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應就加班費之支給訂定管制要點,並應加強查核,不得浮濫,如有虛報,一經查明,應嚴予議處。 這項草案並於但書規定,因業務需要,得經核准支給專案加班費,不受支給時數上限限制,以符合機關的實際需要。 公務員假期上限 銓敘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對於公務員服勤義務、發表言論、經商投資、兼職限制以及適用對象等規定,已全面檢討。 新入職的懲教主任及懲教助理須於香港懲教學院分別接受26及23個星期的入職訓練,當中包括懲教工作知識、國家事務研習、中式步操、虛擬實境訓練及實境訓練、戰術使用訓練及懲教院所實習等。 公務員假期上限2023 更生人士或市民如欲對懲教署職員或部門政策作出投訴╱意見,可親臨、致電、傳真、電郵或來函本署投訴調查組。 活動加入智慧監獄的概念,將真實的監獄打造成獨一無二的「課室」,吸引同學踴躍參與,讓他們更了解懲教人員的實際工作,並以另一個角度觀察在囚環境及在囚生活,啟發他們思考犯罪的代價。
- 六、如確定性轉換任職部門,個人檔案須隨同工作人員一併轉往,而原部門則將一份詳細列明已發送文件之公函之副本存檔。
- 部門會繼續研究「修訂扣假試行計劃」的可行性及相關問題,目前並未有具體試行方案及時間表。
- 一、在前往外地參加課程、研討會、考察、實習或其他同類活動之行程中,如主辦實體提供免費住宿且設有飯堂或用膳處,則發放之日津貼金額不得超過所定上限之一半。
- 三讀修正為,公務員未經機關、機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機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機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
- 僱主如不給予員工法定假日,或以任何款項代替法定假日,即屬違法,可被判罰款HK$50,000。
- 在囚人士可以將工資儲蓄或利用作購買小賣物品(如零食和額外日用品等),而工資率是會根據既定機制每年檢討一次。
一、如工作人員在葡萄牙患病,除須作上條第一款所指之知會外,並應在相同之期限內,向澳門辦事處知會有關事實,且向其呈交上條第四款所載之疾病證明資料。 四、疾病及親屬需要陪伴之情況,應以有關醫生診斷之資料、醫生之檢查證明及報告書、醫院證明及其他官方文件證明,該等證明文件應在工作人員返回部門時立即呈交。 三、如健康檢查委員會認為工作人員不逾宜工作,得連續給予以三十日為一期間之因病缺勤,但以不逾法定期限為限,並訂出接受新健康檢查委員會檢查之日期。 四、命令接受健康檢查委員會檢查之工作人員如未到委員會接受檢查,則自工作人員應受檢查之日起計,其缺勤視為不合理缺勤,但妨礙其接受檢查之事由經適當解釋且獲所屬部門領導接受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假期上限: 第二百七十六條
當未來有更多政府職位空缺出現時,申請前宜先想清楚個人意願及人生規劃,以免浪費畢業後的黃金階段。 實際上,1999年公務員體制改革是在香港經歷金融風暴,經濟情況轉差的情況下,大幅削減2000年6月後入職公務員的服務條件;但這長遠卻影響到公務員隊伍的長期穩定、向心力、執行力。 現在政府財政穩定,儲備豐厚,有需要作出改善,提升年青公務員對政府的凝聚力,以利於公務員隊伍的長治久安、長期穩定。 為提振國內旅遊景氣,人事總處配合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決定自明年元旦起,鬆綁公務員國旅卡,放寬為平日也可刷卡,並在十月五日公告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將公務員每年強制休假天數由十四天改為十天。 三讀條文也指出,公務員加班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等,其延長辦公時數的上限,由總統府、國安會及五院分別定之。 公務員假期上限 此外,輪班公務員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但因業務需要、特殊情形,不在此限。
草案也明訂,各機關應保障因業務特性或工作性質特殊而須實施輪班輪休人員的健康,輪班制公務員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 考量業務性質特殊公務員種類繁多,工作內容不一、複雜性高,對於須實施輪班輪休人員的勤休規範,授權相關機關在維護公務員健康權原則下,分別訂定。 廢止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四條至第九條以及由該法規所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八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四條及第一百九十二條。
