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印花稅後,打釐印的契約文件即可被法律承認並保障,如果交易過程中出現問題,可以依據契約文件向法院提出訴訟,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非首置印花稅主要為遏止炒風,包括買樓收租,自 2016 年 11 月 5 日起,以下人士須劃一收取 15% 稅項,即第 1 標準第 1 部稅率 。 以上述例子則業主要支付「400萬元X 1.5%」,相當於60,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並再就總值200萬元的車位,繳付100元的「印花稅」,合共就是60,100元。 繳交印花稅目的,就是用來確立文件法律效力,以防日後買賣雙方有任何爭拗,文件都可作呈堂證供,法庭會受理,同時這也是法律責任。 2023年2月26日下午,警方在龍尾村住宅檢獲的一個高約半米的大湯煲中,發現蔡天鳳的頭顱,頭顱外貌尚算完整,但右耳後方發現一個大約6.5厘米乘5.5厘米的洞,或為硬物撞擊造成,而煲內還有肉碎及青紅蘿蔔。 據了解,疑犯將青紅蘿蔔放入大湯煲內,與死者的頭顱骨及胸骨一同烹煮,經烹煮後骨肉分離,只有少許頭髮黏連,湯底亦變白及污濁。
- 進行樓宇買賣,涉及書面文件,要確保文件的法律效力,須獲官方確認,印花稅就是政府為這個程序而徵收的管理費。
- 除此之外,閨密方媛是藝人郭富城的太太,情同姊妹,曾邀請對方前來慶祝生日,也多次到對方家中作客[13][15]。
-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属于行为税,即每一笔股票交易成交時皆徵收;亦屬雙向稅,即對买卖双方同时计征。
- 要避免踩地雷,就要留意土地註冊處的記錄了,如果買家早前試過撻訂,後來買入新物業時,未完成好撻訂程序,就不算是首置身份,仍需要先付15%辣稅。
- 從價印花稅是買賣物業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對買家而言是一筆必要的支出。
- 如果是首置人士或手上未持有任何物業的買家,則繼續以舊式累進印花稅制繳稅 (即官方所稱之的「第2標準稅率」,見下表) 。
自從政府實施推出上述住宅物業的「買家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及較高昂的「從價印花稅」,以及非住宅物業的「雙倍印花稅」等稅務措施後,近年不少物業,特別是豪宅的賣買,均以轉讓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 以買賣公司股權得到相關物業的擁有權,買賣雙方只需繳納等於公司股權買賣合約代價的0.2%的印花稅,以及相關轉讓文書每張$5的定額印花稅,故此通常比一般物業買賣繳納較少稅項。 為避免有本地投資者藉着上述豁免安排迴避繳付新住宅印花稅,政府決定收緊有關豁免安排。 但倘若陳先生把這些物業轉讓予其近親, 則會因為政府將這項交易視為近親之間的資本處理, 而不當這是一項買賣, 陳先生便不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了. 其它需要調查的方向包括其保險、雇傭狀況、有效合同、租賃協議/租約、以及環境等方面。
雙倍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 (DSD)
「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都是針對買家,而「額外印花稅」則是針對賣家在某個期間內賣出物業,以壓制炒樓情況。 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户,因此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從價印花稅是買賣物業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對買家而言是一筆必要的支出。
物業持有期以公曆月計算,即由某月的某一日至下一個公曆月的前一日為一個月。 例如,如果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取得及在2011年5月19日轉售,物業的持有期剛好為6個月。 抽中一手居屋的幸運兒,除了要準備首期外,更務必留意印花稅估值並非直接以居屋折扣售價計算,各位事前宜做足準備,預留額外資金支付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
買賣雙方應在協商後在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訂明由那一方(買方或賣方)繳付「額外印花稅」。 若買賣雙方同意由賣方負責繳付「額外印花稅」,我們建議買家考慮在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內訂明買方將會預扣部分成交價的款項以支付「額外印花稅」。 買賣雙方以及任何使用該文書的人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額外印花稅」的法律責任。 另外,換樓客如果買入新物業時,未有出售舊物業,亦需要繳付15%的印花稅。 不過,按法例規定,如果在買入新物業後6個月內,出售其舊有物業,則可以申請退還部分印花稅項,以稅務局批核為準。 但商界關注對非投機買賣加徵的雙倍印花稅(例如物業不作炒賣,為長線投資回報的買家),認為會影響香港作為亞洲投資及商業樞紐的優勢。
為審核相關「買家印花稅」豁免申請,稅務局要求每一位申請人,作出符合《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 所規定的法定聲明,聲明他/她在購入住宅物業時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是「代表自己行事」。 如果在有關協議下,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其非住宅物業換取另一個住宅物業,該交換協議須根據住宅物業的價值徵收「買家印花稅」,而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會被視為買方。 如該等公司與該承讓人為符合《印花稅條例》(第117章)第45條下所指的相聯法人團體,可申請豁免在轉讓有關住宅物業時應繳交的「買家印花稅」。 如該承讓人符合(答18)中所列的條件,亦可申請退還由該等公司先前繳付的「買家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 換樓印花稅 退稅有辦法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 雙倍印花稅 如果有突發事件發生,而令行程受影響,有哪家保險公司的旅遊保險會是保障最全面,賠償金額最高呢? 有時我們以為是「細數」的債項,往往會影響銀行對「個人月入」的計算,繼而影響「供款入息比率」及「壓力測試下的供款比率」此兩項按揭審批標準。
