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近日經實地視察後發現,該處所出現天台構築物和地下構築物擴建,違反有關政府土地牌照的規定。 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即我們常聽到的「新界村屋」,一般是指位於新界及循《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獲得豁免,而不受《建築物條例》中部分條文所管制的建築物。 新界村屋本身的高度及有蓋面積均設有限制,例如根據《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121章)而興建的新房屋不得超過3層高,並且高度不超過8.23米(27呎),而有蓋面積不超逾65.03平方米(700平方呎)。
而新田蕃田村,更一度被她點名為嚴重違規僭建物的例子,該處有建了六層的村屋,其後被法庭檢控要求拆回三層。 根據《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村屋不超過三層、高度不超過27呎,每層面積不大於700呎,可獲豁免條例對建設、建造或設計樓宇的規管。 林鄭月娥2011年任發展局局長之時,表明要打擊新界僭建,換來鄉紳火燒「林門鄭氏」紙紮公仔和棺材。 四層或以上的「村廈」是首輪取締目標,不過十年過去,當局僅僅識別出208幢,當中更只有19幢已拆除僭建,進度之緩慢,換來申訴專員公署相隔十年再出手調查。 由於有關業主委聘的顧問公司近日通知署方,會於短期內安排清拆該地下金屬簷篷和天台搭建物,以及糾正該伸縮簷篷,故署方暫緩執法行動。 【本報訊】早前接連有多名警官被揭發涉嫌僭建及霸官地,其中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於五月中旬被揭西貢北港新村名下村屋天台疑僭建天台屋,花園亦涉霸官地。
僭建物申報計劃: 林鄭揚言嚴打僭建「村廈」十年 當局只識別208幢 僅19幢清拆
建有符合申報準則僭建物的新界村屋的業主必需於2012年9月30日前向屋宇署遞交申報表格,及附上僭建物相片進行申報。 本公司提供一站式工程顧問服務,包括小型工程各級別呈報,屋宇署命令解除,申報及檢驗新界村屋僣建物,價錢商宜,專業快捷,歡迎來電查詢。 當中共15個鄉村/屋苑為屋苑法團 /物業管理公司直接委託進行集體申報。
第一部:優先執法取締正在施工或2011年6月28日或以後新建成的僭建物及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物,屋宇署會着令業主在指定期限內清拆有關的僭建物。 不過九年過去,實際執法工作未有嚴厲執行,今年申訴專員公署再「出手」,主動調查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對問題的執法措施和效能。 1973年制訂的《差餉條例》則規定在鄉村範圍內的屋宇,包括丁屋,可獲豁免繳交差餉。 1987年,政府把條例作出修訂,丁屋及村屋需取得由地政處發出的豁免紙後,才可興建。
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民政署(現合併於民政事務總署)內部解密檔案指出港英政府當時因為遺漏「無屋住才可建丁屋」的審批條款,變成男性原居民人人可建丁屋。 1977年,新界民政署作出內部檢討,報告指丁屋濫用問題嚴重,西貢民政專員指西貢有1000個丁屋申請,惟只有很小比例涉及真正住屋需要,風景較佳的西貢區和離島區的丁屋,被市區人士認為是理想度假屋。 違例僭建物需符合屋宇署梨定的相關資格,才可参加《申報計劃》,包括天台覆蓋物面積,有否圍封,間牆厚度,簷篷有否支桂等。 我們的專業工程人员可到訪视察,代为填報申報表格及擬備相阴圃則及相片拍攝。 僭建物申報計劃2023 若講到屋宇署立即要求清拆,我亦相信與申報無關,因我從屋宇署資料所得,若屋宇署收到一些完全不符合申報要求,但仍然強行申報的個案,他們暫時只會出信通知申請被拒,但並沒有因而發出清拆令。 所以若x先生真的收到命令而需要短期內清拆,我相信有關命令已早於申報前一段長時間收到,而有關僭建物可能有即時危險。
主事官員必須從今天起真正做到「一視同仁」、嚴正執法,別再讓這個積弊良久的情況繼續持續下去。 警務處外籍助理處長陶輝被指非法租用位於清水灣的牌照屋,地政總署回覆指牌照屋確有違規擴建,已向持牌人發出警告信,要求1個月內糾正違規事項,同時要求持牌人澄清有否將牌照轉讓。 地政總署又發現該政府土地牌照用地以外的政府土地未經批准被佔用,已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 至於被指當作民宿出租的另一間寮屋,同被證實違反土地牌照和寮屋登記紀錄加建構物的情況。 未有向業主交代清楚安裝後的責任安裝光伏系統後,根據《電力條例》第21條,必須為系統向機電工程署註冊為發電設施。
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申報計劃
