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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投訴2023詳細資料!內含醫務委員會投訴絕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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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投訴

如閣下想投訴註冊牙醫,可向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作出投訴。 醫務委員會投訴 閣下可閱覽牙醫管理委員會的刊物「對註冊牙醫作出申訴,以取得更多資料。 為吸引公眾對不同消費議題的關注,由消費者委員會主辦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報道獎」)今屆在「新聞攝影獎」及「大專院校新聞獎」兩個組別,繼續設有公眾投票,誠邀公眾人士在最後5強之中揀選心水作品。 醫務委員會投訴 公眾投票結果將結合專業評審的評分,決定兩個組別的金、銀、銅及優異獎得主。 律師重申,社工當時決定約束非因為自己的情緒,而是看到A女士情緒激動,希望其安全下才作出的決定;而事發前的社工會議提到可以安排A女士坐高背椅,只是背景資料,當時李俊謙決定約束A女士是基於情況緊急,非會議所提及的教育。

  • 據了解,有醫生一人涉及幾百至1,000宗投訴,原因為收到大量罐頭式投訴,而2020年的投訴數字都超過3,000宗,但大部份都是雞毛蒜皮的投訴,消息人士估計,預計兩年7至8成的投訴個案都不會成立。
  • 報告指醫生警覺不足,醫管局管理層稱會按人事程序處理,但無提有否罰則。
  • 與其他的投訴處理機制比較,例如:版權審裁處、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保險索償投訴局的投訴委員會。
  • 如初步偵訊委員會決定有關個案表面證據成立,便會轉呈醫委會進行正式研訊。
  • 可是負責篩選投訴工作的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均來自業界。
  • 小貼士:彭鴻昌指,向醫委會投訴並不需要提交醫療紀錄,如果醫委會決定調查,會要求事主授權,醫委會代為索取醫療紀錄。
  • 該 辦 事 處 是 一 個 獨 立 於 醫 務 委 員 會 、 衛 生 福 利 局 和 衛 生 署 的 組 織 , 作 用 暫 定 為 協 助 病 人 填 寫 投 訴 表 格 及 把 投 訴 分 流 轉 介 , 而 不 是 取 代 現 有 投 訴 機 制 。
  • 如果未能負擔,亦可以直接作書面投訴(參考步驟2)。

另 外 , 劉 秀 嫻 更 批 評 現 時 投 訴 機 制 的 透 明 度 低 。 以 公 眾 投 訴 委 員 會 的 處 理 手 法 為 例 , 醫務委員會投訴 即 使 投 訴 獲 得 受 理 , 投 訴 者 也 未 必 會 獲 委 員 接 見 。 在 整 個 投 訴 過 程 中 , 投 訴 者 往 往 只 收 到 「 投 訴 已 被 接 納 」 、 「 投 訴 仍 在 處 理 」 及 「 投 訴 結 果 」 三 份 書 面 回 覆 。 可 是 , 被 投 訴 的 醫 生 卻 可 醫務委員會投訴 用 信 件 或 親 身 向 委 員 解 釋 事 件 經 過 。 而 且 委 員 會 的 聆 訊 均 為 閉 門 會 議 , 控 辯 雙 方 並 沒 有 對 質 的 機 會 。

醫務委員會投訴: 投訴表格

醫務委員會發表2019年年報,當年收到近3,300宗投訴,更超出前四年的總數。 據了解,有醫生一人涉及幾百至1,000宗投訴,原因為收到大量罐頭式投訴,而2020年的投訴數字都超過3,000宗,但大部份都是雞毛蒜皮的投訴,消息人士估計,預計兩年7至8成的投訴個案都不會成立。 律師指出,雖然涉事社工未有提醒照顧員要每兩小時檢查A小姐的情況,但認為他已盡了其責任,質疑投訴人指控是社工指示要約束A女士至翌日早上的說法,是否代表其權力可以隻手遮天,惟現時證據根本顯示不到整個會方及院舍包庇李社工。 消委會建議「專業上的失當行為」的定義應該由業界及業外人士共同訂定,從而反映社會大眾對專業行為失當的看法,而不單是反映業界的意見。 改革醫委會風波中,病人組織代表本由特首委任,後改為互選,但坊間曾有聲音質疑病人組織成立門檻低,或易於受政府操控,亦或有人混水摸魚。

