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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遗产继承2023介紹!(小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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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遗产继承

死者的居籍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居籍決定了適用的法律,規管應向何人發出授予書,以及如何分配死者的遺產。 如果你急需用錢以支付殯殮費或提供生活費給死者生前所供養的人,或遺產全部只包含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你亦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尋求協助。 如果他曾單獨或聯同他人租用了銀行保險箱,你便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申請檢視保險箱,清點箱內的物品和取出死者的遺囑(如有的話)。 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第14条,凡属死于自然的个案,死者的亲属或朋友必须在死者身故后14日内经死亡登记处办理登记。 若有人拒绝或无合理辩解下不依从法例办理死亡登记,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港币2,000元或入狱六个月。 以上全部事项进行涉外公证后,再到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

香港遗产继承

在发牌制度落实前,市民在选购私营龛位时可参考以下的提示和资料,以便作出适当选择。 本文由本所富经验的私人客户团队成员合伙人傅景元律师、合伙人林颖诗律师、王家熹高级律师及罗启峰高级律师共同合著。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系本所傅景元律师或林颖诗律师。 香港律师会网站上,可以查询到所有在香港合法注册的香港律师事务所的名单和香港律师的名单,本所闫显明律师事务所的登记信息可在此查询到。

香港遗产继承: 第八部分 申請授予書應該注意甚麼?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香港法律规定,若申请人为非香港本地居 民,其在申请遗产承办时,通常需要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以作为其将来履行遗产代理人职务 的担保,保险费一般为遗产价值的 4%-5%。 授予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通常授权承办人全权处理遗产。 香港遗产继承2023 因此,司法常务官有责任确保所有提问均已获得他认为满意的答复,包括要求你提供证据和文件,证明在支持誓章内的事实(例如婚姻、出生、死亡等等)和各方之间的关系。 根据遗产承办处的要求,对于内地居民在港遗产的承办申请,必须在提交正式申请之前或同时提交内地律师的法律意见,以证明申请人根据内地法律有权办理承办申请(程序上作为一项与正式申请相独立的申请)。

香港遗产继承

授予书种类可以是遗嘱认证、遗产管理书或遗产管理书(附有遗嘱),视乎死者有否立下遗嘱及委托遗嘱执行人而定。 这是因为,根据香港的法律冲突法的规则,遗产管理人的顺序,适用死者去世时居籍地的法律。 因此死者去世时如果以香港为居籍,则应以香港法律作为确定遗产管理人优先顺序的依据。 另一方面,根据“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的冲突法原则,即使死者去世时不是以香港为居籍,但是在香港的遗产主要是不动产,也应适用香港法律作为确定遗产管理人优先顺序的依据。 在死者留有遗嘱且指定了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 申请遗产承办书的程序就是法庭认证遗嘱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并确认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成为遗产的个人代表。

香港遗产继承: 5 死者去世多時,但從來沒有人申請/取得授予書,我現在還可以申請嗎?

许多不具有此类申请的律师,往往以为是要先提交正式申请,之后再提交内地律师法律意见。 如果香港律师表示可以先提交正式申请,然后在找内地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这大概也说明他不具有办理此类申请的经验。 香港遗产继承 此时即使死者的配偶或者子女即使办理了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证明自己与死者的关系,进而去香港银行要求领取死者的存款,或去相关机构办理房屋更名手续,基本上是行不通的。 工作人员只会告知去法庭申请遗产承办(英文叫Probate)。

  • 如果父母在1993 年 6 月 19 日后去世,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 均享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
  • 如死者並無立下遺囑提及上文第(1)段所指的財產,而死後遺下配偶,則該等財產須視為死者逝世後遺下給配偶、或為配偶的利益而遺下的財產。
  • 如果遺產價值不菲,或涉及複雜的問題,則死者親屬宜盡速徵詢法律界人士的意見。
  • 如果已有针对死者遗产的有效《知会备忘》,司法常务官就不可以发出授予书。
  • 想要反对另一个人的遗产承办申请,可以向法庭就死者的遗产提交《知会备忘录》,详情请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争议之知会备忘录》。