公務員假期上限: 第一百零五條
如透過提交以專用印件作出之申請而要求,得預支日津貼最高至津貼總額之80%;津貼總額係按情況而定,根據公務之期間長短或預計之開支額而計出。 對公職薪俸作整體修正時,亦須將第二百二十二條及第二百二十三條所指表內之報酬按薪俸點一百點之增幅比例作出調整;如出現個位數,則增加至最接近之十位數,以澳門幣計算。 四、有權限就程序作出決定之實體如認為負責進行程序之人員所指之日數超越工作之性質及複雜性所需之日數,得將該日數減少。 一、進行紀律程序、專案調查程序、全面調查程序或簡易調查程序之人員,負責以報告附件計算應得之酬勞,並為此詳細列明其本人及秘書在有關程序之每一階段之工作日數。
懲教署提供給在囚人士使用的床有兩種,分別是玻璃纖維床和金屬床框的雙層床。 為保持地方整齊,院所的工場、囚室或囚倉都設有貯物櫃或儲物膠箱予在囚人士擺放他們的個人物品,他們不可以隨處擺放自己的物品。 至於可以儲存的相片和信件的數量,懲教署規定每名在囚人士在囚室內可以儲存最多72張相片,雖然信件數量並無限制,但並不鼓勵在囚人士儲存過多的信件。 在囚人士除了可以透過親友在探訪時將超出上限的相片或過多的信件交由其親友保存外,亦可將相片和信件交由院所為他們暫時保管,並在出獄時取回。 如在囚人士因其個人理由不欲剪髮,可以提出理據並要求作個別評估,院所管方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適當安排。
公務員假期上限: 特別程序
二、在公告及告示上須聲明凡有理由對接受全面調查之部門之正常運作作出投訴或不滿者,得在指定期限內親自或透過書面及郵遞方式向全面調查員作出投訴。 三、選擇及委任專案調查員、全面調查員及其祕書,以及根據本條之規定命令進行之專案調查程序或全面調查程序之預審階段,均受一般紀律程序中適用之部分規範。 五、獲悉嫌疑人下落後,須向其通知有關裁定,說明得在三十日內就裁定提起上訴或得在同一期限內申請重新開始該程序。 一、上級目睹或查明在其領導或主管之任何部門內實施之可科以第三百條第一款a項及b項規定之處分之違紀行為時,應按照以下各款之規定作成或著令作成實況筆錄。 三、如因受處分而出現之空缺已由其他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填補,情況予以維持,但不應影響受處分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之年資。
一、已退休或離職待退休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之家屬,得透過利害關係人之申請而隨時提前享受收取交通費之權利。 一、如屬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c項所指之人員,有權收取之運輸費尚包括一輕型客車之海路運輸費及保險費,其體積以14立方米為限。 一、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參加會議時,如會議係該等工作人員所參與之委員會、項目組或工作小組之會議,且經總督預先許可而在正常辦公時間外舉行者,應獲發出席費。 三、上述兩款所指之供款,係由處理有關事宜之部門或機構在受益權利人之報酬、退休金或撫卹金中作出扣除而繳納。
公務員假期上限: 第二百四十條
一般而言,如果在囚人士的牙齒出現健康問題,駐院醫生會轉介他們接受到診牙科醫生的診治,例如補牙同配戴假牙。 在囚人士如感到身體不適,可向當值職員提出,並會獲安排到院所醫院接受醫生診治,所有懲教院所均設有醫院或診療室,由衞生署派駐的醫生及擁有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提供廿四小時的基本醫療服務。 如在囚人士需要進一步檢查和治療,院所管方會根據醫生的建議,轉介有關在囚人士前往公立醫院繼續跟進。
本條所指的14天﹐ 包括期間的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以及在假期開始或結束時的星 期日及公眾假期(見公務員事 務規例第871條)。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懲教署會根據各相關條例為獲釋的人士提供法定監管,以確保他們繼續得到適切支援和指導。
公務員假期上限: 第二百六十六條
五、預審員職務優先於獲委任為預審員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之本身職務,如因有關程序之性質及複雜性所需,得決定該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專門執行預審之職務。 公務員假期上限 二、被科處罰款或退回任何款項之處分之嫌疑人,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不繳納有關罰款或款項,則在其應收取之薪俸、手續費或定期金內扣除。 二、在答辯階段無聽取嫌疑人根據第三百三十五條之規定而指定之證人之聲明,則視為引致等同上款所指之無效。