醫 學 會 負 責 轄 下 五 千 名 會 員 醫 生 的 投 訴 ; 醫 務 委 員 會 處 理 有 關 私 立 醫 院 及 註 冊 西 醫 的 投 訴 ; 而 公 眾 投 訴 委 員 會 則 負 責 所 有 公 立 醫 院 的 投 訴 。 但 它 們 在 審 理 投 訴 時 遭 受 不 少 批 評 , 令 投 訴 者 不 滿 的 判 決 時 常 出 現 。 譚 秀 娥 指 出 現 存 投 訴 機 制 有 各 自 為 政 、 資 源 重 疊 和 透 明 度 低 的 漏 洞 。

醫務委員會投訴: 醫務衞生局局長(2022年至今)

又若在研訊時,因委員對失德行為的投訴定義有不同意見,最終裁定投訴不成立,恐怕更會令人懷疑,其他一些失德行為的投訴, 早已在篩選階段被剔除。 此 外 , 她 認 為 在 審 理 投 訴 是 否 成 立 時 , 可 透 過 互 聯 網 絡 參 考 外 國 的 處 理 手 法 , 以 廣 納 意 見 。 消 委 會 發 言 人 表 示 , 醫 管 局 過 去 便 曾 有 誤 吞 假 牙 的 病 人 在 手 術 過 醫務委員會投訴2023 後 死 於 其 他 併 發 症 , 然 而 , 死 者 的 家 屬 卻 認 為 事 件 涉 及 醫 療 失 誤 而 大 興 訴 訟 。 投 訴 最 後 因 理 據 不 足 被 裁 定 為 不 成 立 , 但 這 樣 便 形 成 了 投 訴 數 字 高 但 成 功 率 低 的 情 況 。 閣下向醫務委員會投訴後,投訴會先由委員會主席及初步偵訊委員會審議。

醫務委員會投訴

如果未能負擔,亦可以直接作書面投訴(參考步驟2)。 如證實醫生專業失當,醫委會將作出公開警告或予以譴責。 如個案嚴重,該醫生將會在普通科醫生名冊上被除名。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均由有關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提供和更新。

醫務委員會投訴: 醫務委員會的法律權力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去年十二月,英國醫委會提出改革其架構及管治的建議。 改革建議包括:醫委會內的業外人士由25%增加至40%;此外,醫委會除向英國國會負責外,須向新成立的常務委員會負責,這委員會業外人士佔50%,業外人士擔任主席。 本文旨在提出消委會對一些須要正視的問題的意見,姑勿論現時是否需要設立一個新的投訴機制,又或是為醫務委員會進行「大手術」。 不 過 , 上 文 提 過 的 公 立 醫 院 醫 生 則 認 為 , 這 個 想 法 過 份 理 想 化 。 他 認 為 勞 永 樂 的 建 議 必 須 在 每 一 個 人 都 有 足 夠 的 醫 療 專 業 知 識 的 大 前 提 下 才 可 行 。

社工註冊局今日(4日)續就涉事院舍社工進行紀律聆訊,投訴方及被投訴方雙方作結案陳詞。 紀律委員會在經過一小時商討後,認為需要更多時間考慮,將以書面形式交代裁決。 另外,《香港01》早前報道,新一屆病人組織代表之一的李兆紅現時不代表任何病人組織,林志釉稱從報道中才得知這事,擔心她日後如何與選民、病人組織交代自己的工作,又指出法例並無訂明參選人需要是病人組織的成員、執委,僅要求投票的病人組織需要是註冊社團。 李兆紅回應指,參選是受「病人組織聯盟」主席袁少林邀請,她目前仍屬「創域會」會員,與該會委員會有聯繫,可以將醫委會重要訊息帶到創域會,有需要時該會委員會亦可討論。

醫務委員會投訴: 【醫療事故】懷疑醫護出錯點處理?專家提病人權益 投訴3大渠道

林志釉透露,在2019年1月時,舊PIC仍有133宗在2014至2017年積壓的個案未處理,而截至上月,則只剩下15宗。 至於2018年的個案,在統計時並無分開新舊PIC去計算,不過該年共接到639宗投訴,現時亦只剩下19宗需要跟進。 林志釉稱,舊PIC的個案大多仍在索取專家或法律意見;正向涉事的醫生、醫院等取資料;或是投訴人提出新的論點或證據,故仍需繼續處理,直言舊PIC「可能繼續運作多十年都唔定」。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醫務委員會投訴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麥美娟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問題:  據悉,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近年處理投訴的過程十分緩慢,部分個案更處理經年,令投訴人長期承受心理及經濟壓力。 答覆:主席:  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是根據《醫生註冊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規管機構,負責處理本港醫生的註冊及規管事宜,包括就註冊醫生的專業操守進行相關研訊及紀律處分程序。 醫委會由二十四名註冊醫生及四名業外人士組成,前者包括七位由業內註冊醫生選出及另外七位由香港醫學會選出的註冊醫生,其餘的註冊醫生成員則由衞生署署長、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及醫學專科學院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 醫委會須按照《醫生註冊條例》及《醫生(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所規定的程序,處理所接獲對註冊西醫的投訴,並對其可能涉及專業行為失當指控,展開調查及採取紀律行動。 在接獲有關本港註冊醫生專業操守的申訴後,醫委會轄下的初步偵訊委員會要就個案展開初步調查。 如初步偵訊委員會決定有關個案表面證據成立,便會轉呈醫委會進行正式研訊。

