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原告人可向註冊工程師、測量師或者公證行尋求協助,到單位進行檢查並確定漏水源頭。 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的過程一般都比較耗時以及金錢,建議在有足夠的舉證情況下才進行。 若果未能與鄰居達成共識又或者鄰居拒絕提供協助和維修,可以向其作出民事索償,從法律途徑進行追究。 不過原告人要先證明滲漏源自被告人的物業以及被告人對其物業滲水有實質認知或推定認知,並需自行進行舉證。
滲水辦會在接獲舉報後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並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派人調查單位有否違反法例的規定。 一般會在懷疑漏水單位進行色水或紅外線測試,嘗試確定滲水源頭,通常可於90天內完成調查。 視乎情況亦可能有機會需要作出多次測試、收集多個樣本,業主應盡量配合,否則滲水辦有權向法庭申請手令,強制進入單位。 裝修涉及水喉工程,一旦疏忽,可能為單位造成前所未見的滲水、漏水問題。 一般信譽良好的工程公司,完工後會自發做一次驗收,故裝修後出現滲漏的情況應該較罕見。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滲水辦優勢:
第一階段,會由「聯辦處」職員負責做第一次入屋檢查,發現滲漏地方濕度高於或等於35%、以及需確定滲水問題由「其他單位」引致,才會進行第二階段調查。 更嚴重是,滲漏問題一直由睡房延伸至客飯廳天花,原本鋪上的牆紙出一個個小氣泡,界開才望發現有裂紋,近期還惡化至窗邊也有裂紋及滲水。 他多番向法團要求別找清維修公司的尾數,以保留資金作處理漏水問題,怎料法團卻在不知不覺間已找清尾數,現時陳先生只能獨自處理。
3.技師在接受法院囑託後會主動與兩造聯絡「初勘」及「複勘」的日期,初勘的目的主要是看了現場之後決定用什麼科學方式鑑定,決定鑑定方式之後在複勘日進行漏水鑑定。 一、被告應容忍原告進入被告所有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路○段○○○號○樓房屋內,就原告所有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路○段○○○號○樓房屋如附件所示之漏水情形,進行修繕至不漏水狀態。 佩佩和阿治住在同一棟大樓,佩佩住在四樓,阿治住在五樓,為樓下樓上關係。 從去年開始,佩佩家的主臥室及浴室天花板出現漏水現象,且越來越嚴重。 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採取①先行修繕,那將來訴訟中如果對方爭執「漏水的發生原因」,被害住戶就要證明漏水原因,此時就可請當初修繕的水電專業人員出庭作證或其他證據方法。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居家爭議系列】 天花板漏水 怎麼跟樓上協調?誰要修?誰出錢?
滲水辦的儀器亦未必夠先進,近年才陸續採用於業界已趨普及的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 如果擔心滲水辦不能查出原因,住客亦可同時自行聘請第三方公證行(即測量行),由公證行收集證據,作出調查,並向法庭舉證,提供報告,以入稟追討賠償。 色水測試即是將約莫10公升已添加食用色素的「色水」一次過灌於去水位,如浴缸、企缸、洗手盤等去水口。 如鄰居單位確實有滲漏問題,苦主大概會在一小時至兩星期後,在自己單位見到色水的顏色。 漏水位置在管道間,屬於共用部分,應由管委會負責修繕、管理、維護,費用由公共基金支出,或全體區權人依比例分擔之。
如果單位的外牆大條裂紋出現滲漏,則需由業主立案法團負責。 但濕度高於35%,究竟會用什麼時間的量度作為標準? 聯辦處職員表示不知道食環署做什麼檢查,也不知道量度多少次。 至於如果滲水地方是自己入契天台,而並非由「其他單位」所引致又如何處理?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翻查屋宇署網頁,署方表示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滲漏,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不會採取執法行動。 政府服務承諾規定,「聯合辦事處」在接獲舉報後六個工作天內聯絡調查。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樓下漏水「一定」是樓上出錢修?過來人翻法條:不要吵了
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為, 又還在質保期內, 開發商就得擔起相應的責任。 當然, 如果你是最頂樓住戶, 發生樓上漏水, 必須是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來進行維修的, 並且費用也由他們承但。 食環署跟屋宇署成立「聯合辦事處」協助處理相關問題,主要是透過《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賦予「聯合辦事處」權力,協助住戶有系統測試方法,找出滲水源頭,使業主能進行維修。 「聯合辦事處」會提供「一站式」服務,在展開調查後,「聯辦處」人員會到懷疑滲漏單位進行調查及測試,測試工作通常於90天完成。
