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一鈞指出,曾確診個案,距離確診發病日或採檢確診日後3個月內,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如在暴露接觸後沒有出現症狀,或是出現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無須匡列為接觸者。 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今年以來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累計超過95萬例,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19)日下午疫情記者會說,有人將康復後的確診者形容為獲得「無敵星星」,因為康復者會在3個月內獲得一定免疫力。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2023 如果你是康復者的話,根據衛生防護中心指引,除非有醫護專業人士或政府的指示,否則在康復3個月內,無需再進行檢測。 因為部分康復人士體內,仍可能有殘餘的病毒基因,但基本上其傳染力已大幅下降。
但如果未打滿3劑,只能勾選3+4,並且會收到隔離通知書。 4月30日之後,新冠康復者如果出院/康復後未滿6個月,不需要打第一針,疫苗通行證亦獲得豁免:如果出院/康復後已滿6個月,就要在6個月內打第一針,方可使用疫苗通行證;如果已經接種了第一針,就要在第一針之後6個月內打第二針。 ,建議康復者在出院90日後,方可接種第一劑復必泰疫苗,或出院180日後接種第一劑科興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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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長者暫托中心可讓有護理需要的長者入住, 亦能為他們在隔離期間提供護理服務。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0)日宣布有本土確診19309例、境外移入320例,總共19629例確診(包含70例死亡)。 對此,中國大陸部落客、也是紅三代的任意以「兔主席」的網名在2月發文評論香港第5波疫情,他稱雖然知道中央的好意,但香港缺乏必要的政治、社會、文化及公共管理的基礎,他推估不可能落實「動態清零」,提議香港採取與病毒共存策略,總好過現在付出了嘗試清零的代價,卻得不到清零的好處,弄得兩頭都不靠。 外界推估5月底疫情到高峰,媒體詢問是否7月有望脫口罩恢復正常生活?
如快篩在5天後仍呈陽性者需遵守「自主健康管理」規範、快篩陰性者則能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提醒,體質敏感、有慢性病或發燒、呼吸道症狀的民眾,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但請民眾仍須配合現行的相關防治措施及指引,落實勤洗手及咳嗽禮節等衛生防護措施,並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以提升自身及社區保護力,降低疾病傳播風險。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2023 國內疫情穩定下降,因此指揮中心推動多項防疫鬆綁措施,最重要的是「確診者隔離天數縮短為『5+n』天」,「確診者同住家人等接觸者改『0+7』天」、「戴口罩規定放寬」,另外尚有取消強制量測體溫、3劑疫苗禁令等等。 雖然康復者在3個月內無需匡列為原則,但羅一鈞提醒,當曾確診個案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暴露後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且經研判非其他病因所致,則建議進行快篩或PCR探檢,如檢驗為陰性,則無須匡列為接觸者。 指揮中心公布確診且已康復解隔個案,再次接觸確診個案是否需匡列為接觸者?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康復者打針須知|4. 接種疫苗後不足14日便感染新冠病毒,是否應該重新再打針呢?
