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近親轉讓的單位仍有按揭,轉讓後申請按揭時,要求會與一般的按揭申請一樣,需交上收入證明等文件,銀行亦會安排壓測。 因此仍有按揭的物業近親轉讓時,要考慮買方是否能有能力通過壓測。 若果想為新買入的第二間物業承造按揭,亦要留意銀行的壓力測試會變得更為嚴格。 首次置業的供款入息比率及壓力測試為50%及60%,買入第二間或以上單位,兩項基準會同步下調一成至40%及50%。 在香港銷售英國物業的地產經紀,是不接受規管,亦不會持有任何牌照,不像香港般受地產代理監管局的批准,因此坊間都有不少名不經傳英國物業代理。
皆因你須繳付「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樓價15%! 這項「超貴」的印花稅率,一般會稱為「雙倍印花稅」(DSD)。 第二層樓印花稅 筆者認為,待發展商完成正式取消交易協議,律師樓便可以啟動程序,待買家簽署後即回復首置身份,再買另一層物業時便毋須繳付15%從價印花稅,亦沒有退稅風險。 不少人在買樓後,會透過內部轉讓的方式,來避免購買第二層物業時的印花稅開支,或增加按揭成數,而「近親轉名」就是其中一個合法的途徑來節省稅項。 究竟「近親轉名」如何操作、對印花稅和按揭有甚麼影響?
第二層樓印花稅: 以下例子闡明「買家印花稅」的應用及計算方法
至於隨住宅物業樓價增加,其所慳的稅款比率也會相應減少,如樓價500萬元的單位,舊制所需稅款為15萬元,新制則降至11.25萬元,慳3.75萬元、減幅為25%。 今年來本港樓價累跌約8%,市場普遍看淡本港樓市前景。 去年8月準確預測樓市見頂的花旗中國香港地產研究主管楊海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第四季樓市艱難,但這個世界無絕對的悲觀」,預期樓價從高位回落約兩成後,便會在明年第二季見底。
車位理應計算在「非住宅」的「印花稅」範圍,但如果同住宅一併購入又怎處理呢? 大前提就要視乎是用同一份文書來處理,還是分開兩份文書來處理。 如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在香港並沒有持有物業,購買一個住宅單位連一個車位時,只需按「從價印花稅」計算便可以。 舉例單位連車位價格600萬元的話,買家只需支付600萬X2.25%,相當於135,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便可以。 因為稅務局有特殊豁免,其中只要「提名」一個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簽定「轉讓契約」,不論他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不是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第二層樓印花稅: 獨家A.I.按揭評估
放寬按揭保險樓價上限,是為了協助未持有物業的市民置業,對於打算購買第二層樓的買家,即使購入 $1,000 萬的樓,不符合申請 9 成按揭的要求,最多只可借8成按揭。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宣布,調低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以減輕一般家庭首次置業的負擔,目標是樓價200萬至1,008萬元的住宅單位,稅款將會有所減少。 在香港買樓沒有「資產增值稅」,物業升值都毋須同政府「分身家」。 不過,政府為壓抑樓市炒風,除了在「從價印花稅」落重藥之外,早年亦推出了另外兩項「辣招稅」措施。 其中,「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SSD),在某些情況下與其他國家的「資產增值稅」可謂異曲同工,甚至可以話比增值稅「更辣」。 好在,在這超貴稅率下,亦設有一道「逃生門」給予換樓人士。
- 自住業主可以善用「居所貸款利息扣稅」,一共20個年度可以扣減,每年上限十萬元,究竟怎樣申報才可以用盡免稅額呢?