記者收集整理了本報家居俱樂部QQ群網友的各種回復,看看大夥是如何處理這事的。 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 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 應當停止侵害, 排除妨礙, 賠償損失。 孫銘德:對,7-8%要注意,用粉筆標註出來,但可以先不處理。 9-10%則用熱像儀複驗,經驗上,會有很高的比例是出現明顯溫差漏水,那就最好請樓上處理了。 我找的是防水技術協進會體系的千里達,初勘不進行破壞性檢查,只以儀器(水分計和紅外線攝影機)和傳統的試水來測試,費用6000,包含檢測報告。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天花板漏水樓上不處理 怎麼辦?
屋宇署資料顯示,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業主可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並加以修理。 第12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樓上住戶家的廚房水管因為使用時間比較久而漏水了。 “小薇”打樓上住戶電話想協商解決,但這位鄰居總說自己今天忙明天忙。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小薇”沒有辦法,只好一方面跟樓上住戶說好話,另一方面自己找師傅維修,維修費花了1600元左右,這筆錢也全自己掏了。 滲水辦會在舉報後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並安排工作人員到樓宇進行檢查。
- 此外,你亦可向大廈或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尋求協助;必要時可聘請建築和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內容要求負責人士改善滲水,甚至以法律行動向對方提出索償。
- 外牆問題需要搭棚維修,維修責任由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負責,應向相關人士求助。
- 聯辦處職員表示不知道食環署做什麼檢查,也不知道量度多少次。
- 而如果不是頂樓平台所導致的漏水糾紛,而是客廰、主臥室、兩間臥室、廚房、洗衣間等發生的漏水…,就很有可能要找樓上住戶處理了。
這幾天全台的天氣都偏涼,不過這一波冷氣團在明天終於要逐漸減弱影響了,白天的高溫都會回升,但是北部及東半部地區局部還是有些短暫陣雨,中南部則是提醒要特別留意日夜溫差較大的情況。 如果對方在接受你通知有瑕疵後,仍然不理你、或是雙方雖然有溝通,但仍然無法取得共識時,你必須在「對方收到瑕疵通知後」的「六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否則上述民法「瑕疵擔保」的權利會消滅。 民法第356條:(第一項)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 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第二項)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公寓大廈管理自治網
因此,發生漏水時可先確認窗框密合度;將給水閥關閉,仔細觀察停水期間的漏水情形,或是利用染劑,循線尋找漏水管線,做個簡單的自宅檢測。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2023 若都找不到漏水原因,可以找上下層住戶都同意的抓漏單位確認漏水原因。 第10條: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公寓大廈漏水糾紛層出不窮,影響鄰居和睦關係,一般住戶並非具備專業抓漏或相關專長,而常因漏水問題造成彼此不愉快。 遇到樓上下漏水問題,信義居家提醒,一定要確定漏水位置、日期、時間,最好照相存證。
(第三項)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睡眠質素差其實對健康有很多影響,例如影響新陳代謝,增加肥胖的風險,甚至引起其他慢性疾病。 除了數綿羊,有些食物原來可以幫助入眠,例如維他命C豐富兼抗氧化力高的奇異果,含有血清素及葉酸等能促進睡眠的營養,睡前吃兩個奇異果,或能幫助你改善睡眠質素。 【on.cc東網專訊】中港澳三地正式通關,水貨客亦重現。 一名香港男子上周三(15日)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前往內地,被截查期間竟趁拱北海關關員不注意加速逃跑,惟最終遭截停並被揭發身上綁藏46部智能電話。 