在這執法政策下,屋宇署除維持一貫做法,向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物、正在施工的違例建築工程及新建僭建物即時執法之外,也把違例情況嚴重和對樓宇安全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列作首輪取締目標,優先進行執法。 曾正科當時向東網解釋,其父離世後,他於今年1月才接手處理相關的土地及住屋問題,已與相關部門溝通,並會全面配合及跟進。 僭建物申報計劃2023 根據屋宇署回覆,川龍村16A號屋的天台僭建物已按申報計劃申報,並獲當局確認,至於村屋一樓露台底部附建的一個伸縮式簷篷,當局已提醒有關業主,並會按現行對村屋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按序處理。
若有關業主並不聽從屋宇署要求,屋宇署可向地政署進行釘契,進一步更可找承建商強行把僭建物清拆,並向業主收回有關費用。 所有清拆令會直接寄給個別業主(好以掛號形式),而不會以通告形式周圍貼。 就已按申報計劃申報並獲屋宇署確認的僭建物,有關業主須委聘一名 T2 職 級 的 適 任 技 術 人 員 (TCP-T2) (或更高資歷人士)就已申報的僭建物,每五年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檢驗,並向屋宇署提交安全證明報告。 就現存而沒有迫切危險的僭建物,屋宇署會首先針對當中違例情況嚴重和對樓宇安全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積極進行取締工作(即首輪取締目標)。 對於新界村屋僭建物問題,社會關注的目光漸多,村屋僭建不但違例,部分僭建物更可能對廣大市民的生命財產構成威脅,因此政府着手制訂適用於新界村屋僭建物的處理方案。
僭建物申報計劃: 申報方法
鄉議局歡迎裁決,指出丁屋審批速度越來越慢,判決確立丁屋政策合法合憲,促請地政總署回復正常審批速度,政府應該認真商討如何理順丁屋政策,善用土地有助促進北部都會區發展。 鄉議局希望政府,在鄉村範圍適合發展的土地,以新界原居民合法權益為基礎,提供更多發展空間,例如提高發展密度等,以發展丁廈或城中村等。 鄉議局認為,判決後對新界及鄉村土地進一步釋放持樂觀態度,又指出鄉村土地大約有3,400公頃,當中不少和已發展土地接近,如果部分能獲准向高空發展,將對發展房屋有好大幫助。 2013年9月12日,《大公報》認為大量內地來港新移民蜂擁而入不是造成香港住房短缺的主要原因,而是香港現有住房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新界原居民大量非法佔用土地,以及受到「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的影響。 於遞交申報表後的六個月內,委聘一名T2職級或以上的適任技術人員(TCP-T2或以上),就僭建物的安全情況進行評核及提交安全證明報告。 司馬文本月初才獲確認代表民主派參加建築界補選,並於17日正式報名。
傳統以來,新界居民均於村落內或鄰近的私人農地或荒地之上興建房屋居住。 而自英國租借新界後,有關的傳統一直延續,而以政府向居民批出「建屋牌」或以換地重批的方式進行。 (五) 根據屋宇署的一貫程序,如在視察後確定有須優先取締的僭建物,而有關僭建物沒有迫切危險,亦不是緊急個案,該署會向業主發出勸諭信,敦促其盡快自行糾正違規情況。 若業主未能在指定限期內進行糾正工程,屋宇署便會發出法定命令,着令業主進行所需工程糾正違規情況。
僭建物申報計劃: 豁免管制屋宇的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
僭建物申報計劃於2012年4月1日開始,為期6個月至2012年9月30日止。 申報日期屆滿後仍未申報的僭建物,將被視作新建僭建物而被優先取締。 (二) 由於新界地區廣闊、村屋分布零散,政府在過往並沒有就新界村屋(不論是否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建造的小型屋宇)僭建物進行全面調查和統計。
該處所同時亦是登記寮屋,根據有關寮屋登記紀錄,部分容許居住用途,部分容許非居住用途。 經實地視察後,該署有理由相信該處所全部用作居住用途,違反土地牌照用途及登記寮屋的部分指明用途,亦出現違反土地牌照和寮屋登記紀錄加建構築物的情況,已向相關人士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規事項。 僭建物申報計劃 若村屋符合《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所訂明的豁免條件,或已獲發豁免證明書,一些指定的小型環保和適意設施可繼續保留或日後隨時加設,毋須經由地政總署或屋宇署批准。
僭建物申報計劃: 豁免與否你要知