如欲下載 IRED 表格第 63A 號,請按這裡。 遺產申報誓章及遺產呈報表須交予遺產税署,而有關税款亦須於遞交上述文件時或於死者去世日期起計 6 個月的限期內清繳(以較早者為準)。 如上述文件於死者去世日期起計超逾 12 個月才交予本署,除非對逾期提交有合理辯解,否則,本署會就該延誤徵收雙倍遺產税款。 在本署已確定遺產的總額(包括死者本人名下遺產、聯名物業、餽贈等),會向申請人或須繳税人士發出評税證明書通知有關遺產税及利息結餘。

香港遗产继承: 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

但是,如果有关各方已展开诉讼,文件透露便应在有关的法律程序中进行;除了可以获提供一份授予书的副本外(授予书在性质上是公开文件),查阅档案是不容许的。 香港遗产继承 如果他曾单独或联同他人租用了银行保险箱,你便应依照民政事务总署所印发的有关小册子内的程序,申请检视保险箱,清点箱内的物品和取出死者的遗嘱(如有的话)。 客户只要在洽谈通过这三个问题测试香港律师,就可以大概知道对方是否能够胜任这项业务。 香港遗产继承 香港遗产继承 香港遗产继承 无可否认,多数的香港本地律师事务所,均会在自己的网页或香港律师会律师行信息中将遗产承办业务列为自己的业务之一,而许多本地律师事务所实际上也接受遗产承办业务的委托。

小张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张某的遗产继承范围内向方某清偿借款本金54.7万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54.7万元为基数,自出具借条次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7.2%计算)。 1 根據滙豐香港戶口一般條款及細則,如聯名戶口中其中一位戶口持有人去世後,聯名戶口中持有的資產將轉移給尚存的戶口持有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家族荣耀之继承者》是今年7月10日在马来西亚开机,在这里拍摄完还回到香港拍摄。 香港特首李家超探班电视剧拍摄的演员,这是很少见到的事情。

香港遗产继承: 相关内容

有关香港法律下死者父母是否有继承权以及有权继承遗产的份额,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的顺位和份额》。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为居籍或在香港的遗产是不动产的情况下,才适用香港法律,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参见《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有关香港法律下死者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以及有权继承遗产的份额,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的顺位和份额》。 有关香港法律下死者配偶是否有继承权以及有权继承遗产的份额,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的顺位和份额》。

按照香港的法律,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或子女,则其父母无继承权;如果既有配偶又有子女,则配偶获得固定数额(50万港币)及剩余部分的一半,剩余部分另一半归子女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由于徐某已经去世,双方对于债务又各执一词,为查明遗产情况,承办法官多方调查徐某相关的车辆注册登记信息、房屋登记记录等。 同时根据原告提供的财产线索,发函至内蒙古某法院,委托查询徐某在该地银行办卡的流水。 最终查明该银行卡在2018年7月有一笔150454元的取款记录,虽未查到取款人信息,但确定取款地在丹徒。 得知消息的法官又去到丹徒区某银行继续追踪该笔款项的消息。 关于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的事项,欢迎谘询闫律师及委讬闫律师办理。

香港遗产继承: 第三部分 遺產管理官

如在死者去世後超逾 12 個月仍未遞交誓章 / 遺產呈報表,本局則會按適用的税率徵收雙倍遺產税。 因該等誓章 / 遺產呈報表是宣誓文件,所以不接受用電子郵件方式遞交。 沒有設立任何遺囑的情況下,根據中國法律,遺產將會由在世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合稱「第一順序」)平均分配。 香港與中國內地法律制度不同,而兩地的遺產分配法律也有不同。 本文今次先簡單說明兩地法律產遺產繼承順位,在去世者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都會以法律列明的順位分配去世者的遺產。

