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僱員是從事建造業及飲食業的臨時僱員,即使只受僱一日,僱主都需要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2/ 僱主營辦計劃︰只限單一僱主,及其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的員工參加,而個人帳戶並不可於僱主營辦計劃下開立。 公務員雖不受限於街隊的公屋入息資產限額,但獲配公屋單位後,仍然要就公屋富戶政策作出申報,而富戶政策當中人人平等,公務員並不享特設的限額要求,入息資產超標同樣要繳額外租金,甚至交還現居單位。 公務員強積金 這個時候業主應該採用H按,長遠而言,利息成本比P按低,最多扯平。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根據法例規定,政府會為有關僱員按其每月的有關入息作出5﹪的供款,存入僱員在計劃下的帳戶內,作為僱主的強制性供款。 計算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的基礎以每月30,000元的最高入息額為限,但無最低入息限額。 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於2012年11月1日實施。
公務員強積金: 豁免
積金局完成有關僱主拖欠供款及附加費的個案調查後,可就證據充足的個案向僱主進行民事申索。 根據強積金法例,積金局有權向拖欠供款的僱主徵收罰款,罰款額為HK$5,000或拖欠供款的10%,以較高者為準。 若掌握足夠證據,積金局可檢控沒有安排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或拖欠強積金供款的僱主。 然而,受到2020年COVID-19疫情打擊,強積金計劃的淨資產值截至2020年3月底減少至8680億港元。 截至2017年12月底,強積金資産淨值總計達8435億港元,扣除收費和開支後的投資回報為2674億港元、佔總資產近三分一。 有關的政府僱員亦須按每月的有關入息作出5﹪的供款,作為僱員的強制性供款。
僱員在強積金與公積金計劃之間作選擇時,應向僱主詳細了解有關計劃的詳情,再選擇切合自己需要的計劃。 不同的是,強積金投資項目受條例限制,而公積金則沒有。 曹偉邦舉例說,強積金規定基金要有30%資產投資於港元資產,以及投資於一隻股票不得超逾資產值的10%,而公積金則沒有該等限制,投資自由度更大。 僱員可以把在過往的強積金轉移至新公司的強積金帳戶,亦可以自行選擇其他強積金計劃,轉移至個人帳戶,把強積金合併,集中管理。 而在強積金之外,現時有部分獲得豁免的公司亦有提供公積金計劃,讓僱員選擇參加強積金或公積金。 公務員強積金 兩者雖同是為僱員設立的職業退休保障計劃,但內容各有不同。
公務員強積金: 香港其他行業公積金
如果有關的僱主供款較早前曾獲扣除,職業退休計劃其後退還給他的供款須全數繳納利得税。 僱員的薪俸税責任將會視乎他供款的性質和是在何種情況下提取款項。 欲了解在各情況下之薪俸税責任,請參閱"僱主在強積金和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下的税務責任"。 僱員對強積金計劃所作的強制性供款可在薪俸税作為開支獲得扣除,但不可超過訂載於《税務條例》的最高限額。
強積金首次供款需要在新僱員入職滿60日後的下一個月份的供款日或之前作出。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舉例說,新僱員在6月1日加入公司,至8月1日仍然工作(已超過60日),僱主便須於9月10日或之前作出首次強積金供款。 強積金供款由新僱員加入公司首日開始計算,只要僱用期多於60日,即使是兼職,僱主都要為新僱員安排強積金供款,每月供款一次,供款日通常為每月的第10日。 你不需要在個別人士報税表中將政府的注款申報為收入或利潤的一部分。
公務員強積金: 公積金計劃的要點
根據法例,如果僱員入職的公司同時提供強積金及公積金計劃,該僱主必須在員工上班後的10天內,向員工提供兩種計劃的詳細資料,讓僱員自行選擇。 員工作出決定後,必須於上班後的30天內以書面通知僱主有關決定,否則會自動被視作選擇參加強積金。 強積金制度於2000年12月1日實施,目的是為在職人士提供基本退休保障。 公務員強積金2023 法例規定,除了部分獲豁免人士外,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而受僱期滿60日的在職人士,必須參加。 截至今年3月31日,全港約有220萬打工仔參加了強積金計劃。
由於新聘公務員並不享有上述 4 項福利,千居在此就不贅述,以下將著重講解新替代的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公務員向來福利好,香港樓價高企不下,公務員可享各種房屋津貼,絕對羨殺旁人。 證交所今(28)日公告15檔注意股票,技嘉(2376)、台光電(2376)因60個營業日漲幅超過150%,並列15檔注意股票。 AI飆股漲不停,繼元大金(2885)子公司元大證金上周處分3000張廣達(2382)股票後,今(28)日上市公司炎洲(4306)公告也賣出廣達股票2490張,累計獲利1.35億元。 蘋果公司將於美國時間8月3日(星期四)公佈第3財季財報,高盛24日發出研究報告,蘋果公司2項業務遭到華爾街低估,整體業績將超過場預期。 1/ 可下載及填妥積金局的「個人帳戶資料查詢表格」,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寄回/傳真至積金局,或親身到積金局辦理。
公務員強積金: 公務員房屋津貼一覽
公務員體制及福利經過多次改革,到底現時加入政府還有什麼「着數」? 請留意,由原受託人沽出基金至新受託人買入基金期間,一般會出現一段約一至兩個星期的投資空檔。 在轉移過程完成之前,原受託人及新受託人會先核對轉移選擇表格的資料無誤,新受託人才收到僱員的供款,然後進行投資。 當僱員辭職後,如沒有在過往的強積金帳戶作出任何更改或指示,其供款戶口就會自動繼續投資。 如果新公司再為僱員開立新強積金戶口,該名僱員就至少持有2個強積金帳戶。
公務員在試用期時,會先和私人公司一樣,僱主和僱員各自為強積金計劃供款5%。 當公務員轉為新長期聘用條款,其強積金便會轉到公務員的公積金計劃,政府會在強制性供款之外,加上自願性供款,根據員工的職級及無間斷的服務年期,設累進供款率,由基本薪金的5%遞增至25%。 公務員需連續服務滿10年,或年屆退休年齡,才會享有政府自願性供款所帶來的全部累算權益,在此之前,其歸屬比率則為0%。 政府的僱員,除獲得豁免外,均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稱《強積金條例》)的規管,必須參加一個註冊的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
公務員強積金: 公務員以綠表資格買資助房屋,會否獲優先揀樓?
