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每月收入約29,000元 (基本:27,000元 + 兼職:2,000元),有相當於1個月基本收入的花紅,除基本支岀外,要每月償還7,000元貸款 (尚餘6年,當年借貸讀書),所以丈夫每月的儲蓄不多。 早於2010年,「額外印花稅」經已推出,並且只適用於2012年10月或以後獲取的住宅物業。 額外印花稅特別針對短炒買家,假如他們在買入物業後的三年內將物業轉讓,就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視持有時間而有不同稅率,最高達20%。 2013年,港府為防樓價過熱而推行的新稅項,直接將從價印花稅稅項加徵一倍,因而得名。 時至2020年11月,因應非住宅物業成交量回落,該年施政報告宣佈撤銷非住宅的雙倍印花稅。 香港買樓置業是不會退去的潮流,在很多人都想「上車」的年代,買樓的相關知識變得非常重要。
(一)買賣動產契據每件貼用印花稅票新台幣 12 雙倍印花稅計算2023 元;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是以當事人一方之要約經他方承諾,並書立契約者,契約內容即具拘束簽約雙方當事人之法定效力,應按合約書之性質所屬類目貼用印花稅票。 (三)以非納稅憑證代替應納稅憑證使用者,例如使用報價單、估價單或交貨單代替契約書者,仍應按其性質所屬類目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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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法第 5 雙倍印花稅計算 條第 5 雙倍印花稅計算 款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應繳納印花稅。 信託關係人簽訂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之信託契約書,如載明受益人為委託人,且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歸屬於委託人者,該信託契約書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免納印花稅。 至於信託契約書如載明受託人應將信託財產移轉與委託人以外之第三人者,已兼具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性質,應於書立該契約時貼用千分之一印花稅票。
納稅義務人持法院判決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該項憑證既非經雙方當事人之意思表示一致而書立,尚不具有契約性質,應非屬印花稅法規定之課徵範圍。 至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調解筆錄暨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同係基於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應屬具有契約性質之憑據,如經當事人持憑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核屬代替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使用,仍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房屋租賃合約及未持該契據辦理物權登記之不動產買賣合約( 即俗稱私契 ) 並非印花稅課徵範圍。 但如收款人 ( 即房東或賣方 )在契約上註記收取款項簽收,並未另立收據,則該契約書已具有銀錢收據性質,應由受款人於收款時按收取款項金額的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此外,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房租支出、財產交易損失可舉證列舉扣除,因此稅捐處可藉由房屋租賃合約及不動產私契查核房東、賣主是否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請房東、賣主於收取現金時,記得貼用印花稅票,以免受罰。 但民眾若是收取票據 (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等),只要在契約書上註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即可免貼印花稅票。
雙倍印花稅計算: 印花稅有多少種?介紹香港物業5項印花稅
受託辦理股票發行之股務、簽證及承銷等事宜所簽訂之契約,除「簽證契約」非屬承攬契據性質,無須貼用印花稅票外,「股務代理契約」及「證券承銷契約」均屬承攬契據性質,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雙倍印花稅計算 雙倍印花稅計算 當買家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但他並非首次置業或已持有本港住宅物業的話,他就需要向稅務局繳交雙倍印花稅。 所以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等,具有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讀者Mary(29歲)半年前剛置業,雖然按揭期長達30年,但仍希望前瞻買第二物業收租的可行性,也思考若50歲提早退休,由40歲開始準備退休金,該如何部署。 為針對境外物業買家(自然人及法人團體),港府在2012年再推「買家印花稅」,讓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買賣本港住宅物業時,需要額外再繳交15%買家印花稅。
一般而言,置業本身的龐大雜費多如恆河沙數,如中介佣金、律師費、裝修費等,其中港府為防樓價升勢難控而推出的印花稅,必然是置業中較高的成本,而且種類繁多,讓不少準買家混淆,究竟香港印花稅有哪幾種? 由於儲蓄期短、退休年期長,Mary應減低市場波幅對退休金的影響,她可考慮使用有「最低利率及年金利率保證」的年金方案,並設立「保證最少發放年金年期」,在有生之年也有保障。 事源2016年政府推行更大力度的遏抑樓價政策,在「雙倍印花稅」之上更劃一徵收「15%從價印花稅」,因而衍生「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計算 公司內部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包括總公司與分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或與所屬人員之間,因業務上需要,彼此往來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兩者取其輕,筆者建議待丈夫還清貸款後,先放租後買,但這需同時供兩個物業,風險較大,Mary兩夫婦需小心管理好財政。
雙倍印花稅計算: 印花稅計算、常見問題
