壁有多法相,全皆是慈悲真心之示現,因諸佛菩薩慈悲,真心利益眾生,依眾之因緣,化現各種不同之身相,寺內設有骨灰位,祖先位,福壽位及靈牌位。 屯門青山灣畔的三聖墟,前身為青山灣舊墟,其背後有座小山崗,高約40米許。
私營骨灰位: 骨灰 n—
雖然近年食環署增加骨灰龕位,但可供申請的龕位追不上正輪候上位的骨灰數目,不少後人只能選擇將先人的骨灰海上撒放或在紀念花園撒灰。 食環署數字顯示,自條例實施至今年六月,海上撒灰及於紀念花園撒放骨灰分別有二千八百三十二宗和一萬九千二百二十八宗 ,另有約四千七百位先人骨灰暫存食環署的設施,同期則有十三萬四千四百零三人死亡申請火葬。 政府建議如市民有需要在條例草案通過前使用龕位,可考慮短期的暫存骨灰服務,或在已獲配售的食環署或華人永遠墳場龕位內加放先人骨灰,亦可考慮在紀念花園或海上撒灰或存放家中。 政府預計,將來發牌制度實施後,部分私營龕場或因未能取得牌照而中途倒閉,料涉及8萬份先人骨灰,食環署現時逾5萬個臨時龕位將不敷應用,意味大批先人骨灰或面臨無處安置。 政府即將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規管私營骨灰龕,落實發牌制度。 清明將至,讀者到私營龕場拜祭先人時,不妨先了解龕場是否違法。
他建議市民如有需要,應先申請食環署的骨灰暫存服務,待政府未來大量公營龕位落成後再申請。 私營骨灰位2023 公營骨灰龕一位難求,過去數年私營骨灰龕場如雨後春筍,私家龕位有價有市甚至釀成炒風,部分搶手龕位更動輒索價數十萬元。 中庭安放五米高地藏王菩薩,氣勢不凡,教化及引導眾生,福蔭後人。
私營骨灰位: 政府規劃不足 供應刻不容緩
扣除上述個案,發牌委員會正在審核共101項的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 私營骨灰位 火葬日期起計之第七天至兩個月內,領灰人(須為「遺體火葬費用收據」內所示的申請人)可向食物環境衞生署墳場及火葬場組(九龍區或香港區辦事處)或火葬場領回先人之骨灰及一份【領取骨灰許可證】 (俗稱灰紙)。 之後,親友可把先人之骨灰安放於骨灰龕位,或撒灰於香港指定紀念花園或指定海域。
- 如這類別的骨灰安置所在上述限期屆滿時已提交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則寬限期可延至該申請獲最終了結或被撤回時。
-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發牌委員會)於二○一七年九月成立後,一直致力落實有關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工作。
- 觀內有一尾長木魚,壁上嵌有道光廿三年(1843年)屯門陶氏善信題助田租細目的「送田芳命碑」、道光廿二年(1842年)重建時南海譚心翼捐贈之銅鐘及民國九年(1920年)青山禪院落成開幕紀念題為「道院重光」木匾。
- 發牌委員會經審視了申請人在上述限期屆滿時就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提交文件∕資料的情況,決定停止審核15間在限期屆滿時在一個或多個申請要求範疇沒有提交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所須提交的文件∕資料的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
- 如今發牌委員會能加快審批速度,有助早日定奪龕場命運,後人也可安心選購合法私營龕位,而政府亦要就龕場申請被拒訂出完善後備方案,替委員會審批牌照過程抹去後顧之憂,並且免卻市民對先人骨灰去向之慮。
短期來說,為應付一旦龕場倒閉而出現的「清灰」潮,政府還應著手調配現有閒置土地和建築來暫存骨灰。 相對於長生店或火葬場暫存設施,政府土地上未有長遠用途的空置校舍就不失為一個合乎法規又較尊重先人的選擇。 只要簡單翻新校舍後,政府規定場所無煙拜祭,而且訂明不會長期佔用,附以在節日期間安排接駁交通,可望讓後人和校舍附近居民接納建議。 在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前已營辦並已有骨灰安放於其龕位的骨灰安置所(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如存在已久(即在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前已開始營辦),並符合《條例》的其他規定,可在發牌制度下申領豁免書。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則指,現時規定之下,是否讓骨灰暫存不是必須,他認為重點反而在於各龕場是否「有心」申請牌照。 以他了解,涉事龕場在一年多以來還未交齊相關文件,而屬於「表二」龕場,「佛縁精舍」自數年前獲城規會許可後,一直沒有進行申請改地契的相關手續。
