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日前在個人YouTube頻道上作時事短評,提到曾聽聞過有商台同事對MIRROR幕後個別人員有怨言,志雲大師表示有鏡粉同事得知MIRROR到電台受訪,便跑到直播室外等候並求合照,然而當時就有MIRROR工作人員阻止,用「幾唔禮貌」的語氣問「你屬於邊個部門㗎?你咁樣嚟要求影相?有冇徵求過你上司同意呀?」令到場面十分尷尬。 MIRROR的粉絲應援團隊一直出錢出力支持,跟MIRROR的幕後團隊互相配合,故粉絲專頁也經常見鳴謝經理人花姐與寶姐協助等字句。 近日部分「鏡粉」累積不滿,斥MIRROR的官方社交平台沒認真經營為MIRROR宣傳,後來更發生官方IG「小編」發晦氣的說話曝光,經理人花姐先後兩次道歉,MIRROR成員更要幫口解圍。 有「中國梅鐸」之稱的黎瑞剛近日接受傳媒訪問,批評TVB節目老化、製作技術落後、內部山頭林立產生很多矛盾、管理層決策失誤等五大缺失,導致離年輕觀眾愈來愈遠。 對此,不少鏡粉都認同陳志雲所說,希望MIRROR幕後團隊改善對外部人員態度,更有人留言大呼:「咪拖累MIRROR!」,並希望佢哋唔好浪費了12子嘅努力。 陳志雲理解藝人行程緊密,未必有時間影相,於是佢提出一個更有禮貌嘅做法:「可以代表藝人講一聲『對唔住,因為工作關係,今日唔可以多留影相。』」陳志雲認為咁講大家都會諒解明白,唔一定要用到早前提及嘅語氣同語句表達。
不過,她們較堅持只能和戀人才會發生性關係,就算思想已被勾引,肉體上出軌的機會不大。 如果女生擁有又大又厚的嘴唇,代表她對性的感覺特別敏感,亦十分享受性愛。 除此之外,嘴唇厚的女生,多數是大方、有品味、不過同時又帶有傻氣的人,這樣的魅力特別能吸引男生。 陳志雲時事短評 陳志雲時事短評2023 對於老闆黎瑞剛的言論,汪明荃(阿姐)也認同,她表示山頭文化令很多人失去發展機會,阿姐也坦言近年少看劇集,多看不同台的新聞節目;她又說自己看煮餸節目也看到悶,應該嘗試不同類型節目,帶給觀眾新鮮感。
陳志雲時事短評: 每日星座運勢/金牛適合扮演傾聽者 感情順其自然
廣末涼子在IG貼出道歉聲明,對於讓鳥羽家人受到傷害感到抱歉,並向自己3名子女說對不起,廣末涼子的經理人公司亦對她作出無限期活動停止處分,即時暫停她所有演藝工作。 人夫鳥羽周作則在Twitter承認說謊,他對於廣末的家人、相關人士,以及餐廳客人與員工相當抱歉。 在面相學上,圓臉的女生擁有樂觀的性格,在感情上亦是被支配的一方。 眼睛看上去能給人善良的感覺,就是「安善口鼻」,加上鷹鼻的話,代表她是一名非常有能力的人,而且能聚富。 相反,如果眼睛看上去可怕又兇惡的話,就是「安惡口鼻」,代表她擁有騙人的特質,而且出軌的可能性非常大。 雖然有指耳越大,福就會越多,不過在異性關係來說,大耳是一個不太好的特徵。
- 如果女生擁有又大又厚的嘴唇,代表她對性的感覺特別敏感,亦十分享受性愛。
- 1995年,陳志雲轉投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擔任節目部總監,2004年升任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估計年薪近400万港币。
- 對此,不少鏡粉都認同陳志雲所說,希望MIRROR幕後團隊改善對外部人員態度,更有人留言大呼:「咪拖累MIRROR!」,並希望佢哋唔好浪費了12子嘅努力。
- 陳志雲日前在個人YouTube頻道上作時事短評,提到曾聽聞過有商台同事對MIRROR幕後個別人員有怨言,志雲大師表示有鏡粉同事得知MIRROR到電台受訪,便跑到直播室外等候並求合照,然而當時就有MIRROR工作人員阻止,用「幾唔禮貌」的語氣問「你屬於邊個部門㗎?你咁樣嚟要求影相?有冇徵求過你上司同意呀?」令到場面十分尷尬。
- 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法律觀點犯錯要求上訴庭「直接改判」陳志雲和叢培崑罪成及判刑,上訴庭展開一連兩天聆訊,一二年四月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認為原審法官在沒有事實基礎下,推斷無綫「默許」陳志雲收費出席奧海城倒數活動及主持《志雲飯局》屬合理辯解是法律錯誤,乃下令案件發還續審。
- 眼睛看上去能給人善良的感覺,就是「安善口鼻」,加上鷹鼻的話,代表她是一名非常有能力的人,而且能聚富。
