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以及現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都有在競選期間提及處理強積金對沖問題。 當年強積金制度談判時,多方都同意強積金可以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安排,令商界同意強積金的僱主供款部份,才令強積金制度落實,減輕僱員日後退休時的部分經濟壓力。 不過時而勢易,通脹壓力日益上漲,社會經濟結構改變等等,各界都對「強積金對沖」機制有不少意見,認為削弱了強積金保障退休生活的功能。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定義計算方法,於香港法例《僱傭條例》列明,前者支付給受僱不少於兩年的被解僱、裁員員工,後者支付給服務五年以上的被解僱、裁員、因健康理由不能繼續現職及身故的員工。 同時,法例亦定明,僱員在同一時期內,只可以收到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另外,若僱員在取消強積金MPF方案「實施日期」前受僱兼僱主為其強積金戶口供款、並在「實施日期」後被裁員,其遣散費及強積金供款,就要分成兩部分處理。 第一部分就是以「強積金對沖」制度計算「實施日期」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第二部分就是以「取消強積金對沖」計算「實施日期」後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要明白什麼是強積金對沖,了解強積金(MPF)與長期服務金也是重要的一環。 「強制性公積金」即强積金MPF在2000年開始實施,不論是全職、兼職或暑期工,18歲至64歲的僱員或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目的是為就業人是提供退休保障。 僱員及僱主的供款將用於投資,而僱員一般參加的是集成信託計劃,即把不同僱主及計劃成員的供款集合管理和投資。 有部分僱主或會因爲希望趕在轉制日前仍然有MPF對沖優勢而裁員,政府為免引發大規模裁員潮,特意設立特別豁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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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無論在條例通過前和後,條例本身都仍然為勞資雙方的關係帶來一定的壓力和挑戰。 現時僱傭條例規定,如果僱員合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僱主可以使用已支付僱員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或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因於僱主供款部分而獲得的累算權益來抵銷僱主應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例如在取消對沖後第3年內,僱主只需為每位被裁員工,支付不多於HK$3,000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的第10年至25年不再設「封頂」金額,僱主須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按照相應負擔比率計算,餘額由政府資助。 若強積金僱主供款累計權益為6萬元,僱主應得8萬元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員可作額外強積金供款,包括三種途徑:在現有僱主所選的強積金計劃的供款帳戶作自願性供款;參加有提供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的強積金計劃;或參加有提供特別自願性供款的強積金計劃。 (3) 用以計算遣散費/長服金的月薪以$22,500為上限;而僱員可以獲得的遣散費/長服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他又指,2025年5月1日起因年資產生的遣散費及長服金不得再以僱主的強積金供款「對沖」,僱主若不按法例要求支付遣散費屬違法,勞工處可提出檢控。 打工仔A月入HK$2萬、受僱期6年(72個月),無花紅或雙糧情況下,在現行的強積金對沖機制,A和其僱主各須月供5%,則得強積金月供HK$1,000。 因此不論是僱主或打工仔,仍要了解該機制如何運行,尤其打工仔切勿漠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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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2023 。 但是,無論是勞資雙方,都要注意在2025年5月1日前,強積金對沖機制仍是合法的,因此打工仔的強積金供款都仍可在此日期前被對沖。 MoneyHero Global Limited及/或其分支機構不能,亦不會對任何資訊、特定投資項目之回報與可持續性,或資料來源的潛在價值,作出評估、驗證或保證其適當性、準確性或完整性。 MoneyHero.com.hk可能透過本網站所提及的品牌或服務收取報酬。
假設路人甲的強積金戶口在過去72個月增長4%,即HK$149,760,當中一半是僱主供款和累算權益,即在過去36個月為路人甲供款合共HK$72,000,加上賺了的HK$2,880,加起來HK$74,880,就會被僱主用於對沖機制(見下表)。 過去幾年,積金局在政府及強積金業界支持下,透過集思廣益與共同努力,已擬定一套新的共同標準,作為積金易平台集中程序及工作流程的骨幹。 我們亦會簡化一些繁複冗贅的規管規定及指引,以便建立一個更方便、更具成本效益的規管框架。 在新方案下,僱主的為僱員供的強積金供款將不能被對沖,所以戶口內的總供款27萬得以保留,而僱員最後實際可保留49.5萬。 當中,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可享稅務扣減優惠,扣稅額上限為每年6萬元(此上限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和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的合計上限)。 Workstem打造一站式人力資源管理解決方案,增加合作夥伴營收及客戶黏著度,共同引爆1+1>2的價值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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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18歲~64歲、受僱期在60日以上的打工仔,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僱主和打工仔每月都必須強制性供款,供款金額為打工仔每月工資的5%,上限HK$1,500/月。 強積金僱主部分的戶口結餘為6萬元,而僱員最終可獲得6萬元加8萬元,即14萬元。 以往僱主裁員或企業結業時,會抽取強積金僱主供款的部份作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2021年施政報告在勞工政策方面著墨未算太多,其中一項與打工仔相關,是林鄭預計下一個立法年度修例,落實取消強沖「對沖」。 