政府作為僱主,已安排這些僱員加入一個已註冊的強積金計劃,並將僱主及僱員的強制性供款存入其在計劃下的帳戶內。 僱主除須申報僱員各項薪俸收入外,亦須同時申報僱員從職業退休計劃或強積金計劃所收取應課薪俸税的累算權益。 至於在何種情況下僱員提取的累算權益須課繳薪俸税,請參閱"僱主在強積金和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下的税務責任"及本文問題 11。 於退休時從認可職業退休計劃收取的一整筆折算退休金無須課繳薪俸税 。 不過,有關豁免並不適用於每月發放的退休金,有關退休金必須全部課繳薪俸税 。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上述的「對沖」安排,以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條例草案於2022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政府會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時,不遲於2025年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黃鴻超承認,曾有個別於2000年6月或以後入職的新制公務員,對港府取消長俸制度有微言,但認為現時公積金計劃足以取代長俸制度。 他指政府根據《強積金條例》為公務員供款,每月更提供額外供款,按年資計算,最高為月薪25%(連同強積金供款)。 因應紀律部隊人士通常較早退休,當局亦會額外提供2.5%供款。 有關於取消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安排方面,政府正全力推展有關的籌備工作,包括草擬法例。
公務員強積金: 個人工具
僱員享有免供款期,包括受僱首30天及其後首個不完整糧期。 如計劃成員同時持有多個個人帳戶,會造成管理上的不便。 計劃成員可將多個個人帳戶整合至心儀的受託人及計劃,令強積金管理更簡單和直接。 你可在此瀏覽作為自僱人士,計算有關入息及強積金供款的不同方法,以及如你業務出現虧損時可作的供款安排。 如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便必須讓現有及新加入的合資格僱員(如適用)作出選擇。
如政府發現僱主無準時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可被檢控;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350,000及監禁3年。 如果僱員沒有填妥及簽署強積金計劃登記表格,或將表格交回僱主,僱主仍須於登記期限屆滿前,將登記表格送交受託人,以履行僱主的責任。 3/ 行業計劃︰專為飲食業或建造業的臨時僱員(即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日)而設,一般僱員(即非臨時僱員)亦可參加計劃,供款計算與其他一般僱員相同。 公務員公屋規定,申請人不得於同一年度再次申請,要等到下一年度才可重新申請。 如果曾經獲配公屋 3 次均拒絕,便終身不得再申請。
公務員強積金: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工作地點
通常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下不設任何強制性供款,因此你可選擇供款 0% 至 10% 。 税例容許參與認可職業退休計劃的人士和參與強積金計劃的人士得到同等扣除額。 因此你應得到 $6,000 的扣除,即相等於每月 $500 。 以月薪 $ 10,000 來計算,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 下,你的強制性供款應為每月 $500 ,因此你全年可得到 $6,000 的扣除( $500 x 12 )。 任何超過月薪的 5% 的供款屬自願性供款,在税務上並不能獲得扣除。
有關注款是政府在未被要求的情況下發放 , 這項措施是政府加強對每月入息在 10,000 元或以下人士的退休保障。 有關注款不是從事受僱工作或生意所產生 公務員強積金2023 , 因此不是應課税收入。 不過在任何情況下,僱員取回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是不用課税。 但若果僱主曾為該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的話,縱使該等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在僱員離職時仍保留在原有的強積金戶口或轉至另一新戶口,由於《税務條例》的規定,該僱員將視作為已收取該等供款的累算權益。 故此,若該等供款的累算權益是超出按《税務條例》所計算的「合乎比例的利益」,超出的部份是須即時繳納薪俸税。
公務員強積金: 轉移程序
