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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6大優勢2023!專家建議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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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之「頂樓平台」係屬共用部分,其修繕責任依本條例第10條第2項由管委會為之,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臺北地方法院91年度簡上字802號民事判決參照)。 漏水發生在共用部分:例如外牆、共用管線破裂、頂樓平台滲水,則由管委會負擔。 若沒有管委會時,就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即住戶),按照共有之比例分擔,但如果是可歸責於其中一位住戶導致需要修繕時,例如該住戶在頂樓平台種植花草,導致損壞樓地板、漏水,則單獨由該住戶負擔。 喺香港漏水源頭原因有好多,但成因不外乎來水、去水、地台水同埋外牆滲水。 來水係指由鹹水、食水管老化爆裂;去水係指洗手間排污出現問題,地台就係指浴室底的污水, 好多時用咗二三十年嘅浴缸都有機會出現滲漏;而外牆滲水主因係外牆出現裂紋,雨水經由裂紋滲透入屋。 另外安裝水喉師傅會記錄水喉位置、距離及尺寸,避免日後維修或牆身鑽洞,鑽穿水喉的風險;接駁好單位銅水喉後,師傅會進行谷磅水管壓力測試,一般是在1.5倍水壓的情況下進行,確保水喉的接駁狀況良好,檢測漏水狀況,並測試供水管線的水壓是否適中。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但如果在調查過程中,「聯辦處」人員被拒絕進入單位調查,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入屋。 大廈的業主有責任維修及保養樓宇,若果是因為自己單位的問題而導致漏水情況,應該立刻聘請專業人士,例如工程公司、測量師行、註冊工程師進行修葺及處理,及早解決問題。 (四)漏水原因,如不可歸責於樓上樓下雙方,係因大樓「公共管線維護不當」所致,即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負擔修繕費用(法令依據:民法第184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 123 章) - 屋宇署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故如果管線破裂係因自然老化或地震等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之情形所造成,修繕責任及費用應按管線位置,由樓上、樓下或共同壁兩邊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又如果管線破損是因可歸責於個別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造成,例如:樓上區分所有權人進行裝修工程時,因施工不慎損及管線造成漏水,那麼樓上區分所有權人就要單獨負擔這筆修繕費用。 另,實務上有見解認為,即便管線埋設在共同壁或樓地板間,惟該管線如僅由某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而其並未適當維護更新管線,導致發生漏水時,亦應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修繕責任(參考臺灣高等法院100年上易字第484號判決)。

如發現滲漏情況非自己單位引致,並疑似由樓上單位造成,可直接向相關單位負責人或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反映問題,並要求進行詳細檢驗,以便進行維修。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2023 若聯絡單位負責人後無法解決問題,政府建議致電1823向滲水辦(食環署與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求助。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單位進行測試(如色水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 值得一提,若滲水只屬輕微或間歇性出現,經調查後仍找不到滲水源頭,滲水辦的介入便終止。 「漏水問題」,一直是公寓大廈住戶最常見而且最頭痛的問題,在例行的法律諮詢服務中,經常有類似的問題提出;可見「漏水」問題,確實是公寓大廈建築物逐漸老化、層出不窮之結構性問題;民眾均應有相關的法律知識,作為處理類似問題之參考。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公寓外牆漏水責任歸誰?責任歸屬、求償修繕基本知識必須懂!

Toby上的水喉匠師傅和水務工程公司均經過實名認證和資歷審查,並持有水務處發出的「持牌水喉匠」 或 「註冊水喉技工」牌照,均擁有豐富水務維修經驗,可以專業知識處理漏水、瘀塞、更換水管水喉等棘手問題。 向樓齡 30 年或以上的樓宇發出法定通知書,規定業主/ 法團聘請註冊檢驗人員在指定期限內對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以及進行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 發現外牆出現狀況,最保障居住品質的做法,應是尋找專業廠商進行全面檢測,由內而外修繕才能一勞永逸,以免三年後家中又開始滲水,或是出現其它問題,得不償失。 WallPlus外牆更新專科工法,是採用一整套的工法為外牆修復、美化,不須全面敲磁磚即可進行修復。 從抑止混凝土中性化的核心工法,到兼具機能與美觀的外飾材,能讓建築物煥然一新,重獲新生。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以中嘉閣的公契為例,只要業主夠團結,有多過七成五業權支持,便可推翻法團的決定。 睇埋附屬公契(Sub-Deed of Mutual Covenant)不少大廈公契均附有附屬公契,作資料上的補充,部分「魔鬼」細節,可在此中尋。 【明報專訊】太古城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就外牆業權及維修費用的爭拗仍未了結,業主表示,多年來從未授權管理公司代為買入外牆的業權及交予管理公司託管,堅持對方要賠償多年來億元計外牆維修費。 另一邊廂,九龍灣德福花園業主亦表示,港鐵雖然將約1000萬元錯收的大廈外牆維修費用交還業主,但認為港鐵將業權歸還業主,其實是有鑑於大廈開始老化,才將維修責任卸回給業主。 此外,水管工程完工後,若後續使用中發現問題,水喉工要再次上門維修,屆時業主需要承擔維修和更換零件費用。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公寓大廈漏水問題之修繕責任-共有部分篇

