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根據現行法例,警方會以發出傳票的方式檢控違規乘客,不能以定額罰款通知書形式作出檢控。 在二○一一年至二○一四年九月期間,全港各區共有5 小巴安全帶 448名小巴乘客因沒有佩戴安全帶而被檢控。 警方會繼續在各區對沒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進行執法行動,並會留意有關違規情況。
- 由8月1日(周日)起,公共小巴乘客須佩戴安全帶,任何乘客如被發現乘坐設有安全帶的座位而未有佩戴安全帶,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 現行法律只規限巴士的司機座位必須設有安全帶,而巴士司機在駕駛時也必須配戴安全帶(《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香港法例第374F章)《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香港法例第374F章)第8A及8B條)。
- 此外,道路安全議會、運輸署和警方亦會透過宣傳短片、聲帶、宣傳單張和海報等,來提醒乘客和司機必須佩帶安全帶,以及不遵守法紀的罰則。
- 其後於同年6月28日至2018年8月12日分階段增加其餘所有路線。
2000年代,捷輝汽車曾經引入2輛梅斯特斯平治Sprinter和1輛IVECO Daily小巴作試驗,為本港唯一曾使用此兩款車型的公共小巴營辦商,但該兩款車已分別於2005年12月退回代理及於2008年1月售出。 隨着時代發展,小巴服務不斷提升,政府亦放寬小巴的總負重。 三菱率先於1983年推出空調Rosa小巴,豐田亦緊隨其後,於翌年推出空調Coaster小巴,為求於香港小巴這個大市場中爭一席位。 空調小巴甫推出,便極受小巴營辦商歡迎,紛紛棄用不設空調的日產Echo小巴轉投空調小巴,日產驚覺其「江山」可能不保,亦急急推出空調版Echo(後來正式更名為Civilian)救亡。 這個新趨勢令非空調Echo小巴於其後10年間極速消聲匿跡,香港小巴市場則形成「三雄鼎立」的局面;經過多年汰弱留強,最終日產被完全趕出香港小巴市場。 一旦發生意外,安全帶可以發揮保護作用,因此,扣上略欠舒適的安全帶,仍勝過不佩戴。
小巴安全帶: 相關條目
司機座位旁和車門旁邊分別會加裝顯示屏,方便司機和乘客了解座位情況。 例如司機看到有座位顯示紅色,就知道該名乘客沒有扣上安全帶。 小巴司機權叔表示,以往勸喻乘客扣安全帶時,雙方不時發生爭執,這套新裝置可以減少衝突機會,「當發出聲響,在群眾壓力下,乘客自然乖乖地扣上安全帶。」現時小巴乘客沒使用安全帶被檢控,司機沒有法律責任,預期新裝置實施後,情況亦一樣。
按立法建議,若乘客不佩戴安全帶,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運輸署指,上月曾諮詢業界及持份者意見,包括汽車及公共運輸業界、物流運輸業團體、醫學團體和殘疾人士團體等,他們普遍對建議反應正面。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下周五將討論立法建議,署方期望於明年內提交修訂建議。 由明日(30日)起,8條專線小路線包括港島第51、54M、56及58號線;九龍第27M號線;以及新界第20C、36、403號線,每條路線將各有一部專線小巴參與運輸署的試驗計劃。 參與試驗計劃的專線小巴上,座椅及安全帶鎖扣將加設裝置,偵測座位佔用及乘客佩戴安全帶狀況。 若座位空置,乘客座位上方會顯示綠燈;倘座位已有乘客使用,但未有佩戴安全帶,則會顯示紅燈。
小巴安全帶: 安全問題
例如2004年10月22日(重陽節),2架紅色小巴於香港北角英皇道因互相搶客而超速撞車,釀成2死17傷意外,結果2名司機於2005年年尾被判罪名成立而入獄。 警方最後在元朗將小巴截停,以危險駕駛罪名將司機拘捕[27]。 另一方面,綠色專線小巴團體希望放寬政府小巴座位上限,根據小巴團體委託香港大學民意計劃所作調查顯示,六成半人認為放寬有助縮短候車時間,以及紓緩擠塞[24]。 但政府仍然拒絕有關建議,運輸署官員質疑業界會否遵守凍結費用承諾,但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署長有權力否決違反承諾的加價[26]。 該路線已由冠忠集團子公司冠亮發展有限公司所投得,在2018年4月6日該路線所使用的小巴抵達九龍灣驗車中心進行檢驗[19]。
現時共有1,967輛在二○○四年八月一日前首次登記的公共小巴未安裝乘客座位安全帶,佔全數公共小巴45%。 (二)由二○○四年八月至今年六月,警方共檢控了11,090名公共小巴司機和乘客涉及佩戴安全帶的違例事項(警方並無檢控司機及乘客的分項數字)。 (三)我們並無計劃強制或資助在二○○四年八月一日以前首次登記的公共小巴加裝乘客座位安全帶。 有關新登記公共小巴須裝有乘客座位安全帶的修訂法例在二○○二年十一月通過,並在二○○四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小巴安全帶: 路線