部份人會問,如果本身是繼承遺產的話,需否繳付「從價印花稅」,又或者如果本身已持有物業,但因親人離世要繼承物業,究竟又需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呢? 雙倍印花稅 因為根據條例規定,任何人以「遺囑」或「無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了物業並不需繳付「印花稅」。 總之,提名近親只會用「從價印花稅」來看待,而不是更高稅階的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 印花稅按揭9大伏位
額外印花稅: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取得住宅物業,並在取得後36個月內將其轉售,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為取得「買家印花稅」豁免,申請人不單只須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她亦須要在購入住宅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 在上述例子,乙先生會被視為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或以後從甲先生購入業權。 由於乙先生並非甲先生的近親,該項交易不可獲豁免「買家印花稅」。 除以上的情況外,如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被取消,而取消原因不是由於協議的買方將物業轉售或出售,該買賣協議可能無須繳付印花稅。 納稅人可以在交易取消後兩年內,填妥表格IRSD125,向印花稅署署長申請退回已付的印花稅。
由於有關物業在 2012 年10 月27 日前取得,並在取得後 24 個月後才出售或轉讓,因此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理論上,物業轉名的定價是由雙方自行議定,定價越低要繳交的印花稅便越少,可以節省更多。 轉名時的價樓格比遠低於市價,稅務局或會於其後的7年內,追討回印花稅的差價。 此外,由於轉名時會向銀行申請按揭,可助換樓客套現,用作新單位的首期,如定價太低,便未必可以套現足夠資金。 所以在轉名前可先向不同銀行查詢有關單位的估價,可選擇其中最低的估價作參考,去決定最終的單位定價,注意盡量不要低於市價的20%,否則有很大機會被稅局追回差價。 由於換樓客購入的是第二套物業,即使將來會出售舊單位,銀行亦好可能視換樓人士為非首置身份,銀行好大機會當作投資物業情況批出按揭,而批出最高五成按揭。
雙倍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SSD:最高20%
如物業其後已由該人(為一法人團體)轉讓予其相聯法人團體,後者亦可根據上述規定申請退還由前者繳交的「買家印花稅」。 某人若只持有由入境處發出的「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資格申請結果通知」,就「買家印花稅」而言,他/她並不能被視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舉例來說,一對夫婦聯名以各人一半的業權方式,持有價值$800萬單位,如男方要轉讓一半業權給女方,女方需要將要交 $9萬元印花稅 ($800萬 x 雙倍印花稅2023 雙倍印花稅2023 50% x 2.25%)。
即是一位買家在與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但在指定成交日期前(即簽署樓契及支付餘款前),以高出或低於其購入價的價錢,將其原先與業主簽署之買賣合約權益轉讓給另一位買家,俗稱摸售。 舉例,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在簽署「轉讓契約」時,提名太太持有物業,而太太成為唯一持有物業的人士。 如果太太並沒有持有物業,丈夫要先支付「從價印花稅」,即100元。 之後在提名太太成為唯一持有人時,只需繳付100元印花稅便可以。
雙倍印花稅: 計算印花稅(物業)
只適用於本港永久居民首次置業或轉讓時未持有其他住宅物業的情況。 此外,如果換樓人士在買入物業後的六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其他住宅物業,則可以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需要符合稅務局的特定條件。 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持牌地產代理受客人委託買賣或租賃住宅物業時,需要訂立出售或出租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即「放盤紙」。
第一要明白,港幣及人民幣股票大致上是沒有分別,權益是相同,即是投資時必要看好該股票長綫前景,這要看公司營運狀況及盈利能力等基本因素。 至於如何收窄價差,是因為兩個櫃台之間的證券可以互相轉換,以作交易或交收之用。 雙倍印花稅 莊家的合資格交易可獲豁免印花稅,減低操作成本,如果價差太大,有機會透過跨櫃台交易令兩者價格差別收窄。 在首個交易日,包括騰訊(0700.HK)及中移動(0941.HK)等24家港股的人民幣櫃台合計成交額約1.6億元人民幣(折合1.77億港元),涉及936宗交易。
雙倍印花稅: 豁免SSD額外印花稅的條件
