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透過「無盡思念」網站提供網上追思服務,讓市民為曾使用食環署墳場、火化、骨灰龕、紀念花園、海上撒灰等服務的逝者建立紀念網頁,以便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悼念摯愛親友。 流動版本提供簡單易用的介面,方便市民以流動裝置瀏覽。 由社署管理的四個主要慈善信託基金,為面臨經濟困難(如失去供養家庭成員或無法籌措足夠殮葬費)的家屬,提供臨時的經濟援助。 香港遺產承辦 將骨灰撒海或撒放於食環署轄下紀念花園內,是處理先人骨灰的另一種選擇。
死者是否立下遺囑,會直接影響申請授予承辦書的程序。 死者的家人或法律代表,必須仔細檢查死者是否立下遺囑(或有關遺囑是否最新近的),其中包括:檢查死者的所有私人文件、向親友查詢、向死者的財務或法律顧問查詢。 理論上,以上條例亦涵蓋未立遺囑而去世的死者,但其實際影響相對較小,因為根據有關受益人的優先次序,作為未立遺囑而去世的死者之在生配偶及子女,他們通常都可以取得部分遺產。 舉例,如果閣下在遺囑內指明所有遺產將全歸父母或某一個慈善機構,但一毫子也不留給妻子或年幼子女,這個意願便未必可以達成。 香港遺產承辦2023 閣下的妻子及子女,可以向法庭申請就有關遺產處置上為他們加入條文。
香港遺產承辦: 第八部分 申請授予書應該注意甚麼?
但即使立遺囑人的意願已清楚列明在遺囑上,這些意願仍可能會被挑戰。 當訂立遺囑時,最好為有殘障的遺產受益人訂立特別信託條文,例如委任信託人或監護人去監管殘疾人士所繼承的遺產。 除親友之外,閣下亦可以在遺囑內指明將某部分金錢、股票、或房地產送給某些人士或慈善機構。
要确定是否有人已就死者的遗产提出申请及/或取得授予书,你可以前来遗产承办处进行电脑纪录搜查(键入死者的姓名或前缀简称为“HCAG”或“HCCV”的遗产承办处档案编号)。 香港遺產承辦 假如死者是在2006年2月11日前去世,税务局的遗产税署可协助你核实遗产的情况。 但是,假如死者是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后去世,你作为授予书申请人便有责任向有关当局检查及索取遗产的详情,以及填写指明表格N4.1。 按照一般规则,授予书的申请应该由享有较高优先权的人士提出。
香港遺產承辦: 遺產受益人支援服務
所以,他 香港遺產承辦2023 / 她開始行使權力的時間是在遺產管理書上的日期,而並非在死者去世當日開始。 根據《持久授權書條例》,個人可以訂立持續有效的授權書,在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授權他人處理其財產。 持久的意思是除非訂立人主動撤銷,或根據條例被撤銷,否則授權書會持久有效,條例指明該項授權並不會因該授權人其後患有任何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被撤銷。
遗产管理书(附有遗嘱)是一项法庭命令,授权一名或以上的人士在遗嘱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在没有遗嘱执行人能够或愿意履行职责(不管任何原因)的情况下,根据遗嘱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遗产。 非婚生子女,指他們的親生父母並非根據香港法律認可的方式結婚。 非婚生子女(亦稱為「私生子女」),指他們的親生父母並非根據香港法律認可的方式結婚。 於2005 年 香港遺產承辦 7 月 15 日至 2006 年 2 月 10 日死亡的個案,申請人仍須跟從舊有做法(先領取遺產稅清妥證明書)。 但即使遺產總值超過 7,500,000 元,亦只須象徵式繳交100 元遺產稅。 如果遺囑上沒有列明這點,這些財物會列作剩餘遺產及被出售,有關款項將會撥歸遺產的現金餘款。
香港遺產承辦: 第十七部分 服務承諾
副本每頁收費4元,而經法庭核證的文件副本每份收費125元,另加收費每頁4元。 另外,在授予書發出日期起計6個月後,如果你有充分理由的話,可以向司法常務官申請取回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書及死亡證(死者的死亡證除外)的原件,他會視乎情況作出決定。 如果你的申請獲得批准,司法常務官通常會要求你確認收到文件的原件,並承諾在法庭提出要求時把文件的原件交回,以及向司法常務官提交一份副本作法庭紀錄之用。 香港遺產承辦2023 授予書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通常授權承辦人全權處理遺產。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如發現申請文件所載的資料不準確,也可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撤銷確認通知書。 申請人應盡快退回確認通知書,否則即屬干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第 1 級罰款。 如死者並無立下遺囑提及上文第(1)段所指的財產,而死後遺下配偶,則該等財產須視為死者逝世後遺下給配偶、或為配偶的利益而遺下的財產。 你可以把意見郵寄給司法機構政務長;地址是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地下。 但是,如果有關各方已展開訴訟,文件透露便應在有關的法律程序中進行;除了可以獲提供一份授予書的副本外(授予書在性質上是公開文件),查閱檔案是不容許的。