任何可能產生氣膠步驟(aerosol-generating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procedures,簡稱AGP),須在BSL-2實驗室之第二級(Class II)BSC內進行。 AGP包括開啟盛裝檢體容器蓋或密封轉子/安全離心杯蓋、分裝及稀釋檢體、移液、研磨、振盪、混合、攪拌、超音波處理等步驟。 AGP操作無法於BSC內進行時,須提升實驗室工作人員PPE之規格(詳見「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附表);操作過程中儘可能減少產生氣膠或噴濺之風險。
一名網友9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中分享確診經驗,同時貼出「健康存摺」的截圖,圖中可見她已接種3劑疫苗,4月26日被同事傳染後確診,沒想到痊癒不到兩個月,又被家人傳染,6月8日快篩再度出現陽性反應,讓她相當崩潰「無敵星星是騙人的,第二次症狀更想死」。 Dr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C&C - 90後女醫生教室專頁又指,新冠病毒可以影響人體全身的器官,康復者或出現新冠長期徵狀,包括在確診三個月內發生,維持兩個月以上;常見疲倦,呼吸較困難,頭暈,咳嗽,關節痛。 此外,腦霧亦是常見症狀之一,意即經久不退的精神模糊,「人們描述的模糊主訴,主要是記憶力減退、難以找到詞語、注意力問題以及簡單的任務不堪重」,然而暫時沒有藥物治療,一般會隨時間改善。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騎機車、戶外工作免戴 口罩令、邊境再鬆綁
※「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為中英對照版本,詳細記錄接種者資料、疫苗劑次及廠牌等資訊,如因紀錄格式必須調整,可洽原接種單位申請,亦可持身分證明文件及黃卡逕洽鄰近之衛生所(臺北市為健康服務中心)協助開立。 自112年1月1日起, 非屬前述對象之非本國籍人士,確診後相關醫療費用需自行負擔, 此類對象請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非本國籍人士COVID-19自費看診醫療院所」就醫。 由於事業單位的種類和營運模式差異性大,建議各企業可成立應變小組,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建議,針對疫情作滾動式管理,也讓企業營運受疫情衝擊降到最低。 指揮中心特別提醒,若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罰,最高可處最高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脫下口罩後,若稍後欲繼續使用該口罩時,建議可先將口罩污染一面往內摺後,放置於乾淨、透氣的容器內(如紙袋等)保存。 A:在可飲食之公共運輸車廂或海空運航班中,在與不特定人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如隔板)或社交距離內不特定人均有佩戴口罩之情形下,可暫時取下口罩飲食,飲食期間不交談,並於飲食完畢須立即戴上口罩。 如快篩結果陰性,使用完後的快篩試劑及採檢棒等耗材勿任意棄置,請用塑膠袋密封包好後,依一般垃圾處理。 A3.由地方政府衛生單位人員發放或至地方政府衛生單位指定地點領取;如果未拿到快篩試劑,請主動洽詢所在地衛生單位。 2歲(含)以上接觸者(以匡列當日年齡為準):發放4劑快篩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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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如果接觸之後出現有COVID-19相關症狀,羅一鈞表示,為求保險起見,經醫師評估之後才需要做快篩或PCR。 國內中、西藥品出現短缺潮,民眾經常使用的普拿疼、抗生素等,都出現缺藥問題。 對此,衛福部擬成立「缺藥中心」進行全面檢視,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 冠狀病毒會引起人類和脊椎動物的疾病,屬於人畜共通傳染疾病。 大部分的人類冠狀病毒都是因為直接接觸到帶有病毒的分泌物或飛沫傳染為主。 有部分動物的冠狀病毒會讓動物出現腹瀉症狀,可以在糞便當中找到病毒,因此也有可能藉由接觸到感染動物的糞便而傳播。
今年迄今本土確診個案已經突破95萬例,大家周圍可能都有確診者,而確診者還真的有「無敵星星」護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19)日公布,針對已經康復解隔離的確診者,如果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在沒有症狀的前提下,3個月內都不需要再被匡列。 A:要求強制佩戴口罩的對象主要是針對進入高風險場域活動的民眾。 而該等場域內的工作人員,若其工作性質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如市場或商店之銷售人員、展演場所引導人員、接待洽公民眾之人員等,建議工作期間應佩戴口罩,若是擔任內勤人員,則落實防疫新生活之措施即可。 但如果該場域已律定工作人員需要全程佩戴口罩以符合感染管制要求,如醫療照護機構,則應依規定辦理。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是否進行全民檢測的爭論
2023年1月19日,政府決定在1月30日起對感染人士撤銷隔離令安排,不再向確診者發隔離令,確診者毋須呈報,改為發出健康措施建議,無症狀患者可自由外出或上班,學生則不應上課直至快測陰性。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是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大流行的一部份。 2020年1月23日,衛生防護中心正式宣布有一名於1月21日從武漢出發在深圳北站轉乘廣深港高鐵抵港的中國內地男旅客確診,揭開2019冠狀病毒病在香港流行之序幕。 3月3日為第五波疫情的峰頂,單日經快速抗原測試及核酸檢測的陽性個案達76,991宗,3月中旬的單日檢測陽性個案逐步下跌。
- 感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人數不斷增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多次說明,因為康復者會在3個月內獲得一定免疫力,所以有人將康復後的確診者形容為獲得「無敵星星」,確診者解除隔離後,原則上視同無傳染力。
- 由於事業單位的種類和營運模式差異性大,建議各企業可成立應變小組,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建議,針對疫情作滾動式管理,也讓企業營運受疫情衝擊降到最低。
- 但請民眾仍須配合現行的相關防治措施及指引,落實勤洗手及咳嗽禮節等衛生防護措施,並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以提升自身及社區保護力,降低疾病傳播風險。
- 若經通報確診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單位開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請依衛生單位指示於住家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治療。
- 如快篩陽性應儘速透過視訊診療等方式就醫評估快篩陽性結果。
- Q23-23.我是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院內發生入院後才確診的COVID-19確定病例,我被列為密切接觸者,後續該注意什麼?
