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遺囑若經過香港法院原訟法庭認證,即具備法律效力。 答:授予書不得發給多於四名人士,以及若遺產涉及未成年的受益人及/或享有終身權益的人(通常稱為未成年人權益及/或終身權益),則授予書必須發給不少於兩名人士。 部分銀行承做甩名按揭,毋需雙方提供臨約,業主可於批出按揭後,自行到律師樓再做轉名合約。 整個甩名過程最快可於1至2個月內完成,主要取決於律師樓的處理速度,因銀行批核按揭只須1至2個星期。 如果是一般的近親轉讓,政府視之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可獲豁減印花稅(低於15%)。 近親轉讓會以舊稅率計算,即200萬元以下物業,印花稅為100元。
特別對一些想將樓宇轉名,又想同時重做按揭的業主來說,最為有用。 在申請按揭時,銀行會委託幾間公證行做物業估價,他們的估價或有出入,建議經按揭轉介或按揭專員,幫忙向銀行爭取使用最低估值。 近親轉讓,即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 加設一個豁免處理小額遺產人士擅自處理遺產的刑事責任的機制,藉以在保障受益人的權益和避免為遺產代理人帶來不必要的負擔之間取得平衡。 一些信託基金是屬於discretionary trust,即使立託人是受益人,其信託利益不屬於名下財產,即使不幸生意失敗而破產,也無須將資產交付債權人作償債用。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遺產承辦
聯權共有的買賣必須要由兩人簽署方為有效,如果在價錢或成交時間等有糾紛,或其中一人反口不願簽樓契,都會導致不能順利完成程序。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2023 在經律師協議後,律師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的協議轉化成契約,買賣雙方簽署「轉名契」後,新買家便正式在法律上成為「物業持有人」。 答:於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另外一種銀行不造按揭的情況,就是凶宅,當單位出現自殺、謀殺之類案件,法例並沒有規定要註契,凶殺案亦不會令到物業業權出現瑕疵,正所謂「查冊都查唔到」。 而銀行也不一定只是不做案發現場的按揭,有些銀行甚至「誅連」同層甚至上下層的單位。 事實上近親(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之間甩名買賣,就算授方持有另一物業,亦不需要繳付15%額外印花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政府的額外印花稅,即三年內轉售物業的俗稱「罰稅」,在近親轉讓之中亦不適用。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舉一簡單例子,三兄弟共同擁有一個物業,大哥甩名將三份一業權轉售二弟,二弟隔天再甩名將三份二業權全數轉售三弟,二弟亦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3 遺產承辦處會回覆我的來信嗎?
另外,個人申請人亦不得由任何以其顧問身分或看似以其顧問身分行事的人陪同提出申請。 根據 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高等法院獲授發出授予書的權力。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負責行使該權力和處理所有無爭議的申請,並在司法機構內設立遺產承辦處,以協助他執行工作。 目前,在香港設立數據中心不需要取得政府批准或申請任何牌照。 對於設立數據中心的機構的要求與一般商業機構大致相同,只需要有商業登記證即可。 在港設立數據中心的主要困難在於選址、硬件採購以及電源供應方面的挑戰。
所以,想做轉名的夫婦可先到律師樓簽買賣合約,繳交印花稅,律師樓會將合約註入土地註冊處,然後可以把成交期定得很長,例如是很多年以後。 那麼,雙方在法律上便成功轉名,但要很長時間以後才正式完成,物業狀態就變成了「待簽轉讓契」(pending assignment)。 這種做法既可以令其中一方回復首置身份,亦可以避免另一半賣樓,多點保障。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部分銀行容許以估價行估價為基礎,再調低10至20%作為轉名價。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按揭申請文件6大伏位
這種做法既可以令其中一方回復首置身份,亦可以避免另一半賣樓,雙重保障。 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2)條旨在防止非合資格律師的人士提供法律服務。 該規則指明不論代理人是否支取酬勞,申請均不得經由代理人提出。