根據較早前出爐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政府會為商界提供25年的資助,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財政承擔約329億,而根據早前數字,政府的資助總承擔額為293 億元 (以2016 年的價格水平計算)。 林鄭月娥在其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稱會加強強積金退休保障功能,首要工作是在下個立法年度修例落實取消對沖。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在政府財政承擔大致不變下,將優化取消對沖下的僱主資助計劃,主要是簡化資助金額計算法,支援中小微企。 當局將訂立50萬元界線,在落實取消對沖的頭9年,僱主每年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支出的頭50萬元會「封頂」。 例如在取消對沖頭3年,僱主只需負擔50%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金額「封頂」為3,000元,餘額由政府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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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1年10月的《施政報告》提出最新方案,在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首9年,僱主每年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不多於HK$5萬,餘額由政府支付(見下表),新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已於2022年2月23日提交立法會審議,並在6月9日三讀通過。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會「劃線」指明取消對沖安排的生效日期,將不設追溯期。 政府亦會推行要求僱主儲蓄的專項戶口計劃,用作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並透過「積金易」平台落實,預計取消對沖安排最快在 2025年實施。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歡迎,形容這是加強僱員退休保障的重要里程碑。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 政府打算成立資助計劃提供25年補貼資助,以及要求僱主開設「專項儲蓄戶口」,每月強制性儲蓄,金額為僱員每月有關入息的1%,以支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 要留意的是,法例定明僱員在同一時期內,只可以收到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 以往僱主裁員或企業結業時,會抽取強積金僱主供款的部份作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歡迎立法會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形容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是加強僱員退休保障的重要里程碑。
- 換言之,僱員帳戶內的僱主部分強積金剩餘為2萬元,而僱主則無須付額外金額。
- 他又指,2025年5月1日起因年資產生的遣散費及長服金不得再以僱主的強積金供款「對沖」,僱主若不按法例要求支付遣散費屬違法,勞工處可提出檢控。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日前會見傳媒時,被問及政府是否初步傾向取消強積金僱主專項儲蓄戶口計劃。 他說,現時未有定案,惟應實事求是;顧問檢視的範疇包括推行僱主專項戶口的行政費,初步看來費用不少。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 據香港《僱傭條例》,打工仔在符合條件的狀況下,只能收到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其中一項,不能兩者同時領取。 受僱期滿兩年的打工仔,可領取遣散費;受僱期滿五年的打工仔,則可領取長期服務金。 若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而僱員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裁員,或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僱員在職期間死亡;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辭職;65歲或以上的僱員因年老而辭職的話,就能獲得長期服務金。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 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的分別
舉例而言,在取消對沖首3年,僱主只需負擔50%,金額「封頂」為3,000元,餘下則由政府承擔;其後隨年增加負擔比例及「封頂」金額,第10年起便不設「封頂」,直至第20至25年僱主承擔比例會是95%。 Workstem雲端計糧&一站式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助您輕鬆管理MPF,快速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不僅支援記錄僱員檔案和供款歷史,也能準確計算出僱員的服務年資、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和MPF供款額。 强積金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2023 MPF供款由新僱員加入公司首日開始計算,只要僱用期多於60日,即使是兼職,僱主都要為新僱員安排強積金供款,每月供款一次。 另外,僱員享有僱用期首30日的免供款期,即首個月的入息毋須扣減強積金供款。
剛剛上述計算出來這名員工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為120,000元,由於僱主可以用強積金累算權益來抵銷應支付金額,因此在僱員離職時只會獲僱主支付9,840元,而非120,000元。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特定情況下終止僱傭合約,可獲得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企業可以使用僱主部份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按照《僱傭條例》,「强積金對沖」指僱主可使用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及累算權益,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2023 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將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 施政報告2021|明年修例取消強積金對沖 研鼓勵市民將強積金轉年金