已加入強積金計劃的僱員可每年一次,選擇將供款帳戶內僱員部分的強制性供款及投資回報(強積金權益),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 公務員強積金2023 公務員強積金 僱員在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投資方面,可享有更大的自主權。 早前討論區討論公務員公積金時,有網友表示,由於股市回落,怕蝕本,便將供款轉到保守基金,這正正是反其道而行,低位時不買入,到股市回升時才加入? 雖然股神也說過:「別人貪婪我恐懼。」但其實MPF不同股市,轉組合也需要一段時間,高位一向難估,要在高位轉到保守基金更是難上加難,所以平均成本法其實也有其道理。
- 根據《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利益條例》、及《退休金利益 (司法人員) 條例》收取的一整筆折算退休金均無須課繳薪俸税 。
- 計劃的供款安排:
- 公務員雖不受限於街隊的公屋入息資產限額,但獲配公屋單位後,仍然要就公屋富戶政策作出申報,而富戶政策當中人人平等,公務員並不享特設的限額要求,入息資產超標同樣要繳額外租金,甚至交還現居單位。
- 當僱員終止受僱後,僱主要安排為僱主作出最後一期強積金供款,同時要將僱員離職的事宜通知受託人。
- 由於新聘公務員並不享有上述 4 項福利,千居在此就不贅述,以下將著重講解新替代的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新制公務員退休後只有一項名為「公積金」的款項,公積金和強積金一樣,包括僱員和僱主兩方面的供款,政府會按服務年期而增加供款比率。 假設同學有興趣畢業後加入政府,就要打足35年政府工,政府才會提高比率至最高的25%。 根據強積金法例,僱主必須準時為每名年滿18歲至64歲的僱員,包括受僱期不少於60日的全職或兼職僱員,登記加入強積金計劃,並依法定期作出供款。 當僱員終止受僱後,僱主要安排為僱主作出最後一期強積金供款,同時要將僱員離職的事宜通知受託人。 無論全職或兼職,僱員在連續受僱滿60日後,才需要為僱員供強積金。
公務員強積金: 「公積金」是甚麼? 一文看清職業退休計劃
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向強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的供款,就月薪僱員為例子,現時最低是入息水平為港幣$7,100;最高的有關入息水平為港幣$30,000。 香港人口老化問題嚴重,政府推出強積金(MPF)制度是為就業人士的退休生活作儲蓄,這亦成為香港退休保障制度中重要的部分。 今次CTgoodjobs將會詳細講解整合強積金MPF的方法、步驟、所需文件,以及合併強積金賬戶有甚麼好處及壞處。 公務員強積金 可以,但可容許扣除額以該僱員總薪酬的 15% 為限。
股神「巴菲特」的金句:「別人恐懼我貪婪。」說的是趁低位時買入。 如果新僱員工作超過60日,僱主須在下一個月的第10天前供款,金額由僱員上班的首天起計算。 僱員將收到原受託人所發出的「轉移結算書」及新受託人所提供的「轉移確認書」。 「僱員自選安排」不會影響僱主處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行政安排。 積金局又指,根據最新資料顯示,截至今年6月份(供款日為今年7月10日),Castelo Concepts Group並未為約140名員工,繳交今年4月至6月共3期強積金供款。
公務員強積金: 強制性公積金安排
由於公積金計劃由僱主營辦,投資組合由僱主決定,而強積金制度則由僱主選擇強積金計劃,僱員負責揀選計劃內的投資組合。 僱主供款的歸屬: 公積金計劃一般設有一個「歸屬比例」,規定僱員可取回權益的最低年限。 當然,有關款項按照法例須保存至計劃成員達六十五歲,或在法例容許的特定情況下方可提取。
當僱主將2個強積金帳戶合併,這個動作便是「整合強積金」。 公務員強積金 如自僱人士終止自僱,就可以在下一個供款日或之前,以書面通知受託人終止自僱的確實日期,同時需要作出最後一期的供款。 排街隊是按輪候時間和家庭情況,排公務員公屋則是按年資,公務員公共房屋計劃先是處理特別配額申請,繼而處理一般配額,以申請人年資訂定先後。 初級公務員(包括紀律部隊初級人員和初級文職人員)可透過「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申請公屋,或以綠表資格購買資助房屋,包括一手居屋、居屋第二市場單位或綠置居。 「預期退休時所需的金額」等於預期退休總開支,減去預期退休後獲得的每月退休金及預期退休後的其他收入。 若「預期退休總開支」少於「預期退休後獲得的每月退休金」及「預期退休後的其他收入」之總和, 「預期退休時所需的金額」將為負數。
根據《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利益條例》、及《退休金利益 (司法人員) 條例》收取的一整筆折算退休金均無須課繳薪俸税 。 政府預期今年將有7,030名公務員退休,意味政府空缺將陸續有來。 當未來有更多政府職位空缺出現時,申請前宜先想清楚個人意願及人生規劃,以免浪費畢業後的黃金階段。 雖然「僱員自選安排」讓僱員有更大選擇權挑選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但僱員並非一定要行使轉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