香港遺產承辦: 銀行服務及支付
法律並無限制授予書的申請須於死者去世後何時提出,所以理論上死者去世後任何時間你都可以申請授予書。 但是,你應在相關指明表格上向法院解釋為何延遲提出申請。 如果他曾單獨或聯同他人租用了銀行保險箱,你便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申請檢視保險箱,清點箱內的物品和取出死者的遺囑(如有的話)。 大陸居民繼承香港遺產,涉及到一些特別的問題,參見文章《內地居民繼承香港遺產如何辦理?》和《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兩篇文章的詳細解說。 如果受益人已达成共识,你可以将有关工作或其任何部分转交专业人士,如律师和会计师。 但是,遗产承办处的职责并不是协助承办人管理遗产,而该处的职员亦不会提供此等服务。
有資格獲得剩餘遺產遺贈的人,可在其他列明在遺囑的條件達到後而取得剩餘之數(即扣除所有受益人獲分的遺產、死者的所有債項及遺產承辦的相關費用後,其剩餘之數)。 授予遺囑認證書是發給在死者最後一份遺囑中訂明的遺囑執行人。 而授予遺產管理書,則是在沒有遺囑或遺囑內沒有訂明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發給遺產管理人,而該遺產管理人通常是死者的近親(如配偶、孩子或父母)。 香港遺產承辦2023 某些價值不超逾 $400,000 的小額遺產可根據簡化程序申報。
香港遺產承辦: 2 遺產承辦處負責甚麼工作?
如果 A 先生沒有就其1,450,000 元的遺產訂立遺囑,那麼 B 小姐可首先分得法定遺贈1,000,000 元。 留意給予遺孀的法定遺贈金額,在上述情況下會有別於死者遺有後裔(如有後裔,遺孀便只可獲得 500,000 元)。 另一點須注意的是,香港並沒有法例可令在生配偶,在不支付任何金錢或補償下取得婚姻居所(除非遺囑寫明配偶可無條件地取得該居所)。 答案二
遗产承办处印有这些表格备取,其网站亦有这些表格可供下载。 另外,你必须带同一切有关的证件、文件和证据,以证明你有权获得授予书。 如果遗产是由手头现金、(死者个人账户的)银行存款及/或强积金组成,且合共数额不超过150,000元,通常遗产管理官会提供协助以简易方式管理遗产。 遗嘱认证是一项法庭命令,授权一名或以上的人士根据遗嘱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遗产。 要將於外地身故之親屬遺體移送返港,或將先人之骨殖由外地移送回本港火葬或安葬金塔墓穴,有關申請須遞交衞生署港口衞生處及食環署。 如欲將親屬之骨殖移送離港,則須得到食環署的批准。
香港遺產承辦: 第二部分 遗产承办处
Helen是筆者認識多年的客戶,一天突然收到她家人的電話,說她因急病過世。 由於這件事發生得太突然,一時之間大家也接受不了這個事實。 如引起爭議的財產價值不超逾 $200,000 ,上訴須在地方法院進行。 繳付税款或就所徵收的税款遞交保證金是上訴的一項條件。 遺產税署署長有權延遲繳税日期,而聆訊上訴的高等法院或地方法院亦可以上訴人的經濟困難為理由,豁免繳付遺產税款作為上訴的條件。 遺產承辦處一向儘可能即時回覆公眾人士的查詢,如本處無法即時答覆,則會在收到來信後10天內給予臨時回覆,以及30天內再給予詳盡的回覆。
不过,如果享有较高优先权的人士已去世或放弃获得授予书的权利,则享有较低优先权的人士仍然有权获得授予书,但必须向遗产承办处提交有关享有较高优先权的人士已死亡或放弃权利的证据。 根据 香港法例第10章《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高等法院获授发出授予书的权力。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负责行使该权力和处理所有无争议的申请,并在司法机构内设立遗产承办处,以协助他执行工作。 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第14條,凡屬死於自然的個案,死者的親屬或朋友必須在死者身故後14日內經死亡登記處辦理登記。 若有人拒絕或無合理辯解下不依從法例辦理死亡登記,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000元或入獄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