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無法尋獲小業主,大業主需要證明小業主的物業,在估值報告中獲評估的價值,不少於公平及合理的價值(包括與大業主的物業的價值比較)。 民事訴訟:涵蓋的訟案類別包括家事及婚姻糾紛、人身傷害申索、勞資糾紛、合約糾紛、入境事宜及專業疏忽申索。 由2012年11月30日起,普通計劃的涵蓋範圍擴大至包括在銷售證券衍生工具、貨幣期貨或其他期貨合約時涉及詐騙、失實陳述或欺騙情況的金錢申索。 憂加息 個別二手盤率先減價 朋友話等多幾年平一半買,我問左佢一個問題,佢話⋯ 大家而家知道點解地主唔投地啦?
上級業主或下級業主若要提出申請,要求分間單位的租客賠償繼續佔用處所期間的租金損失,他/她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的乙部。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 上文I)中有關「送達申請通知書」(除了張貼申請通知書及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的要求不適用外)、「反對通知書」、「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及「申請排期聆訊」的程序都大致適用。 如已存檔反對通知書,則雙方均可提交表格31申請排期聆訊有關申請。 此計劃為財務資源超出普通法律援助計劃的申請限額,而又不超過某一金額的人士而設。 法律援助輔助計劃亦涵蓋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提出的申索,以及僱主或僱員就勞資審裁處所作裁決而提出的上訴中,為僱員提供法律代表,不論爭議金額為何。 在批署《CR109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後,差餉物業估價署會分別寄出已批署的通知書的複本給租賃雙方。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 香港大廈管理案例選集
如果業主收回物業後希望追回金錢上的損失,目前法律上只可以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扣押欠款人的資產甚至申請欠款人破產。 不過進行相關法律程序亦涉及一定費用,所以業主亦應先咨詢律師意見,衡量風險與利弊。 業主們投資物業收租,最重要確保租客準時交租,保持穩定租金收入。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 不過萬一遇上租霸,目前最有效的法律程序,可以以欠租為理由,向土地審裁署申請收回物業。
你一般可在預約後大概三至四週內獲安排與義務律師會面。 但對一些有迫切性案 件,有可能獲安排於兩週內會見律師。 請注意,此計劃只就你現有情況提供初步法律意見,不會提供跟進服務或代表你出庭。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 申請判決書,申請執行收樓令
如果審裁處決定接受覆核申請,便會在行使覆核權力之前定下聆訊日期聆聽各方。 如果審裁處決定不覆核其決定,司法常務官便須發出書面通知,將審裁處的決定通知各方。 提交各樣文件或使用服務,須按照(香港法例第17B章)《土地審裁處(費用)規則》的附表支付法庭費用。 付款可以用現金、「易辦事」或支票,支票收款人應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倘若雙方達致和解,可一同以傳召訴訟各方的經同意申請或傳票向法庭申請,使和解協議條款成為審裁處的法庭命令。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2023 除此之外,也可由申請人或上訴人在任何時間申請中止案件。
土地审裁处是具备原讼和上诉的司法管辖权的香港司法机构,位于九龙京士柏加士居道38号(即前南九龙裁判法院旧翼)。 最後,要避免出租物業的金錢損失,最佳辦法仍然是由甄選租客入手,如果租客能提供穩定收入證明、甚至過往記錄良好,業主應該珍惜租客並盡量留住。 另外市場上亦有保險產品提供租金保障,購買相關保險亦能減少一定風險。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2023 請注意,執達主任不能扣押土地固定附着物(例如冷氣機及某些內置電器)、使用中的物件、工具和用具,或明顯屬於租客以外人士所擁有的貨物。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 III) 建築物管理案件
