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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律師費2023詳細懶人包!(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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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律師費

根據《遺產稅條例》規定, 未繳付的遺產稅須付利息, 在死者去世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年息定為四厘, 其後的年息定為八厘, 直至遺產稅清繳為止。 訂立遺囑,是最簡易的財產計劃方式:平宜‧可靠‧易明,又可更改。 取得承辦書後,即使物業未完成轉名,遺產代理人仍有權代為將物業出租放售。 新業主必須保存這份承辦書,否則日後放售時,或因為文件不齊全以致交易告吹。 承辦遺產物業,需時約4至5個月,過程中不得代為轉按 / 加按,必須等承辦手續完成,物業成功由身故者轉名至繼承人後,才能轉按、加按或重按。

樓宇轉名原本是很正常也是很普遍的事情尤其是夫妻轉名(俗稱甩名)或父母轉讓物業給子女,可是樓宇轉名前提是必須要處理妥當不然很多手尾,嚴重的還會鬧家變。 28Mortgage在這裡為您整理了所有關於樓宇轉名最齊全的咨訊,讓您順利轉名還可以慳回不少稅款。 想要反對另一個人的遺產承辦申請,可以向法庭就死者的遺產提交《知會備忘錄》,詳情請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爭議之知會備忘錄》。 香港律師會網站上,可以查詢到所有在香港合法註冊的香港律師事務所的名單和香港律師的名單,本所閆顯明律師事務所的登記資訊可在此查詢到。 每份外地公文都有其特定目的,例如:結婚證明書證明有效的婚姻關係,死亡證確認某人已去世,而出生證明書則顯示某人父母的身分。

遺產繼承律師費: 6 申請人的人數和年齡方面是否有任何規定?

在確認通知書有效期間,確認通知書的持有人如管有或管理該通知書夾附的清單所列的款項,或作出任何附帶作為,均可免受擅自處理遺產的條文約束。 不過,確認通知書的持有人仍負有法律責任,須適當地履行其作為遺囑執行人或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的職責。 遺產繼承律師費2023 先人過身後,其遺產如何處理、由誰繼承、先人有立遺囑與沒有立遺囑的分別,都不是易處理的問題。 梁堅律師行是一所植根於香港的律師事務所,在各法律領域均擁有深入的認識及經驗。 本行規模完善為客人提供既全面及個人化的法律服務,以友善、忠誠態度主動與客戶溝通。 的遺囑及遺產承辦部門擁有豐富的處理遺產經驗,協助本地或海外的客人就去世者在香港的遺產向法庭申請遺囑認證及遺產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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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在簽署聘用信時,客戶需要支付一筆律師費用訂金,例如10-30個小時的費用,到律所賬戶。 公同共有乃是本於繼承公同關係所為之繼承,因為各繼承人並沒有明確的應有部分,因此,根據《民法》第828條規定,公同共有的不動產,處分仍需全體公同共有的繼承人同意為之,各公同共有人均不得單獨處分其所有權。 彭郁欣談到,「遺產」若不能協議分割分配,等變成「公同共有」後,以兩兄弟來說,要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則未來光是遺產中的某一件不動產,要鑑價等相關程序,沒有打個四至五年,恐難有結果。 從被繼承人過世開始計算,在時效6個月內如果沒有申報遺產稅,除了要補稅,還要依照核定稅額罰2倍以下罰緩。 且若被繼承人有不動產,同樣6個月內沒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處理會被罰登記費1倍的罰款,每個月都會疊加,最高到20倍為止。

遺產繼承律師費: 香港遺產繼承律師費詳解

前文提到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送契樓不享免額外印花稅,如果是送贈日期起計 36 個月內放售物業,仍要支付額外印花稅。 要留意的是,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問題,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買樓印花稅是依物業售價或價值來收取,而一般物業售價由買賣雙方商議而定。 但如果是內部轉讓,買賣雙方均是近親,甚至是送契樓都好,稅局都會追討有關稅項。

