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四千間物業和商鋪今日(四月一日)一起簽署《戶外燈光約章》(《約章》),共同緩減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為《約章》主持簽署儀式時指出,簽署《約章》機構涵蓋不同界別,包括地產發展、物業管理、酒店餐飲、零售、銀行,旅遊及戲院,以及學校、公用事業和公營及非政府機構等。 這些機構的積極參與和正面回應,正正配合了《約章》推動政府、商界及民間合作,凝聚共識,逐步為社會帶來改變的目的。 黃錦星指出,推行《約章》有助提升各商戶和機構對於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等問題的關注,亦可鼓勵他們改變做法,避免在晚間亮着不必要的戶外燈光。 關燈安排不僅可以為居民帶來更好的作息環境,更可節約能源,推廣低碳生活,以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深遠影響。 《約章》於今日起生效,簽署機構承諾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
《指引》亦已上載至環境局的網頁,供各界參閱,網址為/tc/resources_publications/guidelines/index.html。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此外,早前成立的戶外燈光專責小組正着手研究制訂一套適用於規管香港戶外燈光的技術標準及參數。 專責小組將會出席《指引》的簡介會,以聽取持份者對規管戶外燈光的意見。 小組的職能主要是參考國際經驗和做法,因應本港的情況,制訂一套適用於規管香港戶外燈光的技術標準及參數;邀請不同持份者對有關問題表達意見,凝聚共識;以及就解決戶外燈光可能造成的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向政府建議未來路向。 廣告招牌亦應遵照屋宇署所出版之《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作業備考APP-126》和《安裝及維修廣告招牌指引》內刊載有關安全、健康及相關事宜的建議及指引。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廣告招牌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回應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的報告,同意以多管齊下的方法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能源浪費和光滋擾問題。 政府會以身作則,率先在晚上十一時後關掉位於政府建築物及設施而不涉及保安及運作需要的戶外燈光裝置,以盡量減少光滋擾及能源浪費。 我們亦會邀請有關的行業協會、商會、專業機構、物業發展商、燈光設計專業人士、物業/設施管理業界及區議會等提供協助,鼓勵戶外燈光裝置擁有人簽署《約章》。 (b)推廣良好作業:政府會重推《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指引》),鼓勵私營和公營機構採納戶外燈光裝置設計、安裝和運作方面的良好作業措施,並會邀請相關專業團體及商界團體參與這項活動。 我們亦會公布《指引》,讓各政府部門在管理政府建築物及設施時遵守良好作業措施。
我們亦建議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就解決戶外燈光裝置造成的滋擾及能源浪費問題,進行探討和向政府提交建議。 就涂謹申議員的具體問題,我們的答覆如下:(一)《指引》主要概述在戶外燈光裝置設計、安裝和運作等方面一般的良好作業指引,供照明設計師、承辦商、裝置擁有人和用戶參考。 指引涵蓋的範圍包括燈光裝置的操作時段、燈光裝置的自動控制、光污染控制措施及能源效益措施。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不少機構和商戶的負責人非常樂意作出配合,在預調時間關掉戶外燈光,以表明他們對減低光滋擾和能源浪費的承諾。 工作小組十分感謝他們的支持,並盼望有更多機構和商戶簽署《約章》,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 除推出《約章》外,環境局亦重推《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指引》),由本年五月起舉行多場講座,呼籲各界在規劃或管理其戶外燈光裝置時,採取《指引》提供的良好作業措施。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環境局已發出指引要求各政府部門於晚上十一時關掉所有用作裝飾、宣傳及廣告用途的戶外燈光,並遵從《指引》的要求。 政府於二○一一年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就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向政府建議適當的策略和措施。
環境局在二○○九年委託顧問,研究戶外燈光裝置可能產生的能源浪費及光滋擾問題,範圍包括研究與香港情況相近的城市處理戶外燈光問題的經驗、就相關持份者的意見進行調查,以及了解本港使用戶外燈光的情況。 因應顧問研究結果,我們於本年三月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了為應對戶外燈光裝置問題而建議採取的措施。 這些建議包括推出《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下稱《指引》),以鼓勵持份者盡量減少光滋擾和能源浪費。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同時,政府亦會以身作則,採取適當措施,避免戶外燈光裝置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能源效益措施
在為期三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期間,專責小組共收到一百零二份書面意見。 此外,專責小組舉辦了一場公眾論壇及兩場為持份者而設的參與會議,吸引了約一百一十名參加者出席。 專責小組亦出席了十四場簡介會,邀請相關政府諮詢委員會及業界團體,以及戶外燈光投訴較多地區的區議會或其屬下小組委員會提出意見。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問題: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本年三月,政府向本會提出研究規管戶外燈光裝置,以處理能源浪費及光滋擾的問題。