二、因不可歸責於工作人員之事實或法律未有規定之嚴重原因而不能上班,經適當證實後可視為合理缺勤,但機關領導有權接受或不接受該缺勤之解釋。 一、二作人員應在接受門診治療所需之期間內獲免除上班,而該門診治療係由根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規定有權發出醫生檢查證明之醫生所指定者。 四、如工作人員之配偶為行政當局工作人員且因法律規定或工作性質,其必須在年內之特定期間享受年假,上款所指之優先權亦延伸至上述工作人員。 中途宿舍計劃是勞教中心、教導所、戒毒所及監獄內所提供的更生計劃的延續。 有需要的受監管者,例如遇到居住困難或需要接受嚴密監管者,將會被安排入住適合的中途宿舍。
公務員假期上限: 有紙生紙員工可獲發「特別通行證」方便出入
有些僱主誤以為,如法定假日碰巧是員工的休息日(即按照《僱傭條例》,僱員每工作7天,可享最少1天的假期),法定假日將凌駕於休息日之上,僱主只需給予法定假日就可。 公務員假期上限 回顧該法的立法背景,立法院指出,公務員服務法是在1939年制定,適逢戰亂時期,以及法治觀念相對薄弱的年代,為了避免公務員利用職務,在兼職時從中牟取利益,才明定公務員禁止兼職的規範,以符合利益迴避原則。 公務員假期上限 在推行「疫苗氣泡」後,現行進入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要求仍然會維持,即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政府僱員和市民均仍然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場所二維碼,才會獲准進入有關處所。
新法也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條文指出,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的業務。 但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社會公益性質的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不在此限。 投訴委員會由該署的政務秘書(1名文職人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懲教署專職教士、助理署長(服務質素)、以及其他懲教署總部的高級人員,負責審核投訴調查組的調查結果,並就調查結果作出決定。 公務員假期上限2023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教育成效,懲教署於2021年舉辦全新的防罪教育活動 -《監獄任務》。
公務員假期上限: 第一百八十五條
所有餐單均由合資格的營養師釐定,營養成分參考衞生署及世界衞生組織之相關標準。 懲教署現時因應在囚人士的健康、膳食和宗教需要,提供四個主要餐類,分別為:以米飯為主食的第一類餐、以咖喱和薄餅為主食的第二類餐、以薯仔和麵包為主食的第三類餐及全素食的第四類餐。 除以上四類主要餐膳外,懲教署亦會提供其他附屬餐類以配合個別在囚人士的特別需要。 一、擔任公共職務時,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專門為公共利益服務,並應以莊重之方式從事其活動,從而為公共行政當局之聲譽作出貢獻。
學生可以小組名義參與全新防罪教育活動「監獄任務」,中學生或大專學生(持有有效學生證)可以至少三人一組的形式參與《監獄任務》,有興趣者可於部門網頁申請。 另一方面,中學生亦可參加部門成立的「更生先鋒領袖」青少年制服團,有興趣參與以上活動的學生可於瀏覽部門網頁,以獲取更多資訊。 公務員假期上限2023 因此,透過不同靜觀訓練,包括靜觀呼吸、靜觀伸展、身體掃描,可以提升他們的專注力和察覺力,並學習接納內在經驗,從而能平靜地作出明智選擇,遠離依賴毒品的生活。 為了協助女性戒毒所所員修練靜觀,「嘗靜閣」內更備有不同的器材,包括瑜珈墊、跪凳及香薰機等。 現時羈押青少年在囚人士的壁屋懲教所和勵敬懲教所均為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指定場地,院所管方可協助安排有需要的青少年在囚人士於羈押期間在所屬院所內應考。
公務員假期上限: 第二百二十六條
除正常膳食外,懲教署會在農曆新年時提供臘腸、齋菜,中秋節和聖誕節時會提供雞髀、春卷、香腸、雪梨、柑等。 公務員假期上限 此外,亦會在上述節日期間安排非政府機構,宗教團體或外國領事館人員進入院所為在囚人士舉辦不同類型的宗教活動或聚會,並派發事先獲批准的物品,例如月餅或小食等。 所有在囚人士,不論是否有宗教信仰,均可透過懲教署專職教士及其他宗教/非政府機構的探訪人士,獲得宗教和社會服務,服務範圍包括探訪、輔導、宗教崇拜及康樂活動。 宗教團體亦會在節日期間到懲教院所舉行彌撒及聚會,每年的聖誕節,天主教香港教區和聖公會的代表會到不同的院所為在囚人士舉行彌撒/崇拜。