  • 而就「裁判分割」來說,提起訴訴的繼承人為「原告」,其他繼承人都列為「被告」,這時,要繳交的裁判費,就依據「原告」的應繼分金額來計算。
  • 按照一般規則,授予書的申請應該由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提出。
  • 如果本身按揭由丈夫供,妻子無入息,可以透過延遲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丈夫可繼續供按揭,直至妻子有穩定入息後,才正式完成轉名手續。
  • 就死者在香港的遺產,本處只會根據申請人在申請遺產承辦時所選用的法定語文(中文或英文),簽發一份授予書。
  • 其實會不會麻煩見仁見智,最麻煩的恐怕不是事前要準備什麼、或是流程要怎麼跑,而是過了時效是徹底完全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 因此,司法常務官有責任確保所有提問均已獲得他認為滿意的答覆,包括要求你提供證據和文件,證明在支持誓章內的事實(例如婚姻、出生、死亡等等)和各方之間的關係。

而就「裁判分割」來說,提起訴訴的繼承人為「原告」,其他繼承人都列為「被告」,這時,要繳交的裁判費,就依據「原告」的應繼分金額來計算。 4.部分原物分配各共有人,部分原物變價分配各有人:遇「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以「原物的一部分」分配於各有人,「他部分」變賣,並分配價金於各共有人(《民法》第824條第2項第2款後段)。 3.原物分配「部分」共有人,其餘共有人以金錢補償:僅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得以「金錢補償」之(《民法》第824條第2項第1款但書及同條第3項)。 其實會不會麻煩見仁見智,最麻煩的恐怕不是事前要準備什麼、或是流程要怎麼跑,而是過了時效是徹底完全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林柏男律師將常見的遺產繼承糾紛問題,整理在【常見問題】裡,此整理深受大家好評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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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也可提供估價編號供政府參考。 特別對一些想將樓宇轉名,又想同時重做按揭的業主來說,最為有用。 遺產繼承律師費 在申請按揭時,銀行會委託幾間公證行做物業估價,他們的估價或有出入,建議經按揭轉介或按揭專員,幫忙向銀行爭取使用最低估值。 近親轉讓,即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所以,法庭頒令的訟費其實就是律師費、大律師費及其他因官司所產生的開支,如法庭存檔的費用、專家證人的費用和影印費等。 一些人趁自己仍然在生,乾脆用送贈或低價方式,轉名給後人,在生時將物業轉名要支付印花稅,但好處是死前辦好遺產分配,後人要在他過身後,不用進行遺產承辦的手續。 其次,律師工作性質本身具備公益性,使律師必須採「事先付費」的方式。 小華委任律師小明對一民事 Z 案進行訴訟,那麼此時小明的服務就是提供到第一審判決作出為止。 若案件進行到第二審,小華就必須要再另委任其他律師、重新遞委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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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們閱讀、研究客戶所有的案件材料,作法律研究,然後對該案件在香港進行訴訟的可行性、訴因、證據是否充分等進行評估,就是否進行訴訟給客戶出具法律意見。 例如,簡單的案件,可能2-3個小時即可;而復雜的案件,也可以需要10-20個小時,也可能會需要進一步聘用大律師給出意見。 與內地當事人需要向法庭支付大額的訴訟費用不同,香港法庭只收取很少的費用。 他協助遺產受益人以簡易的方法從遺產中獲得金錢,省錢同時不可快速完成整個遺產處理程序。

有關不動產遺產的繼承,詳情參見文章《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律師費 會以樓價成交價的的轉讓權益對應舊印花稅率計算,如成交價為600萬元,計劃印花稅會以成交價600萬的一半權益作價即300萬,對應稅率為1.5%計算。 因如定價過份低於市價,稅局有權以市價來追討各項印花稅的差價。 稅局在衡量是否徵收利得稅時會考慮當時買入的用途是自住或投資。

