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贖樓,轉名再按,再次計算壓力測試以及以新造按揭承按,惟可能會比現有的按揭息率為高。 近親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轉讓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的操作無異。 由於近親轉讓,不論受轉讓的一方有沒有在香港持有物業,轉讓物業都印花稅率都會以舊稅率計算,如物業售價低於200萬元,印花稅只需要100元。 我們也有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查詢,局方回覆指地產代理在香港進行代理工作,須遵守《地產代理條例》、附屬法例、《操守守則》及監管局發出的執業通告內指引。
【居屋轉名.經一專欄】過去一系列文章探討私樓轉名及「甩名」的方法和技巧,有讀者來函查詢:「如果是居屋轉名,有甚麼需要留意?」因此筆者分享相關注意事項。 她沒有說的,受惠的基層市民亦不需付出分文,就可以享受這個基層家庭愛不釋手的美麗的上床下櫃! 感謝「二傢」團隊:一眾百多位義工200多位社工/事工,每天早上至晚上默默付出。
送贈契風險: About the Author: 按揭大師
由于送赠物业存在按揭及转让问题,如果父母希望把物业留给子女,长命契方式处理更为方便,当父母在世时,子女亦不能卖出物业。 送贈契風險 送贈契風險2023 一旦父母身故后,物业便自动由子女持有,按揭申请与一般物业无异。 「聯權共有」,亦稱「長命契」,是指多於一人以聯名形式共同擁有一個物業的全部業權,如果其中一人去世,其他人將可自動繼承去世人士的權益。
- 在近親轉讓當中,直系親屬的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 聯名形式持有私人物業,如果其中一人再買另一個物業,無論屆時購買任何價格的物業,在簽署買賣協議時,也要繳交15%稅項。
- 留意因為是將業權「賣」給對方,聯名轉單名在法律上是一宗正式的買賣交易,需繳付印花稅,計算方法根據業權百份比,通常夫妻甩名都是50%業權轉讓,印花稅就以樓價50%計算。
- 本篇文章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作為任何個別法律意見或按揭申請。
- 另外,送贈物業也受額外印花稅限制,如果受贈人取得業權後首6個月賣出物業,要被徵收樓價的20%作為稅項,6至12個月稅率為15%,24個月至36個月為10%。
今次文章就和各位介紹一下甚麼是送契樓,以及這種送贈的樓契有何特別。 其實取得房署批准信,到律師樓簽轉讓契後,在法律上確實已經擁有首置身份,買私樓毋須付15%「辣稅」。 不過須留意,如果當初「甩名」是為了回復首置身份買樓,稅局和房署或會徹查當時「甩名」理由是否誠實或真確,因為已經涉及濫用公共資源。 通常經律師協議後,律師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的協議轉化成契約,買賣雙方簽署「轉名契」後,新買家便正式在法律上成為「物業持有人」。 而「送贈契」雖然在土地註冊處登記的交易價格為$0,亦有註明為「送贈契」,但是稅局會以該物業的市場價值徵收相應的印花稅,所以,送禮物是免費,但亦要留意其他隱藏成本。 更值得留意的是,在《破產條例》及《遺產條例》監管下,以「送贈契」形式把居屋或私人物業送出,物業還會受到「三年內不得轉售」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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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在採取這個策略之前,你應該先諮詢專業的法律和稅務顧問,以助你作出更明智、更準確和可行的投資決定。 此外,政府已經表明會密切關注情況,我們也應關注未來政策或將轉變。 透過近親轉讓獲得另一邊業權的一方需要重新通過壓力測試做按揭,如果未能通過整個近親轉讓就會不成功。 送贈契風險 值得留意的是,若「送贈」物業已屆五年,雖然個別銀行願意承造按揭,但很多銀行仍然不願受理,寧願「做少 一單」,免受未知風險。 目前﹐資助出售房屋均有為期5年的轉讓限制﹐業主如想在限期後出租、出售或以其他形式轉讓,需要向房委會支付當初獲免的補價。 居屋轉名之後有三年鎖定期,期間賣樓要繳付額外印花稅(SSD),六個月內賣樓須付樓價20%;六至12個月內賣樓付15%;12至36個月內賣樓付10%。
