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希望由獲授權的已登記職工會或僱主協會代表出席聆訊,你必須先取得審裁處的批准,有關人士方可代表你出席聆訊。 辯方又指,劉智鵬只是機械化及死板地,以歷史背景及約定俗成的角度研究口號,忽略了口號的修詞。 辯方認為口號的意思模糊,示威者對口號可以有不同理解及意見。 雖然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不是歷史方面的專家,但他們也參考了歷史出處。 辯方又認為革命可以指重大改變,沒有分裂國家的意思。
針對控方就第三方留言提出的案例,余若薇回應指相關案例中的留言均涉及誹謗或仇恨言論,不能與本案比照,而本案控罪在於17篇文章,非網上煽動留言,控方從無指控留言,甚至在結案陳詞中亦稱「控方不是說該些留言本身是煽動性」,指控方如有相關指控應事先提出,給予被告機會解釋。 【Now新聞台】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辯方結案陳詞提到,控方有責任指出對國家構成的實際風險,又指被告有持平報道。 因訴訟雙方不能聘用代表律師,審裁官會於開審時為雙方簡介審訊程序及將會涉及的法律問題。 如閣下仍感不安,可於出庭前向審裁處職員索取一些初步資料。
結案陳詞: 沒有履行的「九二共識」
不過,公眾仍然無法得知未曾公開處理任何國安案件的個別指定法官。 同樣地,公眾亦不會知道任何指定法官的實際任期(即獲特首任命及指定結束的確實日期)。 結案陳詞 24歲男子涉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而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今(20日)於高等法院續審,下午由辯方結案陳詞,辯方指被告當天帶備急救用品,無意發動恐怖活動,電單車上的旗幟亦非代表被告提出政治訴求。 結案陳詞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聽罷雙方陳詞,押後至下周二(27日)裁決。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該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任何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應由「指定法官」審理[1]。 如辯方傳召證人作供,每一位證人會先由被告或辯方律師主問,然後可能會被控方盤問,及再被辯方覆問。 當申索人的證人全部作供完畢後,被告人或需要重複上述程序,即自己作供及傳召其證人作供(由被告人訊問 / 主問)。 在每一位證人作供後,申索人可以盤問對方的證人(由申索人盤問)。 被告人盤問對方證人後,申索人可以覆問他 / 她的證人,但覆問只限於澄清在盤問中提出的事情。 在審訊中,你要稱呼法官為「法官閣下」,對證人和對立一方則應稱為「先生」、「太太」或「小姐」。
結案陳詞: 立場案辯方結案陳詞:控方無法「唯一合理推論」 被告目的是煽動
8名被告依次是馬志健(男,46歲,會計師)、陳善衡(27歲,文員)、林梓橋(29歲,文員)、陳梓欣(26歲,文員)、盧虹羽(25歲,空姐)、劉素婷(35歲,客戶服務員)、謝翠兒(34歲,會計師)及王永森(男,48歲,廣告製作人)。 8人同被控1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與分域街交界的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陳善衡、林梓橋、劉素婷及謝翠兒另外各否認1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指他們在同日同地使用口罩及防毒面罩等。 本港偶然會發生一次重大供水事故,水務署當然責無旁貸,同事勇於承擔,日以繼夜地搶修,任勞任怨。 嚴重事故,當然一次都嫌多,但事故的成因,是員工疏於職守,馬虎了事嗎?
