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高齡津貼給予每月劃一的保障水平[每月1,235元(2015年數據)] ,大約只等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9%。 前述根據樂施會的研究,一名長者約需4,613元才能滿足基本生活需要,因此長者生活津貼及生果金制度皆不足夠長者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 如有家庭成員已不再是綜援受助人而又希望申領現金津貼,申領住戶須向現金津貼辦事處遞交「更新資料表格CAS-2C」。 至於新分拆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如可能符合申領資格(包括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符合公屋編配資格等),現金津貼辦事處會另行向該住戶發出通知書和申領表。
現金津貼辦事處會在首次發放時補回之前住戶應得但未獲發放的金額。 例子(三):某住戶於2021年7月13日符合所有申領資格,並在2021年8月10日才遞交已填妥的申領表。 綜援公屋 根據「較遲者為準」原則,現金津貼辦事處會以2021年8月作為計算獲批核申請現金津貼的起始月份,因此該住戶的現金津貼發放將由2021年8月1日起計算。
綜援公屋: 申請資格
賬戶號碼可以在銀行賬戶的存摺頁面或月結單找到,通常賬戶號碼的頭3個數字便是銀行編號,緊接著的數字便是賬戶號碼。 銀行編號可以在銀行賬戶的存摺頁面或月結單找到,通常賬戶號碼的頭3個數字便是銀行編號。 在領取綜緩期間,受助人需在香港居住,但可享有離港寬限(即前往內地、澳門或海外國家/地區),如離港日數不超出有關期限,受助人可領取的綜緩金額將不會受到影響。 此外,在基金醫療援助項目的藥物,經過近十年,有超過15,000人次受惠,當中多種藥物,在獲得足夠的臨床資料後,已被納入醫院管理局的標準藥物名冊或是撒瑪利亞基金的名冊中。
因此,其租戶、認可住客及以許可形式居於其轄下出租單位的人士均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每月的標準金額及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參加此計劃的受助人不會獲發特別津貼或其他援助金(例如租金津貼、特別膳食津貼、交通費用津貼)。 不同類別的受助人可以按其個別情況領取每月發放或一次過發放的特別津貼(例如租金津貼、學費津貼、特別膳食津等),以應付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 如有需要,申請人可向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查詢。 計劃包括「就業支援服務」及「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
綜援公屋: H. 現金津貼金額水平
點擊「經轉數快透過你的手機內指定銀行應用程式繳款」,選擇銀行並按銀行應用程式指示完成繳款程序。 租戶選擇以自動轉賬繳交租金,請到所屬屋邨辦事處索取「自動轉賬 綜援公屋2023 - 直接付款受權書」並帶同有關的銀行存摺或結算單,到屋邨辦事處辦理手續。 2011年,擁有碩士學歷的梁健鵬因為畢業後一直找不到工作,而申請每月領取1,830港元度日。 中大碩士梁健鵬失業事件被香港傳媒報道後,引起了香港社會的廣泛關注。 現時社會仍有部份市民認為領綜援者是社會負擔。
例子(二):某申領住戶中個別家庭成員於2022年4月身故,並於同月提出從公屋申請中刪減該成員,調整後的現金津貼金額水平會由2022年5月起生效。 如住戶在「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下拒絕自選單位編配,現金津貼會根據「預留自選單位配房通知信」中辦理預留自選單位手續的月份,發放至該月月底為止。 若寄往現金津貼辦事處的郵件郵資不足,香港郵政會把郵資不足的郵件退回寄件人,並向寄件人追收欠資及附加費。 綜援公屋2023 如郵件上沒有註明回郵地址,香港郵政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無法派遞的郵件。
綜援公屋: 長者綜援(綜合援助):
有關個別個案所獲發的援助金額,請向 綜援公屋2023 社會保障辦事處的職員查詢。 已開設「繳費靈」戶口的租戶可以登入繳交租金。 租戶以「繳費靈」戶口號碼/名稱及輸入密碼,即可登入並按指示使用「繳費靈網上服務」。 租戶如首次使用這個網上服務繳交租金,必須先將「香港房屋委員會」加入其帳單戶口內。
如申領者並未提交手提電話作為聯絡方式,現金津貼辦事處則會向申領者寄出「確認通知書」。 如申領者及家庭成員已登記「智方便+」或持有有效的個人數碼證書,可透過掃瞄申領表上的二維碼填妥及遞交電子表格。 任何人士若因不懂書寫或健康情況而不能簽署,可以蓋圖章代替簽署,惟現金津貼辦事處並不接受以打手指模的方式代替簽署。 申請表連同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及《綠表資格證明書 - 祇適用於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正本,郵寄或於上述特定辦公時間內送交居屋銷售小組。
綜援公屋: F. 申領安排 – 遞交申領表
為確保有關租金能於當月內繳付妥當,使用「轉數快」繳交租金的租戶,必須在每月月底三個工作天前完成交租手續。 綜援公屋 為確保有關租金能於當月內繳付妥當,使用「繳費靈」繳交租金的租戶,必須在每月月底三個工作天前辦理交租手續。 綜援公屋2023 租戶必須在每月月底三個工作天前繳交租金,以確保該項交易能於當月內完成。 我們設有租金援助(租援)計劃,透過寬減租金 (註一) 援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 (註二)。 由2016年9月1日起,減租之年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 現時香港的綜援制度基本假設家人會承擔供養老年人的責任。
公屋申請者在等待編配公屋期間,或會因各種原因(例如等待家庭成員來港團聚等)而要求暫緩編配公屋,期間房委會會暫緩其公屋編配,因此這類一般公屋申請住戶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申領住戶須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包括不得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 綜援公屋 如某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當中有成員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該住戶不合資格編配公屋,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此計劃已停止接受新申請,但目前已參加計劃的長者則不受影響。
綜援公屋: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惟當局於2008年檢討政策,建議18歲以下者不可獨自申請,必須由父母或照顧者代為申請。 現時所有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每月可領取2,390元,大約只等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16%[8] (2016年長生津金額提升至2,495元)。 而高齡津貼方面,65-69歲長者需通過資產及收入審查才能領取,70歲或以上長者則不設任何資產及收入審查。
2004年1月1日起,申請人必須在香港居住滿7年,並在申請前一年內離港不多於56日。 非法入境者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而在香港居留的人士(如外勞、旅客等)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社會福利署署長可運用酌情權,批准向個案發放綜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