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葉律師行(Hugill & 香港離婚率 Ip Solicitors)創始人兼合夥人葉煥信(Alfred Ip)表示,除了本地夫婦在港離婚,還有不少外地夫婦選擇來港離婚,包括外國夫妻、中港夫妻,香港已繼倫敦之後成為了「離婚之都」。 《香港統計月刊》指出,在2016年,有32.4%的男性及28%的女性從未結婚(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 男性和女性首次結婚時的年齡中位數,分別從1991年的29.1歲和26.2歲,上升至2020年的31.9歲和30.4歲。 明光社引述政府統計處2021年數據表示,每千名人口計算的粗離婚率由1991年的1.11人上升至2019年的2.28人,離婚判令數字在1991年至2019年間上升了2.36倍,由6295宗大幅上升至21157宗。 同時,再婚數字也不斷上升,由1991年的4892宗、5803人,大幅上升至2019年的15832宗、23821人,按宗數計上升了2.24倍,按人數計則上升了3.1倍。 報告指,由於過去30年生育率下降及死亡情況不斷改善,人口老化的現象持續,人口年齡中位數由86年28.8歲,升至去年43.4歲。
男性和女性平均預期壽命分別由86年74.1歲及79.4歲,升至去年81.3歲及87.3歲。 惟生育水平持續下跌,總和生育率由86年的每千名女性相對1,367個活產嬰兒,下跌至去年的1,205個,去年僅約6萬名嬰兒出世。 葉煥信指出,不是在某國結婚就代表該國家有司法管轄權處理離婚,「兩個人在香港結婚,但沒有以香港為居籍,且雙方不常居於港,可能就沒有辦法在香港離婚,假如二人本身亦沒有居住之地的戶籍,可能就沒有國家肯受理他們離婚」。 由此可見,即使夫婦二人並非於香港註冊,只要與香港有「密切聯繫」,亦可選擇在港離婚化,但何謂「密切聯繫」?
香港離婚率: 港離婚數目減 去年1.7萬宗
明光社副總幹事傅丹梅認為,婚前輔導能夠幫助再婚人士解開過去的心結,並指在其接觸的婚前輔導服務使用者中,大部份人的期望都是希望「不會重蹈覆轍」,他們都盼望能有一生一世的婚姻。 對於針對離婚後打算再婚的人士的婚前輔導服務,她建議,提供個人化的婚前輔導服務,為準新人評估前段婚姻留下的影響、親子關係和親生父母之間的關係協調,及家人對再婚的接納等,並與他們共同訂定輔導服務的內容。 她亦指,在再婚婚前輔導的目標方面,需要幫助準新人考慮清楚是否適合結婚,或在現階段結婚,特別需要考慮子女是否已預備好進入再婚的家庭,以及透過公眾教育,協助大眾釐清對離婚和再婚的誤解,以減少負面標籤。
在法庭頒布暫准判令6星期後,有關人士可將填妥的「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交回法庭,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 如屬離婚呈請,應填寫表格5,屬共同申請則應填寫表格5A。 家事調解是為正在分居及辦理離婚的夫婦而設,旨在協助他們解決問題,讓他們可以就有關日後子女和財務上的安排,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協議。 倘若家庭中有年齡未滿18歲之子女,則離婚呈請書中必須包括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安排的建議。
香港離婚率: 政府提供的相關支援
低收入家庭用在子女教育上的金錢和時間有限,即使子女埋頭苦讀,其他學習經驗比如才藝、見聞、社交等也會欠缺。 值得留意,香港已婚男女的百分比在1991年至2016年間持續下跌,與從未結婚比例的升勢形成對比。 已婚男性的標準百分比由1991年的69%,跌至2016年的61.7%。
此外,如果打算申請附屬濟助,例如申請贍養費、物業業權轉移、婚姻資產分配等,亦應在離婚呈請書中提出。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2019年有6,994宗香港女性與內地男性的婚姻,佔該年所有跨境婚姻的35.8%。 葉煥信表示,不少人選擇來港離婚,是由於香港法制來自英國,行普通法制度,家事法庭有酌情管轄權,如何分配家產「無固定公式」計算,有較多「爭拗空間」,再者在港離婚時雙方資產透明度亦高於其他國家。 香港離婚率2023 深入分析,上世紀90年代,高學曆人群的離婚(包括分居)比例較高,當下離婚率較高人群為低學曆者。
香港離婚率: 離婚須知
香港近年的離婚及再婚現象日趨普遍,離婚率較20年前高出逾一倍,再婚的人佔整體婚姻數目三分之一。 數據顯示,離婚率與收入中位數和教育程度有一定的關係。 香港離婚率較高的區域,收入中位數和教育程度相對較低。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近年離婚率超過30%,而再婚人士亦佔整體婚姻數目三分一。 明光社於今年2至3月委託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業顧問劉玉琼及她的團隊,就著離婚人士於再婚前需要作出的準備進行一項質性研究。 機構指,婚前輔導能幫助再婚人士解開過去的心結,建議提供個人化的婚前輔導服務等。
房屋署會視乎雙方的財政、子女管養權和個別情況,將公屋撥歸其中一方或為雙方編配各自的公屋單位。 你可從以下文章了解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尋求法律諮詢和聘請代表律師等事宜。 撇除人口增長影響,粗離婚率(即獲頒布離婚令數目相對年中人口比率)仍急速增加。 2019年以每千名人口計算的粗離婚率是2.82人,1991年則是1.11人。 香港離婚率2023 本港粗離婚率創10年新低,政府統計處數據顯示,去年約有1.72萬對夫婦離婚,粗離婚率是2.34宗,是自2006年以來最低。 香港離婚率 從以上數字可以得知,本港結婚人數過去幾年一直算穩定,直至2020年卻急跌了近四成(37%)。
香港離婚率: 服務承諾
過去10年,男性的初婚年齡中位數相對穩定,徘徊在31.1歲至31.9歲之間。 然而,女性的初婚年鹷中位數則穩步上升,反映女性遲婚的趨勢持續。 香港離婚率 原本租住公屋的夫婦,辦完離婚訴訟後應就住屋安排接洽房屋署。
- 但有負責婚姻輔導的社工表示,數據不反映港人婚姻關係變鞏固,反而近年求助數字不斷上升,有部分個案結婚非因相愛,僅因年齡漸長要向雙方及父母交代。
- 全港收入及學歷最高的灣仔區,離婚率則是全港第6低,亦屬於離婚率較低的區域。
- 進行離婚訴訟人士請注意,雖然家事法庭登記處的職員會盡可能在離婚程序上予以協助,不過他們並非律師,不能提供法律意見。
- 另外,有子女的再婚家庭常常涉及多個家庭系統,要兼顧子女及配偶的時間分配和關注令再婚人士感到拉扯,他們需要與子女、前配偶、現任配偶及原生家庭進行協調。
- 以內地為例,內地以「大陸法」為主,財產分配有明文規定,假若財政更強的一方,搶先在內地申請離婚,是否又能「截糊」?