(7)審閱水務署加人建議的局方或財政科人員,多有水務署的整體表現不差的印象,加人建議文件中提到的事項引起的額外工作量,比部門的總工作量不算太多,水務署還承受得來吧! 他們很可能因崗位輪轉才開始處理水務署的個案,並不知道這情況已重覆數十年的背景。 而就控方形容政府聲音為弱勢,余就強調:「唔可以入晒《立場》數」,重申《立場》非唯一資訊,而辯方亦不認為政府聲音處於弱勢,且與涉案17篇文章無關,文章內容也有根有據,絕無抹黑、失實、批評警方離譜等言論,即使如控方所指政府處於弱勢,「唔係因為我哋失實陳述」。 她又指,如果文章只要引起部分人仇恨就等於有罪,定義便變得空泛,必定違憲,言論自由亦盪然無存。 如果接納傳媒作為第四權監察政府的作用,傳媒就需負上第四權的責任,輕易地說引起仇恨等同煽動就與第四權有矛盾。 案情指,2020年6月,36歲被告李柏納涉嫌在社交平台披露西灣河開槍警員中文全名,律政司指涉案貼文附有法庭頒布禁制令的新聞報道,但被告仍選擇公開資料,是直接挑戰法庭權威。
結案陳詞: L5. 法庭進行聆訊時的程序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蘇信恩續指,中科的指控主要分為兩方面,分別是工程涉有系統性剪鋼筋、沒有將鋼筋絞牙妥善扭入;以及港鐵、承建商禮頓及負責紮鐵的分判商泛迅均沒有解釋剪筋的原因及有否妥善修正。 結案陳詞 蘇表示中科已盡其責任,向委員會提供大量鐵證及作供。 惟開案陳詞時,禮頓認為對此無須答辯;港鐵則指剪鋼筋屬個別事件,未有證據顯示大規模及有系統剪鋼筋,後來又改變立場,引述委員會的專家證人Don Mcquillan提及即使涉剪鋼筋,都是B型鋼筋剪成A型鋼筋。
如證人只依照閣下的「講稿」作供,審裁官便會對證人有一個不良印象。 結案陳詞 結案陳詞 如被證實故意作虛假證供,有關證人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如閣下意圖傳召的證人拒絕出庭,可考慮向審裁處提出申請,以便由審裁處命令有關證人出庭作證。
結案陳詞: 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押後9.25裁決
沙中線紅磡站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踏入尾聲,今日(29日)已歷時46日,為最後一日結案陳詞。 代表中科的大律師蘇信恩結案陳詞,指出中科的證供被放於顯微鏡下仔細查看。 他指出,中科部分的事實證人作供時,或許表現不耐煩及講述的細節不一致,惟解釋他們不熟習法庭環境,以及事發時間已相隔久遠,記憶會受到限制,故委員會應給予證人同情及不可認為證人不可信。 同時,蘇表示中科董事潘焯鴻於庭上特別受攻擊,被指資金流不足、具侵略性及操控別人等,惟指出即使潘的性格「唔係咁好」,但不能批評他「誠實講大話、捏造事實」,強調性格與其證供可信性是「完全另一回事」。
(2)每當政府財政寬鬆,可以「開水喉」的時候,水務署因長期人手緊絀,總是事務繁忙,管理人員分身不暇,難以抽身專心準備申請加人的文件,失去先機;待得申請加人的理據準備充足,往往政府的財政狀況又開始轉弱。 水務署是全個政府唯一實施分區行政計劃而不加人的部門就是一個好例子(請參閱文章系列之八)。 (1)在2017年9月1日水務署和「大龍」的工程師系别合併之前(請參閱文章系列之十一),水務署相對是獨立的,「大龍」的工程師職系人員則可在各工務部門輪轉工作。
結案陳詞: 【影片】《立場》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若果證據牽涉專門或技術性的事項(例如解釋醫療報告),閣下可以借助專家證人的專業意見。 如需在審訊時傳召專家證人,則必須事先向審裁處申請許可(批准),而傳召專家證人亦會招致額外費用。 結案陳詞2023 訴訟雙方及證人必須在審訊當天準時出庭,如有必要,亦應攜同有關文件的正本及影印複本,以便法官及另一方查閱。
專業人員在工作上是需要有點空間的,用來思考個案、消化經歷、計劃未來、傳承經驗、防患未然等,不能持續疲於奔命。 水務署的專業人員,特別是36年未有增加的首長級人員,長期背負千斤重擔,百事纏身,只有招架之功,而無還手之力,不但個人健康、家庭和生活受到不良影響,對廣大市民亦絕無好處。 如果得到合理的資源,水務團隊的服務水平,必可更上一層樓。 (3)自1999年3月至今19年,先後有三位水務署署長是「空降」的,歷時共12年半,他們都需要一段時間了解水務署,到掌握水務署的人手需求時,又可能遇上經濟下滑,再等一會又達到退休年齡了。