「希望問題順利解決吧。」Henry鬆一鬆肩說。 「其實只要太太不生氣,你的問題便迎刃而解。相比起來,你樓下的住戶面對的滲水問題就複雜了!試想想,要是發現不是你家滲水,而是大廈外牆滲水所致,你猜他怎麼辦?」我反問他。 假如政府部門發出要求或命令(或修葺令),作為物業擁有人的業主當然要負上維修/保養物業的責任。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如未能及早發現,已經出現湧水情況,第一時間用地拖或大毛巾堵住坐厠減少污水倒灌,然後立刻聯絡管理處關掉大廈咸水供應減少樓上住戶沖水,再立刻聯絡通渠公司疏通渠道。 複雜的渠務工程一般會使用投標方式競投工程項目,例如:地下污水渠、雨水渠勘測及維修工程,或許是建造、修葺、拆卸、改動大廈渠道等渠務工程。 香港法例第619章《競爭條例》已於2015年12月14日生效,旨在促進競爭及遏止圍標等反競爭的行為。 競爭事務委員會定義:圍標是在招標人士不知情的情況下,兩個或以上的競爭者同意在投標時不作競爭,讓其中一名合謀成員「中標」。 所以負責投標團體 (業主立案法團、渠務署) 都應該要求投標者在提供報價時,也要簽署不合謀報價及確認書。 根據網頁資料顯示,索聯聯辦處報告逐頁收5.1元的手續費,另加影印費,手續費上限229.5元。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漏水檢測方法有哪些?

公證行採用較先進的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需時較短、失誤率低,對業主都有一定保障。 公證行經調查後,如果有足夠證實顯示漏水源頭屬於懷疑單位,就會向法庭舉證,入稟追討賠償。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如果冒險在半空中勉強搭棚,萬一發生意外的話,棚工、判頭及業主全體都要負上責任。 聯辦處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 在確定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後,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予有關人士,規定在指明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200元。 聯辦處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如果有出現水錶走動,會立即為你進行漏水處的整修。 找出漏水原因後,最重要的就是確認漏水起點是屬於共用還是專有,就可以進一步釐清修繕責任。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如果需要請專業師傅檢測,鄰居又不願意配合的話,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依法對該戶罰款,或請法院強制執行。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置業貼士】 大廈公用地方維修 維修費誰負責?

一般來說,租客在平常合理使用物業的情況下,並不需要為因單位老化引起的損耗問題而負上責任。 在普遍情況下,物業「正常損耗」維修屬業主責任。 聯辦處會安排「一站式」的服務,處理樓宇滲水舉報。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從法律角度,雖然業主才是物業的持有人,但由於租期內物業的持續佔用權及業權由租客擁有,因此由租客負責大部分的維修和保養責任屬合理條款。 租客在簽訂租約前,建議與業主溝通清楚,釐訂清楚所有可能引起爭端的責任問題。 處理滲水舉報時,調查人員需要各方合作,以便進入舉報人單位及懷疑引致滲水的單位進行測試和收集證據,以確定滲水源頭。 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和收集多個樣本作化驗。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貸款計劃