相反,若按市價以轉讓契方式做近親轉讓,仍被視為正常物業買賣,例如盡量以估價較低的成交價做參考,大大減少對對方業權的影響。 本人現正辦理離婚中 男方擁有100%物業未供完 想將50%轉讓畀女方 但女方擁有另一物業亦未供完 期望雙方過身後物業可轉讓給兩個兒子 請問厘印費多少? 如未能於有效期內完成業權轉讓,業主便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及繳付有關費用。 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轉讓業權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 (破產個案除外)。 樓按 申請人需另付有關之行政費用(現時為港幣2,350元,並會不時作出檢討)。 由於「送契樓」的法律程序一般需時 3 年才完成,加上一旦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銀行一般都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送贈契風險: 代理責任:爭拗點 – 「失實陳述」
若想將物業轉予子孫,或夫婦間轉讓,可以考慮以轉讓契方式作近親轉讓。 送契樓成交價為 $0,照印花稅按樓價徵收的道理,原理上似乎不用繳稅。 但現實是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贈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2013年的雙倍印花稅和2016年起政府對買多個住宅物業的業主會收取15%的印花稅,令到大量聯名契的業主都齊齊除名(甩名),回復首置身份後再買入新物業慳稅。 過程中,陳小姐曾質疑過能否做按揭,但因為代理的說法,在一個很短促的時間內陳小姐簽約。 不過簽約時,代理在臨約加了一項備註,要求賣方必須提供所有證明業權的相關文件,以確保物業是以免除所有產權負擔出售給買方,並表示這條條款是用來保障陳小姐,這條款也是受法律約束的。 查冊上發現如此情況,我們審批部需要問律師樓意見,因為要保障銀行權益,要看律師樓怎回覆,才決定做與不做。 如果在這段期間,受贈人已將物業轉售至另一買家,法庭仍可頒令該項交易無效,並且將物業交由破產管理署接管,新買家因此會損失慘重。
送贈契風險: 居屋送贈契: 物業或被收回
財務狀況差 – 銀行一般都不主張為曾破產、有壞賬、債務重組或債務舒緩等客人提供貸款,因此財務公司較為適合這類型的客人。 急需現金周轉 – 申請銀行貸款快則需要花費一個星期時間,慢則申請銀行按揭可以花上以月計的時間。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額外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如任何「附加額外印花稅」未能於限期前繳付,亦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附加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如果有,你更可以進一步查閱送贈人(the Donor)和受贈人(the Donee)的名字。 地产代理协助处理物业交易时,如果发现物业以送赠形式交易,会提醒准买家法律及按揭风险。 把物业送赠他人看似简单,但涉及不少法律风险,如果下一手业主打算买入的单位属于送赠物业,要密切注意土地注册日期上的送赠日期。 根据《破产条例》,如果赠予人在5年内有把物业以低于市价形式送赠他人,债权人有机会把向法庭要求追回有关物业。 即使5年内物业已经卖给另一名买家,法庭可以裁决交易无效,并由破产管理署接管物业。
送贈契風險: 銀行網上估價極具權威?拆解一般人不知的誤解【星之谷專欄 …
一般銀行要求貸款申請人遞交的入息證明及信貸報告等,在財務公司層面都有機會被寬免。 一些輕微僭建原因,銀行會發承諾書予買家,聲明日後清拆僭建物都是由買家負責。 想再保險點,就可向屋宇署索取物業圖則,了解一下有沒有未登記但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地方,畢竟合約通常顯示以現狀交易字眼,買家應主動查證,免招損失,勿輕易被誤導。 聯權共有 (Joint Tenant),俗稱為「長命契」明顯好處就是誰最長命的話,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她所有,不用辦理承辦手續。 物業的持有人亦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受給所指定的受益人。 當日陳小姐原本只打算向三至四間銀行申請按揭,最終一共申請了八間,即使有律師信說明個案、亦有銀行出信證明他們財力沒問題;但花旗、中銀相繼拒批按揭,部份銀行更沒有回覆。