稅務局製作了一個簡單的軟件,幫助你計算物業轉讓文書(即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和非住宅物業樓契)及租約的應繳印花稅。 你只需輸入物業轉讓代價款額/價值或租期及租金資料, 然後按「計算」按鈕;應繳印花稅款額便會在螢幕上顯示。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物業持有期以公曆月計算,即由某月的某一日至下一個公曆月的前一日為一個月。 在上述例子,何先生持有有關物業剛好是 6 個月,所以「額外印花稅」的適用稅率是 15 % 。 應繳付的「額外印花稅」金額為 975,000 元,即 650 萬元的 1 5 % 。
另外,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其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其後便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 舉個例,陳先生在購買住宅物業時,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就會按以上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款額為180,000元(即600萬元x 3%)。 也有一些情況,是先由沒有持有物業,且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丈夫出面買樓,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之後正式簽署「轉讓契約」時,提名太太持有物業,而太太成為唯一持有物業人士。
雙倍印花稅: 「從價印花稅」、「雙倍印花稅」、「新住宅從價印花稅」10問10答:
這種稅收是基於物業買賣的買方支付的,並且按照物業價值的一定百分比收取。 買賣雙方以及任何使用該文書的人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從價印花稅」的法律責任,不論是以第1標準或第2標準稅率計算印花稅。 要注意,退回的是扣除「首置從價印花稅」後的差價,如首置印花稅是 5%,便可退回「15%-4%」的印花稅額。 預留充足周轉資金過渡:換樓客要預備周轉資金,以備支付短租住所、購買新物業所需的大細訂及印花稅。
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王美鳳稱,雙倍印花稅增加投資第二所物業的成本,但買樓成本會受不同因素影響,包括有否做按揭、持有物業之長短、不同區份的樓價升值幅度、資金來源、風險承受能力等。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及海外註冊公司凡在香港購買住宅物業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 印花稅 解構! 一文睇晒置業要繳交稅項!
額外印花稅(英語:Special Stamp Duty, SSD),政府為壓遏樓市過熱而開始額外其增加稅率及適用期。 印花稅屬憑證稅,而憑證之種類繁多,並非各種憑證均需貼用印花稅票,故稅法採列舉式規定,僅規定應稅之憑證始應繳納印花稅。 而該不動產在與其有關的政府租契年期內或在與其有關的已協定政府租契年期內(以適用者為準),任何時間均不得全部或部分用作住宅用途。 因此,「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的分類是按照批准用途而非實際用途而定。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額外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如閣下於本免責聲明更新後仍繼續使用本網站/應用程式,即代表閣下同意接受更改後的本免責聲明的約束。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由於有關物業是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前取得,並於取得物業的 24個月後才把該物業轉售,因此,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有關物業是在2012 年 10 月 26 日以後取得,並於取得物業 12 個月後但 36 個月內把該物業轉售,「額外印花稅」的適用稅率為 10 雙倍印花稅 % 。
雙倍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對於換樓人士來說,無論是「雙倍印花稅」及「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也屬於壞消息,只因如果他們選擇「先買後賣」的話,由於同時間會持有兩層物業,新購入的物業就需要繳交高達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雙倍印花稅: 重點8: 持有非住宅、海外樓、車位 = 視作香港住宅?
資料顯示,蔡天鳳與譚澤均(現任家翁)及邱美鳳(現任家姑)有物業及商業上的往來,她於2018年向譚澤均夫婦購入荔枝角曼克頓山一個高層單位,案發前單位市值約4,500萬港元[19]。 蔡天鳳也是四間公司的董事,其中一間已宣告解散,公司秘書為譚澤均[21]。 前夫之兄鄺港傑及前夫之母李瑞香雖無刑事犯罪記錄,但亦有不少財務問題。 雙倍印花稅2023 鄺港傑曾於2019年被花旗銀行上訴追討23.8萬港元債務,其名下兩間與蔡天鳳共同擔任董事的公司於2022年5月亦因合約問題被上訴追討約13萬港元;李瑞香曾於2016年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並於翌年獲頒令批准[27]。
雙倍印花稅: 印花稅計算
這是由於住宅物業是由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和姊妹)共同購入,他們在香港均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而其中一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合乎有關資格。 雙倍印花稅 稅務局提供的一款方便的軟件,物業轉讓文書(即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和非住宅物業樓契)及租約的應繳印花稅計算均可透過此軟件進行。 若欲使用,請先確定文件類別,再輸入物業轉讓代價款額/價值或租期及租金資料,並按「計算」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