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調查組轄下的四隊特別調查隊,其中兩隊是詐騙案調查隊,專責對涉嫌欺詐的個案深入調查;另一隊是資料核對隊,負責與其他政府部門包括庫務署、公司註冊處等進行資料核對,以便偵查濫用綜援個案。 為加強防止詐騙及濫用社會保障福利﹐社署已於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裝設有「防止詐騙綜援展示板」﹐藉以透過宣傳教育﹐提醒綜援受助人要如實呈報其狀況及詐騙福利金的嚴重後果。 展示板定期公佈詐騙個案的最新數字﹐並發放已判刑個案的資料。 綜援抽查 綜援抽查2023 機構必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登記人的個人資料受保障,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遺失或其他使用所影響。
有關文件應為登記人提早提取強積金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之後的文件,並須為最近三個月內發出或現時仍然有效的文件。 綜援抽查 為鼓勵受助人就業和繼續工作,社會福利署(社署)設有「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即在評估受助人應得的綜援金額時,無須在援助金額中扣減的工作入息。 年齡介乎15歲至59歲、身體健康健全的申請人必須同時接受社會福利署的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積極尋找全職工作。
綜援抽查: 申請資格
持有《豁免登記證明書》並已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而有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的現有登記人,以及不屬於現有登記人(即未有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合資格市民,均可按此下載或致電計劃熱線 索取特定表格E。 然後在登記期內(2023年6月5日至27日)將已填妥的特定表格E連同其《豁免登記證明書》複本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5號(如在本地投寄,毋須貼上郵票)或交到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 如透過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費券,消費券金額會獨立於帳戶內原有的電子錢包,市民在付款時可選擇是否使用消費券,然後如常付款。 有關使用電子錢包及消費券的詳細方法,請瀏覽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聯絡方法)。 使用電子登記平台登記/更改登記紀錄的市民,系統會在過程中認證登記人的身分。
在此極為特殊情況下,如符合其他指定條件,社會福利署可接納由該私家醫院的主診註冊醫生所作的醫療評估。 為配合計劃的目的,社會福利署已同意,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在計劃下獲發的消費券不會作為入息計算,同時由受助人收取消費券起計的十二個月內,該批消費券亦會獲豁免,不被計算為資產。 為把握電子支付發展帶來的商機及便利,我們鼓勵商戶在計劃完結後繼續使用電子支付。
綜援抽查: D. 消費券金額及發放時間表
如市民是已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現有登記人,政府會利用相關市民現有的登記紀錄作資格審核。 一般而言,有關市民會在7月上旬收到其資格審核結果的短訊通知。 合資格的現有登記人如無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以收取第二期的消費券或其他登記紀錄,他們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即可在計劃下按其資格獲發放2,000元或1,000元消費券。
有需要的市民可在登記期內(2023年6月5日至27日)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在中心職員協助下透過電子登記平台進行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 計劃亦提供多款儲值支付工具供市民按其需要及消費習慣選擇。 市民在登記/申請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以收取第二期消費券時須提供一個有效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相關號碼。 政府收到登記/申請後會與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核實登記人所提供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是否一個有效的帳戶。
綜援抽查: 透過不同儲值支付工具使用消費券的方法
如發現任何可能涉及不法行為的情況,我們會將個案轉交警方跟進。 市民亦需小心保護其個人資料,如有需要,亦謹記只找可信賴的親友協助進行登記/更改登記紀錄。 如登記人在遞交登記後發現不小心填錯資料,可聯絡消費券計劃熱線185000查詢其登記的進度。 視乎有關資料的重要性,「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職員可能會聯絡登記人,在核實登記人身分及有關資料後註銷原有登記,並要求登記人重新提交登記。 登記人如有「智方便」(iAM Smart)帳戶,亦可透過「智方便」(iAM 綜援抽查2023 Smart)應用程式作身分認證,然後透過程式登入消費券計劃網站的電子登記平台遞交更改登記紀錄的申請。
但計劃並不接受以第一代租用版八達通卡(八達通卡號碼的最後數字並無括號)或臨時八達通卡(例如臨時殘疾人士八達通卡或臨時學生八達通卡)收取消費券。 如對分辨八達通類別有任何疑問,可瀏覽八達通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詢)。 為減少爭議及被他人盜用個人資料等風險,我們鼓勵合資格市民應盡量以其擁有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計劃下的消費券。 由於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不可被多於一名登記人登記,如發現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已被其他登記人登記,登記系統會將後來的登記/更改登記紀錄申請視作重覆登記/申請,該登記/申請會被拒。 如登記人認為自己現時符合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下「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可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進行電子登記,並作出相關聲明,以及上載有關證明文件[註],供秘書處作資格審核。
綜援抽查: - 社會保障
