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117及126條,法律隱含一項權利,若租客在到期日十五天內未繳交租金,業主可沒收/終止租賃。 對於未能繳交全部或部分租金的租客,租約有時可能包含一項明訂條款,使業主有權在租客不繳交或延遲繳交租金的情況下終止(或「沒收」)租約。 9.業主負責費用由業主支付的費用,一般為單位結構性問題(如水管破裂、大廈外牆)的維修費用、管理費、地租、和差餉等。
即租戶能租住單位的時間,一般租約為「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合共 2 年。 如你已將物業按揭,你必須在出租前先取得承按人(例如銀行或財務機構)的同意,否則你可能違反和承按人所訂立的按揭協議,而承按人可因此收回該物業。 一般而言,只要租客及業主雙方簽定正式租約後,租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和租客各自保管,並需在30天內提交到稅務局的印花稅署加蓋印花;亦可上稅務局網站使用電子加蓋印花服務。 如有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友好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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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簽定「死約」一年,但已經過了10個月租期,還餘下2個月便提出退租的話,便需要賠付2個月的代通知金。 假設一個月寫字樓的租金為10萬,而租客希望提早2個月退租的話,便要賠償20萬代通知金才能退租。 退租協議2023 「生約」和「死約」最大的分別就是十分擁有「提早解約權」,業主在「死約」期間不得隨意加減租金,而租戶也不能隨意退租。 但脫離「死約」期後,業主便能在生約期間隨意增加或減少租金。
例子:假設次期租賃於2024年1月內的任何一日開始,有關的要約期則為2023年11月的整個月份。 或者,由於租客已連續數月欠租,或有證據表明租客已經潛逃/棄置了物業,業主也可以接受租客廢除性的違約行為和終止租約。 退租日又稱「交吉日」,意思是一般業主會要求租戶於退租當日要還原單位,如果單位本身是「吉」的,租戶就要「交吉」。
退租協議: 業主或租客中途退租 先要睇「生死」
在終止/沒收租約後,業主可以向法庭(或土地審裁處)申請收回處所的管有的命令。 「一生一死」的話,業主和租戶雙方都不可於第一年內退租,而第二年要退租,就要於一個月前作書面通知。 換句話說,租期踏入第 11 個月,業主或租戶方能通知對方下一個月退租。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十五)租客收到出租人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鎖匙共 條,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出租人,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終止租約樣本 退租通知書可以是業主給予租客,或是租客給予業主。 建議透過面交或郵寄掛號信方法交收退租通知書,以確認對方能收到信件。
退租協議: 租約範本
交樓當日,業主應親自視察單位有沒有損壞,再由雙方共同點算單位內物品。 如發現任何損毀、未清走物品、或未還原單位,雙方要即時商討如何處理,甚至考慮賠償。 退租協議2023 若租客在租住期間保持單位良好狀況,準時交租及遵守相關法律,業主應按租約訂明的按金處理方式,將所有按金發還租客。 退租書要在物業租用一個月後簽訂才有效,因此不接受同時簽署租約及退租書。
如果業主在生約期間大幅增加租金,租戶也能使用「提早解約權」再另覓租盤。 住宅租期大約1至2年,而而辦公室寫字樓租賃期則普遍為2至3年。 「死約」期間,任何一方都不能能增加或減少租金,連同退租一樣都是違約需要作出賠償,除非租約有列明特殊條款。 訂立租約時,租客需要繳付「兩按一上」的按金,一般相當於 退租協議 3 個月租金。 待租約結束,業主檢查單位完好無缺後,才會把整筆「兩按」的按金退還。
退租協議: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條例”)第IVA部,甚麼是分間單位? 甚麼類型的分間單位會受規管?
