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均屬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截至今日,二○一五年共錄得兩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 自二○○七年起,共有六十四宗個案,而在五十八名被判襲擊控煙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當中,十四人(佔百分之二十四)被判即時入獄。 無煙大使到訪室內公眾場所及公共運輸設施,向市民提供健康教育。 (第371章)《吸煙(公眾衛生)條例》於1982年制定,為香港最主要的控煙法例,旨在禁止在某些區域吸菸及就菸草產品的包裝、售賣及推廣等方面作出限制和規管。 根據法例的第7(1)條,在禁止吸菸區內違例吸菸或攜帶燃著的香菸、雪茄及菸斗(菸斗包括水煙壺及電子菸)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最高罰款5,000港元[9]。
衞生署這次聘請的兼職控煙酒督察屬於非公務員職位,合約為期12個月,時薪為$200,每週工作不會多於16小時,申請人只需操流利粵語、最少10年全職工作經驗(其中8年須在香港警務處、香港海關或入境事務處從事檢控及執法工作)就可以申請。 控煙督察 向來以售賣香煙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報販業界一直是加煙稅的「受害者」,自財政預算案增加三成煙草稅後,非法私煙泛濫,大大打擊合法零售,導致報販收入大減。 業界指非法私煙網站、傳單等宣傳及銷售隨處可見,質疑有關部門執法不力,對私煙黨袖手旁觀。 加煙稅促使煙民轉買私煙,這是現實中的連鎖反應,但當局對此一直迴避,海關亦沒有公開在加煙稅的同時,加強了多少偵緝私煙的人手。 盧寵茂則形容有關説法是「侮辱政府控煙決心,亦侮辱市民」,堅持政府加煙稅是控煙重要手段。
控煙督察: 執法及訓練人員編制
事實上,香港街道行人路面,隨地亂拋的煙蒂幾乎經常隨地可見。 控煙酒辦公室是本署為了進一步加強及協調政府對反吸煙工作所作出的努力而成立的,並已於2001年2月正式投入服務。 控煙督察 在禁止吸菸區內違例吸菸或攜帶燃著的香菸、雪茄及菸斗(菸斗包括水煙壺及電子菸)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1,500港元。
局長這種回應方式,明顯是情緒宣洩居多,無助理性討論控煙策略。 控煙督察 本港現時約有60萬市民吸煙,減少煙民數量,提升公共衛生水平是社會共識。 盧寵茂稱今次的公眾諮詢,希望以開放的態度諮詢社會各界意見,以決定如何進一步降低吸煙率。 局方提出的14項控煙建議,當中以再加煙稅惹來最大反響,盧表示,世衞建議煙稅佔零售價75%或以上,惟本港煙稅現時僅64%,與世衞標準仍有一段距離,故提出將每包煙的零售價增加至100元,以達到「75%標準」。 世衞控煙及煙癮治療合作中心內收藏了不同類型有關控煙的參考資料,當中包括各類中英文書籍、醫學期刊、文章、研究報告及視聽資料等,歡迎市民查閱。
控煙督察: 督察
陳椒華呼籲,應依照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事件的處理標準,閣揆陳建仁應將李健育立即停職調查,對於涉及包庇李健育的環保署署長張子敬,不僅應立即停止其目前署長一職,接受調查,更不應讓包庇性騷的張子敬接任政務委員。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更提出「眼神控煙」言論,被指離地之餘也凸顯官員有思維上的誤區,導致控煙政策太注重懲罰,嚴重忽略了鼓勵戒煙的重要性。 課程主要分為兩部分,訓練組人員首先向學員講解執法權力,重點說明相關法例。
但由於法例規定多個室內處所包括在不同程度的禁菸範圍內,以至事實上,香港室外地方,例如街道人行道面以及不禁菸的休憩場所,吸菸情況幾乎經常隨處可見。 行政院日前公布新人事,環保署長張子敬轉任行政院政務委員。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舉行記者會,公布環保署前督察總隊長李健育上班時間與陳姓已婚女下屬到溫泉會館幽會影片、檢舉信內容等,要求行政院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並將張子敬停職調查。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控煙督察: 健康教育及戒煙服務
由於2008年在屯門公園曾出現數次有人假冒控煙督察向違例吸菸人士騙取罰款[8],為加強市民對控煙酒督察的認識,控煙酒辦公室在不同的禁止吸菸區設置1:1身穿制服的「紙板控煙酒督察」,讓市民容易識辨控煙酒督察及禁止吸菸區範圍。 各級控煙酒督察於進行檢控行動時必需穿著制服和配帶證件。 制服正面左胸繡有「TOBACCO AND ALCOHOL CONTROL OFFICE」白色字樣,正面右胸繡有「控煙酒辦公室」白色字樣,背部繡有「衛生署」和「Department of Health」白色字樣。 另外,由於控煙酒督察亦會在公共運輸設施(例如巴士總站)及公共運輸工具(例如巴士、小巴及的士等)的道路範圍進行控煙巡查工作,為符合個人防護設備於職業安全方面的規定,制服正面和背面均縫上一條銀色反光條。
