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新樓的管理費水漲船高,平均都超過每呎5元,而超級豪宅、單幢樓每呎7至8元的個案亦比比皆是。 若以400呎的單位計算,即管理費大約每月$2,000。 管理費的水準亦會按地段、管理服務及設施配套而定,一般來說洋房的管理費會較標準住宅單位貴。 例如最高級的豪宅盤,山頂的Mount Nicholson,每呎可達約10元;東半山樓王傲璿OPUS HONG KONG更曾創下每呎14.2元的紀錄,貴絕全港。 如遇有業主欠交管理費,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首先會向有關業主發出欠費單據,如業主未有合作,物管人員將每隔兩至三星期發出通知書,若至第三封仍未獲受理,物管人員或業主立案法團將有權向欠款業主採取法律行動。
比起買樓首期及供樓,管理費似乎微不足道,但其實會影響租金回報率。 不得不留意的是,如果業主包管理費,計算租金回報率時,須先扣除管理費支出。 因此每當管理費增加,業主的實際收益也減少了,降低整個回報率。 需要提醒的是,管理費並非永遠不變,大多數情況下,會每年跟隨通脹及市價上漲,業主及住客均需留意管理費的調整程度。 據報導,之前元朗的大型住宅YOHO Town就連續五年加管理費共5成,以其中一個422呎的單位為例,5年前管理費為890元,到2019年初,管理費已達1,336元。
管理費不公平: 大樓才蓋1年「一堆2樓被拋售」..
《管制免責條款條例》(香港法例第71章)第3條訂明,如果法官在考慮及立約各方在立約時所知悉、預料或理應知悉或理應預料到的情況後,斷定加入該條款是公平合理的,則該合約條款才符合合理標準。 為了避免承擔某些責任或剝削消費者,某些零售商或服務供應商會在合約中加入免責條款或不公平條款。 如果因商戶疏忽而令閣下受傷或導致財物損失,法律會設法制止他們逃避應有的責任,即使合約包含措辭巧妙或字體細小的條款,他們仍須作出賠償。 另一方面,不少人關心當屋苑有豐厚盈餘時,會否還富於民。 基本上,是不會的,有關的盈餘會作為儲備金,藉以支持未來大廈維修及保養的費用。 一旦基金盈餘不足以支付費用時,每住戶的業主須平均去分擔費用,所以預留管理費盈餘是無可厚非。
若欠款低於5萬元,物管公司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向有關業主追討;若高於5萬元,則可入稟地區法院向業主追討。 要維持每幢大廈的日常管理,繳交管理費成為業主必要開支,然而因為某些原因,總會有業主欠交管理費,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將會遵從大廈公契所列明的權利向業主追收。 管理費不公平2023 近年新盤的管理費水漲船高,平均都超過每呎5元,而超級豪宅、單幢樓每呎7至8元的個案亦比比皆是。
管理費不公平: 公平理論
當出現這種情況時,人不會因此產生不公平的感覺,但也不會覺得自己多拿了報償,從而主動多做些工作。 調查和試驗的結果表明,不公平感的產生,絕大多數是由於經過比較認為自己目前的報酬過低而產生的;但在少數情況下,也會由於經過比較認為自己的報酬過高而產生。 公平理論的基本觀點是,當一個人做出了成績並取得了報酬以後,他不只關心自己所得報酬的絕對量,且關心自己所得報酬的相對量。 因此,他要進行種種比較來確定自己所獲報酬是否合理,比較的結果將直接影響今後工作的積極性。 留言亦有分析管理費昂貴或便宜的原因,大部分人都指出如果屋苑戶數愈多,分攤的管理費就會愈便宜,不過舊樓在一定年份之後需要進行維修,所費不菲。 有人提到,如果屋苑設施多,例如有泳池、公園、球場,甚至是私家路,管理費亦會因而上升。
…惟按「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作專有部分。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巷道、防火巷弄。四、約定專用有違法令使用限制之規定者。五、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 準此,公寓大廈之電梯屬於共用部分,不得約定為專用,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均有權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使用。 又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公共設施之使用,區分所有人或其管理委員會固得為必要之限制,但其限制必需合於平等、比例原則,不得妨害區分所有權人就建物及公共設施之通常使用。 高雄地院表示,社區調漲管理費用是否合理,法院審查的標準在於社區管理費分擔是否合於區分所有權人間就共有部分之使用「權利」,與責任及費用負擔「義務」間之適當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平等原則。 管理費不公平2023 「社區公共基金與管理費存在私人帳戶」的情況,在沒有管理委員會的老社區,極為普遍! 因為沒有依法定程序成立並報備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銀行無法開戶,社區住戶若有共識繳納公共基金與管理費,必然都是借用私人帳戶,但隨著時間推進,許多存放在私人帳戶裡的公款就容易產生一大堆財務管理的問題,甚至嚴重糾紛。
管理費不公平: 物業管理費包含哪些項目?一定要交管理費嗎?