租客/分租客若其發現業主/主租客在通知書上填報的租賃/分租租賃資料,與其所知的不同,可聯絡業主/主租客作出更正。 如業主/主租客未能提交已批署的通知書,小額錢債審裁署有權不受理其追討在有關租約協議下拖欠租金的申請。 在訴訟程序展開後,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在法庭(特別是區域法院/原訟法庭)審訊。 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如果業主認為租客沒有爭議空間的抗辯理由就收回管有權/繳交欠租命令的申請中作出抗辯,業主可透過更快的程序來收回管有權/欠租,即「簡易判決」或「中期付款」。 除了提交費用外,申請由執達主任執行令狀時必須繳付按金予土地審裁處,以支付執達主任和封舖差費用。 在執行令狀完成後或申請人指令執達主任中止執行令狀時,申請人須以書面通知執達主任辦事處,要求將所餘按金發還給申請人。
假如你的案件∕上訴涉及謀殺、叛逆或使用暴力的海盜行為,負責審理案件∕上訴的法官仍可向你批出法律援助,並豁免你接受經濟審查及支付分擔費。 就刑事訴訟而言,假如你符合免費獲得法律援助的資格,你無須簽署確認接受法律援助的表格,法律援助署會直接向你發出法律援助證書。 如你已被拘留,你可以通知懲教署的職員你希望申請法律援助,他們會協助你填寫申請表格,並轉交法律援助署。 如你遇到問題需要諮詢法律意見,可使用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 你亦可自行聘請律師向你提供法律意見,或代表你出庭。 黃嘉錫律師事務所以香港為基地,致力提供優質的服務。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 查 冊
提交申請通知書後一星期內,業主要向租戶送達一份副本。 同時,業主須連續 3 天張貼通知書(門口紙)於單位門口。 如果未貼門口紙,當審裁處批出判決書後,業主要申請收樓令就要補貼《收回物業通告》,才可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業主申請中期付款之常見情況,是租客仍持續管有樓宇,並拒絕遷出及完全不付租金。 遇此情況,儘管業主可對租客展開法律程序,要求沒收租賃、索取損害賠償及中間收益(即由租約期滿至最終遷出日期之間,租客應要付出的租金),但業主的申索需要等候法庭聆訊。 在等候期間,業主可能基於租客仍持續管有樓宇,而無法從該租客獲取合約租金,或無法從新租客獲取市值租金(假設業主可找到新租客)。
- 上訴人必須在上訴通知書送達後7天內,向高等法院的司法常務官交出有關審裁處的判決或命令的加蓋印章文本一份,以及附有理由的決定(如有的話)文本一份及兩份上訴通知書。
- 由 2005 年 2 月12 日 起 , 如 辦 理 註 冊 時 註 冊 摘 要 載 有 各 方 的 中 文 名 稱 , 這 些 資 料 都 會 記 入 土 地 登 記 冊 內 。
- 任何人按照指令把欠租和訟費支付給審裁處,該筆款項必須用現金、香港的銀行所發出的本票或香港的律師事務所所發出的支票,收款人請註明「土地審裁處訴訟人儲存金帳戶」,私人支票恕不接受。
- 兩個版本都是以瀏覽器連接,而流動版的網頁及功能是經過特別設計的,如要達致最佳瀏覽效果,請使用以 iOS 或 Android 平台運作的智能手機及流動裝置。
- 執達吏在封租後,會將屋內的物品變賣,以償還所有欠租,然而一般往宅的物品都不值錢,根本無法抵償欠租,由於封租並非收樓,故此,在拍賣屋內所有物品後,租客仍可居於該空置單位,繼續欠租。
- 若佔用人已離開,該空置地方的管有權將交予業主。
申請資助的長者小業主須就其提交的所有文件,憑藉《宣誓及聲明條例》(香港法例第11章)作出聲明,確認提供的資料均屬真確無訛。 條例旨在容許在地段擁有一定業權份數的大業主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要求土地審裁處為重建該地段而作出命令,強制售賣該地段。 你亦可要求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草擬涉及訴訟的文件。 在一般情況下,就交付審判程序而言,你會在遞交正式申請當日起計8個工作天內收到有關申請結果的通知,而區域法院或原訟法庭的案件則需10個工作天。 就上訴要求減刑的申請而言,你通常會在遞交申請當日起計2個月內收到有關申請結果的通知,而上訴推翻定罪判案的案件,則會在3個月內收到回覆。 登入入門網站後,你須回答一些關鍵問題,便可下載「預辦申請所需資料表格」。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 第17章 《土地審裁處條例》 第3條 土地審裁處的設立
我 們 亦 會 透 過 推 行 新 措 施 及 引 入 土 地 業 權 註 冊 制 度 , 不 斷 提 升 服 務 質 素 。 審裁處約兩個星期內會批出封樓令,收到封樓票後,業主需再安排與執達吏及警衛陪同下進行封屋,如遇到租客反抗,應由執達吏報警,請警方協助,勸喻租客離開單位,封屋後,處理方法有三個。 收樓令批出,業主需在單位外貼通知信通知租客 ,業主需連續貼紙3天.收樓會有4星期通融期,期間租客需交回欠租(如租客交回欠租需收回)。 如 使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2023 用 櫃 位 查 冊 服 務 , 你 須 出 示 相 關 的 身 分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2023 證 明 文 件 予 土 地 註 冊 處 職 員 查 核 , 並 在 客 戶 付 款 單 上 簽 署 以 確 認 有 關 聲 明 。 申請收樓令後,執達吏一般會於 1 至 2 星期內上門通知租戶遷出。 如租戶 7 日後仍未離開,執達吏便會發出《最後遷出通知》,知會租戶收樓日期。