世衞控煙及菸癮治療合作中心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30室,其開放時間為: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至6時;星期二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至5時45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研究員趙慧琳也表示,之前累計75個環團連續3年要求張子敬下台,現今張子敬又有包庇性騷擾之嫌,不只沒資格擔任首屆環境部長,更不應升官為有更高跨部會治理權責的政務委員,呼籲陳建仁立即收回這項不適格政務官派令。 CSRADAR 明白工作的晉升前景、薪酬資訊等都對求職者非常重要,而公務員工作更可能是終身的職業,故我們致力從不同渠道收集資訊,希望能讓大家作出更好的選擇。 此外,衞生署亦特意安排六名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事處的管理及行政人員列席部分課堂,以配合《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的執行。 由警務處借調至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的警察訓練組於十一月舉行為期八天的基礎訓練課程,六名新入職的衞生署控煙酒督察參與其中。 世衞控煙及煙癮治療合作中心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30室,其開放時間為: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至6時;星期二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至5時45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控煙督察: 健康教育及戒菸服務
至於要打擊管有電子煙的話,如何偵查是一大疑問,若要像打擊毒品般去做,警方、海關夠人手做情報收集、巡查、蒐證調查等工作嗎? 筆者相信,經過這麼多年的嘗試與失敗,當局應該明白,以加重懲罰方式控煙,如沒有龐大執法隊伍配合,根本難以收到實效。 控煙督察2023 控煙督察 控煙督察2023 (第371章)《吸煙(公眾衞生)條例》於1982年制定,為香港最主要的控煙法例,旨在禁止在某些區域吸煙及就煙草產品的包裝、售賣及推廣等方面作出限制和規管。 根據法例的第7(1)條,在禁止吸煙區內違例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雪茄及煙斗(煙斗包括水煙壺及電子煙)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最高罰款5,000港元[9]。
控煙酒督察巡察煙草零售商和各禁止吸煙區有否遵守《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向場所負責人解釋法例要求和零售限制,提供禁煙標誌予場所負責人。 2006年香港立法會通過大幅擴大禁煙範圍,在餐廳、酒吧、公園、扶手電梯以至室內公共地方等,均會作不同程度的禁煙。 但由於法例規定多個室內處所包括在不同程度的禁煙範圍內,以至事實上,香港室外地方,例如街道行人路面以及不禁煙的休憩場所,吸煙情況幾乎經常隨處可見。 同時衞生署控煙辦公室亦改名為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3]。 世衞控煙及菸癮治療合作中心內收藏了不同類型有關控煙的參考資料,當中包括各類中英文書籍、醫學期刊、文章、研究報告及視聽資料等,歡迎市民查閱。 控煙酒督察巡察菸草零售商和各禁止吸菸區有否遵守《吸菸(公眾衛生)條例》,向場所負責人解釋法例要求和零售限制,提供禁菸標誌予場所負責人。
控煙督察: 公眾教育
違例者自定額罰款通知書的發出日期起計的21天內,藉著繳付該罪行的定額罰款,解除他可能因犯該罪行而被定罪的法律責任,否則將面對更高罰款。 由二零零三年二月開始,控煙酒主任分別到不同機構舉行保安員禁煙法例講座;透過不同形式的內容講解,讓管理人和保安員更了解法例的要求及法例所賦予他們的權力。 由二零零三年二月開始,控煙酒主任分別到不同機構舉行保安員禁菸法例講座;透過不同形式的內容講解,讓管理人和保安員更了解法例的要求及法例所賦予他們的權力。 陳椒華表示,吹哨者曾在2018、2019年先後向環保署及行政院檢舉,信中控李健育剛上任總隊長就要求王姓女下屬負責料理中餐、處理私事,名目張膽公器私用,且常指定面容姣好的陳姓女下屬與他在總隊長室內共進午餐。 陳椒華指出,李健育多年前就被檢舉性騷部署、公器私用、內任不當交往等,但行政院、監察院及環保署都置之不理,高層涉嫌包庇袒護,最新一波人事公布,李健育僅遭調任技監,張子敬還高升政務委員。
在禁止吸煙區內違例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雪茄及煙斗(煙斗包括水煙壺及電子煙)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1,500港元。 違例者自定額罰款通知書的發出日期起計的21天內,藉着繳付該罪行的定額罰款,解除他可能因犯該罪行而被定罪的法律責任,否則將面對更高罰款。 除了違例吸煙以外,沒有把煙蒂丟在指定的煙灰缸,也會被罰款港幣1,500元,但這個法例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執行,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並沒有管轄權力。
控煙督察: 政府衞生署招聘兼職控煙酒督察時薪$200!能操流利粵語、符合1個條件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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