強制執行後假如住戶再度積欠金額達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即可以依22條規定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並無任何其他可以約定如罰鍰規定,是以,不得任意約定罰鍰。 最常見的不滿,一般在於管理費的問題上,尤其樓齡較舊的物業,大廈公契未及現時清晰。 如面積不同的單位繳交劃一金額的管理費,與現時以單位面積計算管理費的模式不同,單位面積較小的業主或會認為計算不公平而拒絕繳交管理費。 其實,大廈公契一般會列明計算管理費方法,並會以業權份數計算,因此劃一管理費只因以往計算方法不清晰及習慣使然,只要專業物管人員向雙方釐清定義,糾紛自然迎刃而解。
看到貼文後,有人認同原PO看法,「超級不公平啊……大坪數的住戶甚至付出更多坪數的公設面積,但實際使用公設的面積根本一樣」、「有些社區是根據幾房區分的,因為使用公設的部分大多是人在使用,所以用幾房就付多少管理費,當然如果可以統計到一戶幾個人住, 就付多少是最理想的」。 入稟狀指, 根據2016年2月15日的公契,停車場及屋苑公用地方由住宅、商場單位及停車位業主分擔管理費開支。 去年11月30日,答辯人就2019年度管理費開支作預算,通過提高商場公用地方管理費,令作為商場及停車位業主的原告須不公平地分擔有關管理費。 原告要求法庭聲明有關決議無效,以及頒令答辯人須根據公契重新制定新預算開支。 但法官調查發現,管委會提供攤提表中,因管理非住戶車位額的外支出,僅包含獨立梯間相關費用,1416元中只有182元,與700元相差甚遠,就算按照1416元計算,住戶也得如數繳納才公平,不能只繳300元。
管理費不公平: 管理費是如何計算的?
原PO說,但自家以外的公共空間、設備、電力、電梯、樓梯、保全、清潔等等設置或服務,大坪數屋主並沒有用得比小坪數屋主多,大家都是一樣的。 「先別說大坪數可以住的人比較多,因為那不是絕對的,甚至有可能不是多數的」,原PO表示,買大坪數的人也不一定比較有錢,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似乎是以戶數來分攤管理費比較合理。 管理費不公平 高雄市澄湖園景湖樓社區共有一六二戶(大樓住戶一五三戶、透天別墅住戶九戶),宋姓男子是透天別墅的住戶,他不滿社區於前年召開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調漲社區透天區所有權人的管理費,他每月原本繳納管理費一九七五元,竟增加為三二七五元,每月多增加支出一三○○元。 高雄市澄湖園景湖樓社區共有一六二戶大樓住戶一五三戶、透天別墅住戶九戶,宋姓男子是透天別墅的住戶,他不滿社區於前年召開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調漲社區透天區所有權人的管理費,他每月原本繳納管理費一九七五元,竟增加為三二七五元,每月多增加支出一三○○元。