私營骨灰位: 發牌委員會已於這專題網站公布截至2021年3月31日就「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的指明文書申請在其中幾個主要範疇提交文件的狀況。
選擇私營骨灰龕位時,市民一般會考慮場地環境、設施配套、價錢、附近交通設施、宗教背景、風水格局等即時能夠看到及了解到的資料。 以沙田區的寶福山為例,場地佔地二十萬平方呎,總數約10萬個骨灰位,是本港其中一個最大型骨灰龕場。 2013年政府公布管制私營龕場,把現有私營骨灰龕場分為表一及表二兩類;表一是符合地契及規劃規定,沒有非法佔用官地的骨灰龕場;表二是有不合法情況的骨灰龕場。 到2017年《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正式立法通過並在2017年6月30日生效,私營骨灰龕場必須取得牌照才可出售或出租新龕位。 申請狀況包括“正在處理中” 、“已發出「須符合要求通知書」” 、“批准” 、“拒絕” 、“停止審核”。 法例亦會訂明,已獲臨時豁免的私營 骨灰 龕 在 獲發 正式牌照之前,必須凍結骨灰龕位 數目,並須停止出 售 骨灰 龕位。
位於元朗流浮山的雲浮仙觀,早於2010年底發展局首次公布私營骨灰龕資料時,已被列入表二當中。 雲浮仙觀業主為光賢有限公司(光賢),分別由多間公司持有,背後董事包括新世界集團主席鄭家純及其他新世界關聯人士。 申請人可於華永會指定的申請期內,填妥申請書連同認購骨灰龕位所需文件副本,於辦公時間內投入華永會配售處的投遞箱;或於華永會網頁進行網上申請。
私營骨灰位: 私營龕場 申牌年底屆死線 數十萬龕位迫遷
不過私營龕場質素良莠不齊,部分更違法經營,隨時倒閉或遭取締,先人隨時失去安身之所。 善舍樓高六層,環境舒適潔淨,設計含蓄莊嚴,更設有升降機,方便老幼。 善舍提供一站式奉安服務,包括打齋道堂、靈灰位、長生位、臨時位、平安燈位等。 全日專人監察,保安配套嚴謹,冷氣全日開放,為市區難得配套完善的場地。 道祠設有中式庭園和西式庭園,供安放先人靈位、長生祿位,更特設無煙區西式庭園,適合天主教、基督教、無信仰或還未受洗禮者安放靈灰。
現時她將媽媽骨灰 放在家中,雖然本來就與母親關係密切沒感不安,卻仍是受到不少壓力。 私營骨灰位2023 現時全港逾86萬個骨灰龕位中,當中21萬個是政府龕位、另26萬個由華永會管理,兩者合共佔全港龕位總數54.7%,其餘4成多是私營龕位。 發牌制度確立前,政府會收集私營龕場資訊,每季更新名單供市民參考。
私營骨灰位: 私營骨灰龕位 及 靈牌位(祖先位)
(二)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涉及骨灰安置所獲合資格專業人士證明樓宇安全、消防安全和機電安全等的要求。 發牌委員會已把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定為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提交文件/資料的限期並通知有關申請人,藉以催促申請人盡快提交文件/資料,進一步加快處理申請。 與此同時,發牌委員會副主席葉國謙稱委員會將加快審理申請,例如拒絕沒有提交文件和出席公開會議的個案,又承諾在未來兩年審理所有積存個案。 此舉應有助催促申請者完成程序,而且可以阻止部分不肖龕場透過拖延申請繼續違規經營,甚或奢望未來檢討《條例》時政府會放鬆牌照限制。 食環署發言人指,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任何人士必須取得指明文書(包括牌照、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才可營辦、維持、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私營骨灰安置所。 那些緊接《條例》生效前正在營運的骨灰安置所可享有寬限期(由《條例》刊憲日起計9個月,即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3月29日)。
