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請人就同一宗意外獲得其他賠償,則須退還獲得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 任何人士故意違反上述規定,均屬干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任何人士如被追討賠償,並已獲通知有關該計劃已支付援助金,便須將支付的款項、收款人的姓名及地址,書面通知社會福利署署長。 任何人士故意違反上述規定均屬干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元。 法庭在評核相關的損害賠償額時,會參考受傷情況相約的案例,並以此作為衡量損害賠償額的指標。 精神賠償香港 法庭亦會考慮申索人的年齡、意外前後的健康狀況、住院時間、傷勢的影響、接受手術及治療的次數及種類、儀表或外貌創傷以及心理因素。
慘案發生於7月19日早6時許,正在酒店前台值班的李思雨,突遭男性住客持生果刀捅殺。 李先生某天在街上行走,突然有鋁窗從一個住宅單位飛脫墮下,並擊中他。 賀某某整天精神恍惚、孤言寡語,多次自殺、失明,無法正常生活,已休學在家,母親辭去工作,陪伴在其左右。 近日,陝西省延川縣人民法院公佈了一則判決書,90後男子強姦13歲少女,致其重度抑鬱,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賠償6295.85元。 如果因為下雨導致快遞損壞,保價物品保丟不保損——丟件理賠,按照物品實際支付金額進行理賠。 兼之,與《條例》下勞保索償表格由僱主負責提交不同,僱員循此例索償須獨立興訟,投放更多時間及資源。
精神賠償香港: V. 人身傷害訴訟所涉的法律程序
幸獲兒子及朋友一直支持下芳姐終挨過難關,「好彩宜家叫做一個了結……既然佢(公司)肯承認係傷害咗我,還番少少公道就算」。 她指現時精神狀況已有改善,但指「嗰條刺喺度,同佢(上司)做唔番以前同事關係」,現時進行心理輔導時有時仍會落淚,又指最近看到李東海小學老師林麗棠逝世新聞,均勾起自己經歷及感到心痛。 如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並未發出,原告人(即李先生)可針對被告人的遺產展開法律行動。
- 林先生自此便無法再工作,自言已不懂得面對人,不知如何分辨對錯(見《蘋果日報》報道)。
- 此計劃毋須考慮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亦不會考慮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但財物損失並不在援助範圍內。
- 曾有打工仔在上班繁忙時間,遇上公路大塞車而遲到,最後卻被老闆以沒有準時上班而扣糧。
- 閣下可就死者在意外發生至死亡期間所招致的非經濟損失及經濟損失,向被告人索償。
- 由於立法的滯後,有很多的人格利益尚未被確定為人格權利,如隱私權、安寧權等。
-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國家賠償法》取得賠償,國家賠償包括司法賠償和行政賠償,但國家賠償只限於當事人的物質損害,而不包括精神損害。
- 酒店方面提出的賠償方案,是為李思雨購買的意外人身傷害保險,大約有10萬元的賠償款,再加6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一起賠償家屬16萬元,但雙方仍未協商成功。
醫療疏忽導致診斷出錯、傷勢加深甚至死亡,亦可引致申索。 根據律師個人碰到的案例統計,大部分的侵害配偶權精神賠償金額平均在20萬至40萬左右,提供給大家參考。 賀某某一直靠藥物及心理康復治療,需要巨額資金,現要求白某某賠償治療費10萬元,支付精神撫慰金10萬元,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精神賠償香港2023 林先生的個案則因公司否認所有指控,而法援已拒絕其申請,他又難以提出醫學證據證明其精神創傷是純粹因受欺凌的遭遇造成,無法獲得賠償。 林先生自此便無法再工作,自言已不懂得面對人,不知如何分辨對錯(見《蘋果日報》報道)。
精神賠償香港: 【職場暴力】打工仔落雨遲到10分鐘 被老闆公眾怒罵 精神受困有冇賠償?
精神利益喪失,是侵害精神性人格權以及身份權,造成民事主體的精神性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損害,而必然產生的後果。 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減損均屬於“非財產損害”,無法從外在形態上去感知,只能通過各種手段去判斷、鑒別、推定其真實性。 精神賠償定義又稱精神慰撫金,在法律上指的就是非財產上的損失,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當僱主違反為僱員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的職安健責任,例如對員工的精神健康相關不滿處理不善,或因員工的精神健康狀況而對僱員予以不利待遇,而作出的違反行為對員工造成傷害(例如PTSD),員工可向僱主索償損失。 精神賠償香港2023 林先生指曾被公司要求簽署同意自己不是工傷,隨後又指已向勞工處申報,但沒有將早前收走的病假紙發還林先生,因而他無法到勞工處處理工傷。
在法律程序中的任何時候,訴訟保護人都必須以未成年原告的最佳權益作為行動依據。 我們必須審視所有情況,才能判斷處所佔用人是否已對訪客負上一般謹慎責任。 精神賠償香港 除非在所有情況下,處所佔用人已採取足夠措施確保訪客是合理地安全,否則當訪客遇到危險而受傷,即使處所佔有人已警告訪客相關危險,該警告亦不能為處所佔有人免除應負的責任。 換句話說,如相關的警告標誌/警告提示/口頭警告在該情況下並不清晰及適當,處所佔有人亦未必能免責。
精神賠償香港: I. 何謂「人身傷害」?