關於這個問題,由於管理費是不得認定為與使用公共設施之間有明確的對價關係,更不是只用來支付電梯的管理維護費用,如房客缺繳管理費應該依循法律途徑解決而不得採取自力救濟方式。 尤其,電梯法定名稱為「昇降梯」,若超過10層樓則為「緊急用昇降機」。 依內政部第 管理費不公平2023 號函表示,設置緊急用昇降梯的建築只要發生火災,需要使用緊急用昇降梯才能讓消防員迅速搶救,如果設置刷卡機,將影響緊急救難時效以及增加逃生之阻礙。 為避免影響建築物之救災及逃生功能,緊急用昇降機不宜設置刷卡機,否則有害於法定功能。 《不合情理合約條例》(第458章)只適用於售賣貨品或提供服務的合約,且立約的其中一方是消費者。 如果法庭裁定該合約或其中任何部分在立約時的情況下已屬不合情理(亦即不公道 / 不合常理),則法庭可按上述條例的第5條拒絕強制執行該合約,或只是強制執行合約中不合情理部分以外的其餘部分,或限制任何不合情理部分的適用範圍,或修正、更改該等不合情理部分,以避免產生任何不合情理的結果。
管理費不公平: 新聞雲APP週週躺著抽
由房協發展的長沙灣喜韻項目,發展商房協不滿業主立案法團於今年財務預算中,增加商場公用地方管理費開支,令房協須不公平地分擔更高管理費,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聲明有關決議無效,以及要求法庭頒令法團須重新制訂新預算。 上面的公平標準是採取貢獻率,也有採取需要率、平均率的。 例如有人認為助學金應改為獎學金才合理,有人認為應平均分配才公平,也有人認為按經濟困難程度分配才適當。 如果某餐廳 / 酒家遺失或損壞了顧客寄存在衣帽間的物件,他們必須證明已作出合理的看顧。 即使有告示牌註明「本餐廳 / 酒家酒家對 ……一概不負責任」,他們亦不能免除替顧客看管財物的責任。 如果顧客認為該告示不合理,可質疑其合法性,而法庭會作出最後的裁決。
- 要解決危機,可使用轉按、定息按揭、賣樓及出租物業...
- 買房之前需要考慮的條件有許多,除了生活機能以外,樓層也是一大關鍵,近日就有一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發現一棟新大樓近1、2年才剛蓋好,...
- 由於管理費是所有業主共同攤分的,如果物業伙數少,每戶要攤分的管理費支出自然較多,因此單幢樓管理費一般會較貴。
- 例如有人認為助學金應改為獎學金才合理,有人認為應平均分配才公平,也有人認為按經濟困難程度分配才適當。
- 那屋苑收的管理費有什麼作用,業主可以選擇不交嗎?
不過另有意見認為,管理費再貴也只是小額支出,「唔係嘛?一千幾百萬樓,計較幾蚊管理費?」、「樓價升三成,管理費呢啲算係咩?」。 管理費不公平2023 財政預算案剛剛公佈,當中大家最關注當然是18歲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得到10000元的現金。 另外,將會由按揭證券公司推出定息計劃,由於毋須...