你須於租賃協議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以便批署。 通知書經批核後,你會獲發回副本,讓你可以在有需要時提出法律訴訟以追收租金。 (二)出租人是否為屋主或二房東,可要求出租人提示產權證明如所有權狀、登記謄本或原租賃契約書(應注意其租賃期間有無禁止轉租之約定)。
所謂「生約」、「死約」,其實是出租物業常見的術語,亦即是一份租約內,兩個時期的不同租約條款。 假如業主拒絕接納租金,租客可選擇將租金以郵遞支票方式寄交業主。 如果信件無人認領,租客應保存有關信件,留待將來進行法律訴訟時作為證據。 業主可從租金按金中扣除任何欠租款額,或從該按金中扣除任何因租客違反租賃而導致業主蒙受的費用、開支、損失或損害賠償。 在此情況下,次租期租賃的續期租金,須是租客在首租期租賃中最後應繳付的租金款額,或如次期租賃租金相應的管制百分比是負數,則次期租賃的續期租金須按該百分比下調。 要約期指緊接擬達成的次期租賃開始的公曆月前的第2個公曆月的期間。
退租協議: 「規管租賃」的業主應何時將租客繳付的租金按金退回給租客?
一般而言,「生約期」首月是最早可退租的時間,租客或業主可於死約期最後一個月提出通知,準備好退租書,等到生約期開始便可退租。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政府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是希望補助有需要的民眾,不要辜負政府推動租金補貼的美意,凡是違法領取補助者,一定會嚴辦。 其後,業主到單位入屋查看,發現不來新淨的單位「住到好殘舊,好多地方變破壞,每一幅牆都花晒、發霉」,屋內的樓梯又畀狗咬爛,弄花地板。 不過,簽好「退租書」後,並唔代表業主可以一勞永逸,退租當日的收樓安排其實同樣重要! 退租收樓,業主固然應該親自到場,同時亦須要求租客現身,最好不要接受租客找人代為交收,免得有問題時要「口同鼻拗」。 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繼子女及循法律認可方式領養的子女,而父母、孫、外孫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均須據此解釋。
所以,寧可「先小人後君子」,樣樣小心點算,有問題即時與租客對質,總好過日後追討。 如果業主在租樓前已拍照作紀錄,而在「租約」及「退租書」內又詳細列明各項電器及傢俬清單就更好。 截至2021年12月底,查閱圖則及文件的訂明費用為每款檔案類別港幣36元至港幣37元;複印圖則及文件的訂明費用為每張港幣1.1元至港幣45元,視乎記錄的類型而定。
退租協議: 甚麼是「規管租賃」?
然而,條例第IVA部並不妨礙「規管租賃」的租客在與業主在達成共識的情況下終止該租賃。 在目前情況下,你或可與業主協商提前終止租賃,但業主沒有義務接受你的要求。 「規管租賃」的業主及租客,可使用範本並因應情況對範本作適當的修訂(強制性條款除外)。 他們必須留意條例第IVA部所列出適用於「規管租賃」的規定,並確保遵從該等規定。 若對如何應用或詮釋範本內的條文有疑問,他們應在適當情況下徵詢其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的意見。 並不是所有終止租約情況都需要通知書,如果你的租賃合約已經期滿,業主隨時可以取回處所管有權,雙方無需向對方送達終止租約通知書,租約直接完結。
- 或者,由於租客已連續數月欠租,或有證據表明租客已經潛逃/棄置了物業,業主也可以接受租客廢除性的違約行為和終止租約。
- 根據條例第IVA部,表格AR1是就分間單位在有關規管周期中的次期租賃,供業主與租客作出和接受要約之用。
- (三)租賃雙方雖約定不得終止租約,但如有本契約書範本第十六條或第十七條得終止租約之情形,因係屬法律規定或事實無法履行契約,仍得終止租約。
- 要約期指緊接擬達成的次期租賃開始的公曆月前的第2個公曆月的期間。
- 不過根據市場慣例,寫字樓「生約」生效期間,只得租戶有權決定退租,而業主是不可以擇期退租的。
- 曾經有小業主在收樓時「冇為意」微波焗爐及洗衣機已被無良租客「偷龍轉鳳」,換上了平價品牌的「二手機」,最後要鬧上警局。
- 業主退租當日除了要跟租客處理好錢銀交收外,亦應該即時檢查物業交還時的狀況,例如單位內的物品是否有清走?
