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一 阿 Bob 每個星期會固定上班兩天共 16 小時。 由於不足 18 小時,所以仍未符合連續性合約的條件。 如果僱員連續為你工作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 18 小時(這也是「418」的由來),那麼他的合約便符合「連續性合約」的條件。 查看法例,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休息日的定義為一名僱員有權在不少於24小時內不用工作。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 (如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 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連續性合約年假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連續性合約年假: 公司
所有受僱傭條例所涵蓋之僱員 ,不論其工作時間,均享有僱傭條例的基本保障,此等保障包括工資的支付、有關工資扣減之限制、享有法定假期等。 可是,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之僱員會享有更多保障,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以及長期服務金等。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 如法定假期的日期剛好是一個休息日,有關的休假應在休息日之翌日。
- 則該僱員未達到《僱傭條例》的資格,即使他連續工作滿4週,但在某些週工作時間不足18小時。
-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下列「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規定,受僱者請產檢假、產假與陪產假等假別,必要時雇主可以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而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因此,僱員在辭職時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年假,須同時考慮法例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的裁決。 假期年是指僱員開始受僱日及其周年日起之後的 12 個月期間。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員工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如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也取決於公司慣用的做法。 而僱主最遲須於年假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 根據勞工法例,僱主不得在僱傭合約內加入任何條款,令僱員放棄全部或部分年假,包括支付工資以代替年假的條款。
連續性合約年假: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 重設
根據《僱傭條例》附表1 ,如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此僱員便會被視為擁有一份連續性的僱傭合約。 因此若一名兼職僱員符合上述要求的話,亦將被視為擁有一份連續性的僱傭合約。 在受僱每滿 12 個月後,僱員須於隨後 12 個月之內放取應得的有薪年假。
** 若僱主在合約期滿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長期服務金。 *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如果因為新冠肺炎病毒嚴重,而雇主雖同意在1年內請完婚假,但實際上有困難時,勞動部又再放寬規定,如果雇主又同意的話,可以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的1年內請完。
連續性合約年假: 休息日
「病假日」指僱員因受傷或患病而不適宜工作,並以此理由缺勤的日子。 *《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於2022年1月1日生效。 為了更輕鬆地管理僱員編更、考勤、假期、薪酬、MPF、報稅等,我們強烈推薦使用Workstem一站式雲端計糧&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以提高企業運營效率。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 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 計算時,須採用僱員在《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訂明的「指明日期」前12個月(註一)內所賺取的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作為有關法定權益的計算基礎。 如僱員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註二)。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 12 個月,便可享有不少於7天有薪年假。
連續性合約年假: (一) 產假
此外,僱主在訂立僱傭合約條款時,應以合理和公平為原則。 公平合理的條款,例如合理的薪酬福利及終止合約的通知期,有助僱主吸引人才、提升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以及挽留富經驗及優秀的員工。 答: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僅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而只有符合這種僱傭關係的僱員,才能享有418條例下的福利和保障。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連續性合約年假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 連續性合約年假2023 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例】一名在《僱傭條例》下享有12天有薪年假的僱員,可選擇只放取10天有薪年假,同時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2天年假。 如果僱員按僱傭合約可享有的年假超過法例要求的標準,超出法例規定的年假部份,應視乎僱傭合約的安排及僱傭雙方的協議。
然而,如員工同意,法例准許員工可以接受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只限於超逾10天的年假部分。 是指在連續不少過 連續性合約年假2023 24 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連續性合約年假2023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
連續性合約年假: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如年假期內適逢休息日或法定假日,該日應視作年假,而僱主必須爲僱員另定休息日或法定假日。 連續性合約年假 最後要特別提醒各位讀者,大家應該很常在新聞上看到有些女性雇員會因為懷孕而被公司解雇。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6項規定,受雇者於產檢假以及陪產假期間,雇主仍須照常發給產檢假薪資(勞保產檢假沒有給付喔!)。 但如果是產假期間薪資計算,則是依照其他法律(如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男性僱員如果有子女於2019年1月18日或之後出生,在按《僱傭條例》的規定通知僱主後,便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而享有五天侍產假。 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之僱員,有權在每七天內享有一天休息日。
《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而只有根據僱傭關係受聘的僱員才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各項福利和保障。 因此,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 如僱傭合約是以書面訂立,僱主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勞工處編印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民法規定的夫妻財產分開制、共同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各有什麼規範與特色?
連續性合約年假: 甚麼是「連續性」僱傭合約?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規定,雇主不可以因為受雇者請產檢假,就將受雇者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依公務員請假規則第3條的規定,公務員懷孕於分娩前,有8天產前假(法條用字雖然不是產檢假,但意義相同),並且可以分次申請,只是不能保留到分娩後。 「連續性合約 連續性合約年假 (418)」是香港人力資源攻略系列的其中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