遺產繼承律師費: 第十部分 授予書的收費

不同的銀行的估價始終有所出入,所以强烈建議業主先跟28Mortgage按揭專員聯絡。 不過,要提醒業主的是假設銀行批核的按揭成數一樣,拉低物業估價同時也會拉底按揭貸款額。 正常程序上,當遺產物業被繼承人繼承後,律師樓會將死亡證登記在物業土地登記冊。 一般自然死亡的遺產物業都不會構成凶宅,而銀行一般都會估足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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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工作盡責有交帶且效率高,即時是下班時間也不辭勞苦積極回覆,令我放心將事情交給他們為我處理。 記得當我知道自己被檢控並將要出庭的時候感到無比愧疚及絕望,心知自己必定會留案底。 舉例:某甲過世後留有價值不等之A、B、C三地,由配偶乙及子女丙、丁三人共同繼承,因為三人之法定應繼分均為三分之一。 但乙、丙、丁三位繼承人對於A、B、C三地如何分配還沒有共識,也無法會同申請,因此,得由A、B、C中的任何一人單獨向地政機關申請為公同共有的繼承登記。

遺產繼承律師費: 遺產裁判分割的八種態樣

郁翎律師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曾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助理,以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屏東分會義務律師,現任為執業律師,用心處理委託案件。 “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是關於死者遺產的《知會備忘》於遺產承辦處登記時展開的。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遺產繼承律師費2023 採取任何步驟登記《知會備忘》、《警告書》、《應訴書》或《傳票》都可能會帶來法律後果,包括訟費。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如果遺囑沒有為死者生前供養的人士(例如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留下充分的資產供養該等人士,則該等受供養人士可以根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的規定,向法庭申請獲得合理地供養,以維持生活。 遺產繼承律師費 即使立託人過世,基金仍可如常運作,全無影響,不會像只有遺囑的情況下,資產必須繳付遺產稅和取得承辦書後,才可以處理(如出售或轉名)。 信託最大的好處,是避開遺產稅,但香港現時沒有遺產稅,因此,無法凸顯信託的好處,遺囑變成享有較佳優勢。

遺產繼承律師費: 遺產被已離異配偶來跟孩子爭怎辦? 律師「這樣做」:財產不會被任意處分

食環署透過「無盡思念」網站提供網上追思服務,讓市民為曾使用食環署墳場、火化、骨灰龕、紀念花園、海上撒灰等服務的逝者建立紀念網頁,以便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悼念摯愛親友。 由社署管理的四個主要慈善信託基金,為面臨經濟困難(如失去供養家庭成員或無法籌措足夠殮葬費)的家屬,提供臨時的經濟援助。 將骨灰撒海或撒放於食環署轄下紀念花園內,是處理先人骨灰的另一種選擇。 市民在取得食環署的批准後,可把人類骨灰撒放在本港指定海域或該署轄下八個紀念花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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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不要應訴(即不提交應訴書,或不提交抗辯書),則可以直接向法庭申請缺席判決。 一個人去世後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例如銀行存款、汽車、股票、物業等等。 任何人處理死者的遺產前,必先要到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提出遺產承辦,依照法律程序從而取得遺產承辦書。

遺產繼承律師費: 遺產遭到侵占或侵害

如果遺產符合上文第3.3段所述情況,你可以向遺產管理官申請,請他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從而申請發還你所支付的殯殮費用。 遺產繼承律師費2023 就死者在香港的遺產,本處只會根據申請人在申請遺產承辦時所選用的法定語文(中文或英文),簽發一份授予書。 如果你急需用錢以支付殯殮費或提供生活費給死者生前所供養的人,或遺產全部只包含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你亦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尋求協助。 如果遺產是由手頭現金、(死者個人賬戶的)銀行存款及/或強積金組成,且合共數額不超過150,000元,通常遺產管理官會提供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假設物業成交價為零元或遠低於市價,稅局會自行就物業作出物業估價,向業主追討相差之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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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動產遺產的繼承,詳情參見文章《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聲明﹕ROOTS上會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ROOTS上會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遺產繼承律師費: 遺產變公同共有 形同被「凍」

