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同樣地「近親」有定義,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否則就要繳交更高稅階。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買賣樓2023 以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劃線,如在此死線前已簽訂首份買賣協議(包括臨約),則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印花稅;如在死線後才簽訂,則可按新首置印花稅稅階繳稅。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買賣樓2023 買賣樓2023 你應詳閱政府租契(又稱「地契」)及大廈公契,兩者包含很多實用資料。 大廈公契包含的條文主要有:公用地方、釐訂管理費的準則、天台及外牆業權的擁有權及發展商的保留權利等。
買賣樓: 近親轉讓成交誤報為低價成交
屆時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提交「IRSD125A」文件作退稅申請。 所謂「香港永久居民」,很直接就是只要你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就可以;但如果你仍待入境處核實身份,而持有「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資格申請結果通知」則不屬於永久性居民。 新修訂以第一份文書劃線,如在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前已簽購買協議,即使未需要繳交印花稅,但都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上述情況亦如是。 繳交印花稅目的,就是用來確立文件法律效力,以防日後買賣雙方有任何爭拗,文件都可作呈堂證供,法庭會受理,同時這也是法律責任。
留意有關物業買賣交易所包括的裝置、裝修物料和設備,須在臨時買賣合約和買賣合約上列明。 留意夾附於買賣合約的圖則,該圖則會顯示所有售予你的物業面積。 訂立臨時買賣合約時,你須向擁有人(即賣方)支付樓價5%的臨時訂金。
買賣樓: 買賣流程
不少港人買家,以為終於可以做業主,誰知悲劇自此開始。 其中一位事主馮太,在2018年以37萬人民幣購入一間27平方米的公寓,在今年5月收樓時,發現單位完全沒有動工,地方破爛不堪,也不見有工人在施工,入伙無期,已心知不妙。 事發樓盤為位於中山的凱里亞德酒店,以酒店式公寓作賣點,更指是由內地連鎖酒店集團營運,1至3樓為商場,4至5樓為酒店式公寓。 而且價錢合理,只售幾十萬人民幣,不論是自主或是出租也是相當適合,於是不少港人都決定落注,買下單位。 舊區舊樓本身有不少維修管理問題,更伏是市建局已放風將檢討七年樓齡補償機制,認為用7年樓齡計價作賠償成本太高,倒不如用這筆錢支持發展新土地,再以新地興建的住宅補償予舊區舊樓業主,意味原區安置或成歷史。 此方案若然落實,買舊區舊樓等收購的投資吸引力便大減,有興趣買舊樓的用家,就要密切注視市建局政策調整的消息了。
- 但由於獲提名一方並不是「近親」,故並不跌入「從價印花稅」界別,且因本身屬「非永久性居民」,還需繳交針對海外客的「買家印花稅」。
- 早年聯名買樓的業主,不少都希望透過甩名,來取回首置身份慳稅,結果內部轉讓近年變得流行。
- 你在購置一手住宅物業之前,不妨參考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售監管局)出版的「一手住宅物業買家須知」以及有關條例的其他資訊,有關資料亦已上載銷售監管局網頁(網址:)供閱覽。
-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無論買賣一手樓或二手樓,當我們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後,在物業正式轉讓至買方手上時,我們要多簽一份「轉讓契約」(ASSIGNMENT)。 「臨約」及「正約」只說明我們有買入物業權利,但真正作為證明物業轉讓文件卻是「轉讓契約」。 這份文件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需進行俗稱「打釐印」的方式來確立其認受性。 香港樓宇買賣網上平台HOUSE101為買家、租客、代理及業主提供最新香港樓盤交易資訊,網上快速搜尋心儀區內租盤、二手樓、新盤及工廈舖位等供應,以及各區物業成交紀錄,讓你時刻掌握最新市場動向,把握時機買樓上車。 臨時買賣合約是指業主和買家傾好價錢後確立買賣的一份文件,具有法律約束力,合約會列明雙方同意的價格、成交日期、臨時訂金金額、加付訂金金額等。
買賣樓: 重點8: 持有非住宅、海外樓、車位 = 視作香港住宅?