答:甩名印花稅須於簽署臨約後一個月內支付,並須由律師樓代為支付。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相反,如丈夫先將聯名物業甩名給太太,須以400萬的一半價值計算印花稅,稅項為100元。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其後丈夫可以首置身份,買入第二間500萬元物業,印花稅為15萬元。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遺產樓轉名: 第二部分 遺產承辦處
繼承遺產除了需要跟隨既定法律程序之外,如果繼承物業有按揭在身,繼承人亦需要安排按揭、物業轉讓及印花稅事宜。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今文ROOTS上會將會與大家一一講解繼承遺產物業的重要事項。 另一個做法,買家可以選擇把填有「業主」抬頭的本票託管在律師樓。 由於該筆本票是給予業主,而不會直接存入律師樓的戶口內,可避免因律師樓戶口被凍結,而出現類近「黃馮律師行」的事件。 但其壞處卻是因律師在對數過程中,要確保尾數是足以支付予賣方才會放貸。
同樣的,如果是3轉1,每人業權是1/3,印花稅便以樓價的2/3計算。 簡單的做法就是以甩名的業權等值去計算稅款就可以了,當然在計算稅款時,物業價格越接近市價越準確。 超過90%以上的香港業主都以為可以自行訂立偏低樓價意圖避稅,不過稅局絕對有權在7年内重新評估物業價值再重新徵收印花稅。 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是屬於内部轉讓,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人士的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這種轉讓防守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所以是需要繳交律師費的。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以「轉讓契」轉讓物業
請向你有意聘用伍的律師有否代表保險公司,就工傷案進行抗辯。 IVA債務重組是破產以外的選擇,幫助債務人重整他們的債項,與債權人(銀行和財務公司等等)談判減息、延長還款期。 不過,若死者去世時以香港為居籍,而其的遺產又處於香港,你可以首先考慮以下兩項因素:(a)死者的死亡日期,及(b)遺產的價值和性質。 甩名印花稅須於簽署臨約後一個月內支付,並須由律師樓代為支付。
遺產物業承辦手續繁瑣,業權形式、物業所在地、有沒有相關債務或按揭欠款,均會影響繼承方法。 當中涉及印花稅,只要能出示出世紙,證明3位是兄弟姐妹,就可以用首置稅率繳納印花稅。 我想問甩名,太太將她50%轉讓給老公,樓價是當年係280萬,現在520萬,那計算印花稅係用當年的,還是現在的,和總共要交多少?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第十三部分 認證
如果誓詞 / 誓章正確無誤,民政事務總署一般會在12個工作天內發出確認通知書,該通知書亦會夾附死者遺產的清單。 申請人於預約時段回訪遺產受益人支援組、辦理宣誓及領取確認通知書便可獲授權處理遺產。 一般指引需要申請人符合特定的入息要求、信貸評級要求及其他債務要求。 只代表工人索償,絕不接辦保險公司案件,避免「雙重效忠」、「利益衝突」。 避免「雙重效忠」、「利益衝突」,亦顯示我們對爭取苦主利益的決心。
勝訴方如果故意支付很高的律師費用,那麽敗訴方是不是很慘了。 基金的收入(如租金、利息和股息)可用來供養配偶和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 同樣,立託人如果對子女不信任,恐怕他/她「敗家」或被人騙財,亦因此可免遭殃,此因信託財產不是子女名下,子女無權處置(如出售、轉名、送贈或加名),可保家產安全。 “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是關於死者遺產的《知會備忘》於遺產承辦處登記時展開的。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3 遺產管理官在甚麼情況下會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有見及此,市面上有不少機構提供財務公司貸款比較的服務協助相關人士輕易找出適合自己的財務公司。 ROOTS上會專門提供按揭貸款相關的產品比較,任何人士需要財務公司按揭的貸款,都可以聯絡我們的按揭專員。 也造就了早前有律師行涉嫌挪用客戶資金,又或者律師樓職員夾帶私逃,不單無法完成交易,買家及銀行都會蒙受損失。 所以今次銀行處理方法,針對已發出「授信文件」的按揭申請,它們會直接跨過「王潘律師行」,以本票方式交予賣方銀行,以防止上次問題重轁覆轍。 按揭銀行比較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2023 生平時立下信託,等於在死前辦好了遺產分配,後人只須就死者少量財產作出簡易處理。 買樓印花稅是依物業售價或價值來收取,而一般物業售價由買賣雙方商議而定。
