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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2023全攻略!(震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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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

另外,你必須帶同一切有關的證件、文件和證據,以證明你有權獲得授予書。 如果你急需用錢以支付殯殮費或提供生活費給死者生前所供養的人,或遺產全部只包含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你亦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尋求協助。 如果遺產是由手頭現金、(死者個人賬戶的)銀行存款及/或強積金組成,且合共數額不超過150,000元,通常遺產管理官會提供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2)    如果遺下配偶及後嗣,則其配偶先取得遺產中HK$500,000的權益,而餘下部份分為兩份,一份由其配偶取得,餘下一份由其子女平均分配。

如果本人有預料到將來是無繼承人這個狀況,可以事先立遺囑指定把遺產給誰;如果真的就揮一揮衣袖什麼都沒帶走,也沒有留下隻字片語,那麼在完全找不到順位繼承人的狀況下,當事人的財產扣除債額後就會由國庫接收(註一)。 被繼承人沒有子女沒關係,根據前一段的繼承順位,遺產會一直依順序往下找尋繼承人,只要順位上有人存在,就不會發生無人繼承的狀況。 遺產分配 死者的債項可包括去世前後所引致的債項,例如死者可能以其信用卡購物,但在月結單發出前去世。

遺產分配: 1 遺產承辦處的辦公時間是甚麼?

但林哲希特別說明,雖說遺產分割完畢,每個人均持有房屋產權,但接下來該怎麼分配,往往才是家庭「不能說的秘密」,尤其是過往常見「傳子不傳女」便曾引起不小爭議。 舉例來說,當小美因出嫁而搬出家裡,房子只剩爸爸老王、小王居住,此時當爸爸要求小美將持份贈送給小王,倘若小美不肯,就會造成親人間齟齬,甚至走上法庭,衍生出共有物處分的問題。 以孫子角度來舉例:如果爸爸早就過世,現在爺爺或奶奶過世,孫子就可以代位繼承爺奶的部分財產;但如果是爸爸跟爺爺或奶奶同時過世,那麼孫子只能繼承爸爸遺產(跟媽媽一起均分),但爺爺奶奶那邊就沒得分了。

  • 只有當前順位的繼承人都拋棄或喪失繼承權時,才會輪到下一個順位的人來繼承。
  • 除了葬禮支出,其他費用亦須從死者的遺產中支付,當中包括法律諮詢費用、申請遺產授予承辦書的費用及有關法庭費用。
  • 當遺產稅申報時,實務上會有不動產、現金、存款或是股票等等,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該按被繼承人遺有財產課徵遺產稅,所以必須合併申報遺產稅。
  • 確認了誰有資格繼承之後,下一個問題就是:能繼承的比例是多少?

藝人李玟7/5離世,享年48歲,喪禮時間訂於下周一(7/31)下午4點,將於香港殯儀館一樓大堂舉行設靈儀式,晚間6-10點開放歌迷祭拜,週二8/1上午10點30分大殮後出殯。 就在喪禮前4天,李玟的先生Bruce突然針對近日有關Coco財產相關的流言蜚語發布中文聲明,他說自己和李玟婚後彼此都是保持財產獨立,Bruce說,自己從來沒有、未來也不會參與有關Coco財產分配的任何事宜。 你可以把意見郵寄給司法機構政務長;地址是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地下。 但是,如果有關各方已展開訴訟,文件透露便應在有關的法律程序中進行;除了可以獲提供一份授予書的副本外(授予書在性質上是公開文件),查閱檔案是不容許的。

遺產分配: 2 遺產承辦處會協助我管理遺產嗎?

遺產中的「不動產」(例如樓房或土地),不管閣下在哪裡居住,不動產的繼承一般由所在地的法例管轄。 例如閣下在東莞擁有一個單位的話,不管閣下在香港或東莞居住,那單位的繼承一般不受香港法律所管轄,而是受內地法律所管轄;同樣,如果單位在本港的話,即使閣下長年在東莞居住,一般來說,那單位的繼承是受香港法律所管轄。 遺產分配 在按照應繼分分配之前,配偶還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拿完了剩餘財產之後再辦依應繼分分配遺產。

  • 但如果被繼承人死亡時是沒有配偶的狀況,遺產就由按照遺產繼承人順序決定的繼承人來平均繼承。
  • 如果完全沒有法定繼承人,建議在生前先預立遺囑,才能把財產透過遺贈的方式留給身後想照顧的人。
  • 所有已存檔的文件均構成法庭紀錄的一部分,通常不會退回。
  • 當然,如果母親有留下遺囑,卻侵害到您的「特留分」,您可以向取得的那位繼承人「行使扣減權」(可透過法院訴訟進行),要求他補償。
  • 因此繼承人宜考量未拋棄繼承時,是否會因此造成困擾,再決定以何種方式辦理較為妥適。