- 另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新增「民眾使用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通過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醫師確認,亦可判定為確診」說明。
非密切接觸者但於職場及學校曾接觸確定病例則採自主應變。 惟須匡列之密切接觸者仍可視實際疫調情形作適當調整,另於特殊情況下,可依據現場疫調及風險評估結果,擴大接觸者匡列範圍,及採行必要之防治措施。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今年以來,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本土病例累計超過95萬例,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下午疫情記者會說,有人將康復後的確診者形容為獲得「無敵星星」,因為康復者會在3個月內獲得一定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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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立民也說,康復後的民眾最好還是要接種疫苗追加劑,因為自然給的免疫力不是非常確實,透過疫苗接種與自然感染嘗試達成群體免疫「就算有效,效果也會很短暫」,加上如果未來又有新的變異株入侵,感染的抗體可能就起不了作用,有可能再次感染。 請注意,不論警戒等級指揮中心都提醒全國企業:應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請參考下列附件檔案),建議企業應依疫情情境、風險評估、因應對策、應變組織和緊急聯絡網、持續營運計畫演練五大架構,依照此階段落實企業內部的持續營運計畫。 另外,配合防疫政策改變,教育部針對校園實施授課方式進行調整,自111年5月8日起,取消原「全校1/3或10班以上班級有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規定,但學校仍可考量運作量能,因應調整學校授課方式,並通報主管機關備查。
為了發揮疫苗最好的效果及提昇接種疫苗後的免疫反應,每劑疫苗之間需要有最少14日的間距。 若個別人士在接種新冠疫苗後的14日內不幸感染新冠肺炎並首次檢測陽性,他們不能因為是次的感染而減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疫苗接種紀錄仍會顯示感染前及康復後累計的疫苗接種資料。 為確保醫護人員了解你的情況,建議康復人士提供相關的文件或證明,以供現時醫護人員進行評估,包括醫生證明信、出院摘要、檢測結果的紀錄(包括相關的短訊)等,以闡述曾感染新冠肺炎(有關文件或圖片須採用英文或中文書寫, 並與康復者的個人資料相符)。 至於已入住社區隔離設施的感染人士和尚待入院人士若已接種至少兩劑新冠疫苗,將可以在檢測陽性後第6天及第7天(目前以接受檢測或接收樣本翌日為第一天;如無接受檢測或接收樣本紀錄,則以收到檢測結果通知當日為第一天)進行快速測試。 由第五波疫情開始至3月10日,共有約28 600宗政府僱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病陽性個案,當中超過8 000人已復工,其他僱員會按衞生署指引於康復或完成隔離後返回工作崗位。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由於部份康復人士體內仍可能有殘餘的病毒基因片段於核酸檢測呈現,所以當確診者已康復和完成隔離後,除非有醫護專業人士或政府的指示,否則一般在陽性檢測取樣日起三個月內毋需再進行核酸檢測。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中央社啟事
此外,建議臨床醫師在治療新冠肺炎急性或康復期患者時,應同時留心觀察自體免疫疾病的表徵,必要時抽血檢測 ANA、RF、CRP、ESR 等自體免疫疾病相關檢驗,該篇研究結果將於今年 2 月刊登於國際知名期刊《刺胳針》子刊《eClinical Medicine》。 羅一鈞在疫情記者會上說明,目前感染的變異株仍是Omicron BA.2,確診者康復、解隔後,原則上視同無傳染力,3個月內重複驗到病毒,多數不會研判為新感染,而是處於時陰時陽狀態,先前國內有出現重複感染的狀況,確診個案屬於過去2年的曾確診者,過去感染Omicron以外病毒株,這次再感染Omicron。 在當地期間,您應該落實相關防疫措施(請參考Q10),並配合當地政府防疫政策;返國後,請依照政府當前防疫政策,落實居家檢疫等措施。 Q23-15.若患者到院前即已死亡,但經醫師評估後研判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並通報,此時該個案之遺體應如何處理? 因此,為避免妨礙病人休養及醫院感染管制,醫院會有訪客管理措施,限制訪客人數,也請訪客出入醫院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並落實手部衛生。