- 一來,日後若稅局質疑樓價偏低,業主可以出示估價證據;二來,如果如果業主想要重新申請按揭,同樣可以提交給銀行。
- 祖父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祖父和孫兒的關係是近親,最終以稅局批核為準。
- 由於該筆本票是給予業主,而不會直接存入律師樓的戶口內,可避免因律師樓戶口被凍結,而出現類近「黃馮律師行」的事件。
- 當買家已決定好,就要與賣方簽臨時買賣合約,付細訂金(一般是樓價的3至5%,以支票或本票交付)。
- 舉一簡單例子,三兄弟共同擁有一個物業,大哥甩名將三份一業權轉售二弟,二弟隔天再甩名將三份二業權全數轉售三弟,二弟亦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 如果本身按揭由丈夫供,妻子無入息,可以透過延遲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丈夫可繼續供按揭,直至妻子有穩定入息後,才正式完成轉名手續。
如想確保受贈人保管物業,可使用「聯權共有」方式,加入受贈人名字。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受贈人亦要等到共有人過身後,才可自動成為唯一業權人。 送讓契既不能慳稅,又易引起業權問題,一般近親轉讓都是以「轉讓契」的方式操作,受贈人可穩陣收禮,無後顧之憂。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第三部分 遺產管理官
即使二人互相擔保對方物業按揭,可獲得的總貸款額亦會較二人單名不需擔保、各自借貸為低。 律師就樓宇買賣案件的收費,現在大多會以一筆過方式來議訂,俗稱「全包」,實際上不會包同所有的費用,例如是$5,000另加雜費。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或是價格遠遠低於市價,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絕對不可行的。 還有一點要留意,假設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考量,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例如丈夫離世,遺下妻子及弟弟,沒有子女,太太可以先取得遺產的100萬,餘額平均分為兩份,一份給妻子,另一份給弟弟。 但是弟弟可能不想取得遺產,並轉贈給他的嫂子,他們便須簽署家庭協議契據。 如果立了遺囑,離世者可以確定其遺產分配方法,以及誰是繼承人。 尋找銀主盤:銀主盤廣告可於拍賣行網站、報章、地產舖甚等地方見到樓盤廣告,買家可以上述渠道物色,當中會包括拍賣日期、時間和地點,了解了資料後,一般須經代理洽購銀主盤。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 有遺囑的遺產 VS 沒有遺囑的遺產
若遺囑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沒有任何遺囑執行人能夠或願意履行職責(不管任何原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19條規定可提出申請人士的優先次序。 業主的遺囑除了要寫明資產如何分配外,也應該要寫清楚執行人權限,例如正式轉名前不能變賣物業,以保障受益人。 但這不代表法例沒有規定遺囑的應有格式,不代表遺囑可隨意由自己編寫訂立。 答:如果死者只有現金、銀行戶口以及強積金等簡單遺產,總額又不超過HK$150,000,遺產管理官足以協助遺產承辦人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不過,無論有否訂立遺囑,任何人在處理死者的遺產前,通常需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取得相關遺產之授予承辦書,證明該人獲授權處理死者遺產之證明文件。 由於遺產可能涉及物業或樓宇,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識和經驗,故此經由律師事務所處理最為恰當。 相反,死者是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形式持有物業的,每一位聯權共有人的權益是互相重疊,故此每一位聯權共有人都可以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聯權共有產權的特點 ─ 是所有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當其中一個聯權共有人去世的話,其物業內的權益,會自動由在世的共有人所繼承,直至剩下最後一人為止。 當遺產物業完成所有手續及轉名後,就可以以正常按揭程序辦理物業貸款或出售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