對香港企業來說,今年的新冠疫情可能有弊也有利:儘管社交距離措施使僱員的精神健康問題加劇,但嚴重的疫情亦可能成為促使企業正視並著手解決僱員精神健康問題的轉捩點。 事主芳姐於一間公司任職清潔工十多年,過去一直相安無事,惟2018年時被公司要求改動上班時間,當時一名上司向她稱「因為你係清潔工人,就唔可以有平等待遇」,說話令芳姐感到詫異及難受。 精神賠償香港 她隨後聽取朋友建議,向勞工處及平機會諮詢,卻於講述自己工作經歷時,揭發公司過去曾拒芳姐因丈夫患癌彌留為由,安排彈性上班時間,涉嫌違反《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問題在於,國際間早不乏將精神病納入工傷賠償的先例,羅致光明顯在迴避問題。 現時《僱員補償條例》(下稱《條例》)定義下的職業病並不涵蓋精神疾病,故只有當僱員因其他職業病而患上精神病,才有機會獲得賠償;而僱員循《條例》以外的方式索償,或需負擔高昂成本。 精神賠償香港2023 本周三(29日),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回應議員提問時指,國際沒有公認的準則或醫學證據證明長工時、工作壓力會直接引致某一種精神病、情緒病或生理疾病例如心腦血管疾病,故未將之納入職業病範圍。 局方的回應令一眾勞工失望,現時職業病的定義過窄,政府未主動就工作性質與精神病關係作本地研究,一眾勞工幾乎申索無門。
精神賠償香港: 精神損害賠償
由於勞資權力不平等,對在職者而言,一旦對僱主興訟,大有可能受到行政手段的壓迫,飯碗不保。
在加害人的侵權行為發生後,法庭判罰其相當數額的賠償,可使侵權人意識到其行為非但不能給自身帶來利益,還會直接導致自身利益的損失,是要付出相當代價的。 這種直接的、緣於其行為的物質損失,是將損害變通轉移造成這一損害的負責人自身以應對損害的不良後果,這是社會對公平、公正的內在要求,是對受害人最深刻的撫慰,起撫慰作用的製裁必須要以足夠的賠償金為基礎方能見效。 此計劃適用於人身傷亡索償,或因醫療、牙科或法律專業疏忽而提出的申索,有關索償額很可能超過港幣75,000元。 計劃亦涵蓋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提出的申索,索償額則沒有設定上下限。 申請人必須先繳付1,000元申請費,並在接受法律援助後,再繳付港幣105,100元中期分擔費。 如閣下的案件勝訴,閣下須從討回的損害賠償/補償金中,支付法援署署長在案件中代為墊支的所有開支及訟費。
精神賠償香港: 人身傷害訴訟所涉的法律程序
新年時節,好多港人都會買酒店蘿蔔糕,一家人齊齊進食攞個好意頭。 不過有港人在大年初一切開蘿蔔糕時,嫌蘿蔔糕「一切即碎」,影響心情,要求酒店提供精神賠償。 最後至關重要的是,人力資源人員也必須有自己的精神健康支援。 人力資源人員在照顧他人方面往往表現非常出色,但有時自己卻不願尋求協助。 我鼓勵企業時刻保持警惕,以確保所有職位或薪酬水平的員工均得到所需的照顧。 精神賠償香港 如果屬於其他人格法益、身分法益而且情節重大的話,也有機會可以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
馬會將不須給予並且不給予任何由以上內容及/其他資料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明示或隱含之保証。 馬會特此聲明所載的資料如有任何不確之處、遺漏或誤植錯字,並引致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虧損,馬會概不負責, 亦不會作出任何賠償(不論根據侵權法、合約或其他規定亦然)。 此外,馬會並不保證以上所載的資料乃屬正確無誤及完整無缺,亦不擔保可以及時刊載最新資料, 而且內容適合有關用途。 無論私家精神科診所還是公立醫院精神科,都有專業的心理醫生提供精神病診斷或精神病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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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侵權與個人侵權在侵權主體上雖有不同,但在本質上並無區別,對於一些因國家侵權而遭受損害的當事人來講,精神上的損害遠甚於物質損害,對精神損害不予賠償,無法彌補受害人的損失。 如公安機關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侵權行為給受害人帶來的精神損害遠遠超出其物質損失,依據《國家賠償法》得到的賠償只是杯水車薪,作為以保護權利主體人身權利為己任的國家,當然更有責任對權利主體的精神損害予以賠償。 有名的“處女賣淫案”、“夫妻在家看黃牒案”等案件已經充分地報漏了這種立法的弊端。 精神賠償香港2023 自然人作為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主體已經得到社會的公認,侵害他人的人身權益,應以受害人位權利主體,侵害他人的生命權或侵害死者的特定權益,則以死者的近親屬為權利主體。 對法人等組織能否作為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主體,一直是法學界爭論的焦點問題。