不過雖然在這個過程上,買家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承接物業後就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了。 送贈契風險 假如你在2012年11月1日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一層200萬元住宅物業,之後在2012年11月13日簽定了「正式買賣賣合約」,並在2012年12月15日正式簽署「轉讓契約」收樓。 如果你在2013年10月1日以600萬元沽出,你所需要繳付的「額外印花稅」就是「600萬元X15%」,相當於90萬元。 送贈契風險2023 原因是你會跌入「2012年10月27日之後購入」中「超過6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範圍內,故需要按成交價徵收15%的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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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做法的原意是避免欠債人在破產前將資產轉移,受贈人一般都難以反對。 物業是按揭貸款中的抵押品,若借款人無力還款,銀行可將物業變賣抵債,但由於送契樓存在被破產管理署討回的風險,故此對於銀行來說,替未滿5年期的送契樓承造按揭是存在高風險的。 如不用送贈方式轉讓,而是以傳統買賣方式轉讓,轉讓價可以自己定,可能比稅局估價低。
- 因此,甲先生在轉易契中加入乙女士成為其中一位承讓人,須按照代表轉讓予乙女士部分物業業權的代價款額繳納「額外印花稅」。
- 釘契是想確保釘契人的權益,如果破產、出售物業,都可以根據權益類別、登記次序去決定分錢先後。
-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某人取得住宅物業的日期為他作為買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取得該物業的日期。
- 不過須留意,如果當初「甩名」是為了回復首置身份買樓,稅局和房署或會徹查當時「甩名」理由是否誠實或真確,因為已經涉及濫用公共資源。
- 有時樓宇業權可能更分散,例如兄弟姊妹共同持有,普遍出現於遺產承繼,多人持有業權的甩名程序較複雜,印花稅計算就根據所轉換之百份比。
- 即使超過五年以上,也不是全部銀行批出按揭,部分銀行要求送贈日期必須達八年至十年以上,有個別銀行甚至只會根據個別情況考慮甚至拒絕「送贈契」物業的按揭。
- 業主可以找估價最低的銀行作為轉讓價參考,避免太低成交價,影響了買方的業權。
假設未補地價居屋的業主取得房署批準,可以把物業轉名給家人,幾年後家人在綠表或白表二手市場賣樓時,下手買家能不能做按揭? 送贈契風險2023 但如是未補地價居屋,由於該送契是房署出命令,因此就算業主5年內破產,債主亦不能追討新業主的物業。 送贈契風險 送契樓是指在沒有金錢代價下,業權擁有人將物業轉贈給他人,較常見發生在年老父母送給仔女,避免百年歸老後物業要透過遺產形式轉到仔女名下的麻煩。 不過,送契樓在銀行及買家眼中視為不祥物,最少要五年或以上的洗底期才有機會承造按揭,為何這類餽贈物業方式會受歧視。 買樓,應該是除結婚外人生中最大的決定,尤其是首次置業,香港樓價對比人均收入是世界第一……貴! 上田土廳做查冊(landsearch),在業權負擔(encumbrance)一欄會看到,如買賣雙方是以送契方式進行,代價(consideration)會是顯示 0 或 Nil。
送贈契風險: 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分別8大好處
要留意的是,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問題,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分權共有」是指多於一人按照某一比例擁有物業的業權,比例由持有人協定,可以各佔一半,或是八二比例不等,其他人沒有自動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業權的權利。 換言之,兩者均被視為「送贈契」,就印花稅而言,送樓跟一般交易無異,想以「送贈契」來省卻印花稅是不可行的。
以獲贈形式得來之物業稱為「送契樓」,這種看似便利的轉讓物業方式其實較易出現轉售困難,原因是買家購置送契樓或難於找得銀行承辦按揭。 「送贈契」是指一個並無金錢代價付出的樓宇轉讓契約,受《破產條例》及《遺產條例》監管。 無論居屋抑或是私人物業,「送贈契」單位都是同樣地受到「三年內不得轉售」之限制。 除轉售限制外,根據《破產條例》的規定,若一個送贈人在日後被人提交破產申請書申請破產前5年內將自己的財產以送贈的形式或低於一般價值轉讓他人,在其破產時,破產管理官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但若有關物業在送贈交易未被撤銷前已被轉讓給第三者,而該第三者是以真金白銀及在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入該物業,法庭不應作出退回物業的命令。 交易金額高低也直接影響釐印費,所以有業主在近親轉讓時一元也不收,藉以節省交易時的釐印費,有機會被視為「送契樓」,銀行在承造按揭上會有戒心。