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法律觀點犯錯要求上訴庭「直接改判」陳志雲和叢培崑罪成及判刑,上訴庭展開一連兩天聆訊,一二年四月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認為原審法官在沒有事實基礎下,推斷無綫「默許」陳志雲收費出席奧海城倒數活動及主持《志雲飯局》屬合理辯解是法律錯誤,乃下令案件發還續審。 法庭向律政司及辯方提出九大質疑,就原審法官裁決是否在法律觀點存有不正確的地方,要求雙方解釋。 其中一項爭議點是在《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中「與主事人業務有關」的法律涵義,原審法官潘兆童裁定陳志雲以「名人」及「藝人」身分出席奧海城活動節目,沒有損害無綫在節目中的商業利益,且獲得公司允許,惟律政司質疑陳的身分是否真的與無綫業務無關,而陳獲得公司默許,又是否有合理辯解可脫罪。 潘官在續審後亦認為陳志雲不單已經得到無綫「默許」,且根據陳志雲與上級陳禎祥和李寶安過往就外間工作的處理方法及態度,雙方並無存在利益衝突,法庭認為陳志雲唯一做錯的,是沒有嚴格根據僱傭合約處理他的外間工作。 陳志雲時事短評 潘官又指,陳志雲案發時誠實地深信自己有權演出,以及收取奧海城十一萬二千元報酬,「無必要」向無綫申請許可,已符合法例中「合理辯解」之抗辯理由,故再度裁定陳、叢二人收受及提供利益,以及串謀代理收受利益等三罪名均不成立。
陳志雲時事短評: 娛樂
雙子座感情運方面,新月發生在命宮,人生會因為某個人的出現,發生了重要的改變,感情穩定的雙子座,與喜歡的人會有關鍵性的進展。 陳志雲時事短評 曾在無綫任職的陳志雲,在其YouTube頻道節目《時事短評》,以「TVB大股東 陳志雲時事短評 發嬲,邊個要問責下台呢?ViuTV 五周年台慶,好似好勁咁喎」為題,對黎瑞剛的言論亦有不少看法。 2019年,陳志雲適逢踏入六十歲,於同年七月舉行「演嘢會」作紀念,而接受相關訪問時他亦表示曾被方逸華罵他「你唔知咩叫做選美,唔知咩叫做音樂」[16]。
1983年任職政府公務員期間,陳志雲以藝名「韋家晴」兼職擔任香港電台DJ並為港台電視節目旁白,1980年代獲港英政府保送到英國牛津大學深造,修讀公共行政課程[8],1987年被派往香港駐倫敦辦事處參與居英權的游說工作,1992年任職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助理處長時獲商業電台挖角離開政府,[8]於商業電台從事行政工作,曾參與主持晨早新聞節目《醒晨》。 1995年,陳志雲轉投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擔任節目部總監,2004年升任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估計年薪近400萬港幣。 2009年1月1日起,陳志雲獲政府委任為香港旅遊發展局的成員。 陳志雲時事短評 [9][10]2008年5月,陳志雲獲選北京奧運火炬傳遞手傳送聖火。 1995年,陳志雲轉投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擔任節目部總監,2004年升任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估計年薪近400万港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現為商台「首席智囊」的陳志雲,二○○九年出任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時,與前經理人叢培崑涉嫌貪污,一一年九月獲區院判無罪釋放兼得訟費,律政司不服上訴,上訴庭將案發還區院續審,原審區院法官潘兆童去年三月七日第二度裁定二人脫罪。
陳志雲時事短評: 相關新聞
【明報專訊】MIRROR成軍3年成為香港有影響力男團,12名成員很努力,外界對他們也留好印象。 不過,近日MIRROR團隊陷入公關災難,「出事」的是MIRROR身邊的工作人員,先後遭鏡粉與電台主持公開指態度惡劣,幫倒忙給MIRROR拖後腿。 陳志雲時事短評 陳志雲日前在網上節目爆料稱,聽聞商台同事遭MIRROR幕後工作人員不禮貌對待。 他回覆說:「無人搵過我,可能佢哋唔太在乎人哋點睇。」昨晚花姐在社交平台表態,力撐團隊盡心盡力。 轉職無綫之後,他同時以藝名韋家晴為部分無綫電視節目旁白,如《向世界出發》,並兼任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鏗鏘集》的旁述至2004年中,韋家晴這個藝名據說是由車淑梅與溫兆倫一起改的,意念是:「唯美、英俊瀟灑、有學問有修養」。 [8]他曾在生活台主持節目《志雲飯局》,訪問嘉賓包括曾蔭權、黎智英等名人。