- 例如先由一名永久居民負責簽署簽「臨約」及「正約」,之後待「轉讓契約」時「提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 柏傲莊III部分座數意外延遲交樓,發展商罕有向買家提供賠償。
-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 但如果能夠克服這個關口,對於選用此操作的業主,理論上有較大彈性。
如兩間物業的成交日期不是相差很遠,亦不需透過按保敍做高成數按揭,銀行可以只計算新物業的壓力測試,意味未甩名物業的每月還款,不需計入DSR及壓測內。 如未完成物業甩名手續,便購買第二間物業,最多只可批8成按揭,不會批9成按揭(樓價1000萬元或以下新例可做9成)。 即使已完成甩名手續,田土廳已更新,但環聯未更新,亦只可以做8成按。 可以,但按保公司或會質疑,第二間物業是否用作自住用途。 另外,若舊有物業已申請按保,於新買物業再度申請將會被拒。 相反,因甩名被視為一樁新買賣,重做按揭則可採用新成數,但最多8成,不能做9成。
第二層樓印花稅: 豁免SSD額外印花稅的條件
簽署合約前,買家要確定物業中的物品、傢俬等的擁有權誰屬。 簽署合約同時支付訂金後,買方將正式承諾購買該物業。 如沒有能力或不想「一炮過」繳清樓價,不論一、二手樓均需要向銀行申請按揭,在成交前可預早尋找按揭。 與香港一樣,承造按揭同樣要進行估價,每間銀行的估價不同,會直接影響貸款的審批結果及按揭成數。 簡單而言,在香港這類海外地區,大多透過各海外或英國地產代理不時來港舉辦的展銷會,作為購入英國一手樓的途徑。
這份文件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需進行俗稱「打釐印」的方式來確立其認受性。 第二層樓印花稅 夫妻用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另一方手上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首置客身份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夫妻各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另一方手上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第二層樓印花稅: 置業達人King Sir:買樓新手老將10條Q&A
律師的工作範圍包括協助買家與承造按揭銀行的金錢來往,例如將按揭貸款金額匯款給銀行、向買家代為收取首期等;另外,簽署買賣合約、協助遞交證明文件,都是律師的工作範圍。 由於買賣英國樓盤的步驟頗為複雜,建議聘請有處理買賣樓盤經驗的律師。 將住宅物業轉售或轉讓予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可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不過,若受贈人在送贈契的日期起計24個月或以內(如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期間取得)或36個月或以內(如物業是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將該住宅物業轉售,有關交易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部份人可能會問,本身持有工商鋪、海外物業、或車位,究竟在條例下,會否視為物業一部份,在購入香港住宅時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而非較低稅階的「從價印花稅」。 稅局不會計算工商鋪、海外物業及車位為「香港住宅」一部份,故只要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就可用「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計算。 部份人會問,如果本身是繼承遺產的話,需否繳付「從價印花稅」,又或者如果本身已持有物業,但因親人離世要繼承物業,究竟又需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呢? 因為根據條例規定,任何人以「遺囑」或「無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了物業並不需繳付「印花稅」。
第二層樓印花稅: 香港物業印花稅
根據本法律第二條(三)項(1)分項及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由於甲取得Y住宅單位的其餘50%業權時已擁有其他住宅單位X,故甲須要繳納“取得印花稅”。 由於大型銀行承造英國本地按揭的資格嚴謹門檻高,一般首次置業的買家都會由地產經紀轉介或自己尋找按揭經紀(Mortgage 第二層樓印花稅2023 Broker),因為經紀可以為你向銀行爭取更高按揭成數之餘,更可在利率上獲得優惠。 另外,使用按揭經紀,或會涉及中介費用,並需要由買家承擔,包括500英鎊-800英鎊的中介費用(Broker Fee);另外銀行亦會收取為物業進行估價、約300英鎊-500英鎊的估價費(Valuation Fee),但有些按揭銀行會免去這筆費用。 在香港買英國樓,大多會透過中介進行,並由中介向買家轉介當地律師,買家亦可以自己聘請律師,但同樣要預留一筆金額支付律師費,視乎質素及服務的全面性,一般會向買家收取1,500英鎊左右的律師費。
- 惟自從港府辣招盡出,物業投資者宜小心計算買樓成本。
-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
- 由於該住宅物業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已取得,因此,陳先生無須就該項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 不過,如成功在指定限期內售出原擁有物業,便可申請退還雙倍印花稅。
不過,其後若以公司轉讓的機制轉手物業,的確可避開樓宇相關的印花稅項,但要注意,這方法最大缺點是買家一開始不能借按揭,需先以大量現金購入公司,完成變更股東手續後才可申請按揭。 當然,若現金不足,現時也有財務機構提供短期的過渡性貸款。 她表示,若以公司名義買入物業,一開始要支付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合共樓價的30%,高於香港永久居民以個人名義買第二層或以上物業的15%從價印花稅。
第二層樓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事宜