香港遗产继承

假如你没有时间或要处理其他事务,你可以书面授权他人替你把资料、文件或证据呈交和存档。 遗产承办处的职员会尽最大的努力在申请授予书的程序事宜上协助你。 不过,请注意香港法例第10A章《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第4(8)条清楚说明,遗产承办处内的任何人都不可以向个人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 遗产承办处协助司法常务官处理申请和提出提问,以确使授予书发给在法律规定下的适当人士;此外又协助他执行其他法定职能,包括遗产管理官的工作。 根据 香港法例第10章《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高等法院获授发出授予书的权力。

香港遗产继承: 香港遗产继承争议之知会备忘录

在取得法庭发出的遗产承办书后,该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就可以凭该遗产承办书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领取遗产,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将遗产分给其他有权继承的受益人。 如果任何继承人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利受到了遗产管理人的侵害,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 在向法庭提出遗产承办申请之前,首先要确定谁是有权申请做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的人。 香港遗产继承 一般来说,如果死者留有有效的遗嘱,而遗嘱中已经指定了遗嘱的执行人,则该遗嘱指定的执行人是有权向法庭申请作为遗嘱执行人管理遗产的人。 反之,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或者虽然留下遗嘱但是在遗嘱中没有有效地指定遗嘱的执行人,则应该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判断谁有优先的权利申请做遗产管理人。

按照香港的法律,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或子女,则其父母无继承权;如果既有配偶又有子女,则配偶获得固定数额(50万港币)及剩余部分的一半,剩余部分另一半归子女共同继承。 申請遺囑認證時,您需要攜同所有顯示已故客戶截至去世當日結餘的銀行存摺、結單及定期存款單。 香港遗产继承2023 若您已向本行申請戶口資訊,相關資料將記錄在授予承辦書中的資產及負債清單(該清單)。 根據法律,銀行只能發放於該清單2中準確列明的資金和資產予遺產代理人。

香港遗产继承: 香港遗产继承

該清單中記載的戶口詳情(包括銀行名稱、戶口號碼以及金額)必須準確無誤。 「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10章)的有關條文載於喪親指引。 香港遗产继承2023 由于司法常务官有责任仔细审查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取得授予书,所以你可能需要不止一次到遗产承办处呈交增补资料和把进一步的文件或证据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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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他们须被视为领养人的子女,而非任何其他人的子女。 死者所有的个人生活用品; 由剩馀遗产中得到1,000,000元。 在上述的 1,000,000 元分发后,如果尚有剩馀遗产,便会分成两半,一半分发给配偶,另一半则分发给死者的父母。

香港遗产继承: 第三部分 遗产管理官

本文将介绍香港居民继承位于内地的遗产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及法律问题。 被继承人凭继承权证明书向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可免契税,但遗赠则不免契税)。 在死者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没有有效地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的人可向法庭申请被任命为遗产管理人。 香港法院(包括遗产承办处)的遗嘱认证司法管辖权只涵盖在香港的遗产。 因此,任何在香港境外(包括在中国内地及澳门)的遗产,均必须根据遗产所在地的相关法律和规例来处理和管理。 事实上,香港法例第10章《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第24A条清楚说明,死者的资产与债务是指其在香港的资产与债务而已。

  • 死者配偶或者子女或者任何领导、长者此时无法通过自愿协商处理死者遗产。
  • 在我国目前遗产管理人制度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的社会效果,判令放弃遗产的继承人仍承担对遗产的管理义务,妥善平衡债权人和继承人之间的利益,有着积极和现实的意义。
  •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发后,如果尚有剩馀之数,便会再分成两半,一半分发给配偶,另一半则平均分发给死者的所有子女。
  • 在香港这边办理完有关身份关系及事实的公证文件后,接下来需要在中国内地办理证明继承权的法律文件和程序,以证明谁是合法的继承人。

对于内地居民在香港遗留的遗产,应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办理遗嘱认证(如果是遗嘱继承)或者申请办理遗产管理令(如果是法定继承或虽有遗嘱但遗嘱没有指定运行人)。 在取得高等法院的遗嘱办理授权后,遗产管理人可以凭法庭命令与银行等各机构联系办理将遗产分配给继承权人的手续。 1、香港的遗产继承程序,一般称为“遗产承办”程序。 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如果被继 承人死亡时非香港正式居民,则在申请其遗产承办时,不仅要根据香港法律,而且还必须同 时按照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籍所在国(居住地)的法律来处理。