此外,道路安全議會、運輸署和警方亦會透過宣傳短片、聲帶、宣傳單張和海報等,來提醒乘客和司機必須佩帶安全帶,以及不遵守法紀的罰則。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健波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F)(《規例》),如公共小巴(小巴)的乘客座位已設有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 有不少乘客習慣登車後低頭把玩手提電話或閉目養神,因此對車廂內提醒乘客佩戴安全帶的告示視若無睹,而司機亦未有主動提醒乘客佩戴安全帶。 小巴安全帶2023 答覆:主席: 小巴安全帶2023 就陳健波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答覆如下:(一)現時警務人員除喬裝小巴乘客突擊檢查車廂內乘客有否佩戴安全帶外,亦會在日常行動(例如路障檢查)中作有關檢查。 警方沒有備存警務人員喬裝小巴乘客作突擊檢查的次數和地區,以及發出口頭警告的數字。
政府為加強對公共交通的管理,歷年均鼓勵紅色小巴轉為綠色小巴經營。 一般而言,公共小巴須要有車輛登記及客運營業證,方可以載客及領取酬金;紅色小巴的車輛登記人和客運營業證持有人,往往是同一人,但是由於綠色小巴營辦商可以租用他人的小巴經營,所以同一輛綠色小巴,可以有不同的車輛登記人和客運營運證持有人。 1972年,政府在山頂試行私營豪華小巴制度,由營辦商的車隊行駛固定的路線及收取預先批准的車資,車身塗有綠色邊帶,成為綠色小巴。 同年5月1日首條私營豪華小巴1號線(往來山頂至中環)投入服務,結果試驗成功,遂於1974年正式實施專線小巴制度,至1975年,香港島已經有6條綠色專線小巴路線。 由於綠色專線小巴越來越受歡迎的關係,政府於1977年10月26日首次招標數十條綠色專線小巴路線,供給公共小巴商或有興趣的商人競爭投標,首批九龍及新界綠色專線小巴路線分別在1979年4月及11月投入服務。
小巴安全帶: 香港
進智公交行政總裁、專線小巴持牌人協會發言人陳文俊表示,他旗下公司有小巴線參與試驗計劃。 他指出,倘乘客無佩戴安全帶,司機將以勸喻形式提醒乘客,萬一屢勸不果,亦不會強行要求乘客配合。 小巴安全帶 小巴安全帶 陳文俊稱,警方應加強「放蛇」執法,同時認為乘客拒戴安全帶,司機並無法律責任,將來即使立法強制要求乘客配戴安全帶,亦不應將責任落在司機身上,否則會增加他們的壓力。 於2012年4月13日起,紅色公共小巴的車速限制在每小時最高80公里及強制性須要安裝認可的車速限制器的條例生效,相關的《2012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亦於當日刊憲。 違反與車速限制器相關的規定,例如使用沒有安裝認可車速限制器的紅色公共小巴,或者使用已經安裝認可車速限制器,但是車速限制器未能夠保持於良好及有效用的狀態的紅色公共小巴,均屬違法。
新法例規定,今年8月1日或以後登記的公共小巴,必須安裝高靠背乘客座椅及裝設安全帶;由8月1日開始,設置了安全帶的公共小巴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 小巴安全帶2023 作為的士或公共小巴的司機,你本人當然必須配戴安全帶(如有者)。 小巴安全帶 對香港人來說,汽車的駕駛者和乘客都必須佩戴安全帶,已是普通常識了。
小巴安全帶: 乘客須佩戴安全帶 運輸署擬立法擴至所有車輛
Ii) 由 2004 年 8 月 1 日開始,在設有安全帶的公共小巴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 沒有佩戴安全帶的乘客最高可被罰款 $5000 及入獄 3 個月。 不過,由於每條安全帶只供1人使用,假如3名年齡3歲或以上,身高少於1.3米的兒童作兩名成人計算乘搭公共小巴,第3名兒童由於沒有安全帶可供佩戴,因此毋須佩戴安全帶。 由8月1日(周日)起,公共小巴乘客須佩戴安全帶,任何乘客如被發現乘坐設有安全帶的座位而未有佩戴安全帶,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小巴一旦捲入車禍,往往因乘客未扣上安全帶,引致傷亡。 運輸署去年九月於多條綠色專線小巴試驗新安全提示裝置,若乘客入座後沒繫上安全帶,裝置會亮起紅燈並發聲提醒,目的是以溫馨提示,呼籲乘客加強自身保護,相關測試已在九月完成。 本報獲悉,署方檢視後認為效果可以接受,將透過牌照規定,於明年率先在新綠色小巴上落實,並透過舊車退役,全面安裝。
小巴安全帶: 小巴路線明起試驗偵測裝置 乘客拒戴安全帶會亮紅燈提示
至於私家小巴為私人公司或機構使用,學校小巴亦為私家小巴的一種。 運輸署回覆本報時稱,這項技術研究在今年九月完成,結果顯示測試的方案在一般情況下技術上可行,能準確偵測座位佔用及佩戴安全帶狀況,署方與技術專家已就試驗收集的數據和司機及乘客的意見,總結可行的技術方案。 消息指,有關試驗的效果可以接受,署方正訂定提示器規格和與車廠敲定提示器成為新車配置的詳情。 完成這些工作後,將透過車輛類型評定或相關牌照條件規定,應該可在明年之內在新車裝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