根據本法律第十條第一款(一)項規定,由於丙只擁有住宅單位X的25%業權,故其只要在購入住宅單位Y後一年內,出售其對住宅單位X所擁有的25%業權,並作成物業登記,便可自有關登記之日起計90日內申請退還已繳納的5%稅率的“取得印花稅” 。 在本個案中,兩人須以10%稅率繳納“取得印花稅”,已不符合有關退稅的前提條件。 第二層樓印花稅 第二層樓印花稅 由於甲透過同一份買賣合同同時取得多於一個住宅單位,屬於本法律第二條(三)項(2)分項所指的情況,故根據第三條一款的規定,需要繳納“取得印花稅”。 如換樓客選擇先賣後買,原則上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政府便不會將買家視為擁有多於一個單位,即買家可以按第2標準稅率的計算方法繳交從價印花稅,但如舊單位的買家突然撻訂,換樓客便要即時補回15%印花稅的差價。 至於政府一向有徵收的從價印花稅,則可分為首置印花稅、非首置印花稅及非住宅印花稅3種不同稅率,當中的首置印花稅適用於首次置業的本港永久居民,又或是於單位成交時沒持有其他住宅,如已成功將舊物業出售的買家,可獲豁免雙倍印花稅,即按照第2稅率計算。
申請可以電子或紙張方式提交,延期最長可至首份合約簽立日期後3年。 申請及加蓋印花程序,請參閱《加蓋印花的程序及註釋》買賣合約及樓契加蓋印花程序(IRSD120)。 自去年公布新辣招後,投資者購買第二個物業,印花稅由過往的最低100元至最高為樓價4.25%,加至現時的1.5至8.5%不等,但寬免首次置業的香港居民及樓換樓的買家。 第二層樓印花稅 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王美鳳稱,雙倍印花稅增加投資第二所物業的成本,但買樓成本會受不同因素影響,包括有否做按揭、持有物業之長短、不同區份的樓價升值幅度、資金來源、風險承受能力等。 英國政府會跟據物業的價值以及住宅所在的地區,向每名英國樓的買家印花稅,125,000英鎊以下的物業豁免繳印花稅,而125,000英鎊以上的稅率,由2%-12%不等,首次置業的印花稅與第二層物業以上的印花稅亦有所不同。
第二層樓印花稅: 近親轉讓可以慳多少稅?
把住宅物業送贈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徵稅的慈善機構。 第二層樓印花稅 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稅率劃一為15%,除指定豁免外,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物業的交易。 第二層樓印花稅2023 當中主要的豁免是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且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任何其他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 在這情況下,有關交易可獲豁免按新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而只須按較低的第2標準稅率繳稅。
若不是聯名持有,業主也可考慮以近親轉讓方法,再次回復首次置業身份。 但要留意,無論是甩名或近親轉讓,也會被視為一宗樓宇買賣,須支付從價印花稅及律師費開支。 如何令物業未來可一開二,二開四,是達至財自的最有效方法。 如果第一層是聯名上,當樓價升後,透過近親轉讓做8成按揭,便能套出足夠資金讓配偶買第二層,完成一開二之操作。 【財政預算案2023/電子消費券/派糖/陳茂波/印花稅/差餉寛減】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22日)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未有為樓市「撤辣」或「減辣」,但較為焦點是調整住宅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 如果你並非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即買樓時已持有物業(就算只有半份或更少的業權,只要物權在你名,都算不上首次置業),所以你買樓時要繳付的印花稅就認真「乸脷」!
第二層樓印花稅: 計算印花稅(物業)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買賣雙方應在協商後在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訂明由那一方(買方或賣方)繳付「額外印花稅」。 若買賣雙方同意由賣方負責繳付「額外印花稅」,我們建議買家考慮在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內訂明買方將會預扣部分成交價的款項以支付「額外印花稅」。 假設買家新購入的物業為300萬元,由於舊居尚未沽出,故他需要支付100元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新居入伙後一年內,他成功沽出了舊居,故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多繳的稅項。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100元」,相當於449,900元的款項。 但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已持有香港住宅物業又怎計?
第二層樓印花稅: 選擇1: 沽貨後租樓
另外,已擁有兩個物業的人,可能會考慮一下「兩細換一大」,慳稅之餘又可以換大屋,但世事那有「咁perfect」? 整個退稅安排只限於「一對一」,即是你買樓時,本身只能擁有一個住宅單位。 如果你原本已持有兩個物業,就算你買了單位後,隨即將原有的兩個物業都賣出,亦不會獲得退稅。
第二層樓印花稅: 按揭預批適合哪些人?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問題是,如果提名人並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不是近親,又會怎樣處理呢? 根據稅局規定,稅局容許買家在簽立轉讓契時提名一名近親,且該名近親不一定是香港永久性居,而僅需要支付「從價印花稅」。
第二層樓印花稅: 印花稅攻略:印花稅攻略:即睇印花稅計算方法、類型及繳交時間
由於樓宇交易涉及的契約文件十分複習,律師會代會處理妥善及打釐印,而同時將會向印花稅署繳交釐印費及印花稅。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當買方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住宅物業,他會被視為在 第二層樓印花稅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有關物業,不論他在何時將物業轉售,也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