香港遗产继承: 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如何办理 – 跨境遗产继承律师告诉你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另外,你必須申請及呈交資產及負債清單(包括額外清單)和遺囑(如有)的核證本和繳付217元(145元為法院費用,72元為謄寫費用)。 如果遺產符合上文第3.3段所述情況,你可以向遺產管理官申請,請他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從而申請發還你所支付的殯殮費用。 提示: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殓葬商在输入申请资料及付款后,亦可一并列印入境事务处的死亡登记证明书申请表及卫生署的火葬许可证申请表,方便省时。 而经殓葬商帐户填写的火化服务申请表,毋须再盖上殓葬商的印章及签署。

香港遗产继承

如死者的遗产是位于香港的不动产,则遗产管理人将根据香港法律来办理遗产继承事务;如位于香港的遗产为银行存款或股票等动产,则香港法院会根据内地法律规定,确定有继承权的人士,并将遗产管理的权利授予该人士。 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根据死者去世时是否留下有效的遗嘱并已经指定遗嘱执行人而有所不同。 在香港这边办理完有关身份关系及事实的公证文件后,接下来需要在中国内地办理证明继承权的法律文件和程序,以证明谁是合法的继承人。

香港遗产继承: 有「典」说法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债权人权益如何保护?

因而,香港居民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会依照香港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来判定, 判定的方式是由香港高等法院进行遗嘱认证。 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是中港跨境律师会经常需要处理的日常法律事务。 由于香港和内地的紧密联系,许多香港居民在内地购置有房产或开设银行账户留有存款。 同时,一些香港居民最初从内地移民到香港来的,他们在内地还留有房产、银行存款等资产。 香港居民去世后,其继承人需要按照中国内地的法律程序办理遗产继承的法律手续,才能实现其继承权,办理遗产的转名过户。

香港遗产继承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配後,尚有剩餘數目遺產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你必须为外地公文的原件取得认证,而不是在其翻译本上进行认证。 因此,你须首先为公文的原件取得认证,然后如有需要,才安排把取得认证的外地公文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如果你急需用钱以支付殡殓费或提供生活费给死者生前所供养的人,或遗产全部只包含金钱而数额又不超过50,000元,你亦应依照民政事务总署所印发的有关小册子内的程序寻求协助。

但天有不测风云,后张某突发疾病去世,尚有54.7万元借款未还。 香港遗产继承2023 张某去世前已离异,父母均不在人世,其子小张是张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 因张某去世前债务尚未偿清,债权人方某诉至法院,要求小张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本金54.7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 小张称其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不应再对父亲生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知会备忘法律程序”是关于死者遗产的《知会备忘》于遗产承办处登记时展开的。 请注意:“知会备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质上是具“争议性”的,很可能就是“诉讼”的开始。

香港遗产继承: 3 遺產承辦處的傳真號碼是甚麽?

如引起爭議的財產價值不超逾 $200,000 ,上訴須在地方法院進行。 繳付税款或就所徵收的税款遞交保證金是上訴的一項條件。 遺產税署署長有權延遲繳税日期,而聆訊上訴的高等法院或地方法院亦可以上訴人的經濟困難為理由,豁免繳付遺產税款作為上訴的條件。 对此,各被告辩称,徐某并未留下任何遗产,各被告也未继承到遗产,且对于徐某向刘某借款事宜并不知情,徐某已经去世,各被告不负清偿责任。 本报讯(胡勇 马劦 翟进)日前,丹徒法院审理一起涉及遗产继承的债务纠纷案件。

香港遗产继承: 遗产税及遗产受益人支援服务

当父母一方与配偶子女一方存在不同的意见时,就有可能引发纠纷。 根据《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凡是在2006年2月12日之后去世的人士的遗产继承,无需办理遗产税手续,也不需要缴纳任何遗产税。 而在2006年2月12日之前去世的人士的遗产继承,申请人需要向税务局申请和取得遗产税缴清证明或豁免证明,才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遗产承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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