公眾參與活動所收集到的意見紛紜,從要求即時立法以至於反對任何形式的規管(包括自願性的措施),反映社會不同界別的廣泛意見。 回應者對戶外燈光問題的意見分歧,顯示了社會對戶外燈光採取嚴厲的規管例如法定管制,仍未作好準備。 周偉立說:「專責小組認為政府應投放足夠的資源推行上述措施,以提高公眾對這議題的意識,並為社會各界逐漸帶來改變。」 政府於二○一一年八月成立專責小組,就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參考國際經驗及做法,向政府建議適當的策略和措施。 專責小組於二○一三年八月邀請公眾及持份者就專責小組對規管戶外燈光的建議提出意見。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燈光裝置的操作時段
專責小組成員來自社會不同界別,包括專業團體、相關業界、學術界和環保團體。 專責小組在二○一三年八月發表持份者及公眾參與文件,就專責小組提出在預調時間後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用途的燈光裝置以處理光滋擾及能源浪費的建議,邀請公眾及持份者提出意見。 專責小組在本年四月二十二日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以多管齊下的方法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能源浪費和光滋擾問題。
多管齊下的方法包括六項措施:(a)《約章》計劃;(b)推廣良好作業;(c)對良好企業公民作出肯定;(d)公眾教育及宣傳運動;(e)日後的監察工作;及(f)定期向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交報告。 專責小組主席周偉立博士表示,就處理戶外燈光造成光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專責小組對海外規管制度所採用的技術標準和參數,以及實施方式,進行了詳細研究,以制定適當建議供政府考慮。 周偉立指出,除了審閱相關文件及在會議上討論外,專責小組視察了較多戶外燈光投訴的地區,以評估海外規管標準及參數是否適用於香港。 他續說,專責小組希望在提出最終建議前先了解及評估關燈規定對持份者及公眾的影響,故於二○一三年八月至十一月舉辦公眾參與活動,邀請持份者及公眾就專責小組對規管戶外燈光的建議提出意見。 專責小組擬議在預調時間後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燈及用作宣傳或廣告用途的燈光裝置,以應對光滋擾及能源浪費問題。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燈光裝置的操作時段
專責小組在參考國際經驗和本地情況,以及考慮公眾參與活動所收集到的意見後,於二○一五年四月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採取多管齊下的方法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問題,包括推行《約章》和重推《指引》。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2023 政府已接納專責小組的建議,並於二○一五年六月成立工作小組,策劃和籌備推廣約章的工作。 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廣告、餐飲、物業管理,酒店及零售等業界人士,以及區議會議員。 為減少戶外燈光可能引起的光滋擾及能源浪費問題,政府今日(一月二十六日)推出《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為業界及有關人士在籌劃戶外燈光工程和日常操作時提供參考。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指引》)主要涵蓋在戶外燈光裝置設計、安裝和運作等三方面的良好作業,範圍包括燈光裝置的操作時段、燈光裝置的自動控制、光污染控制措施、能源效益措施,以及燈光裝置項目設計規劃等,供照明設計師、承辦商、裝置擁有人、物業管理公司和用戶參考。
小組一方面因應其他城市經驗,探討規管戶外燈光的不同方案及其在本港應用的可行性,和相關的技術標準,另一方面亦同意政府先推出《指引》,鼓勵不同的持份者盡早採取行動,減少戶外燈光可能引起的問題。 (二)及(三)環境局已於本年八月初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小組的成員來自不同的專業團體、相關業界和環保組織。 小組的職能主要是參考國際經驗和做法,因應本港的情況,制訂一套適用於規管香港戶外燈光的技術標準及參數;邀請不同持份者對有關問題表達意見,凝聚共識;以及就解決戶外燈光造成滋擾和能源浪費的問題,向政府建議未來路向。 自八月開始,專責小組及其下的工作小組已開了四次會議,聽取顧問講解其他城市在處理戶外燈光問題方面的情況,並已制定整體的工作方向。 小組現正着手研究不同城市的技術標準及參數是否適用於香港,並會在短期內組織持份者參與《指引》的簡布會,以及聽取他們有關如何規管戶外燈光的意見。 戶外燈光裝置所造成的能源浪費和光滋擾涉及複雜議題,社會上不同持份者及相關業界對有關事宜亦有不同看法。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環境局已就《指引》的擬稿諮詢約一百個持份者團體,當中包括專業團體、商會組織、環保團體、物業相關業界、旅遊業界及區議會。 在收到的意見中,大部分支持推出《指引》,並建議在處理戶外燈光的問題時,必須平衡保護環境及使用戶外燈光的實際需要。 亦有部分意見認為除了自願性的指引外,政府應在長遠而言,盡快立法規管戶外燈光。
政府亦建議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小組)及制訂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指引)。 政府文件表示,「計劃在二零一一年第二季成立專責小組」,並會「去信所有持份者,請他們在未來三個月就《指引》擬稿提出意見, 然後才定稿及公布」。 然而,本年九月,本人與環境保護署代表會面時,署方表示仍就指引進行諮詢工作;直至十月,環境局局長表示會於本年年底公布指引。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能源效益措施
環境局已接掌由食物及衞生局負責的環境衞生、食物安全、漁農及獸醫公共衞生等政策,並改名為環境及生態局。 註1:國際照明委員會為一個國際燈光及照明專業組織,該組織倡議在預調時段(即晚上十一時.除非另有指示)後,應以較嚴謹的要求控制燈光裝置引致的刺眼燈光。 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 环境局已接掌由食物及卫生局负责的环境卫生、食物安全、渔农及兽医公共卫生等政策,并改名为环境及生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