如果涉及到香港以外的因素,特別是有關文件需要辦理公證、認證手續,或需要外地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往往需要更多的時間完成遺產承辦書的申請工作,通常可能需要半年左右。 遺產繼承律師費 遺囑又叫平安紙,是在生前訂立,立囑人去世時便生效,遺囑執行人便按遺囑內容進行財產分配,由於遺囑具備法律上的權威性,有效的遺囑是代表立囑人的合法意願,法律會予以執行,因此,遺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後人爭產。 申請在香港以外地方的遺囑認證法院發出的遺產承辦書上蓋章,「訂明期間」是指由死者去世當日起計的 18 個月;至於其他情況,「訂明期間」是指由死者去世當日起計的 12 個月。 說明:以上只是關於香港訴訟費用的一個非常粗略的介紹,旨在使讀者對此有一個概要的了解。 換言之,如果遺產物業尚有按揭未供完,遺產繼承人亦會繼承遺產物業的按揭。

類似的,領養的子女在法律上與領養人的親生子女的地位相同,須被視為領養人的子女,而非其他人的子女。 通常分為「以時間計費」與「以案件計費」,律師諮詢、律師出庭或代寫訴狀等服務會以時間計費,每小時約為$2,000-$8,000元;若是委託整起遺產訴訟案件,每一審級費用約為$40,000-$80,000元。 若您在經濟方面有困難,政府也有提供弱勢族群法律扶助,除了免費法律諮詢,符合資格者也可以減免部分或全額的訴訟費用。 《知會備忘》可理解為一份通知書,這份通知書需要在承辦處登記,以確保死者遺產的授予書不會在沒有通知知會備忘登記人(即登記知會備忘的人)的情況下發出。

遺產繼承律師費: 進行多次物業估價,找出最低估值

「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需要在將遺產分發給受益人之前先償還死者的所有債項,包括信用卡數、私人貸款、按揭貸款、稅項、律師費、及物業管理費等等。 如果繼承人無力還款,債權人便有權經法庭 call loan 收樓。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第1項前項的法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需以書面向「被繼承人的戶籍地國稅局」申報,超過期限辦理每超過1個月,就要繳交1倍以上的罰鍰,超過時間越久,需要繳納的費用越高,最高20倍。 另外,若是辦理土地或建物等不動產財產的繼承,需在3個月內完成辦理,若是逾期地政機關會代替管理15年,遲遲沒有辦理則會直接歸收國庫。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無家可歸的情況。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近親轉讓物業的售價。

而若之後發現更多遺產令總值超過HK$50,000,申請人仍須向遺產承辦處申請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或申請授予遺囑認證書 / 遺產繼承律師費 遺產管理書。 若遺囑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沒有任何遺囑執行人能夠或願意履行職責(不管任何原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19條規定可提出申請人士的優先次序。 另如定價太低,銀行按揭貸款額亦會下降,未必能套足現金,作為購買第二層樓的首期。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階段,當身邊的人突然離世,對家人可能會帶來相當大的打擊。 身為財務策劃師可以做的就是在事前幫忙做好準備,事後盡力協助處理,以減少家人在這段期間的煩惱。 律師的每小時收費率已於 2018 年調高,經修訂後的收費率,會按每年通脹掛鈎而作調整,訴訟各方必須注意。 如欲查閱和更正個人資料,或查閱有關政策與常規以及我們所持有資料種類,應以書面及郵遞形式提出要求(見以下「聯繫我們」)。 如 閣下不希望收到我們的宣傳和直接營銷資料,或不希望收到某類宣傳和直接營銷資料,又或不希望在某種途徑收到此類材料,請通過下文「聯繫我們」所載的其中一種通訊渠道聯絡我們。 國稅局提醒,民眾遇到親人接連去世,應留意遺產稅法相關規定,釐清哪些財產已課過遺產稅、哪些尚未課稅,以避免漏報遺產,遭到國稅局補稅處罰。

假設物業成交價為零元或遠低於市價,稅局會自行就物業作出物業估價,然後向業主追討相差之印花稅。 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是屬於内部轉讓,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人士的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這種轉讓防守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所以是需要繳交律師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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