例如「申報增資發行新股委任書」及「股票上櫃申請輔導委任書」,均明定會計師事務所需代委託人辦理之工作,及其完成工作給付報酬之約定,已非單純委任性質,應屬承攬契據之課稅範圍,仍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仍應先查明該公司更新、維修、保養全部聯營公車站牌之當時當地市場價格,憑以計貼印花稅票。 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除由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辦理者,其收取費用所開立之收據可免貼印花稅票外,其他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所辦理之安親班,其開立收據仍應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此外,因開立收據甚多,可向稅捐處申請彙總繳納印花稅,除可免購花、貼花及銷花之麻煩外,更可避免因銷花不完全而受罰。 (一)醫療院所開立之醫療收據為印花稅法規定之銀錢收據,應由開立收據之醫療院所按千分之四稅率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不過,如果該買家與香港永久性居民為近親、或以聯權方式擁有物業則可買家印花稅豁免。 雙倍印花稅計算 (一)收到現金、電匯或劃撥入帳時,如有書立銀錢收據,應由立據人貼用千分之四印花稅票。 (二)收到匯票、本票及支票所出具之收據,如已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免貼用印花稅票。
雙倍印花稅計算: 「買家印花稅」(Buyer Stamp Duty, BSD)
況且丈夫6年後還清貸款,儲蓄力度可再增強,假設丈夫也把這每月7,000元及花紅一併作投資,儲蓄可累積多23萬元至總值420萬元。 雖然應有餘額再付百多萬元首期,但儲備即時變得空空如也,所以筆者建議要多累積100萬元(即儲蓄多3年左右)才實行。 根據現時條例,Mary名下的第二物業是要繳付雙倍印花稅,而且銀行在批核第二物業按揭會較嚴格,可能只能按5成,所以用丈夫名義購買會較好。
另外,如果在領取票據前先出具收據並載明「領取票據」字樣者,依規定免貼用印花稅票,惟領取票據時,應於收據上補載票據名稱及號碼。 (一)印花稅以計至通用貨幣元為止,應納印花稅之憑證,經計算後之印花稅額不足通用貨幣 1 雙倍印花稅計算 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 1 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 (二)經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其應納稅額應彙總計算而非按個別案件計算;至於付款時代為扣取之印花稅,得按每件實際代扣之稅額,核實計算彙總報繳。 若想減低負擔,她也可提早儲蓄,同樣的退休金目標,由現在開始的話每月只需儲蓄15,000元。 當然,若租金收入遠遠超岀按揭及雜費,這差額也可補貼生活費,而延後至55歲時才退休也可大大減輕負擔。 要在8年內供完現有物業不太難,因那時按揭餘額只有275萬元(假設利率不變),8年儲蓄也有240萬元 雙倍印花稅計算2023 (303,000元x8年),若將之作較穩定回報之投資 (平均年回報6%),8年後可累積至307萬元,連同流動資產有望達400萬元。
雙倍印花稅計算: 「雙倍印花稅」 (英文:Doubled Ad Valorem Stamp Duty, DSD)
其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應於收據上加蓋彙總繳納戳記,並以每 2 個月為 1 期彙總計算應納之印花稅額申報繳納。 (二)健保醫院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請領醫療給付,暨其收取保險對象部分自行負擔醫療費用所出具之收據,免徵印花稅。 故醫院開立之收據內所載保險對象部分自行負擔之金額,得自該收據總額中扣除後,再行計算其應納之印花稅。 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移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因無法向物權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其所立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尚非屬印花稅法第5 條第5 款規定之憑證課稅範圍。 (一)納稅義務人對於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 5 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不論是以繳款書繳納、彙總繳納或以實貼方式繳納之印花稅,如有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而溢繳之稅款,均得申請退稅。 (二)依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一經書立交付使用,即應貼足印花稅票,至於合約所載事項履行與否,並非免稅之理由。
- 丈夫每月收入約29,000元 (基本:27,000元 + 兼職:2,000元),有相當於1個月基本收入的花紅,除基本支岀外,要每月償還7,000元貸款 (尚餘6年,當年借貸讀書),所以丈夫每月的儲蓄不多。
- 由於儲蓄期短、退休年期長,Mary應減低市場波幅對退休金的影響,她可考慮使用有「最低利率及年金利率保證」的年金方案,並設立「保證最少發放年金年期」,在有生之年也有保障。
- (一)買賣動產契據每件貼用印花稅票新台幣 12 元;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 況且丈夫6年後還清貸款,儲蓄力度可再增強,假設丈夫也把這每月7,000元及花紅一併作投資,儲蓄可累積多23萬元至總值420萬元。
- 此外,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房租支出、財產交易損失可舉證列舉扣除,因此稅捐處可藉由房屋租賃合約及不動產私契查核房東、賣主是否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請房東、賣主於收取現金時,記得貼用印花稅票,以免受罰。
印花稅係屬憑證稅,凡書立契約者,應由合約雙方對所持有之一份契約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將土地贈與政府,如果僅書立一份契約者,並由贈與人負責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則贈與人應負責貼用印花稅票,但若由受贈的政府機關負責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那這一份契約書就不用貼印花了。 (一)工程承攬合約應按合約金額貼用千分之一的印花稅票,如合約上沒有載明工程總價,必須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在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先以預計金額貼用印花稅票,等到工作完成時,再按確實金額補足應貼之印花稅票或退還溢貼之印花稅額。 (二)合約書或所附之價目表已載明「含稅」、「稅捐」或「稅什費」等字樣表示總價中已包含稅捐在內者,該合約書得依所載之總金額扣除營業稅後之金額貼用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