拱北海關今日(21日)指,案件已按規定作進一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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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作為下層戶主,如遇上上層戶主不合作的情況,有兩種方式去作檢驗。 漏水屬於民事索償,一旦樓下單位堅持要告上法庭追討賠償,他就有責任證明被告人的單位是漏水的源頭,亦即公證行的檢測報告。 不過,香港的樓宇結構複雜,牆內水管錯綜複雜,有時未必能完全肯定漏水源頭,又或者同時有多個漏水源頭。 住戶違反前開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所以,如果民眾自己能花幾萬元,就自費修好建物漏水的話,考量若是對方有爭執漏水原因,以及訴訟可能所需的鑑定費用和投入官司的時間精力,通常是不太建議打官司的。 通常,被法院認定有能力鑑定的專業人士一般都是「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
住公寓大廈尚見的問題就是樓上的住戶漏水,樓下的住戶該如何處理。 常見的處理方式當然會找樓上的住戶協調,或者找管理委員會協助,但是如果遇到事不關己的住戶,那要如何透過法律的程序來主張呢? 要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益,首先就要知道法源依據有那些,筆者整理了下面蘋果日報的分析,還有法院... 除了聯絡聯辦處,業主亦可直接找私人公司或公證行找出滲水源頭,並聘請律師入稟法院,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報告,出律師信要求對方根據大廈公契內容,停止滲水,甚至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民事索償。 但大家須注意,找公證行進行測試及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報告須收費上萬元,而且可能會擾攘達半年甚至數年。 按道理說,業主給他人家裡造成了損失,理應要賠償或修理,不過現在確實有那麼一些無動於衷的人。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樓上漏水,屋主不處理,要怎麼辦呢?
滲水大都是由損毀的供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造成,通常可用簡單的修葺工程糾正。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鑑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請參考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為維持良好的鄰舍關係,避免輕率指控鄰居造成你的財產損失,而最終若向滲水辦投訴亦更有理據,如大廈採用隱藏式食水管,你應保險一點,在自己的居所內進行簡易測試,看看食水管是否有滲漏情況。 但就算真的有滲水,如問題並不嚴重,並沒有對樓下單位構成重大影響,滲水辦或會停止調查。
關於共同壁或樓地板漏水的案件,法院通常會依原告之聲請,囑託鑑定單位鑑定漏水原因及修復費用,以資確認修繕費應由何人負擔。 如果是「頂樓平台漏水」而發生的天花板漏水糾紛,可能就要找「管理委員會」負責,因為,頂樓平台是屬於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依法修繕、管理、維護的義務人是建築物的管理委員會,自然要找管委會處理。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大樓的屋頂出現漏水,因為屋頂屬於共同部分,所以會由管委會或社區管理人負責。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滲水辦
如不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如滋擾情況持續另加每日罰款$450 。 盡可能與樓下業主保持溝通,確保對方清楚知道你幾時維修,以及維修了那些設施,並且保留記錄,免得日後再生爭拗。 原則上,法律上的舉證責任在於投訴一方,所以除非投訴一方有充份證據證明漏水責任(譬如專家報告),否則被投訴一方原則上是無必要主動去證明自己無漏。 「聯辦處」人員會委派顧問公司職員,按個案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測試,同樣地會到訪涉事單位一至兩次,有機會需反覆再作測試。 遇到這樣的問題, 有人自認倒楣自己找師傅維修,也有人執著維權,還有人維權成功。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樓下單位的入牆水喉