管理費不公平: 業主與租客
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要求增加自己的收入或減小自己今後的努力程度,以便使左方增大,趨於相等; 第二種辦法是他可能要求組織減少比較對象的收入或者讓其今後增大努力程度以便使右方減小,趨於相等。 此外,他還可能另外找人作為比較對象,以便達到心理上的平衡。 家庭社區法網提供的資訊只屬初步參考,並非法律意見。 如果您想取得某些法律事宜的詳盡資訊,或尋求進一步法律協助,請諮詢律師。 不少網民都認同樓主所指,「所以大型屋苑有這個優點,小數怕長計」、「係呀,買單楝樓咪貪平,睇清楚管理費收幾多先呀」、「有泳池會所都唔會平得去邊,4蚊其實好貴,如果每個月可用來供樓,20年夠你買多間」。
首先,一些老牌屋苑因為樓齡較舊,缺乏會所、花園等康樂設施,因此大部分管理費都比新盤要低。 此外,一些大型的屋苑由於單位伙數較多,因此,分攤到每一戶的管理費就越便宜。 如不想承擔太重的管理費開支,且對住宅配套設施沒有太大追求的買家或租客,不妨考慮下舊樓大型住宅,會是省錢的不錯之選。 市場上放租的單位可分為「全包」及「不包」兩種,即是否由業主承擔物業的管理費。 因此,租客在睇樓時,需要了解清楚住宅每月的管理費開支,以幫助判斷業主的開價是否合理。 同時在簽訂合同時,與業主協商好租金是否包含管理費,並清楚列明在租約合同上。
管理費不公平: VII. 不合理的免責條款及不公平的合約
另外,部分新房售樓說明書中「公契摘要」中列明,普遍標明買家收樓時需要繳交3個月管理費按金。 鑒於管理費水準在樓花期往往只能靠預估,因此業主們需要預備足夠的額外資金。 杜拜社區由誠隆建設、全樂建設合作興建,興建完成後,地下停車場共有部分所有權仍歸兩建商,總計劃分148個車位,並規劃獨立梯間、電梯,方便非住戶者通行,且無法隨意進出住戶樓層,兩建商可對外出租、出售營利。 為了避免職工產生不公平的感覺,企業往往採取各種手段,在企業中造成一種公平合理的氣氛,使職工產生一種主觀上的公平感。
在一般情況下,如果商戶因疏忽而導致顧客死亡或受傷,都不能逃避責任(有關人身傷亡的法律訴訟程序,請登入《社區法網》瀏覽「人身傷亡」)。 如果商戶打算以這種條款避過消費者的索償,該條款必須合理;如被證實為不合理,有關免責條款便可能無效。 三地產焦點簡介:逢星期三刊登,為 28Hse 的會員帶來一系列地產資訊,包括講述地產近日最熱門話題、樓市成交及新盤動向等。 熱門話題主要是以年輕、草根市民的角度出發,分析香港置業的困難、樓市高低對他們的影響,以冀道出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心聲。 那屋苑收的管理費有什麼作用,業主可以選擇不交嗎? 管理費開支中,最大部分是用作屋苑公共設施的日常管理、保安及清潔人員的工資、保養及維修等。
管理費不公平: 法律信箱
如有的企業採用保密工資的辦法,使職工相互不了解彼此的收支比率,以免職工互相比較而產生不公平感。 然而,公平理論對我們有着重要的啟示:首先,影響激勵效果的不僅有報酬的絕對值,還有報酬的相對值。 其次,激勵時應力求公平,使等式在客觀上成立,儘管有主觀判斷的誤差,也不致造成嚴重的不公平感。 再次,在激勵過程中應注意對被激勵者公平心理的引導,使其樹立正確的公平觀,一是要認識到絕對的公平是不存在的,二是不要盲目攀比,三是不要按酬付勞,按酬付勞是在公平問題上造成惡性循環的主要殺手。 一種比較稱為橫向比較,即他要將自己獲得的「報償」(包括金錢、工作安排以及獲得的賞識等)與自己的「投入」(包括教育程度、所作努力、用於工作的時間、精力和其它無形損耗等)的比值與組織內其他人作社會比較,只有相等時,他才認為公平,如下式所示。
管理費不公平: 社區保全費用一年價差竟達上百萬?內行人揭常見3種保全系統
隨著市民對娛樂需求增加,有屋苑設有會所、泳池及健身室等,令整體成本開支上漲。 由此可見,管理費與樓價是沒有直接關係,主要是屋苑整體開支、伙數多少影響業主需繳交管理費。 由於管理費是所有業主共同攤分的,如果物業伙數少,每戶要攤分的管理費支出自然較多,因此單幢樓管理費一般會較貴。 一般而言,大廈公契為不同單位訂立了管理份數,以計算其負擔的管理費;如果大廈公契沒有訂定管理份數,則按照各業主所佔的業權份數釐定。 [28Hse 三地產焦點 第二百六十二期 2020年3月25日] 不少人入市買樓時,主要計算首期、每月按揭供款等開支,往往忽略了入住後要付的每月管理費。