由2023年2月1日起,普通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2,005,而高額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4,010。 市民如在登記前去世,將不會獲發消費券,其家人不能在其去世後代為登記及收取消費券。 除非屬於計劃不適用的交易類別(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F2),任何本地零售、餐飲及服務業商戶只要接納計劃指明的六款儲值支付工具的任何一款為付款工具,便可接受巿民以消費券付款而受惠於計劃,商戶毋須向政府登記。 消費券必須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及服務業商戶,包括其實體店舖及網店。
- 政府會與強積金管理局查核登記人曾否在2023年5月29日或之前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有效申請,以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或利益。
- 在此極為特殊情況下,如符合其他指定條件,社會福利署可接納由該私家醫院的主診註冊醫生所作的醫療評估。
- 特別調查組轄下的四隊特別調查隊,其中兩隊是詐騙案調查隊,專責對涉嫌欺詐的個案深入調查;另一隊是資料核對隊,負責與其他政府部門包括庫務署、公司註冊處等進行資料核對,以便偵查濫用綜援個案。
- 市民只要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包括由海外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便符合計劃有關身分證明文件的要求(請按此了解更多)。
- 在2023年5月29日(即計劃的合資格日期)持有上述收據,而收據上註明的領證期仍未過,亦會被視為符合計劃的相關要求。
- 然而,計劃的資格準則亦包括登記人有否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登記人在2023年5月29日是否持有由海外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是審核有關要求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由於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運作受有關營辦商與登記人之間的服務協議及相關條款所規管,有關市民須向相關營辦商直接查詢。 政府在告知登記人有關登記/申請結果的短訊通知中,會提供有關營辦商的電話號碼方便登記人查詢及跟進。 至於現有登記人,秘書處會發出短訊通知他們表面上不符合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有關的資格準則,如他們認為自己仍然符合資格,可在登記期內按此到電子登記平台作出聲明並上載有關證明文件[註]。 如有需要,現有登記人可同時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 為了保障市民的個人資料,並防止出現詐騙的情況,「消費券計劃秘書處」的職員不可代登記人更改其登記資料,職員亦不會致電登記人索取其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儲值支付工具帳號及香港身分證資料。 綜援抽查 秘書處及其聘用的承辦商只會以特定電話號碼致電登記人(按此了解更多)。
綜援抽查: 個人工具
如現正領取綜援或公共福利金款項的合資格人士不屬於現有登記人(即未有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社會福利署(社署)會向其「獲授權代表」寄發特定信件。 「獲授權代表」需在登記期內填妥及簽署該信件後,連同登記人的香港身分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複本 (如適用)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5號 (如在本地投寄,毋須貼上郵票)或交到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如有需要,秘書處會聯絡「獲授權代表」作出跟進。 在有關登記人的資格獲核實後,「獲授權代表」便會透過所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獲發計劃下的消費券。 如透過八達通卡(包括電子八達通卡)收取消費券,在指定渠道拍卡/按鍵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後,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直接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
如遺失用作收取消費券的八達通卡,市民可透過政府的指定網站(按此)更新計劃登記紀錄,申請以另一張八達通卡收取計劃下未發放的消費券。 至於失卡的報失安排,請瀏覽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聯絡方法)。 有關人士可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進行電子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請參閱常見問題A22,B3及B24)。
綜援抽查: 工具
至於死者黃良成任職的重點調查隊,則主要負責全面覆檢被抽查的高風險個案並進行質素檢查,以及主動聯絡領取綜援的長者定期更新資料等,以確保受助人的資料及所批的金額準確,若發現有問題個案會轉交詐騙案調查隊深入調查。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須詳閱申請表第六部分「申請人聲明及承諾」,並簽署確認。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確及完整,若有關資料有任何改變,須盡快向社署或所屬的服務單位申報。 註1:部份在私家醫院留醫的傷殘津貼申請人可能獲其主診註冊醫生證明不適宜被送往公立醫院/診所接受醫療評估。
上年度因詐騙綜援而被判刑的個案有二百八十五宗,當中六成九被判監禁,最長的刑期為監禁兩年。 詐騙綜援個案有惡化的趨勢;根據社會福利署的統計,經深入調查後確證有詐騙成分的個案2001/02財政年度236宗、總金額涉及1100萬港元,2004/05年則有665宗,總金額涉及3960萬港元。 【本報訊】本港現時有逾廿七萬綜援個案,社會福利署在本年度截至去年十二月底,共揭發六百三十四宗詐騙綜援案件。 社署社會保障科轄下特別調查隊現設有四隊由一百二十人組成的特別調查組,專責防止及調查欺詐及濫用綜援個案,每年開支逾四千萬元,○六年起更聘用多名退休紀律部隊人員擔任詐騙調查顧問,專門處理棘手個案。
綜援抽查: E. 收取程序