包括租戶應在每月的第幾天交租、遲交租的後果,以及付款方式,如用銀行戶口轉賬,應寫明戶口號碼,以防日後有爭議。 租賃事宜並不繁複,只要小心處理退租事宜,就可以避免許多租賃糾紛。 退租協議2023 即使生約期間有退租權,也切記勿輕視退租流程,跟足以上步驟,就不用擔心觸發租務糾紛,被業主追討賠償。
退租協議: 終止租約樣本: 終止租賃
以往曾有不負責任的租客或業主只透過一通電話或一封電郵通知對方,表示退租,既沒有詢問對方意見,也沒有商討何時交還鑰匙等後續。 如上文提及一樣,訂立租約時,理應列明了退租通知期,代表租客需要提早多少通知業主,或者某些條約可允許租客以代通知金,取替提前通知的規定。 事實上,在租約中一般都不會直接寫上「生約」與「死約」的字眼,而是列出提早終止租約的條款。 現時租賃住宅物業,常見的條款都是「一年生一年死」的兩年租期,即首十二個月為「死約」,第十三個月開始則為「生約」;至於通知期一般是提前一個月。
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總計人民幣 終止租約樣本 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 退租協議2023 根據條例第IVA部,業主須保養和維修僅供處所使用的排水渠或污水渠、喉管及電線;及處所的窗戶。 此外,業主亦須保持其在處所內提供的固定附着物及裝置正常運作。
退租協議: 終止租賃(欠交租金)
「規管租賃」的業主和租客可協商於租賃協議加入其他規定或條文,但倘若這些其他規定或條文與強制性條款有所抵觸或不一致的情況,即以強制性條款為準。 退租協議 如果「沒收租賃權的濟助」批給租客和他確實在法庭規定的期限內繳交所有欠租和業主的法律費用,租約將在租客遵守時「復活」 並視為在原有條款下繼續生效,猶如之前沒有欠租一樣。 在這種情況下,儘管這可能違反了業主的意願,租約將會「復活」。 常見的退租錯誤,便是租客只以一個文字短訊,告知業主不再繼續租住。 一般情況下,租約都有訂明退租通知的形式,通常書面通知才被視為有效、正式的通知。
- 一般而言,只要租客及業主雙方簽定正式租約後,租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和租客各自保管,並需在30天內提交到稅務局的印花稅署加蓋印花;亦可上稅務局網站使用電子加蓋印花服務。
- 如有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友好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退租書可以是業主給租客,或租客給業主,何時填寫退租書,視乎租約列明的通知期。
- 地產代理監管局與消費者委員會合製訂立租約須知,以協助業主和租客瞭解訂立租約所須注意事項、條款及雙方的權益及義務。
- 這通常被稱為「對因欠交租金而藉訴訟沒收租賃權的濟助」,受《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21F條管限。
- 確認業主收到退租通知書後,租客可於指定時間準備交樓,並需要跟從協議指示,清空和還原單位。
- 你或租客須根據租賃協議所訂條款,承擔繳交差餉及地租/地稅的責任。
如果租客未能按照合約協議,正式通知業主,即使是生約期間,業主仍可視該退租通知無效,租客需要重新通知,通知期亦要重新計算,否則就會被視為違約。 除了列明退租的基本資料外,退租通知書亦應該詳細列明,單位的所有改動,及雙方達成協議的善後工作。 例如租客在租住期間曾拆掉房門,改為開放式空間,亦需要在通知書上記載,業主需要和租客討論善後工作,即使業主決定無需租客還原原貌,亦最好紀錄在文件上。 要發出退租通知,通常至少要提前一個月將通知書送達對方,方便對方作退租安排。
退租協議: 租戶方面:
住宅出租人為企業經營者,其與承租人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承租人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生約通常在租約生效後第二年開始,生約同時代表著雙方的退租權,租賃雙方可在生約期間提出退租。 退租協議 一般租約會列明退租通知期,例如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可以在指定通知期前,通知業主退租,或者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繳交額外費用,可即時退租。 住宅租賃的租客如持續逾期繳交租金,可被視為令業主遭受不必要的不便。 假如租客不理會書面警告而繼續作出有關行為,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簽發收回管有令。