同樣,業主若要根據《2004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第7條申請收回樓宇自住,則須使用表格22B。 多數份數業主根據(香港法例第545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為售賣土地作重新發展而提出申請,審裁處有權力作出裁定。 土地審裁處有權力裁定建築物管理的爭議,包括有關(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及公契解釋和執行的爭議、委任或解散管理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及委任管理人等事宜所引起的爭議。 一般來說,租客如果未能在租金到期日15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已有權終止有關租賃及有權取得法庭的收回管有權命令,以追討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收回物業。 在一般情況下,你會在遞交正式申請當日起計3個月內收到有關申請結果的通知。 法律援助署可能需要向第三者,如銀行、其他政府部門或醫院管理局等索取進一步資料,以決定你的經濟狀況及案情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 土地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
因此,如只對有關事實的爭議作出上訴,該上訴將不會被接受。 有意提出上訴的一方在向上訴法庭申請上訴之前,必須先向審裁處的法官或成員申請上訴許可。 與訟任何一方均可使用表格3向土地審裁處的司法常務官申請發出證人傳票,司法常務官會就此作出決定。 司法常務官可向任何人發出證人傳票,規定該人按照傳票中所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到土地審裁處出庭作證,或向土地審裁處提交任何由其管有或控制的文件(有關文件的詳情會在傳票中述明)。 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2023 任何一方若要根據(香港法例第545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3條申請由土地審裁處作出售賣土地的命令,必須向審裁處的司法常務官提交大致上符合表格32格式的申請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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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審裁處追租文件: 業主與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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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主須向執達主任承諾會支付執行扣押工作所需的費用,否則執達主任將不會扣押任何物品,亦即令狀不能成功執行。
- 但對一些有迫切性案 件,有可能獲安排於兩週內會見律師。
- 法律程序所需的時間實在是太長;一般來說,申請收樓需時約6 個月,而申請扣押財物也要兩個多月。
- 於送達「遷出通知書」7天後,執達主任便會按業主要求安排覆核及收樓。
- 因此,如只對有關事實的爭議作出上訴,該上訴將不會被接受。
歡迎市民來信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審裁處的服務更臻完善,來信請寄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司法機構政務長收。 除非經本審裁處另行批准,否則非正審申請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書並須送交司法常務官存檔,申請書的內容主要以表格1為依據。 申請人可以把申請通知書的副本親自交給答辯人,也可以把副本放置於答辯人在香港最後為人所知的或通常的居住或營業地址,或以普通郵遞方式寄出。 不論申請民事或刑事法律援助,假如你的申請因無法通過經濟審查而遭拒絕,但其後你的經濟狀況有變,使你的財務資源不再超出財務資格限額,你可重新提出申請。 可是,假如你為減少財務資源而故意轉售或減少任何資產或耗用收入,又或沒有盡力發揮你的賺錢能力,以便符合財務資格限額,法律援助署署長可拒絕向你批出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