如出現症狀,請照顧者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家人親友載送(雙方全程佩戴口罩)等方式儘速攜帶幼童就醫。 A14.請立即跟您接觸的確診個案確認「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BBS系統)是否未勾選採自主防疫,若仍在BBS系統24小時內修改時間,請該確診個案點選BBS系統連結修正資料;若已逾BBS系統24小時內修改時間,請儘速主動聯繫居家隔離通知書上之「填發單位」。 二、自111年3月7日零時起,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為居家隔離10天,並於隔離期滿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一、111年3月7日前,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為居家隔離14天,並於隔離期滿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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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起,香港疫情再度反彈,9月8日單日新增11,091宗確診,創3月下旬以來最高。 羅一鈞表示,第一線防疫、醫療工作人員容易遇到此問題,當自己確診康復後,照顧、接觸其他確診者或家人確診時,距發病日3個月內都不需再被匡列為接觸者,也不用進行「3+4」或「0+7」等隔離措施。 在集中檢疫場所工作被感染的風險並不高,因為集中檢疫場所之住民都不是武漢肺炎的病人,且每一位入住接受檢疫者皆會配戴口罩,檢疫場所也會提供口罩及相關防護裝備給工作同仁使用。 因應本土疫情,自111年5月8日起,密切接觸者匡列調整為「自確定病例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前2日起所接觸之同住親友、住宿學生或職場等之同寢室室友」。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美射顆間諜氣球要用兩枚導彈 專家 : 這事可當中國借鏡
考量部分職業確診康復者容易再接觸病例,如醫護人員等,羅一鈞說明,曾確診個案在距當次確診發病日後三個月內,若再次接觸到診個案,如於暴露後無症狀或未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無須匡列為接觸者,不用進行「三加四」天或「零加七」等隔離措施。 曾確診個案若為無症狀者,距當次確診發病日就以確診採檢日計算。 雖然康復者在三個月內無須匡列為原則,但羅一鈞提醒,當曾確診個案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暴露後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且經研判非其他病因所致,則建議進行快篩或PCR採檢,如檢驗為陰性,則無須匡列為接觸者。 國內本土確定病例累積95萬例,針對近期常有民眾詢問,確診康復後,再次接觸到確診者的話,是否會被匡列為接觸者。 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19日表示,染疫後有免疫力,短期不會再被感染,也有人形容如獲得「無敵星星」,因此曾確診者在發病日3個月內再接觸確診者,不需要被匡列,不過若出現症狀,仍需要快篩或PCR採檢。 2022年12月28日,政府宣佈優化和解除大部分防疫限制措施,當局於29日起不再界定密切接觸者和發出檢疫令,取消疫苗通行證,以及入境強制核酸檢測,只維持口罩令;所有地方人士抵港當天和之後毋需進行強制核酸檢測。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新聞自律規範
醫療院所遇無法配合佩戴口罩民眾,應主動規勸並瞭解原因。 倘無故不配合,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違反者可以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罰鍰。 此外,新冠病毒(SARS-CoV-2病毒)主要是經由近距離飛沫、直接或間接接觸帶有病毒的口鼻分泌物、或無呼吸道防護下,長時間與確診病人處於2公尺內之密閉空間造成傳播。
二、若您為居家隔離者或家人為居家隔離者,請立即跟您接觸的確診個案確認是否「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BBS系統)資料填寫錯誤,若仍在送出資料24小時內,請該確診個案點選BBS系統連結修正資料;若已逾BBS系統24小時內可修改時間,請儘速主動聯繫「隔離地」所在地衛生局所人員進行修正。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 羅一鈞表示,這常常適用於第一線防疫、醫療工作人員,例如醫護確診照顧確診者,或者某些關係接觸其他確診者,或者確診者家人後來有人確診,目前的狀況,只要在三個月內不管3+4還是0+7都不用,「前提是沒有出現相關症狀」。 羅一鈞說,基本上才剛感染過,短期內不會再次感染,尤其現在流行Omicron,也沒有發現新的變異株進入國內,依照現行規範,曾確診個案,距當次確診發病日(無症狀者,以確診探檢日計算)後3個月內,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如於暴露後無症狀或未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無須匡列爲接觸者。 