當遺產稅申報時,實務上會有不動產、現金、存款或是股票等等,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該按被繼承人遺有財產課徵遺產稅,所以必須合併申報遺產稅。 對此,Bruce神隱多日後,今日發布聲明,表示最近出現關於他跟李玟婚姻及財產狀況的虛假信息,已經嚴重侵害了他和家人的個人隱私和名譽權,並給他和家人的個人生活帶來了巨大的困擾和負面影響,讓他不得不發表聲明。 遺產分配 對於外界猜測的財產分配問題,Bruce提到他和李玟婚後一直保持財產獨立,「我從來沒有,未來也不會參與有關CoCo財產分配的任何事宜」。

遺產分配: 第五部分 死者在2006年2月11日前去世

香港法院(包括遺產承辦處)的遺囑認證司法管轄權只涵蓋在香港的遺產。 因此,任何在香港境外(包括在中國內地及澳門)的遺產,均必須根據遺產所在地的相關法律和規例來處理和管理。 遺產分配 事實上,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24A條清楚說明,死者的資產與債務是指其在香港的資產與債務而已。 故此,香港境外的遺產不應包括在指明表格N4.1內。 除了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外,血親是有繼承順位的區別,順位不同可分配的比例也不同。 至於孫輩、媳婦女婿是沒有繼承權的,若有心想留財產給他們,有哪些方式可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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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前順位的繼承人在,後順位的人就沒有繼承的資格。 只有當前順位的繼承人都拋棄或喪失繼承權時,才會輪到下一個順位的人來繼承。 在發生繼承事實的時候,作為當然繼承人的配偶是一定可以繼承的。 而除了配偶之外,法定的繼承順序就決定了誰有資格繼承遺產。 根據國稅局規定,只要遺產存款金額在20萬以下者,可免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先行提領。 遺產總額為20,000,000元 ‒ 免稅額13,330,000元 ‒ 遺產分配2023 配偶扣除額4,930,000元 ‒ 成年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500,000元 ‒ 喪葬費扣除額1,230,000元=遺產淨額10,000元。

遺產分配: 港府申請禁播「願榮光歸香港」 法院拒絕批發臨時禁制令

法律並無限制授予書的申請須於死者去世後何時提出,所以理論上死者去世後任何時間你都可以申請授予書。 但是,你應在相關指明表格上向法院解釋為何延遲提出申請。 我們建議你仔細閱讀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發出的《指明表格使用指引》。 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一名或以上的人士在遺囑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在沒有遺囑執行人能夠或願意履行職責(不管任何原因)的情況下,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 (1)    如果只有配偶,而沒有子女、父母或全血親兄弟姊妹或其全血親兄弟姊妹的後嗣,遺產由其配偶繼承。 順位繼承人在辦理拋棄繼承時,要用存證信函通知後續順位繼承人,讓他們決定是否也要拋棄(但如果所有順位繼承人決定一起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那就不用另外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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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利用協議分割繼承之方式,即可同時保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至5款之各項扣除額,又可達成遺產分配之目的。 例如繼承人等可協議將被繼承人所遺之財產中不動產歸由某一繼承人繼承,少部分動產由其餘繼承人繼承,如此即可達成遺產分配之目的,又可因為得減除繼承人之扣除額而降低應納遺產稅。 不過,簡單來說,居籍指死者去世時合法逗留並打算以之作為永久居所的國家或地方。 任何人都不能沒有居籍,亦不能同時擁有兩個居籍。 死者的居籍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居籍決定了適用的法律,規管應向何人發出授予書,以及如何分配死者的遺產。 你必須親臨遺產承辦處申請授予書,因為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9)條不容許以郵遞方式申請。

遺產分配: 繼承遺產卻沒人願繳稅怎解?國稅局:可採「多數決」以遺產存款抵稅

深受債務糾紛困擾,幾經看不到未來,多虧陳秉榤律師不遺餘力、居中協調,並給予莫大的心理建設。 遺產分配 如今生活已重新漸回正軌,感謝陳律師鼎力相助,不勝感激。 舉例說,閣下有孩子甲跟乙,遺產200萬元,甲乙皆健在的話,甲乙各得100萬元,甲和乙的子女則分不到一分錢。 若果甲早逝,有兩子,則乙得100萬元,而甲的兩名兒子各得50萬元。 若果甲乙均早逝,而甲有一子而乙兩子,則甲那一子得100萬元,而乙的兩名兒子各得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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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授予書基於某些原因遺失或錯置了,而管理遺產或其他方面需要使用該授予書,你可以親自或經由香港的律師行申請授予書複本。 如果受益人已達成共識,你可以將有關工作或其任何部分轉交專業人士,如律師和會計師。 但是,遺產承辦處的職責並不是協助承辦人管理遺產,而該處的職員亦不會提供此等服務。 要確定是否有人已就死者的遺產提出申請及/或取得授予書,你可以前來遺產承辦處進行電腦紀錄搜查(鍵入死者的姓名或前綴簡稱為“HCAG”或“HCCV”的遺產承辦處檔案編號)。

遺產分配: 2 遺產承辦處為甚麼要求我為外地公文取得認證?