當然,禁制令不是一項能夠容易獲得批准的法令,業主必須將物業的實際情況及其與租客交涉的經歷告訴專業律師,由律師根據情況分析是否有機會取得禁制令以及該項申請可能會涉及多少律師費。 如果漏水點位在大樓共有或共用部分,如:屋頂、走廊,應由誰負責維修及負擔費用呢?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2款規定,管委會之職務包含對共有及共用部分之維護、修繕。 另修繕費用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後段規定,除可歸責於某區分所有權人或某住戶之事由所致,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外,修繕費用應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所謂「必要範圍內」(或「必須」),係指非進入相鄰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4樓住家),即無法完成其維護、修繕專有部分(3樓住家)或設置管線之情形而言,例如:樓上住家浴室馬桶漏、且地板之防水層損壞,造成樓下住家漏水,非從上層修繕即無法止漏者。 (若依施工方法,樓下住戶即使不進入樓上住家,亦可完成修繕;其要求進入樓上住家,僅係為減少維護、修繕專有部分或設置管線之時間或費用者,即不能認為有進入之必要。)(臺北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910號、93年度簡上字第79號民事判決參照)。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從這幾個較近的判決來看,公寓大廈的「外牆面」係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共用部分」,這已經是法院趨於一致的法律見解。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並得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第3款規定,裁罰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仍未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按「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民法第184條第2項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訂有明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亦屬保護他人之法律,故如因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未善盡維護、修繕責任,導致造成公共管線漏水之情形,除非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否則遭受損害之一方,亦得向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求償。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樓上漏水如何處理?責任歸屬、解決方法一次告訴你! - 法律010

有關服務提供者的名單,不應視為已獲屋宇署或香港特區政府認許或推薦,亦不應視為香港特區政府意味推廣其專門知識或其商業服務。 公寓大廈的「外牆面」(大樓外牆)是不是全部都是第七條所定、屬於共用部分的「承重牆壁」的牆面? 即使不是「承重牆壁」的一部,以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將「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台」並列的立法,顯見公寓大廈之「外牆面」仍然不會是個別區分所有人的專有部分、而是屬於全體區分所有人所「共用部分」。 第一、「非進入4樓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即無以完成其維護、修繕3樓專有部分」,4樓住戶依法有容忍王先生進入其房屋為修繕工程之事實。 可聲請傳訊水電技工(或訴訟中請求鑑定單位鑑定),以證明修繕方法、及進入4樓修繕之必要。

  • 然被告未注意維護、修繕,致使王先生住家遭受損失,4樓屋主之不作為,顯已違反上開規定,且亦符合民法第184條第2項規定之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
  • 如有需要,亦會把個案轉介屋宇署或水務署作跟進。
  • 故此,所以,置業人士在買入物業前查閱大廈公契所列明的義務和責任,只需向土地註冊處繳付指定費用,即可取得公契副本。
  • 為加強本港的樓宇安全,屋宇署亦已於今年四月推出了新一項大規模行動,每年為五百幢樓宇進行樓宇狀況視察和發出相應的法定勘測或修葺命令。

在接獲渠管修葺令後,有關業主應在指定時間內委聘一位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勘測破損的渠管,然後進行所須的維修工程。 倘若業主未能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渠管修葺令所指定的工程,屋宇署便會考慮採取進一步的執法行動,包括檢控有關業主及委聘政府承建商代為進行所須的維修工程,並於完工後向業主收回工程費及監工費。 屋宇署的大規模行動包括該署於二○○○年十一月,聯同其他有關的政府部門推出的「樓宇維修統籌計劃」 。 該項為期十年的計劃在二○○○年至二○○九年期間,共選定了超過一千三百幢目標樓宇進行巡查,並協助有關樓宇的業主安排維修工程。 為加強本港的樓宇安全,屋宇署亦已於今年四月推出了新一項大規模行動,每年為五百幢樓宇進行樓宇狀況視察和發出相應的法定勘測或修葺命令。 屋宇署已完成有關計劃的準備,並已展開對目標樓宇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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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釐清大廈外牆的維修責任及業權,小業主可翻查大廈公契。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2023 在大廈外牆附有業權份數的情況下,可以由發展商首先代小業主(法團或管理公司)持有相關業權直至全部單位賣出,才將業權退還法團或管理公司;亦可由發展商擁有外牆的業權份數並獨享外牆的使用、佔用及享用權。 另外,在大廈外牆不附有業權份數的情況下,公契可訂明外牆為大廈的公用部分;或訂明發展商保留外牆獨有的使用、佔用及享用權,甚至可在符合法例的情況下於外牆安裝如廣告或煙囪等設施,但同時須承擔因此而造成外牆損壞的維修責任。 如果用戶、樓宇管理處或註冊代理人未能妥善地保養內部的供水喉管,常見的供水問題就會出現。 例如,日久失修的水泵經常導致供水中斷,而銹蝕的水管又會引致水黃或造成淤塞以致水壓減弱,因此,應定時檢查及維修供水系統,以免問題惡化。 (二)漏水原因,如可歸責於樓下住戶之住家管理使用之故意或過失所致,即由樓下住戶負擔修繕費用(法令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2條後段但書)。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政府有沒有相關的維修資助?