之後如確定是確診個案,將依各地方衛生局依分流收治原則,安排長者於住家居家照護(輕症)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如民眾對評估陽性結果與醫事人員未達共識或仍有疑義,依然可前往社區採篩檢站或鄰近社區採檢院所,再次進行PCR採檢確認。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表示,目前國內疫情趨緩,邊境政策逐漸開放,惟考量國際疫情仍持續嚴峻,經書面諮詢ACIP意見後,自... 羅一鈞表示,近來坊間有所謂染疫後就獲得「無敵星星」的說法,主要是才剛感染過且解隔離的人,要在短期內再次感染的可能性不高,大約3個月內應該有一定程序的免疫力,就算與確診者接觸不必列為需匡列者,也不必再接受「3+4」、「0+7」的隔離 。 以上是屬於接觸「同住確診者」的處置,如果是在職場接觸到確診者,就只需採取「自主應變」,自我觀察如果有症狀時再做快篩,快篩陽性即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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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教育部教育部進一步說明,有關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的認定方式及檢測措施,係依指揮中心111年5月19日訂定「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指引」,所謂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 ▲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中心指出,這些新措施將從2022年的11/7開始實施,原本的同住接觸者可選「3+4」、「0+7」兩種防疫措施,未來將一律採取「0+7」免居家隔離、7天自主防疫的措施,並且不限對象是否已完成「疫苗追加劑」(第三劑COVID-19疫苗)。 指揮中心提醒,仍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之民眾,期間應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定對象之場所,禁止聚餐、聚會等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並遵守現行醫療應變措施,以保護自己與他人。 根據指揮中心召開的專家會議,討論目前國內疫情現況及現行確診者管制措施,最後決議自11月14日起(確診者開始隔離日,Day 0),採居家照護之COVID-19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確診隔離縮至5天,期滿不論快篩結果皆可外出。
因醫師需進入「國際預防接種子系統(VACC)」中,查詢核對及匯入「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疫苗接種資料,並且進行系統操作後,逐一謄寫民眾英文姓名、護照號碼、出生日期、疫苗接種日期、疫苗廠牌及批號等,且不能塗改;該項服務,健保不給付醫療院所費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4/27日的記者會中正式宣佈,由於「台灣社交距離APP」的下載量已達指定範圍,因此將重新改版,並於即日起取消營業場所/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餐飲場所等)實聯制措施,並持續鼓勵民眾下載及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 確診康復後3個月內若接觸確診者免隔離2023 如無症狀但未完成疫苗,指揮中心建議進行前3天居家辦公或自我隔離,到之後每1、2天執行抗原快篩,到最後接觸日滿7天。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已確診過朋友康復且解隔,三個月內若再接觸確診個案不用被匡列接觸者,但前提是沒有出現新冠症狀,若接觸且有症狀,保險起見經醫師研判,非其他疾病解釋就要快篩或採檢,檢驗陰性則不用被匡列。 若疑似確診者在進行 2019 冠狀病毒病檢測,收到短訊通知檢測結果呈陽性, 或進行快速抗原檢測結果呈陽性,則被界定為受感染人士,而同住人士亦會被界定為密切接觸者。 確診者需要在不同平台上申報健康狀況與資料,政府會根據確診者提供的資料,決定最合適的隔離方案,並會發出隔離令,要求確診者進入政府社區隔離設施接受隔離,或因應家居情況,允許確診者在家居隔離。 第五波疫情於2022年3月3日見頂後逐漸消退(當日經快速抗原測試及核酸檢測的陽性個案達76,991宗),至4月9日核酸檢測陽性個案897宗,接獲快速檢測陽性1638宗,當中大部分屬無症狀個案。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在記者會上說明,剛感染過、解除隔離者,短期內不會再次感染(武漢肺炎),尤其現在變異株都還是Omicron BA.2,因此曾確診個案距發病日3個月內,即使再接觸確診者,也不需匡列為接觸者,若出現症狀,經醫師研判應快篩或PCR採檢,結果為陰性仍不需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