【明報專訊】TVB人事變動,曾志偉出任TVB副總經理成熱話。 昨日無綫前總經理陳志雲也在網上「志雲頻道」的「時事短評」以TVB有內鬥作題目討論。
陳志雲時事短評: 香港主持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百科全書
2010年3月11日,廉政公署拘捕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包括總經理陳志雲在內的4名職員,指控他們涉及貪污,同日被無綫電視停職,震驚娛樂圈,成為多份報刊的頭條。 [18][19]9月16日,陳志雲被廉署正式落案起訴貪污及詐騙罪,同案被起訴的包括其助手、製作公司董事叢培崑和無綫電視業務拓展部主管陳永孫。 之後,陳志雲提到自己都聽過電台同事,對MIRROR幕後團隊嘅個別人員有怨言。 佢指,MIRROR部分成員不時會到電台接受訪問,電台一啲同事係佢哋粉絲,所以知道佢哋嚟時就趁機喺直播室等佢哋,希望可以影一張合照。 2010年3月11日,廉政公署拘捕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包括總經理陳志雲在內的4名職員,指控他們涉及貪污,同日被無綫电视停職,震驚娛樂圈,成為多份報刊的頭條。
- 【明報專訊】TVB人事變動,曾志偉出任TVB副總經理成熱話。
- 在面相學上,圓臉的女生擁有樂觀的性格,在感情上亦是被支配的一方。
- 轉職無綫之後,他同時以藝名韋家晴為部分無綫電視節目旁白,如《向世界出發》,並兼任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鏗鏘集》的旁述至2004年中,韋家晴這個藝名據說是由車淑梅與溫兆倫一起改的,意念是:「唯美、英俊瀟灑、有學問有修養」。
- 潘官又指,陳志雲案發時誠實地深信自己有權演出,以及收取奧海城十一萬二千元報酬,「無必要」向無綫申請許可,已符合法例中「合理辯解」之抗辯理由,故再度裁定陳、叢二人收受及提供利益,以及串謀代理收受利益等三罪名均不成立。
惟律政司即日表態會繼續「追殺」陳志雲,並以案件呈述方式入稟提出上訴。 本報得悉,司法機構已定於明年九月八日及九日處理律政司上訴。 據悉,律政司一方將繼續派出外聘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出戰,叢培崑則改聘外籍資深大律師鄧學勤代表,陳志雲則續由資深大狀謝華淵代表。 由於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正在代表律政司參與處理許仕仁涉貪案,故案件有待新地案審結,以及需遷就控辯雙方資深大狀「檔期」才能排期處理。 現年五十五歲陳志雲及二十九歲叢培崑,二○一一年九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三項身為代理人收受利益、提供利益及串謀提供利益等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陳志雲時事短評: 同事要求合照被質問?
男團MIRROR成員姜濤近日因為「私追」的問題而成為眾矢之的,事緣早前MIRROR成員在梅窩拍攝節目《MIRROR GO》時,引來逾200名私生飯圍觀,令拍攝無法順利進行,期間姜濤出面斥責「姜糖」,事件掀起軒然大波。 雖然事後姜濤發長文解畫並致歉,但此舉引來部份情緒過激的姜糖不滿,不但即時unfollow偶像,更揚言:「姜糖捧得紅你,都可以踩低你!」而近年轉戰YouTube的陳志雲,亦有在《晚間短評》中發表看法,並表示希望姜糖可以多多體諒。 陳志雲表示「我明白有時候藝人嘅時間確係相當匆忙緊迫,亦未必有空餘時間接受訪問之後同其他人影相。其實一個更加有禮貌嘅做法,可以代藝人講一聲『對唔住呀,因為工作關係,今日真係唔可以多留影相喇』,我相信咁樣講,大家都可以相信明白,而唔需要一定要用到頭先嗰種語句表達。」最後志雲大師亦重申事件只是聽聞而不知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