有關申索與僱員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提出的申索均會獨立處理。 法律援助適用於人身傷亡索償,或因醫療、牙科或法律專業疏忽而提出的申索。 任何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只要牽涉上述情況,即人身傷亡案件,便可申請法律援助。 只要申請人的財務資源符合法定規定,而案情又具充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便可獲法律援助。 這些申索一般會交由汽車保險人處理,保險人會調查索償個案,並在適當情況下作出賠償。 所有導致身體受傷的交通意外均須通知警方,法例亦列明,所有車主均須購買汽車保險,以應付傷亡索償。
精神賠償香港: 精神病不當工傷 羅致光仍要逃避責任?
有關律師行可給予專業意見,包括閣下是否合資格提出申索,以及如何整理證明文件及將之呈堂。 汽車保險局於1981年2月1日成立,所有在香港的保險公司均須成為保險局的成員。 保險局的宗旨是確保在交通意外中,因駕駛者疏忽而導致傷亡之受害人或其家屬,可以獲得法律上應得之賠償。 精神賠償香港 申索人有權視乎其傷勢的嚴重程度,就休養期間的一切收入損失,以及意外後因傷導致「無行為能力」的一切或部分收入損失,提出申索。 在決定賠償收入損失的金額時,申索人的年齡及類似工種員工的收入,亦是參考因素。 申索人在意外後賺取的任何收入,亦會被納入考慮之列,以評估申索人因收入損失而有權獲得的賠償金額。
人身傷害申索屬於民事訴訟案件,旨在賠償因他人犯錯引起意外而導致身體受傷的受害人。 人身傷害申索並不會將刑事責任及刑罰加諸於犯錯一方身上。 賀某某要求白某某支付精神撫慰金的訴訟請求,因本案是刑事案件發生後另行提起的民事訴訟,依據相關規定,侵權人已受到刑法處罰,其只應在物質損失的範圍內進行賠償。 精神撫慰金不屬於物質損失範疇,故該訴訟請求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適當限制原則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於精神損害具有一般情節的,可以責令受害人承擔非財產性質的民事責任,造成財產利益損失或者精神損害情節較重的,可以責令承擔賠償責任。
精神賠償香港: 精神賠償怎麼算?3點揭法官判慰撫金的重要關鍵! - 法律010
法官可考慮要求申請命令、或發出必要及適當的命令,以便有效地解決所有待決事宜,以及確保訴訟得到公平、迅速及有效率的審訊。 我們會於以下章節,概括簡述典型的人身傷亡申索訴訟程序,以供參考。 一般而言,人身傷亡的訴訟由實務指示18.1涵蓋,這套指示可於司法機構的網頁下載。 紛爭所涉各方應尋求方法,包括不損害各方利益的通訊及調解,在良好氣氛下達成和解;訴訟應是解決紛爭的最後途徑。 舉證的責任落在傷者身上,他/她必須以可能性的權衡為準則,去證明是處所佔用人一方疏忽,導致滑倒意外發生。 意外林林總總,不論是交通意外、濕滑地面、劣質用具等,均可引致持久傷患,都可以提出申索。
根據《時效條例》第28條,如有關申索涉及致命意外,申索時限是由死者死亡當日起計之三年內,或由死者撫養的人士知悉死者死亡當日起計的三年內,以較後日期為準。 法庭可通過書面發出指示,在核對表評檢聆訊當天或之後,安排及編定審訊前覆核的日期。 有關各方在取得共識後,便可藉書信形式向傷亡案件聆案官申請進行審訊前的覆核,信中須列明要求聆訊的理由。 在遞交送達認收書後的28天內,被告人必須遞交抗辯書(列出否認負上被指控的法律責任之所有因由),連同實務指示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包括被告人及其他證人之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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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它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精神賠償香港 ”人格利益屬於人身非財產利益,範圍非常廣泛,隱私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2、精神損害雖不能以金錢衡量,但撫慰受害人精神痛苦的物質條件是可以用金錢衡量和支付的,這種賠償不是以相當的價值替換特定的損害,而是具有撫慰性,用以填補因損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損害,賠償具體化就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金。 