計劃接受合資格人士以非實名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消費券,但計劃不容許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被多於一名登記人用作收取計劃下的消費券。 如多於一名登記人登記以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計劃下的消費券,後來者的登記會被視作重複登記,不會獲進一步處理。 為減少爭議及被他人盜用個人資料等風險,直接將消費券發放予登記人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是較穩妥的做法。 市民可根據其意願將使用消費券購買的產品或服務轉贈其他人或機構。 綜援抽查2023 市民只要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包括由海外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便符合計劃有關身分證明文件的要求(請按此了解更多)。 然而,計劃的資格準則亦包括登記人有否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登記人在2023年5月29日是否持有由海外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是審核有關要求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註2:高額傷殘津貼申請人於申請津貼時,如已入住上述院舍/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他/她只會獲發普通傷殘津貼。 至於現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受惠人,如他/她入住院舍/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特殊學校寄宿超過29天,其可獲發的津貼將會調整至普通傷殘津貼的金額。 如申請人不滿意秘書處覆檢的結果,可以在收到覆檢結果後的十四天內向「消費券計劃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申請(按此查閱「消費券計劃上訴委員會」成員名單)。
綜援抽查: 個案類別
翌年增至最高110元援助,家庭合資格首3名家庭成員每人80元援助,次3名家庭成員每人60元援助,其餘人士每人50元援助[5]。 綜援抽查 至於個別有特別需要的人士,我們會視乎其情況向他們提供協助,包括容許特定代理人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以及收取消費券。 綜援抽查2023 一般而言,如遺失電話/電話卡,用戶可於其他電話重新安裝有關儲值支付工具應用程式,輸入有關帳戶的登入號碼及密碼等資料便可重新連結原有帳戶。 綜援抽查2023 如有關帳戶已失效,市民可先聯絡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按此)前往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網頁及熱線)解決失效帳戶的問題。 我們鼓勵業界及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舉辦不同的推廣活動,令消費券的成效更加顯著。
我們會主動安排更新消費券計劃登記紀錄,讓有關市民以手機八達通領取 2023 年消費券計劃的第二期消費券。 有關人士如在2023年5月29日(即計劃的合資格日期)持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收據》或《申請香港身分證收據》(即ROP140/ ROP140A),而收據上註明有效的領證期,會被視為符合計劃資格準則(請按此了解更多)中有關身分證明文件的規定。 在2023年5月29日或之前年滿18歲在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新來港人士,以及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港居住及來港升學的合資格人士,均合資格領取第二期消費券。 如合資格人士在成功登記後去世,將不會獲發消費券,其家人亦不能代為收取消費券。
綜援抽查: A. 資格準則
毋須更改登記紀錄的現有登記人毋須作任何申報,政府會根據登記人的現有登記紀錄作資格審核。 上網費津貼計劃為有子女接受全日制中、小學程度教育,或修讀全日制毅進文憑課程或職業訓練局全日制相關課程而有經濟需要的家庭提供津貼,以支付子女家居上網學習的費用(例如由固定或流動電訊服務營辦商提供的寬頻上網服務或流動數據卡的費用)。 合資格的家庭不論子女人數多寡,將獲發以家庭為單位的定額現金津貼。 換言之,社署會把所有家庭成員的每月收入和所需開支一併計算。
現有登記人(即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請按此了解更多。 為吸引更多商戶參與計劃,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已同意盡量減免本地商戶(特別是中小企)安裝及使用相關支付工具的費用,以及處理以消費券付款的手續費。 如果商戶直接向相關營辦商申請收款碼或較簡單的裝置,而非經第三方供應商提出申請,便毋須繳付任何安裝費用。 綜援抽查2023 此外,各營辦商亦已承諾向小商戶提供協助,透過回饋或推廣活動,吸引市民到有關商戶消費。
綜援抽查: 相關條目
沒有「智方便」(iAM Smart)帳戶的合資格市民,仍可以以其他方法(包括回答保安問題或上載身分證複本)進行身分認證,以便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進行電子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 所有支援消費券計劃的有關電腦系統及設備,包括六家參與計劃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因應計劃開發的電腦系統及流程,及處理表格的外判承辦商的電腦系統及操作流程,均需通過獨立顧問的私隱影響評估,確保相關的業務流程和系統設計,符合法定要求,以保障市民的個人資料。 已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而有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的在囚人士,以及不屬於現有登記人(即未有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合資格在囚人士,可在登記期內(2023年6月5日至27日)經由懲教署索取特定表格C,填妥後經懲教署交回計劃秘書處。 除非屬於計劃不適用的交易類別(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F2),一般而言,接受透過計劃指明的六款儲值支付工具付款的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不論實體或網上店舖,均可收取消費券。 如個別商戶有疑問,請向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查詢(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聯絡方法)。 如消費券不能在個別本地商戶使用,主要原因相信是涉及計劃不適用的交易類別(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F2),或該商戶沒有相關的儲值支付工具裝置,商戶可向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查詢。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買商品或服務(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不能使用消費券。
- 年齡介乎15歲至59歲、身體健康健全的申請人必須同時接受社會福利署的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積極尋找全職工作。
- 至於失卡的報失安排,請瀏覽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聯絡方法)。
- 透過臨時服務中心遞交電子登記的市民則會即場獲發收妥有關登記通知的複本,政府亦會透過登記人提供的本地聯絡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發出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