結案陳詞: 法律支援服務(免費或資助)
他先後獲部門委任為25個常設委員會或工作小組的主席或委員,是水務署的「公職王」。 結案陳詞 不過,水務署人手緊絀問題,和醫管局醫護人員情況不遑多讓,更是長期而非在某些高峰期發生的。 談到高峰期,有一點值得關注的,就是2017年至2019年三年,是水務署總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以至督察職系人員退休的高峰期,在水務署歷史上首度出現,他們會帶着寶貴的經驗離去,如不及時補充合理的人手和加強傳承就只有讓他們的經驗白白流失了。 更重要有一點,水務署已經成功爭取主辦2019年的國際水協會亞太地區會議暨展覽,水務署能否像1996年一樣,在這國際性盛會中贏得「比完美更好」的讚賞,為香港爭光? 就要看政府能否當機立斷,迅速展開全面研究和大刀闊斧地解決水務署人力資源的燃眉之急了。 鄭特首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分别是前任和上任管轄水務署的發展局局長,相信他們兩位首次獲得較全面的水務署實況資料後,不會坐視不理,讓一些持續了四分一個世紀以至半個世紀的不公義情況延續下去。
- 首次聆訊並非審訊,審裁官不會於當天審理申索事宜。
- 如果接納傳媒作為第四權監察政府的作用,傳媒就需負上第四權的責任,輕易地說引起仇恨等同煽動就與第四權有矛盾。
- 進行首次聆訊的目的是確保與訟雙方已提交足夠的文件證據支持各自的案情。
- 當你在開案陳詞及結案陳詞中討論法律原則以及它們之應用時,你可能會參照一些典據,如案例、法律條文或學術書籍及文章。
- 控辯雙方陳詞完畢後,法官郭偉健指需時到內庭查證資料,在休庭約10分後再次開庭,同時宣布把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公布裁決結果。
- 惟開案陳詞時,禮頓認為對此無須答辯;港鐵則指剪鋼筋屬個別事件,未有證據顯示大規模及有系統剪鋼筋,後來又改變立場,引述委員會的專家證人Don Mcquillan提及即使涉剪鋼筋,都是B型鋼筋剪成A型鋼筋。
法庭通常會在審前覆核時,給予有關呈交及送達開案陳詞時間表的指示。 (9)在2000年代初期,政府先後推出了兩次自願退休計劃,俗稱「肥雞餐」和「乳鴿餐」(請參閱文章系列之五),水務署無從估計有多少員工會參加,沒有預設限額,部分職系流失大量員工。 辯方指,被告有按照創刊辭所指做一份「持平報」,邀請不同政見及派別人士受訪,又有報道政府的聲音做到持平報道。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涉嫌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資料,違反法庭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罪,判囚21日,緩刑一年。 如不知道答案便應該直說不知道,而不要嘗試編造一個答案。 若果閣下作供時故意說謊,便會犯下故意作虛假證供罪,並可能因此而被起訴。
結案陳詞: 結案陳詞及裁決
法院地下大堂的告示板會顯示有關案件在哪個法庭審訊。 當你在開案陳詞及結案陳詞中討論法律原則以及它們之應用時,你可能會參照一些典據,如案例、法律條文或學術書籍及文章。 在此情況下,你應該另外編訂一張清單,列出所有在你的陳詞中引用及依賴的典據,並連同陳詞一併呈交法庭。
法官判決時需要考慮傳媒守則及條例的系統性及技術性層面,即條例是否違憲,入罪及判罰是否相稱,案件押後至10月4日裁決。 她不同意控方指控立場新聞是倡議型媒體,控方所指的文章當中包含不少旅遊、科技之類的範疇,又批評控方經常轉卦,不清楚控方的核心指控,又指,控方要說清楚涉案文章有多少篇,不能夠隨時「加餸」,又在結案陳詞上有新說法,可見控方的檢控基礎薄弱。 結案陳詞 郭官另就指,網媒有別於傳統媒體,因傳統媒體面對很多掣肘,需要一定資金、資源才能創辦,但網媒「好平都可以做到喇」;就辯方引用1993年所發布的傳媒守則,質疑當媒體發展為網媒,會透過互聯網或社交平台發布新聞,會否影響那些守則的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