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完成網上預約輸入程序後,你可選擇以你提供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接收本處給你的電郵/短訊預約提示服務。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2023 在選擇提示服務後,如你欲更改你提供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或取消預約提示,請於預約日期前三天(或以上)作網上更動。 如上例所示,可予選擇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不會早於你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
登記官會聯絡你進行會面,並會要求提交補充文件(如有需要)。 如提出的申請獲批,你會收到通知親身前往婚姻登記處繳交有關費用,簽署及領取結婚證書。 除向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訂明費用港幣305元外,法律並沒有規管婚姻監禮人的收費,該收費將由結婚雙方與婚姻監禮人自行議定。 婚姻監禮人在同意為一對新人服務前,必須向他們提供一份書面的收費通知。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他必須提交由管轄法院所發出有關其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以作證明;並在舉行婚禮前,向婚姻登記官遞交一份蓋有印章的法院最後判令的核證副本。 如通知書是透過擬結婚人士的香港聯絡人遞交,費用可由該聯絡人以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擬結婚人士可將港幣銀行滙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連同已填妥的通知書一併寄回以繳付有關費用。 如滙票並非以港幣結算,有關人士需額外繳交兌換貨幣所需的銀行手續費港幣100元。 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內無人提出反對及擬結婚雙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雙方便可在獲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按《婚姻條例》的規定締結婚姻。 擬結婚人士可預約一個日期,到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結婚雙方到港後,須與婚姻監禮人會面或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並出示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以及先前遞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 遞交通知書的一方須在登記官前或婚姻監禮人前作出誓章,表明該宗婚姻並無任何血親或姻親關係的障礙,亦無其他法律上的阻礙。 如由婚姻監禮人監誓,有關人士須預留足夠時間讓婚姻監禮人將有關文件送交登記官,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成功預約的人士 ,最少其中一方必須於預約日期及時間親身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結婚紀錄
可供預約的日期為辦理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先到先得。 為方便你其後翻查、更改、取消有關的預約,或在預約後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表 (表格MR21B),你必須輸入四個自選數字,作為你的個人查詢密碼。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如你擬於香港登記結婚,你須事先遞交通知書予婚姻登記官。 想結婚時順順利利,新人們請謹記每個註冊的程序和細節,否則你的人生大事便有可能多了一些缺憾。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2023 若想知道更多在香港註冊的資料,請瀏覽入境事務處的婚姻登記網頁。 證書為一式兩份,並連存根,以規定之表格印成,婚禮時由主婚之神職人員、結婚雙方及見證人簽署。
請留意,如未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婚禮不能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 填妥並簽署通知書表格後,該表格須由你們所居住國家的公證人認證。 請注意,如男、女雙方居住於不同的地區/國家,只需由其中一方在當地找認可的公證人認證(即發出通知的一方)。 如匯票並非以港幣結算,你們需要額外繳交兌換貨幣所需的銀行手續費港幣100元。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2023 成功預約的人士,最少其中一方必須於預約系統指定的日期及時間親身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記處/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屆時並須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旅行證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網上申請補辦婚姻登記
「壹誓」會全程系統跟進,定時提醒您們排期結婚申請的進度和主動跟進婚禮安排,令您們可放心交託,無需擔心。 證婚人即使你不打算邀請親朋觀禮,只想低調完成婚禮,都要有兩位證婚人見證婚禮。 證婚人人選不一定為雙方父母,只要是成年人,親朋好友甚至同事、上司都可擔任證婚人。 如果你找律師證婚,結婚地點不受限制,可以在律師樓、家中、酒樓...任何一個證婚律師可以到達的香港境內地方即可註冊。
在合法情況下,用以核實有關人士的身分、年齡、家庭關係、婚姻狀況等,或用作法例規定、授權或准許的其他合法用途。 家計會亦為準新人提供「婚前綜合服務」,包括健康評估、生殖健康教育和醫學化驗,以保障新人及下一代的健康。 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網上申請翻查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或相關的核證副本
若在婚姻登記處註冊,新應按照與婚姻登記官約定的時間十五分鐘前到達,並攜同兩名成年人出席作為見證人及簽署作證。 既然選擇簡單註冊,婚禮形式可以隨心所欲,早上的敬茶、玩新郎、出門儀式等因應長輩要求而決定要否保留。 完成註冊後可在場地內外跟摯親好友大合照,然後來一場簡單飯局,這種模式一向深受新人歡迎。 當然,飯局都要提早預約,你可因應出席婚禮的人數book 枱,或只邀請摯親參與,建議以小型包廂為佳。 如通知書上有多處文書錯誤,則可以註銷整份通知書(一式三頁)。
如你在港有婚姻登記紀錄,你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領取該函件無需繳費。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2023 如你身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或身在香港並能提供證據證明你無法親身提交申請,你可書面授權他人將填妥的申請書遞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 你的授權人須同時出示所需的證據、授權書、你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及載有你個人資料及簽名的旅行證件副本。 你在申請書及授權書上的簽名須跟你旅行證件上的簽名相同。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婚姻登記