精神損害賠償金是對人身權受損造成精神損害的民事救濟手段,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通過加害人的經濟賠償得到減輕或消除,對受害人起到撫慰作用。 通過這種改善外部環境的辦法,幫助受害人剋服不法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消極影響,儘快恢復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平和其心境,儘早的步入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軌道。
至於限制到何種程度,應當考慮當地居民實際負擔能力,公民、企業、單位負擔能力的不同,以及其他情況,以地區為單位,確定一個最高限額,積累經驗,為將來修改立法提供參考數據。 當前,江蘇範圍內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賠償範圍是1000—50000萬元,比較符合實際。 精神損害的無形性,主要表現為精神損害不象物質損失那樣清楚明瞭,人們可以較為準確地衡量其損失的程度,從而判定賠償的數額。
精神賠償香港: 法律援助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分擔負責」是由被告提出,並非由閣下提出;舉證責任亦落在被告身上,他/她須證明閣下要為意外「分擔負責」。 若某人傷害閣下,被裁定傷人,閣下便可提出人身傷害索償。 若被告在人身傷害索償中無力支付賠償,原告人可選擇提交破產請呈或向被告展開其他可行的執法程序,以取回判定金額。
在所有情況下,處所佔用人(即處所擁有人或管有處所而不是員工的人)對所有訪客均負有同樣責任。 不論訪客是獲邀請或獲准到訪,佔用人必須採取合理謹慎的措施,確保訪客在使用該處所時是合理地安全,亦必須防備兒童不及成年人謹慎。 僱主的責任一般包括確保為稱職的僱員提供足夠物資、合規格的工作系統及有效監督。 假設車禍被害當事人不幸身亡,那麼根據民法第194條,被害當事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是可以請求精神賠償的。 白某某辯稱:自己犯下錯誤,在監獄服刑改造,心裡很後悔。
精神賠償香港: 相關
這一部分的賠償,有些法院認為不需要到通姦,過度親密就可能成立了,像是高等法院105年上易字1363號判決,法院認為就算沒有通姦,小三與出軌者親密出遊、互稱公婆也侵害了原告的配偶權。 精神賠償香港 最常見的,例如車禍糾紛,肇事者造成了他方的身體、健康受損,受害者除了向對方請求賠償車體的修理費用,還能一併請求侵害身體、健康的精神賠償。 而依照最高法院89年台上字1952號判決,法院要依照傷害程度來區別賠償金額,輕傷就判賠的較少。 如果僱主未能採取合理措施保障僱員的精神安全,僱主則有可能因違反此項義務而須承擔法律責任。 此類索償的謹慎責任標準是,正常的僱主在考慮所有情況,包括涉事個人的具體情況後,應能預見因違反謹慎責任而造成的傷害。 閣下應尋求具資格及聲譽的律師行服務,這些律師均擁有豐富經驗,去處理人身傷亡申索,這對閣下攸關重要。
精神賠償香港: 求助後工作評核由好轉差 壓力下現精神問題
舉證責任將落在原告身上(在這個情況下,即是閣下),以證明鐵路公司在案件中,沒有在所有情況下,盡力確保閣下作為乘客使用月台時是合理地安全。 案情審查的主要目的是確立申請人是否有合理的申索或抗辯理由,或給予申請人法律援助是否合理。 除考慮勝訴機會外,若法援署署長認為裁決無法執行,也可拒絕批出法律援助;例如對訟一方並無購買保險,又沒有具價值的資產。 署長在決定是否批出法律援助時,也會適當考慮有關案件對申請人有多重要。 至於根據致命意外條例(香港法例第22章)提出的申索,申索陳述書便須述明死者及其訴訟代表的出生日期及年齡。 無論情況如何,閣下應向有處理意外索償經驗的律師諮詢意見,他們會告知閣下的申索是否有法律依據。
您具體問到如果僱主沒有履行照顧僱員的責任會有哪些後果,「職安健責任」通常適用於疏忽的情況下,而人身傷害索償通常是由疏忽引致。 Allison講解了一些員工在家工作和隨後復工時可能面臨的精神健康挑戰,以及僱主為何要特別留意這些挑戰。 過去一年,首先面對政治示威活動對職場的影響,最近又要應付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僱主不得不多加認真考慮對其香港僱員的照顧義務。 另一方面,一些員工很適應在家工作環境,因此重返辦公室可能是他們的真正壓力來源。 我們同樣需要人力資源人員真正運用其判斷力,來了解員工的感受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