負責人指,機構只是被「牽着鼻子走」,指如果食環署明確表示,必會依照指引,讓一眾家屬都不會再有同樣困擾。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自2017年6月生效,規定私營骨灰龕場必須領有牌照或相關文書才能繼續經營。 有家屬指,食環署對暫存骨灰的指示不清,有龕場因擔心影響發牌,拒絕讓早年已購買龕位的先人骨灰暫時存放。 位於屯門青山村一帶,鄰近青山村輕鐵站,沿出口走10-15分鐘,即可抵達。 思親公園是由仁濟醫院與蓬瀛仙館合作興建,並提供專業服務,如每逢四時八節,均會宗教奉祀。 全園共四層,首兩層為骨灰龕堂,三樓則供奉道教神像,讓信眾參拜。
私營骨灰位: 骨灰盒 ()—
私營骨灰位的價錢屬於市場價,與樓價一樣會依市場動向而升或跌,但與樓價不一樣的是私營骨灰位的成交價及市場透明度遠不及樓市,形成一個相校封閉的市場,客人在挑選時也會擔心買價會否遠過市場價太多,擔心買貴。 有見及此,我們特別整合了香港所有的私營骨灰龕場的合理價格範圍,同時我們也與我們大部份的賣家建議公開賣價於我們的網站上,讓買家可以大約了解合理的定價。 與買樓一樣,每一個單位都是獨一無二的,無論座向風景高低都會影響價錢。 如果有任何灰位的價格合理範圍都歡迎向我們提問,無論是否我們代理的灰位,我們都會給你中肯的意見。 事實上,雖然思親園龕場被列入表二,但根據城規會資料,思親園入口有一座一層高的骨灰龕已經營數十年,並獲准以「現有用途」繼續經營。 2016年,東涌谷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擬將思親園及龕場所在地,劃為不准經營靈灰安置所的「鄉村式發展」地帶,意味思親園日後不能擴建龕場。
抽籤結果於翌日在華永會網頁公佈,華永會亦會個別通知申請人有關抽籤結果。 政府新建骨灰龕位的抽籤方式,需要留意每次食環署公布有關詳情, 政府骨灰龕位2019至2022年供應參考。 因應骨灰龕位供應短缺,食環署提供骨灰暫存服務,收費每月$80,詳情參考。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發牌委員會”)是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本條例”)第2部設立。 私營骨灰位2023 於先人靈灰妥善安放後,往後一切之節期法會、附薦、誦經等費用,大部份骨灰龕場都由是任由客人自由選擇是否參予,以自由奉獻形式為先人提供服務,客人完全無後續之憂。
私營骨灰位: 香港六大私營骨灰龕場比較
根據政府最新公布名單,全港已知有153個私營龕場,當中只有30間(20%)同時符合地契條款和規劃用途,亦無佔用政府土地。 若上述骨灰龕場符合樓宇安全規定,其入場管制、交通安排、和高峰期人手調配等方案亦同時獲批淮,將來料有較大機會獲發牌。 慈雲山法藏寺是香港著名的佛寺,亦是市區的大型著名佛寺,位於九龍沙田坳道與慈雲山道交界,西鄰獅子山東麓,寺內設有安放先人之骨灰位。
- 由善果步行至青山村輕鐵站只需求4分鐘,交通便利,同時提供專車專人為貴客服務及免費泊車。
- 雖然公眾亦支持設立發牌制度,以 加強規管私營骨灰龕, 不過,社會各界對於發牌制度的規管範 圍及力度,以及如何處理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經存在的私 營骨 灰龕,則意見不一。
- 第二部分(表二)包括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已獲悉而不屬第一部分的其他私營骨灰安置所(即尚未被核實為符合第一部分要求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或已確定並不符合土地契約內的用途限制及/或法定城市規劃規定及/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
- 選擇私營骨灰龕位時,市民一般會考慮場地環境、設施配套、價錢、附近交通設施、宗教背景、風水格局等即時能夠看到及了解到的資料。