蜜月小旅行可能你因為錢或時間而選擇簡單註冊結婚,或者不屑那公式化的婚禮形式,但蜜月旅行一生人一次,是你和另一半步入人生新階段後的第一次旅行,不可輕率略過。 即使未能在婚後立即起行,也可以一次mini-moon 或staycation,之後再補度蜜月。 簡單註冊結婚的話,毋須新娘化妝師跟足全日,價錢比一般婚禮的化妝服務便宜。 新娘當日的妝容可以自然清新為主,最好跟化妝師出示註冊結婚衣著,以便化妝師了解造型。 部分化妝師提供2小時1次造型、 3小時2次造型;亦有公司推出註冊新娘化妝連髮型設計,不設跟場服務,價錢一般由$1,000-$2,500 不等。
你所遞交的婚姻登記所需資料,部分將用於擬備通知書及結婚證書,你應確保你所遞交的資料正確無誤。 如遞交的資料有誤,你可於赴約當日,在遞交通知書時更正。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假如你接受簡單註冊結婚,跟足政府的婚姻登記流程和手續,只要一千元多就能脫離單身! 不少人都對簡單註冊抱有問號:最快簡單註冊的方法是什麼、可以即日註冊結婚嗎、簡單註冊婚禮流程是怎樣...以下為你逐一解開疑問。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網上預約連結
你可選擇預約的日期,為你上網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先到先得。 如婚禮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有關人士可前往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其他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遞交通知書。 填妥並簽署通知書表格後,該表格須由您們所居住國家的公證人認證。 已認證的表格及填妥的資料表,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及繳交訂明費用的銀行滙票,以空郵掛號方式寄交,或透過您們的香港聯絡人或婚姻監禮人遞交至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如以郵遞方式申請,你須以本港銀行發出的劃線支票、銀行匯票或銀行本票以港幣繳付翻查結婚紀錄費用,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如你的旅行證件是在香港以外地區簽發,該旅行證件的副本須由一名公證人簽名認證。 如婚禮將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擬結婚人士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在婚禮舉行前,擬結婚人士應確保已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如擬結婚人士已成功預約遞交通知書,可進一步使用網上服務,在不遲於所預約日期的前一天,透過互聯網填報婚姻登記所需之詳細資料。 通過這項網上服務,你可預先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以節省你在赴約當日在櫃位辦理遞交通知書手續的時間。 遞交申請後,本處職員會以電話/電郵聯絡你確認有關申請。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註冊結婚|文件樣本
屆時並須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若他(們)未能回港辦理有關手續,則須循從香港以外地方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方法處理。 根據 《婚姻條例》第25條,婚姻登記官在獲出示已交予結婚雙方的結婚證書時,可更正該結婚證書上的文書錯誤,但須加上簽署或簡簽以示真確,並須註明更正錯誤的日期。
- 屆時並須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 如上例所示,可予選擇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不會早於你舉行婚姻三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
- 如擬結婚的其中一方爲離婚人士,該方必須於發出通知書時一併出示離婚證書或其核證副本,否則通知書將不獲受理。
- 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有關人士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 你所遞交的婚姻登記所需資料,部分將用於擬備通知書及結婚證書,你應確保你所遞交的資料正確無誤。
如預備結婚證書時出現文書錯誤,婚姻監禮人須按「指南」附件E的式樣,在該證書的正本及副本上畫上橫跨整頁的兩條對角綫及註明"註銷"字樣,並簽署確認及註明註銷的日期。 註銷後的證書須連同「指南」附錄的確認回條(填妥一式兩份),交回辦事處。 婚姻監禮人須重新預備一份結婚證書,並在核對無誤後才主持有關婚禮。 如果你不是登記資料當事人註1、有關人士註2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你可以親身或以郵遞方式遞交你的要求。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你須在遞交要求時一併提交補充資料,包括你與登記資料當事人的關係、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翻查結果和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及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以支持你的要求。 為縮減在婚姻登記處處理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時間,擬結婚人士可選擇預先填寫此資料表,在辦理「擬結婚通知書」時一併遞交。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申請表格
在收妥經認證的通知書、有關訂明費用及證明文件後,有關人士會獲發信確認預約詳情。 為方便因額滿關係而須另作安排,擬結婚人士可於資料表上選擇多於一個日期及婚姻登記處,亦可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填妥並已簽署的通知書表格須由擬結婚人士所居住國家的公證人認證。 已認證的表格及填妥的資料表,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及繳交訂明費用的銀行滙票,以空郵掛號方式寄交,或透過擬結婚人士的香港聯絡人或婚姻監禮人遞交至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如你們打算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婚禮,你們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然後,你要透過網上預約一個日期,到你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