醫務委員會投訴: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2022年至今)

為研訊而召開的小組,由五名委員組成,其中一名須為業外委員,業外人士參與率為20%。 醫委會以往一直因「龜速」處理投訴而被詬病,該會秘書處在2017年推算,每宗投訴醫生專業失當的新個案,平均需要6年去處理,而藝人張崇德和劉美娟的個案則更為「誇張」,前後花了9年時間,才能為夭折的兒子討回公道。 改革醫委會的方案在2018年於立法會通過後,醫委會新增了一個初步偵訊委員會(PIC1),今年初又再增設多一個PIC(PIC2),這兩個PIC只會處理在18年4月後的新投訴,至於原有的PIC(Deemed 醫務委員會投訴 PIC)則負責跟進18年4月以前積壓的個案。 醫務委員會(醫委會)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成立,專責為執業醫生註冊,並監察他們的專業操守。 若你對醫生的專業操守有任何不滿,可向醫務委員會作出投訴。

醫務委員會投訴

視乎投訴人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備,加上每宗投訴個案的性質、類別和複雜性各有不同,因此每宗投訴個案所需的處理時間有別,不能一概而論。 為加快處理投訴個案,醫委會於今年六月提出增加業外人士擔任審裁顧問,並容許業外審裁顧問在初步偵訊階段及紀律研訊階段代替醫委會業外委員組成會議法定人數。 當局正與醫委會積極商討,着手開展有關的法例草擬工作。 目 前 , 本 港 有 三 個 處 理 有 關 醫 生 專 業 失 當 醫務委員會投訴 的 投 訴 機 制 , 包 括 香 港 醫 學 會 、 醫 務 委 員 會 和 醫 院 管 理 局 的 公 眾 投 訴 委 員 會 。

醫務委員會投訴: 匡智會院友因被約束受傷 投訴人結案陳詞忍泣稱:已做應做的事

以 上 述 周 愛 真 的 個 案 為 例 , 整 個 投 訴 及 審 理 的 過 程 長 達 八 個 多 月 , 對 她 造 成 極 大 的 精 神 困 擾 。 香港醫委會與英國醫委會比較,英國有關專業失當行為的定義較為廣闊。 香港由業界會員去決定一個醫生的行為是否專業失當,但英國醫委會則以「 我們 」的意見,即業外人士也可以參與決定醫生有否犯了專業失當行為。 英國醫委會由業界及業外人士共同決定行為是否專業失當,適當地涵蓋社會人士的意見。 本會認為英國的處理方法較香港衹由同業人士決定為佳。

醫務委員會投訴

對 於 現 行 醫務委員會投訴 的 機 制 面 對 種 種 批 評 , 消 息 指 出 政 府 依 然 考 慮 維 持 現 狀 , 不 過 還 會 提 醫務委員會投訴2023 出 兩 個 醫務委員會投訴 改 革 現 行 機 制 的 建 議 。 如果最終決定開庭,敗訴一方除了要作賠償,亦要支付雙方律師費、專家報告費用及其他開支。 彭鴻昌指,深切治療部住院醫療紀錄通常最貴,因為深切治療部每小時都會有紀錄,大概住院一個月的紀錄,收費通常超過1000元。

醫務委員會投訴: 投訴委員會秘書處

年報指,2019年接獲3,286宗投訴,而2015年至2018年投訴數字合共只有2,256宗,投訴個案一年已等同之前四年總和。 當中2019年「與專業責任無關的輕微事件」投訴,達1,920宗,2018年只有40宗;「發出誤導或錯誤的醫學證明」,2019年有748宗,2018年僅有29宗。 醫務委員會投訴 病人信任醫生(註冊醫生),才會將生命和健康交託給他們。 醫生要獲得病人信任,便有責任在執業和照顧病人兩方面均維持良好的水準,並尊重病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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