網友“相濡”說,樓上漏水,樓下遭殃,這樣的事情樓下的住戶就實在憋屈了。 如果樓上的住戶實在不修,可以找物業出面協調,如果是沒有物業的老小區,可以找社區工作人員來協調,一般來說,社區的大媽都很熱心。 如果還不行,物業可以開具證明,讓樓下業主根據《物權法》向樓上業主提起訴訟,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賠償。 但若是大樓管線老化造成的漏水,這時要樓上付,有時就有點困難,因為災情在你家不是他家,他沒感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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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但若是上述狀況,解除契約若有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經手過上百件訴訟案件,專長為不動產、商務契約、勞資訴訟/非訟事件,刑事吸金/詐欺案件,深刻瞭解到法律跟買保險是一樣的,好好安排,有備無患。 故建議滲漏水瑕疵的內容通知與請賣方負責的主張,還是透過「存證信函」的方式直接對賣方表達最為直接、簡單。 一般成屋買賣契約和不動產說明書裡面,都有會「滲漏水狀況」的揭露要求與位置標示,不過實務上會發生的問題的案件,大多都是不動產說明書裡面「滲漏水狀況」勾選「無」,或者是滲漏水處揭露不足(例如有三處滲漏水,但只寫了一處有滲漏)。 政府外判工蛇王成風,工作時間瞓覺做運動,街道垃圾無人清,主責部門卻放任懶理,任由公帑被浪費。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情況1:如上層戶主不合作,程序應如何走?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其次,如滲漏情況不算嚴重,對住客不會造成滋擾,滲水辦會終止調查,而不作出任何判斷。 當然,水患問題可大可小,到水漬愈變愈大,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短時間內引致石屎剝落,鋼筋外露等嚴重問題。 如不幸為地板與天花之間的防水層未做好或年久失修,重做防水乃一大工程,源頭單位最好先向負責單位家居保險的保險從業員查詢如何處理,並了解第三者責任條款保障下所須承擔的責任。 所以如不想影響鄰里和睦、被控告索償,甚至要付出額外賠償金,當知道自己的單位有滲漏情況時,還是及早處理為宜。
買屋前需多前往看房子幾次,特別是要雨天看屋,觀察屋內是否有漏水,牆壁是否滲漏,並且請屋主提出不漏水證明,並加載合約中。 常見的防水材為彈性水泥或高硬度的材料,因此最好將浴室牆面整個敲除、重新施作防水層;如果不想要全部敲除也可以,但至少也要敲到平時淋浴時,水會噴到的高度,大約距離地面150至200公分。 加註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特定情形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美國通脹強勁,聯儲局重啟加息周期,近月加息步伐變快,本港拆息亦急速上升,我們會為大家追蹤最新的H按、P按息率,以及現金回贈情況。 陳先生把設於睡房的入牆衣櫃拆走,在裂縫上動手鑽一個小孔,利用飲管及棉條把水引導入水樽內。 我們到場拍攝時,就見到房間的小樽所盛載水滴,是近日下雨四小時後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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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 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2023 大多是因為樓宇缺乏維修以及設施破損所致,常見的例子有樓上、毗鄰、本身單位的排水管或者供水管等入牆水喉漏水。 天花板漏水的原因主要有三,上層單位地台內排水管破損、上層單位地台防水設施破損又或者地台內的供水喉管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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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上漏水情況,苦主或需付上大筆費用包括裝修費、檢驗費等等,已購買的家居保及火險又會否為此作賠償? 基本上,火險只會保障樓宇結構如牆壁、窗戶、天花、地板及受保業主購買物業時已有的裝修。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如果苦主單位天花未經裝修,而天花滲水為不可預見的意外,而該意外又在火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便會支付重新裝修天花的費用。 而家居保只會保障因意外導致的財物損失,除非漏水問題令大家的家居財物如電器、珍貴收藏有所損毀,否則單位漏水引致的費用主要由火險承保。 律師劉韋廷表示,實務上常常遇到這樣的狀況,如果樓上住戶同意讓鑑定單位進入進行漏水鑑定,就會依照鑑定報告來判決修繕費用,如果樓上住戶依然不願意讓鑑定人員進入,可能就會依照樓下住戶所要求的費用,直接判決樓下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