我找的是防水技術協進會體系的千里達,初勘不進行破壞性檢查,只以儀器(水分計和紅外線攝影機)和傳統的試水來測試,費用6000,包含檢測報告。 用翻譯米糕翻成白話文:假如漏水點發生兩戶之間共用隔間牆,或樓上樓下共用之樓板內,應由兩戶共同負擔。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2023 像管線間的管線年久失修而漏水時,就由兩戶分擔。 買樓簽約,其中一個必經步驟就是查冊,政府土地註冊處的綜合註冊資訊系統(IRIS)可提供查閱土地登記冊的服務,會記載每個物業的「前世今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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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一般業主出於善意及長遠與租客的關係,都會同意支付全部或部分此類保修費用。 可翻開抽水馬桶水箱,如果水位有明顯的流動感,可能是浮球損壞導致漏水,如果看不出來,可以滴一兩滴有色液體(如優碘),看看水位是否有在流動,或許能及早發現問題,處理漏水問題。 檢測時先關閉所有日常用水,並記錄當時的水錶數值,過2~3小時後再查看水錶,如果明顯數值異動,或是水錶三角指針仍轉動,進水系統可能就有漏水嫌疑,而常見的進水系統漏水處可能為牆面內管漏水、熱水管漏水等,可能需要各別觀察看看。 房屋如非王先生居住處所,平日係供出租之用,漏水確實造成房客提前解約(終止租約),及日後出租不易之損失,應認王先生受有此部分損害。 因此,如王先生主張其原將房屋出租,月租2萬元,租期尚未屆滿,惟因房屋漏水不適人居,房客乃提前解約,致王先生受有例如8個月之租金損失(共計16萬元)。 此外,前租約租期屆滿後,亦因漏水未能「以原租金月租2萬元」再行出租,此租金損失亦可請求。

綠楊新邨業委會表示,港鐵仍欠屋苑一千八百萬維修費,業委會已於本週一起一連三晚,在屋苑平台舉行簽名會,反對港鐵賠償方案,主席林發耿謂會全力抗爭到底,計劃與德福花園業委會聯手,向港鐵追收兩屋苑餘下共四千萬維修費欠款。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2023 自知理虧的港鐵,上月底陸續向兩個屋苑「回水」,但只退回二千萬,並夾硬將外牆及天台業權歸還小業主,小業主不滿被屈,表示會抗爭到底。 導致外牆破損的原因眾多,例如:外牆飾面老化、結構移動、工人施工/ 安裝時技術欠佳、冷縮熱漲時引起的移動、伸縮縫損壞或沒有預留所需的伸縮縫、其他外在因素(如颱風時外牆被高處墮下物件撞擊)及有水進入外牆批盪或瓷磚與結構之間的空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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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搵政府太耐嘅話可以考慮下先自行檢測。 首先,同樓下傾傾記錄低約30分鐘嘅 滴水量,然後閂水掣再排走管內嘅水。 你只需要在Toby發布需要處理的水喉維修問題,水喉匠師傅和水務工程公司均會向你報價,你可比較價錢、經驗、資歷、評價等,最快3分鐘完成配對,你無須四出尋找報價,一站式輕鬆完成。 如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或管委會未經報備核准者,台北市目前仍依產權登記範圍認定修繕責任,故建築物外牆剝落位置若屬私有產權範圍,建物所有權人仍應負有修繕之責任,故請市民仍應隨時注意自家外牆之維護及修繕。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或業主不遵從命令時,屋宇署才會代他進行工程,然後向他收回工程的費用,另加監督費及附加費。 無論是大型屋苑,還是單棟樓,業主都有義務留意大廈的維修責任。

大廈外牆水管維修責任: 維修保養責任

一般公屋而言,大廈的結構性設施、維修檢查,房署應有責任處理。 如果因喉管淤塞、漏水或爆屎渠導致全屋損毀等問題時,房署會聘用公證行為雙方進行檢驗評估。 市建局一直致力推動樓宇復修,其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向有需要的業主提供資助和技術支援,幫助業主為大廈進行維修保養。 不過,一旦法庭判決漏水單位業主需向受影響單位賠償,一般索償例子有維修費用、因漏水造成物件毁壞的賠償、專家及律師費等。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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