- 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提交文件/資料的限期仍未屆滿,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骨灰所辦)和有關部門亦正進行審核工作。
- 不過,現時小蠔灣和葵涌共三個項目近十萬龕位尚未有落成時間,可見這個數字頗有「發水」之嫌。
另一上市公司南豐集團,亦透過子公司運高有限公司(運高),持有大埔半春園地皮,根據地契,該處不准許作骨灰龕用途,因此至今仍是規契經營,而地政處向半春園發出警告信時,亦是指明發予運高。 不過南豐集團回應事件時,表示運高只是代其他第三方公司持有半春園,南豐和運高均無參與營運及骨灰龕買賣。 雲浮仙觀於1982年由「雲浮仙觀有限公司」以1,300萬元購入地皮後興建,其後成為銀主盤。 私營骨灰位2023 直至1987年,光賢以僅775萬元購入土地,並著手改建為私營龕場,並獲元朗地政處批出短期豁免書及短期租約,批准興建最多2,900多個骨灰龕位。 據知光賢接手後,雲浮仙觀一個龕位售數萬元到20萬元不等,撇除買家每年仍要支付2000元管理費,售出全部龕位的回報最少已達1億1000萬,回報甚豐。 根據現行政策,私營龕場分為「表一」和「表二」兩種,「表一」即符合地契條款同土地用途,亦無霸佔官地的龕場;其餘擅自興建的龕位就列入「表二」。
私營骨灰位: 香港骨灰位中心
近年重新修葺後,莊嚴的精舍與優雅的自然環境相互結合,普揚「儒釋道」三教精神。 其中一個位於東涌石門甲的龕場思親園,於2012年因不符合城市規劃規定被發展局列入表二。 翻查土地註冊資料,思親園的地主為宏栢有限公司,股東為海外註冊公司Power Bond Holdings Limited,幕後真正股東身分不詳。 事實上,部分龕場更與地產商南豐集團、新世界集團甚至與人稱「洗米華」的周焯華旗下的太陽系公司相關,並因違反地契或城規條例,被列為違規龕場。 全球邁向復常之際,當初頂着「疫情受惠股」光環的視像會議公司Zoom(美股:ZM)隨即被市場棄如敝履。
私營骨灰位: 骨灰龕位價錢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條例》)經過社會廣泛討論在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生效。 規管制度的目的是確保私營骨灰安置所符合各項法例和政府規定、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促使私營骨灰安置所採取可持續發展的營辦模式。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發牌委員會)於二○一七年九月成立後,一直致力落實有關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工作。 各類指明文書(即牌照、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涉及多個範疇(包括規劃、土地、樓宇安全、消防安全、機電安全、處所使用權、環境保護、建議圖則、管理方案等)。 每項指明文書申請的進度須視乎個案的實際情況,尤其是私營骨灰安置所本身是否已符合《條例》的規定和發牌委員會的指明要求,以及申請人是否已提交所須文件證明已符合該些規定和要求。
私營骨灰位: 在收到指明文書申請後,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骨灰所辦)會作初步審視,以查看在申請表格上須填寫的資料是否填妥及表格是否簽署,然後於以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收到的指明文書申請一覽表"內公布有關資料讓公眾知悉。
追查現時123個表二龕場背景,發現經營者包括廣東省台山市政協委員陳國超,以及前政協胡仙、黃宜通;前立法局議員梁錦濠、前元朗區區議員曾憲強,以至香港廣東社團總會副主席李銘深,亦是違規龕場的股東或董事。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條例》)料於月底正式通過,現時因違反地契或城市規劃經營,而被列入「表二」的120多間私營龕場,日後有機會被取締。 私營骨灰位2023 在凍結輪候冊中的申請人,可繼續輪候重用龕位,也可為先人申請新建的可續期龕位。 當有重用龕位供應時,華永會將按申請人的輪候次序,以平郵通知申請人帶同所需文件的正本,親臨配售處辦理認購手續。