我就曾碰過一個女士找我諮詢,她先生因意外過世,領了一筆幾百萬保險金,沒做任何保險金信託,錢直接匯入她的帳戶。 她忙於處理丈夫後事,於是把存摺跟印章交給家人保管,讓他們去支付各種費用,最後保險金被家人領光,演變成她晚上要兼差打工,才能維持她跟小孩的生活。 按照母親和兒子的協議,將該房屋登記到兒子名下,至於存款部分,則由母親和兒子均分。 將房屋所有權繼承登記完畢以後,客戶很快的檢附國稅局的免稅額證明,擬去銀行辦理提款時,卻發現銀行有一筆近9萬元的活期存款漏報了。

他說,所謂我與Coco的婚姻和財產狀況言論嚴重悖離事實,是惡意炒作造謠行為,我與Coco婚後一直保持財產獨立,我尊重Coco對其個人財產的一切安排,我從來沒有、未來也不會參與有關Coco財產分配的任何事宜。 於是,又撥了電話和陳律師求助,一看到陳律師,他不停安慰我,陪伴我面對一切,而且也相信我,一直不斷給我信心。 很幸運的,我遇見了陳律師,之後第二次開庭,也在陳律師的協助下,我得到了第二次機會,一切的一切都很謝謝陳律師一直不放棄我,我也會好好珍惜這一切,面對接下來的一切。 在陳律師耐心傾聽,設定戰略目標,細心分析的努力下,本人最終仍然達到本人所需要的目標,並比目標更多,實在有夠厲害,相信他們準沒錯。 感謝巽耘法律事務所 陳秉榤律師,回想起2016年春天,徬徨無助,鎮日心神不寧,正是我的心情寫照。

遺產分配: 第六部分 死者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

在去世後才引致的債項,可包括屬死者名下物業的管理費。 所有債項都要在遺產分發予受益人之前核實及清還,或在分發前訂出相應的還款條文。 不過,根據《父母與子女條例》,有關局面已經有所改變。 如果父母在1993 年 6 月 19 日後去世,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均享有同等的遺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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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司法常務官有責任確保所有提問均已獲得他認為滿意的答覆,包括要求你提供證據和文件,證明在支持誓章內的事實(例如婚姻、出生、死亡等等)和各方之間的關係。 遺產承辦處的職員會盡最大的努力在申請授予書的程序事宜上協助你。 不過,請注意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8)條清楚說明,遺產承辦處內的任何人都不可以向個人申請人提供法律意見。 因此,選用並填妥正確的指明表格是你的基本責任。 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卑親屬(包括被繼承人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根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 我們的遺產稅還有免稅額、扣除額等可以扣除,假設某人過世了,尚有太太及子女2人,他的這些免稅額、扣除額加起來是2,055萬。

遺產分配: 繼承順位怎麼看,一圖秒懂遺產分配順序比例!想分配給朋友、不想留給不孝子女可以嗎?

因此,你須首先為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然後如有需要,才安排把取得認證的外地公文翻譯成中文或英文。 1.遺產淨額=4000萬元(遺產總額)−1200萬元(免稅額)-配偶493萬元(扣除額)-小孩100萬元(扣除額)-喪葬費123萬元(扣除額)= 2,084萬元。 在取消遺產稅前(即 2006 年 2 月 11 日前),如果遺產的總值超過 7,500,000 元,便須繳交遺產稅。 直至死者去世當日為止的薪俸稅、利得稅及物業稅亦要從遺產中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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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界的猜測,今(28)日Bruce發出聲明,表示「我從來沒有,未來也不會參與有關CoCo財產分配的任何事宜」。 只要被繼承人沒有留下指定遺產要如何分配的遺囑,原則上就是按照「應繼分」來分配遺產,所謂的應繼分就是法律上繼承人就遺產能分到的比例。 “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是關於死者遺產的《知會備忘》於遺產承辦處登記時展開的。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採取任何步驟登記《知會備忘》、《警告書》、《應訴書》或《傳票》都可能會帶來法律後果,包括訟費。

遺產分配: 遺產繼承分配,不再是身後事...