你可要求所委託的地產代理提供有關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以獲悉該物業的產權負擔。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牴觸。 現時香港的土地註冊制度,規定影響土地交易的交件也需要註冊。 註冊制度並非確立文件的真偽,而是確立文件的優先權。 雖然土地註冊處沒有硬性規定何時完成註冊,但一般會在三十日內完成。 因為一旦同時出現兩個聲稱擁有此物業的人,誰人可以在三十日內註冊,就享有該物業的「優先權」。
如果本身有任何私人貸款,又會影響TU評級,按揭申請門檻也相應調整。 早年聯名買樓的業主,不少都希望透過甩名,來取回首置身份慳稅,結果內部轉讓近年變得流行。 按正常市價,把自己持有的一半業權轉讓予近親,相關交易也需要註冊到土地註冊處,但因只涉及半份業權,故只會以市價一半註冊。 至於物業涉及的轇轕,這部分會列出有產權負擔及其他註冊文書的資料,包括買賣協議、法定押記、租約、建築令、法庭命令、完工證、入伙紙及大廈公契等文件。 產權負擔會降低繼承土地的價值,但並不會阻礙土地所有人將其土地讓與他人。 買賣樓2023 如果物業帶有產權負擔,則可能使業權欠妥或可被廢除。
買賣樓: 【買樓開支2022】買樓要預多少開支? 地產經紀佣金、買樓律師費要多少?
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放賣二手樓的整個流程及注意事項。 差餉一年分4期繳付,每年差餉及地租分別為應課差餉租值的5%和3%,實際金額會是按該季度餘下的日期比例去計算。 一般分層業主只需交差餉,而應課差餉租值是假設物業在某一指定日期空置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全年市值租金。 後者是由差估署評定,例如單位面積、樓齡、地點、交通設施、物業質素等都會是考慮因素。 不過有時政府會對此寬減,例如最新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各住宅物業單位於首2季的寬減額,上限是每季1500元,之後2季最多每季減1000元。 律師費不能省,買樓過程中有不少文件要處理,一來律師會向土地註冊處做屋契註冊手續,開支一般不逾1萬。
這是一份具有效力及具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買賣雙方必須依從。 以下連結介紹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的條款,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有些按保公司會考慮到申請人信貸良好而提供折扣,最好向個別按揭公司查詢。 在計算月供時,別忘記還有按揭利息要支付,例如購入700萬物業,按9成,還30年,那首年利息都要15萬元,而二按的話,首2至3年利息雖較少,但往後亦會提高,留意現金流問題。 注意:買家應在成交二手樓前在賣家的安排下再次視察物業,以確保物業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成交當天前是所同意的現狀形式成交,並沒有違反合約的變動。 ●從價印花稅 (英文:Ad valorem duty)買家需要為購買物業支付從價印花稅 (英文:Ad valorem duty);並按 買賣樓 (1) 買家是否香港居民 和 (2) 首次置業支付相應的從價印花稅。
買賣樓: 按揭計算
如單位為遺產物業,上手業主已與世長辭,其死亡證可能會被登記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而死亡證列有死亡原因和地點,所以查冊可以查到過去業主是否在單位內過身。 不過,要留意死亡證只是「可能」會註冊,而非「必定」會註冊。 因為就算「註冊業主」過世,目前法例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把「死亡證」註冊。 物業資料包括官方地址、參考編號、地段編號、地契及地稅等。 對於村屋的準買家來說,細讀地段編號或地契非常重要,因為可能需要依靠地段編號來識別村屋的位置。
一般準則,在置業時其中一方沒有持有物業,但另一方持有物業,稅局不會視乎持有物業的一方是否「近親」,一律視為「已持有多於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看待,故他們需繳交更高稅階,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舉例兩夫婦聯名購入一層300萬元的物業,其中一方已持有本港住宅物業,他們需要繳付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45萬元。 如你在訂立臨時買賣合約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沒有簽立買賣合約,該臨時買賣合約即告終止,有關臨時訂金(即樓價的5%)會被沒收,而擁有人(即賣方)不得因你沒有簽立買賣合約而對你提出進一步申索。 有關的訂金,應付予負責為所涉物業擔任保證金保存人的律師事務所。 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不過,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賣方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保障自己的利益。
買賣樓: 重點2: 怎樣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雖然已經有買樓的經驗,但是賣樓也絕不比賣樓簡單,業主本身需要做的功課也不少。 所以,千居準備了以下文章,為各位業主提供賣樓流程須知,以及需要提醒業主的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另外,賣方也有責任向買家披露樓宇的潛在欠妥之處,這些潛在欠妥之處是買家在正常檢驗單位的情況下未能察覺的。 理論上是可以,但為求保障,加上要經常與賣方聯絡、查清單位有沒有事故、洽談較佳的價錢等,建議最好交予專業的地產經紀處理。 不少一手樓已有基本不俗的裝修和配備,有些買家要求轉地板、拆部分牆身、做地台床、加玻璃趟門,以增加空間感等等,特別是納米盤,自然想多利用樓底空間,增加收納位置。 如果以一間300尺1房單位為例,裝修預算最少要20萬元或以上。