管理費不公平: 不合理的免責條款及不公平的合約
如果成功聯絡業主,會了解業主因什麼原因欠交管理費,從而作出協助,如業主經濟有困難,會與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可否分期繳交等;如果長期未能成功聯絡業主,管理公司就會採取法律行動,最壞情況業主會被釘契,以及被強制拍賣業主擁有的單位以取回欠款。 值得留意的是,沒有設施不等於管理費平,因為近年社會環保、綠化及減碳意識逐漸提升,有的屋苑加入大量的園林造景、花圃植被、草皮的小斜坡和石頭造景等,營造庭院風味。 但是這些都需要保養及護理,成本不菲,難免會轉嫁至業主。 目前來說,買新樓時,沒有明確的法例規定發展商必須或要在什麼時候公佈管理費。 所以,若發展商沒有公佈,准買家只能靠猜測和預估,入伙後只能被動接受,可以說是除供樓以外,每月的固定開支之一。
買樓除了留意單位價格,不少人也會留意到管理費金額。 有網民在討論區上發文,指自己現時並非住在屋苑,管理費高達4位數字;但朋友住在大型屋苑,即使單位面積比自己大一倍,「管理費同我差唔多」,另有朋友的管理費只是3位數。 樓主感嘆現時自己所付的管理費太貴,關鍵在於最低工資金額,他不要最低工資再上調,以免管理費再加價。 有網民則指,管理費調升除了與最低工資有關,住戶數目亦很重要,大型苑有多戶分擔費用,管理費自然較低,「所以唔好貪平買單幢樓,管理費超貴」。
管理費不公平: 《物業管理條例》 - 不公平「公契」的剋星
公寓大廈的「公共基金」,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又第三十六條第七款規定管理委員會具有「……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的職務。 管理費不公平 管理費不公平2023 因此,管理委員會對於所收取的「管理費」,依法具有管理、運用的權限。 管理費不公平 管理費的收取,其標準如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有決議,或規約另有規定,則依該決議或規約的規定,如未另設有規定,則按各區分所有權人之「共有的應有部分比例」收取管理費。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另行規定管理費的標準,其規定也不得對部分區分所有權人顯不公平,如有違反負擔的公平性。
祥益地產高級區域經理黃慶德表示,新近錄得屯門啟豐園2座低層F室,實用面積325平方呎,2房1廳,累減$22萬,獲區內首置客以$458萬,實用面積平均呎價$14,092,屬市場價成交。 有時會聽到有人說不滿意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而拒絕繳交管理費,此舉會有什麼後果呢? 對於業主欠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會先發出欠款通知,直至第三封仍未獲業主回覆,管理公司將嘗試以各種方法聯絡業主。 任職銀行的陳先生月入4.5萬,現時租住荃灣中心單位,近日獲業主通知需要搬離單位,陳先生正掙扎究竟應該上車置業還是繼續租樓。
管理費不公平: 物業管理費一定要交?包含哪些項目?
目前來說,沒有明確的法例規定發展商必須或要在什麼時候公佈管理費。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受台北市政府委託執行臺北市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擔任計畫主持人,所以,造訪了許多老舊社區。 老社區的問題積累很多,有些問題非常普遍,例如,社區財務管理問題。
相信很多業主或租客都有類似的疑問,究竟買新樓時,管理費開支需要多少? 相信很多業主或租客都不時有類似的疑問,究竟買新樓時,管理費開支需要多少? 舉凡對居家環境、住戶本身帶來負面觀感或影響的設施或店家,都被視作「嫌惡設施」或稱「鄰避設施」,常見的像是加油站、垃圾場、公墓等;不過,... [周刊王CTWANT] 管理費不公平 管理費不公平2023 《封面新聞》報導,鄧翁2022年1月去世,遺留下銀行存款80餘萬元、房屋一套以及2家電站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