定期出版家族企業相關議題、趨勢及時事等,協助讀者(尤其是家族企業的成員)能夠思考這些重大議題的影響,並盡早規劃準備。 KPMG家族辦公室以豐富的實務經驗及獨立的角度,協助家族成員思考家族與事業傳承接班相關的重大議題,凝聚家族共識、發展傳承策略。 遺產分配 事實上,李玟曾在訪問中表示,從小因為自己媽媽的關係,她就視甄妮為偶像,覺得她超美的,看到本人更是感動到哭,覺得對方才是自己媽媽。 而日前李玟的訃聞發布後,上面只有姐姐李秋林、李思林以及李秋林老公何錦麟名字,Bruce名字並未出現在訃聞上,對此二姐李思林回應,訃聞上寫了「親屬繁衍 恕未盡錄」,媽媽的名字也沒在上面,請媒體別再胡亂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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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香港法律方面,閣下可訂立遺囑(俗稱「平安紙」)列明如何分配閣下的財產。 一般而言,閣下可以自由選擇把財產留給您的親人,亦可留給其他人,包括朋友或慈善機構。 閣下可以仔細訂明某某財產留給某某人,亦可籠統的訂明多少成的遺產(例如多少成的股票或金錢)會留給某某人。 首先需要帶大家破解的迷思是:在法律上並不是所有的家庭成員都會當然擁有繼承權! 當然,如果能和同順位的其他繼承人協議好,也可以自由決定要如何「分割遺產」,並不用受到應繼分的限制,假如繼承人中沒有配偶,就是由同順位的繼承人均分遺產;如果除了配偶之外完全沒有其他的法定繼承人,那當然是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 1、親等近的直系血親卑親屬,白話一點的說就是子女,但如果子女在被繼承人過世前─也就是繼承開始之前─就已經死亡或喪失繼承權,那麼將由孫子女來代位繼承。

遺產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時,可以因「財產共有」提領遺產嗎?律師揭6個法律常識,不想觸法千萬別犯

去年我遭遇到人生一個重大的挫折,第一次面臨訴訟,令我感到徬徨,謝謝陳秉榤律師及巽耘律師團隊專業的協助下,細心的向我說明訴訟中會遭遇到的問題,並提出提出很棒的解決方案。 關於領養子女之問題,任何人如是根據合法的領養程序而被他人領養,他們與領養人的親生子女擁有同等法律地位。 換句話說,他們須被視為領養人的子女,而非任何其他人的子女。 在上述的 1,0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遺產,便會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分發給死者的父母。

如果死者有立遺囑,並指明會給予「他的子女」遺贈或一筆金錢,非婚生子女便無權分得遺產。 子女尚存的話,由子女平均分得閣下的財產,而孫子女不能分得一分錢(「子女」包括尚在腹中的胎兒(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2條)。 但若果閣下的子女不幸在閣下百年歸老之前已英年早逝,而他/她又遺下子女的話,那麼他/她的子女(即閣下的孫子女)將平均分得閣下那早逝子女的那一份。 但若果那早逝的子女沒有遺下子女,他/她的一份將由閣下尚存的子女平均分得,下同。 因此根據現行民法繼承篇對於繼承人順位的規定,只要前順位的繼承人仍然有繼承權,後順位的繼承人就無法繼承遺產。

有關詳情可參閱香港法例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4條。 因此婚後沒子女、父母也離開了,但是有兄弟姊妹,這人的遺產就變成配偶拿走一半,剩下一半由他的兄弟姊妹拿走平分,配偶無法繼承全部遺產。 之後,如果尚有財產剩餘,便會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閣下的丈夫或妻子,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您的子女(子女早逝的話,他/她那一份則由他/她的子女平分,詳情請參閱(B)。 遺產分配 但還是可以以生前贈與的形式,或者是在遺囑上載明遺贈給媳婦多少遺產作為替代方案。 這個原因是法律用語將他們集合成專有名詞直系血親卑親屬,民法並沒有特別對這個詞有解釋,但是有說明什麼叫直系血親,我們先來看一下民法是怎麼說的。

另外,Bruce表示針對侵權行為,他已委託律師事務所,對拒絕刪除或繼續傳播不實言論的人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天后李玟(CoCo)在5日時驚傳過世,享年48歲。 李玟在歌壇、演藝事業皆發展亮眼,外傳遺產高達10億港幣(約台幣40億元),而這些財產疑似將全落入李玟的富商老公Bruce手中。

四、無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繼承順位 遺產分配2023 遺產分配 是每個面臨繼承問題的家庭容易忽略的重點,尤其是房子繼承順位更常因此鬧得不可開交。 本文就讓離婚律師一次告訴你,文中也附贈民法繼承順位圖,讓你一次搞懂自己的繼承權。 因為該漏報金額約9萬多小於20萬元,故銀行承辦人依法讓客戶提領,不用先去國稅局補申報遺產稅後,再回頭提領現金,免去舟車勞頓。 (星島日報報道)樂壇天后李玟(CoCo)早前突然離世後,相繼出現關於遺產分配的傳言,有指遺產將由CoCo母親和兩名胞姐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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