另一方面,根據《月刊》數據,港人離婚數目在過去約30年亦有所上升,以每千名人口計算的粗離婚率由1991年的1.11人,上升至2019年的2.82人。 雖然2020年跨境婚姻的總數因疫情下香港和內地實施關口管制和檢疫措施,大減至3,266宗,但新娘為香港女性的跨境婚姻所佔的比例則進一步上升至48.4%。 受新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2020年登記結婚數目大幅下跌至27,863宗,為自1973年以來最低的數字。 2020年男性及女性的粗結婚率亦呈現自1971年以來最低。 但是,香港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投書媒體,提醒高離婚率和低出生率不利於未來香港的人口結構,也會帶來人口老化、勞動力不足等負面影響。 他認為,有些年輕人因高昂房價選擇不婚不育,香港特區政府因此要開始規劃,拿出措施鼓勵更多青年建立家庭、養育後代。
香港離婚率: 香港已婚男女比例連跌
在決定離婚前,婚姻輔導可讓你將問題提出來討論、學習排解衝突和了解面前的選擇。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為有需要的個人或家庭提供輔導和轉介服務。 劉玉琼介紹,她的團隊於去年2月至11月期間,採用了量性研究(52人參與)、質性訪談(50人參與)及實地觀察(6人參與)3個研究方法,為再婚的婚前輔導的成效作出評估。 她說研究結果顯示,再婚婚前輔導服務有效提高了服務使用者對再婚的信心;有助增加自我了解,及對彼此的了解;有助化解衝突、改善溝通;有助反思從前,放下過去的包袱;有助預備進入將來的家庭生活;有效幫助服務使用者處理衝突,改善溝通。
葉煥信指出,不單只要在港有資產,即使其中一方擁有一間香港上市公司也不足以定義為「密切聯繫」,更要本人經常在港處理業務,甚至在港組織家庭,但都要視乎每個案件的實際情況。 許多人在結婚時都會思前想後,也會選擇到海外結婚,但當婚姻有什麼「冬瓜豆腐」,最終不得不提出離婚,為了保障自身利益,原來選擇離婚地一樣重要。 香港離婚率 有律師指出,由於香港法律制度,在港離婚有不少「優勢」,本港已繼倫敦之後成為「離婚之都」。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申請並不代表法律意義上的離婚,離婚冷靜期是讓你冷靜思考婚姻家庭問題,這時雙方還是應該互負忠誠義務,一方如果有越軌行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香港離婚率: 離婚分身家都要「揀地方」? 律師︰港成離婚之都 擁不少優勢
因這段視頻,雙方又起了爭執,賠償金無法協商一致,離婚冷靜期滿後,沒到民政局申請領取離婚證,李某直接訴至法院,要求與易某離婚,並要求易某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她又表示,經歷人生重大轉變時期的夫妻亦容易感情生變,如誕下孩子,或踏入空巢期,即子女長大,毋須再事事看顧,焦點重新放在伴侶身上,較易放大對方缺點,產生拗撬。 世事在變,原來香港2020年的離婚率已再度飆升至接近六成(58%)。
研究發現,反思離婚經驗及再婚的動機有助自我了解和個人成展,而得到雙方家人的接納,特別是初婚人士的家人對再婚人士的接納,可以幫助婚姻的適應。 香港離婚率 研究又指,繼父母和繼子女的相處、親生父母的協調角色、子女是否接納父母再婚、父母與子女本身的關係及離婚創傷的復元,是重要的婚前考慮和準備。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中心主任兼註冊社工葉麗碧認為,離婚率下跌不代表港人婚姻關係鞏固,該會接到的婚姻調解求助個案近年不減反加,求助者婚齡愈來愈淺,有個案結婚僅數個月便釀分居。 她同時負責婚前輔導,發現不少個案於婚前在雙方溝通、與其家人相處方面,已存有嚴重問題;亦有夫婦根本不是基於相愛而結婚,只因年齡漸大,為向雙方或家人交代而結婚。 以內地為例,內地以「大陸法」為主,財產分配有明文規定,假若財政更強的一方,搶先在內地申請離婚,是否又能「截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