私營骨灰位: 發牌委員會經審視了申請人在上述限期屆滿時就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提交文件∕資料的情況,決定停止審核15間在限期屆滿時在一個或多個申請要求範疇沒有提交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所須提交的文件∕資料的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有關詳情請按此。
大鵬灣華僑墓園位於沙頭角東部大小梅沙側的特區管理線內,面對浩瀚的大鵬灣,背靠梅沙尖山,左右有大鵬灣半島及吐露港黃竹角等拱衛,風水極佳,是安放先人理想之地。 墓園穴位可安葬棺木、骨殖或骨灰,每個穴位面積為5呎X10呎,提供各樣的設施與服務。 從香港直往華僑墓園交通十分方便,由沙頭角到墓園約二十公里,只需廿分鐘車程,即使由九龍市區前往,也只需約八十分鐘車程。 發牌委員會已於這專題網站公布截至2021年3月31日就「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的指明文書申請在其中幾個主要範疇提交文件的狀況。
私營骨灰位: 政府修正私營龕場條例草案 已售龕位未入灰 或可獲豁免
根據該處商業登記證,該處為業務「郭道院」的營業地點,而被告為該業務唯一經營者。 被告郭劍才(65歲),被控在沒有牌照下營辦骨灰安置所,控罪指他於2019年1月23日,並非根據牌照行事而營辦位於油麻地砵蘭街71號及73A號2樓(唐三樓)的骨灰安置所,被告今承認控罪。 如該類骨灰龕場的營辦人、中介人或消費者訛稱「上位」的龕位在草案公布時間前已售出,以欺騙政府而導致政府蒙受不利,即屬犯欺詐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14年。 私營骨灰位 若有營辦人、中介人或消費者串謀欺騙政府,則屬犯串謀欺詐罪,最高刑罰亦可處監禁14年。 據冼表示,她獨居於100多呎的套房內,十分擔心其他鄰居知道她在房內放有骨灰會惹起爭執,平日都是將骨灰藏於角落,或是用布遮住。 當父親和其他兄弟姊妹要前來拜祭時,也是遮遮掩掩帶到公園或庵堂進行。
私營骨灰位: 私營骨灰龕場價錢
普光明寺座落於沙田大圍,位於針山與九肚山之間,山麓之間有清溪流水,樹木成蔭,翠綠花紅,在塵喧鬧市之中有一雅潔清幽的佛寺。 普光明寺建築結構保留明朝永樂年間到清朝之建廟風格,主要以紅柱金頂而建,大殿整體色調以深木色為主,使殿堂莊嚴中顯其華麗,同時顯示出佛堂的神聖、清靜及吉祥。 每天法師率眾善信及義工定時誦經、花果供奉,另專人清理園內外環境,寺內設有祖先牌位及骨灰龕位供奉。 位於南區薄扶林大口環道,市民可在銅鑼灣乘搭小巴前往該地。
私營骨灰位: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在2019年8月30日公布實施下列三項措施及安排,以加快處理指明文書申請:
如這類別的骨灰安置所在上述限期屆滿時已提交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則寬限期可延至該申請獲最終了結或被撤回時。 在寬限期内,上述私營骨灰安置所可在沒有指明文書的情況下繼續營辦,但骨灰安置所營辦人不得出售或新出租龕位。 疫情下的重陽節,各區拜祭人潮較往年疏落,不變的是公營骨灰龕位長缺,萬計先人骨灰只能寄存長生店、政府火葬場或者私營殯儀館,至今仍未能安置上龕位。 現時審理申請私營愈場發牌時間太長,加上新公營龕位落成進度太慢,既令先人無以「安居」,合法私營龕位售價更高得令人咋舌。
青雲觀正門的石額是道光己丑(即道光九年,亦即1829年)初秋所刻,道觀依山而建,內分兩層,底層為前殿,供奉觀音大士,高層前為天階,背後為正殿,中間供奉斗姆,其旁為王靈宮。 觀內有一尾長木魚,壁上嵌有道光廿三年(1843年)屯門陶氏善信題助田租細目的「送田芳命碑」、道光廿二年(1842年)重建時南海譚心翼捐贈之銅鐘及民國九年(1920年)青山禪院落成開幕紀念題為「道院重光」木匾。 私營骨灰位 青雲觀於觀旁興建樓高兩層的中式建築物「青雲觀福座」,設有八個堂,能提供4,884個骨灰龕位,四面環山,實屬風水之地,乃是安放先人之理想地方。 葬於該墓地的骨灰及不合乎安放資格的先人骸骨,將不會獲分配免費骨殖龕位,申請人須自行安置有關先人骨灰或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