送贈契風險: 物業套現意思必看介紹
不少人以為買賣印花稅是按樓價成交額去評估,因此$0成交價的「送契價」便不需要交買賣印花稅。 事實上,稅局面對「送契樓」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送契樓, 又稱為送贈物業, 其實是指業主將其物業業權送予他人, 送契樓常常都出現於親人之關, 例如業主送給兒孫, 又或是夫姨之間的互相送贈. 如果丈夫於未完成轉名手續時,為第二個物業申請按揭時,銀行便會將第一份按揭計算在壓力測試之內。
對於一些在5年內顯示為送契、無償轉讓契的單位,都不獲批按揭,更嚴重者,遠至8年前的送契樓都不獲批按揭,即5年期限不是一個按揭審批的標準。 那要將來出售此物業就有難度,所以為免簽完買賣合約後要花額外現金買樓,最好事前上網查冊。 這種做法既可以令其中一方回復首置身份,亦可以避免另一半賣樓,多點保障。 買家若心儀的單位是送契樓,應注意送契年期並先向銀行查詢按揭事宜,以免按揭申請被拒大失預算。 送贈物業指業主將樓宇業權送予他人,一般是親人,例如是業主送予子孫又或夫婦間送贈,當中沒有代價或成交金額,又或只是象徵式的金額,較常以送贈契形式轉讓業權,並登記於土地註冊處。
送贈契風險: 按揭查詢
倘若事主有理由相信,持牌地產代理沒有遵守,可以向監管局作出投訴。 送贈契風險 其實除了買賣合約要留意外,我們也收到另一名谷友反映關於「近親轉讓」最終導致不能成交的問題,我們稍後都會作出報道。 當物業以「送贈契」或「無償轉讓契」形式送出5年內,原業主如果不幸破產,根據《破產條列》,破產管理署或債權人有權向法庭申請撤銷「送贈契」,索回破產人之前送出的物業來抵債。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這多數會令人卻步。 大部分銀行考慮到送契樓法律程序需時,加上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送贈契風險2023 安全起見,有些大銀行更不會為 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的市場。
送贈契風險: More in 按揭指南:
至於B要在銀行轉按,加按或賣樓,那B必須在A去世後,把A的死亡證註冊在land search上。 部分業主或會擔心的死亡證註冊在田土廳上會不會被當成凶宅,凶宅一般理解是在屋內的非自然死亡。 送贈契風險2023 反過來說,即使單人名的物業,屋內發生的非自然死亡,即使不註冊在田土廳也會被當為凶宅。
即使如此,基於風險考慮,銀行提出的按揭條款亦可能受影響,按揭成數可能受限,息率亦可能較高,故準買家簽約前應先向銀行及On-list的律師樓查詢。 本人與前夫於2001年聯名購入村屋1層,前夫現想甩名,樓價約四佰萬,已完成按揭。 1000萬以下的私人住宅最高可以承造6成或500萬按揭,較低者,而1000萬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最高可以承造5成按揭。 當中更有不少財務公司積極投放廣告增加曝光率,但對於新手客人未必清楚了解每間公司的分別。 一般的貸款產品包括私人貸款、循環貸款、結餘轉戶貸款、業主貸款、按揭貸款、一按、二按、單邊按揭、空中釘及中小企貸款等等。 雖然財務公司提供的產品種類沒有銀行多,但因不受金管局規管批核門檻較銀行寬鬆。
此外,亦須留意,送贈人取得業權後36個月內將物業轉讓,亦須支付特別印花稅。 「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大家共同擁有一份業權,各人權益均一致,最大好處是當其中一人過身時,該權益會自動轉移至其他聯權人身上,而不會落入已逝業主的遺產內。 在世的聯權人只需向土地註冊處登記該業主的死亡證,辦理手續後,便可轉讓至在世聯權人,直至剩下最後一人為止。
由於送贈物業存在按揭及轉讓問題,如果父母希望把物業留給子女,長命契方式處理更為方便,當父母在世時,子女亦不能賣出物業。 一旦父母身故後,物業便自動由子女持有,按揭申請與一般物業無異。 而以「送契」形式將物業轉讓,其成交價為$0,是為無償的樓宇交易。 在土地註冊處(田土廳)登記的成交價亦會為$0,在物業查冊會備註為Dead of Gift(贈契)。 釘契樓涉及到業主個人和物業問題,如果想取消釘契樓交易,買家又要怎樣做? 下文為你為你剖析釘契各種成因、處理釘契樓按揭方法,避免買賣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