公務員假期上限: 第二百五十四條
公務員或其配偶即使正在享用公 務員房屋福利,該員亦可根據公 務員事務規例第841及條, 以及駐海外公務員事務規例入住 酒店/旅舍式宿舍,惟須得到公 務員事務司批准。 有關防止享用雙重房屋福利的規則,已在《公務員事務 規例》內詳列。 此外,公務員事務科會每半年傳閱有關通 函一次,提醒公務員有關規則和違反規則的後果。 公務人員休假得以時計;每年至少應休假日數,由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及五院定之。
公務員假期上限: 第一百八十八條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在2015年6月1日或之後受聘為文職職系人員的退休年齡為65歲,而紀律部隊職系人員(不論職級)為60歲。 公務員假期上限2023 這政策目的是令公務員隊伍不斷加入新血,並使較年青的人員對本身的職業前途抱有期望。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公務員假期上限: 不休假加班費 公務員明年起可多領4天
二、尤其因嫌疑人下落不明而無法根據上款之規定作出通知時,將通告公布在《政府公報》及在兩份報章上刊登,一份須為葡文報章,另一份須為中文報章,通知嫌疑人須自公布日起四十五日內提交書面答辯。 一、紀律程序之預審應自將命令提起程序之批示通知預審員之日起十日內開始,並在四十五日內完成,經命令提起紀律程序之實體根據預審員說明理由之建議以批示核准,方得超逾完成預審之期限。 三、上款所指之申請須自獲悉預審員之委任或獲悉作為聲請迴避之依據之事實起四十八小時內提出,並須提供一切證據方法。 一、經考慮行為人之人格、生活狀況、在發生可處罰事實前、後之行為,以及該事實之情節後,如認為對該事實之譴責及處分之威嚇足以達到預防及責難違紀行為之目的,得暫緩執行第三百條第一款a項至c項所指之紀律處分。 一、就一名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作出之所有違紀行為,僅須提起單一程序;如已提起多個程序,則將該等程序合併在較嚴重違紀行為之程序內;如嚴重程度相同,則合併在最先提起之程序內。
三、如未能在家中或所指之地點、日期及時間找到工作人員,則其缺勤視為不合理缺勤;但自知悉該缺勤被視為不合理缺勤時起兩個工作日內,將不在上述地點之合理解釋連同適當之證據一併呈交,且獲部門領導接受者,不在此限。 三、如上款所指之無薪假橫跨兩個曆年,公務員有權在重新上班之曆年及緊接之曆年,分別享受按其在停職之曆年及在重新上班之曆年內提供服務之時間之比例而計出之年假。 七、行政公職局應編製翌年的公眾假期、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獲豁免上班及第四款所指的補假日的日期表,並將其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下稱《公報》)。 三、一般制度指為行政當局整體訂定的工作時間制度,而特別制度則為因應公共部門的特定需要而訂定的工作時間制度。 三、在上款所指之情況中,如純粹屬於形式上不符合規定之情事,部門得自獲悉不予“批閱”之決定起十五日內,將新任用文件送予“批閱”;在此情況下,工作人員繼續擔任其職務。 九、如上款所指之人員屬公務員,則適用經作出適當配合後之領導及主管人員之定期委任制度及本條第三款至第六款之規定。
(三)康文署明白個別職系/工會對「修訂扣假試行計劃」進展的關注,但能否進行試行計劃要考慮多項因素。 部門會繼續研究「修訂扣假試行計劃」的可行性及相關問題,目前並未有具體試行方案及時間表。 五、在為批給特別假所需服務時間屆滿之日,如已無法於該曆年內全部或部分享受特別假者,得於翌年開始享受該假或無間斷延伸至翌年享受該假。
公務員假期上限: 第二百條*
懲教署為青少年在囚人士提供半日教育課程,並會協助合資格的在囚人士參加公開考試,例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完成文憑試後,在囚人士可以相關的考試成績申請報讀本地大學或專上學院課程,於離所後升讀學士學位課程,副學士課程或文憑課程。 本署亦鼓勵在囚人士修讀香港都會大學的遙距課程,並會提供適當的協助。 為確保懲教設施穩定安全,懲教署一直嚴密監察在囚人士的往來書信及寄入的刊物。 本署會根據法例,搜查及閱讀在囚人士收發的信件,如發現內容對院所的保安造成威脅或載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或在囚人士刻意透過信件向外發布有關的訊息或指令,一律依法截留,並會將懷疑違法個案,轉介相關執法機構跟進調查。 在囚人士如有意於服刑期間登記成為選民,可向更生事務組職員索取選民登記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