買賣樓: 注意事項一:查閱近期成交價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但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已持有香港住宅物業又怎計? 總之,提名近親只會用「從價印花稅」來看待,而不是更高稅階的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前周邊有七幢140至160米住宅高樓,重重包圍下,由高樓變成矮樓的御門. 大角咀海桃街便有一個現成例子,海明閣原先被剔出收樓範圍外,及後獲中標發展商南豐提出收購,因部分業主叫價太高告吹,現時海景閣被海桃灣三幢高樓包圍,成為大角咀的都市奇觀。 如果想查冊,市民可以使用土地註冊處的「綜合註冊資訊系統 」的網上服務;亦可以選擇前往土地註冊處的客戶服務中心及各新界查冊中心,使用櫃位查冊服務及自助查冊服務。
買賣樓: 律師費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買賣樓2023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買賣樓 第1標準第2部稅率相當於2016年11月5日前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 同時,你可以利用銷售監管局設立的中央電子資料庫(網址:),閱覽各個受條例規管其銷售的一手住宅發展項目的售樓說明書、價單和成交紀錄冊。 為進一步提高一手(未落成及已落成)住宅物業銷售安排和交易的透明度、公平性,以及對消費者的保障,《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簡稱「條例」)已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全面實施。
政府就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徵收印花稅,稅率按樓價或價值而定。 你可以按以下連結,了解更多關於印花稅的資料,或使用有關的網上服務。 臨時買賣合約必須包含若干條款,例如:物業的地址和售價、臨時訂金(細訂)數額、加付訂金(大訂)數額、何時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交易完成的日期等。 你若與買家就單位的售價達成共識,買賣雙方會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買賣樓: 香港樓盤樓宇買賣 盡在HOUSE101
額外印花稅在2010年11月推出,基本是針對短炒的業主,如果業主在購入物業後三年內售出,就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所以媒體經常說新盤「額印期鬆綁」,基本上是指簽訂買賣合約起計三年後,不需繳交額外印花稅的時期。 當業主和準買家在物業的價格上達成共識,就可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並繳交臨時訂金,又稱細訂,一般是樓價的3-5%。 由2012年10月27日起,除非獲豁免,「買家印花稅」適用於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簽立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及售賣轉易契。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以15%的稅率計算 。 留意載於售樓說明書和價單內的物業面積資料,以及載於價單內的每平方呎/每平方米售價。
- 在簽訂「轉讓契約」前,丈夫決定提名太太成為聯名業主,而太太本身有物業的話,就,就需要按物業持有一半業權繳交「從價印花稅」,計法是「300萬X1.5% / 2」,相當於100元的印花稅。
- 雖然已經有買樓的經驗,但是賣樓也絕不比賣樓簡單,業主本身需要做的功課也不少。
- 雖然正如前文所述,透過查冊,我們不一定掌握單位是否凶宅。
- 問題是,如果提名人並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不是近親,又會怎樣處理呢?
- 另外,假設查冊後得知物業有產權負擔,準買家更要留意。
- 如果物業帶有產權負擔,則可能使業權欠妥或可被廢除。
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不過,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你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保障自己的利益。 另外,你也有責任向買家披露樓宇的潛在欠妥之處,這些潛在欠妥之處是買家在正常檢驗單位的情況下未能察覺的。 買賣樓 詳情請參閱稅務局有關第一及第二標準稅率的問答和指引。 ●為物業購買火險– 由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買家在法律上已被視為擁有一定程度的業權。 – 從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至成交當天,買家便需要承受物業出現的任何損失(例如失火)。
買賣樓: 簽署協議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是一個電子平台, 有桌面版及流動版網頁,查冊費用是10元。 舉例來說,如查冊上出現「Statutory declaration as to loss of title deeds」,即表示物業是無契或缺契,無契樓銀行批出按揭或有障礎,亦會增加日後轉售難度。 除了免費推薦裝修公司外,我們更提供免費工程顧問服務,由報價、上門度尺、工程開始到完成驗收我們都會為你貼心跟進,以防工程「爛尾」。 這次事件共有約60名港人被騙,當中所累積金額更涉及過億。 一眾業主已報公安及其他政府部門,但卻求助無門,辛辛苦苦工作所得的血汗錢現今已見財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