地產代理監管局與消費者委員會合製訂立租約須知,以協助業主和租客瞭解訂立租約所須注意事項、條款及雙方的權益及義務。 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前提下(見上述Q27),「規管租賃」的業主與租客可在訂立租賃前自行討論和協定一套可接受的分攤方法。 由於「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不受獲批准的建築圖則所涵蓋,因此條例第IVA部規管的範圍並不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一般而言,條例第IVA部的規管範圍涵蓋住宅、工業和商業大廈的分間單位。
退租協議: 租約(英文:Tenancy Agreement)範本
通知業主後,緊接是遞交正式的退租通知書,否則,業主可以將租客的退租通知視為無效。 退租通知書的內容缺一不可,建議參考網上範本,避免漏掉任何一項資料,導致發生租賃糾紛。 退租協議 對於租樓新手而言,生約退租可能是一個陌生的概念,何時退租又有什麼關係? 千居將會在以下文章,說明退租流程和相關注意事項,解答關於退租的常見問題。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你須了解作為業主的權利和責任,以及注意下列各項要點,以確保出租過程順利進行。 打完釐印後,業主需要主動填寫 「表格CR109」寄往差餉物業估價署,將來才能就有關租約追討欠租提出訴訟。 8.租客負責費用由租客支付的費用,一般為單位非結構性問題(如燈膽更換、冷氣機或雪櫃維修)的費用,和起居雜費如水費、電費、煤氣費、上網費等。 在簽訂租約前,建議與業主溝通清楚,釐訂清楚單位非結構性的定義,以及所有可能出現的維修責任。
退租協議: 我是一個單位的業主,該單位分間成數個分間單位出租,其中只有某些租賃屬「規管租賃」。如果我要求單位內的所有租客(包括非「規管租賃」的租客)付還經分攤的公用設施收費,作為租金以外的獨立付款,但收取的分攤款項的總和超出有關繳費單的款額,我是否犯法?
退租書可以是業主給租客,或租客給業主,何時填寫退租書,視乎租約列明的通知期。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表示,民眾申請租金補貼,提供的租賃契約若涉及偽造或不實等情事,一定會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此外,政府不會因少數人作為,忽視租屋族居住支持需求,將持續推動租金補貼政策,減輕租屋族的生活負擔。
如果業主認為單位內有任何非自然損耗,可能會扣除部分按金作為賠償。 租客及業主任何一方,可根據租約列明的通知期,告知對方不續租。 最後,吳欣修提醒,今(112)年度「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將於7月3日再度開辦,呼籲有需求的租屋民眾,隨時都可提出申請,本次無申請期限之限制。 屆時請租屋族準備好租賃契約及撥款的金融機構帳戶等資料,並留意後續公告及受理申請相關訊息。 租賃的任何一方可向署長申請發出證明書,證明處所的主要用途,費用為港幣 3,850 元。 該證明書,就各方面而言,是作為證明該處所主要用途證明書所列事實的表面證據,及作為證明該處所在視察當日的主要用途的表面證據。
有見及此,我們編寫了這本「訂立租約須知」小冊子,協助業主與租客了解租約的重要性、一份租約應具備的條款,以及黨主與租客的責任和權利。 條例並不包含規管租賃協議形式的條文,業主與租客可以自由議定協議的形式以配合雙方的需要及情況。 如果業主與租客無法解決就協議而產生的租賃糾紛,任何一方均可透過法律程序來處理有關事宜。 假如分間單位的業主及租客已以口頭達成首期租賃而該租賃已開始,租客可用書面方式要求業主在30日內,將反映有關口頭租賃內容的書面租賃協議送達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