我們致力環保綠化閒置用地/土地,並運用其為客人計劃可觀、持續性、穩定的未來收入。 為香港服務,務求節能減排、脫碳,提供可持續性的解決方案,減少空氣污染。 主體建築物高度或有蓋面積超出《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所訂豁免規定,而又未有按《建築物條例》取得批准的建築物。
- 申報後的僭建物,如非首輪取締目標而屋宇署於2011年6月28日前亦未有採取執法行動,在首輪目標執法階段期間,除非變得有迫切危險,否則不會被強制即時清拆。
- 不過,在上述被列入「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裏頭,其中雖然包括了208幢樓高四層以上的「村廈」,可是它們僅得19幢有按照當局清拆令作出行動。
- 就於2012年已按申報計劃申報並獲屋宇署確認的僭建物,有關業主須委聘一名合資格人士就已申報的僭建物及其對所屬主體構築物的影響,每五年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檢驗,並向屋宇署提交安全證明報告。
- 在這執法政策下,屋宇署除維持一貫做法,向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物、正在施工的違例建築工程及新建僭建物即時執法之外,也把違例情況嚴重和對樓宇安全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列作首輪取締目標,優先進行執法。
- 屋宇署表示,截止十二月中,收到約一萬一千宗的申報,較九月底計劃延期前,增加約六千五百宗申報。
司馬文晚上回覆指,他在2006年買入該單位後,為加強隔熱及擋雨,於遷入前在天台加建了一個玻璃上蓋。 到2008年收到清拆令後,他考慮到生活上的需要,寧願物業被釘契也不拆除僭建物。 僭建物申報計劃2023 到2012年屋宇署推出僭建物申報計劃後,他再申報了4件小型設施,包括石櫈、熱水爐、廚櫃及玻璃圍欄。
僭建物申報計劃: 富盈工程, 村屋僭建物申報, 五年檢驗, 僭建物申報續期, 簽發, 安全証明
【星島日報報道】元朗東頭村及南邊圍有村屋違規擴建13年無人理會,政府被轟執法不力,屋宇署回應時指,會按僭建物潛在風險,分階段處理。 署方近期已經將南邊圍納入「首輪取締目標」大規模清拆行動的目標鄉村,並正展開相關執法工作。 至於東頭村由於尚未被列入「首輪取締目標」,因此未開始相關執法行動。 僭建物申報計劃2023 發言人表示,署方按照2012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加強執法策略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問題,並以「保障建築物及公眾安全、依法辦事、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為原則,分階段處理僭建物。 就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物,以及正在施工或新建的僭建物,署方會維持一貫做法,優先執法予以取締,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未有在施工前按《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的規定取得豁免證明書,而地政總署不會發出豁免證明書,又未有按《建築物條例》取得批准的建築物。 警方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曾正科被揭發在荃灣川龍村持有的多幅土地,其中3間村屋及租出的茶樓疑有僭建物及疑霸官地。 僭建物申報計劃 屋宇署回覆東網查詢時稱,其中一處的天台有一項早已申報「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至於另一間疑有僭建金屬簷篷和天台搭建物的村屋,署方則指簷篷近日已拆除,現正調查天台搭建物是否僭建。
僭建物申報計劃: 僭建物申報計劃
在這過程中,政府考慮了新界村屋的實際情況和現行法例下的規管架構,並積極聽取各方面意見。 僭建物申報計劃 屋宇署會在依循現行法例及確保樓宇安全的前提下,以「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的方法,逐步處理新界村屋的違例建築工程和僭建物。 2012年4月1日,為遏止新僭建物的出現及保障新界村屋的樓宇結構安全,屋宇署開始推行「新界村屋申報計畫」,並將新界分為九區派員入村巡查,首輪取締目標是四層或以上或的僭建村屋。 為遏止新僭建物的出現及保障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一般稱作村屋)的樓宇結構安全,屋宇署正推行「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下稱「申報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