取消強積金對沖將於2025年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即「強積金與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抵銷安排」,不再容許僱主以強積金僱主供款的部份來抵銷裁員、結業時的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安排。 MoneyHero強積金對沖懶人包為你拆解MPF對沖是什麼、強積金對沖利弊、遣散費計算及長期服務金對沖計算方法和案例、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分別等。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時表示,將加強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首要工作是在下一個立法年度修例落實取消「對沖」。 政府亦會透過全力推行「積金易」平台以減低強積金的管理成本,並落實為低收入僱員代供強積金。
在第6年僱主不續約,路人甲就可以申領長期服務金,即以HK$2萬的三分之二 x 服務年期6年,長期服務金就有HK$8萬。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 假設路人甲月入HK$2萬,受僱6年(72個月),人工不變、沒有花紅、沒有雙糧,MPF月供各5%,即自己HK$1,000,公司HK$1,000。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分別及獲取資格
以下圖例子比較,取消對沖後,僱員最終實得金額比取消對沖前多6萬元。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2023 他表示,須確保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僱員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得到保障。 萬一僱主無法支付僱員應得款項,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仍可作「兜底」保障。
她也感謝勞工及福利局和勞工處以鍥而不捨的精神解決這老、大、難問題。 對僱員來說,好處在上述例子已經反映,就是離職時合資格領取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不需被抵銷,能夠即時獲僱主支付相關金額。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 但有不少人也擔心僱主因想逃避開銷,會在條例正式生效前進行裁員,以減低在條例生效後所增加的裁員/解僱成本。 亦有僱主擔心在條例生效後,僱員因希望獲得一筆期服務金/遣散費而怠工「博炒」。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 施政報告|優化取消強積金對沖資助 消息:僱主頭3年炒人僅付3千
強積金預設投資策略,俗稱「懶人基金」,如在登記表格上沒有指明基金選擇,受託人會把供款自動按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 計劃成員亦可以主動將強積金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或投資於「預設投資」下的基金。 不過,在一些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可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提早退休、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死亡等。
如果是在轉制日前便已受僱的僱員,該僱員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將會被分為兩大部分,它們以轉制前後作分別計算,轉制前部分仍然能夠根據MPF對沖做法計算,而轉制後部分則需要根據取消MPF對沖的做法計算。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條文於1974年和1986年引入《僱傭條例》時,容許僱主從其按年資支付的酬金或公積金抵銷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即所謂「對沖」安排)。 僱主在向僱員發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後,可從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內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中,提取相等的金額以作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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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同一會計年度中,僱主所須支付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總額超過HK$50萬,則每宗打工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沒有封頂金。 僱主如果在強制性供款外有以自願性供款的形式繼續累算權益,又或者有按僱員的服務年數決定酬金,這些供款則仍然可以在轉制日後用作MPF對沖的用途,對沖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提議下屆政府應着手研究將取消強積金對冲配合公共年金計劃,把強積金自動,甚至強制轉年金。 而在僱員眼中因爲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似和強積金福利重叠,就如虛設一般的存在。 現時僱傭條例訂明, 僱員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僱主便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消息人士解釋,優化方案大方向是主要增加初期的資助,其後逐步遞減資助,讓僱主可逐漸適應政策轉變,同時累積專項儲蓄戶口,新方案料可加強協助中小微企,因接近九成中小微企每年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支出應不多於50萬元,會受惠於該界線內較高的資助。
若跟從強積金MPF對沖機制,即僱主可從過往日積月累的強積金MPF供款抽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僱員原有的強積金戶口結餘將會因而減少,最終並未有實際得益。 因此,各界均認為強積金MPF對沖削弱了強積金保障退休生活的原意,未有真正保障僱員退休或被遣散。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2023 取消MPF對沖開始生效的日期被稱為轉制日,以此日期作基準,所有僱主從轉制日起不能以強制性供款權益對沖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