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聆訊是不公平,且辯方不知如何求情,認為醫委會的判決要考慮非禮案件的具體過程和行為,但無上訴結果的情況下,醫委會亦難以對關國安的執業牌照做出決定。 案件由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與陳嘉信審理,並於昨午三時在高等法院宣布判刑。 三名法官在判詞指出,被告干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行為,包括在7月1日駕駛電單車,車尾掛着「港獨」口號的旗幟,而被告明顯在警察多重防線下無煞停電單車,反映他公然蔑視執法人員。 【本報訊】六旬醫生被指於去年在停車場非禮其診所年輕女護士,包括摸胸、掃背、親吻等,他否認兩項非禮罪,反指因拒絕資助女事主考文憑試和護士課程而遭誣告。 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指該名醫生的說法站不住腳,昨天在九龍城法院裁定他兩罪成立,他須還押至6月4日等候判刑,以等候他的背景報告。
- 該西醫被控2項非禮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告早前申請覆核定罪,法庭排期於今(28日)在九龍城法院處理。
- 三名法官在判詞指出,被告干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行為,包括在7月1日駕駛電單車,車尾掛着「港獨」口號的旗幟,而被告明顯在警察多重防線下無煞停電單車,反映他公然蔑視執法人員。
- 鄭官續指,事發時X僅二十一歲,診所護士乃其第一份工作,X缺乏社會經驗及患情緒病,依賴被告處方藥物,故X視被告為非常尊重的長輩;而X面對突如其來的非禮事件,沒有留意或忘記部分細節亦屬正常。
- 案件原定今天判刑,被告改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辯方庭上就定罪提出覆核申請,以及為現正還柙的被告申請保釋。
-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在處理一宗涉及商標的訴訟頒判詞時,判詞內容有 98% 是抄襲原告的陳詞,並裁定原告勝訴。
- 這些法例源自英屬香港時期,自六七暴動後未被英國殖民地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引用,直到《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才重新用作檢控。
- 案件今日(14日)裁決,涉事醫生被裁定2項控罪俱成立,裁判官下令將其還押至下月4日判刑。
- 惟被告今改聘資深大律師代表,表示已就定罪提出覆核,申請保釋等候覆核聆訊。
終審法院在2021年12月14日駁回羊村繪本案被告伍巧怡的保釋上訴許可時,也明確指出《刑事罪行條例》中關於叛逆和煽惑等罪屬於國安法詮釋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1][2]本列表將這些案件一併列出,並以斜體標示相關控罪。 「相關法例」主要指《刑事罪行條例(英語:Crimes Ordinance)》第I部和第II部中牽涉「叛逆」(Treason)、「煽惑」(Incitement)、「煽動意圖」(Seditious Intention)等罪行。 《港區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至2023年4月13日,據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已有250人因國安法被捕,150人被檢控,審結的71人全數定罪。 [3]根據香港刑事訴訟程序,警務處必須在48小時內決定是否檢控被捕人士、准許被捕人保釋候查(警署保釋)、或予以無條件釋放(保留調查和追究權利)。 若果警方正式落案起訴,被告人會被帶往裁判法院提堂,期間可向法庭申請保釋(法庭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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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為被告戕害吏治,限制出境出海並未逾必要程度,為確保將來審判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裁定自6月19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涉及的案件是黃道益活絡油控告「星洲藥業」,指「黃道人活絡油」涉侵犯原告的商標。 此外,香港國安法規定行政長官不得委任曾經發表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言行的裁判官或法官成為指定法官。 如果在任指定法官有任何被認為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言論或行為,行政長官則可以撤銷該法官的任命。 2020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將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佈實施。
黃季敏二審被判刑16年、蔡木火5年6月、羅財全5年、金力鵬11年,案件繫屬最高法院,高院認為重罪常有高度逃亡可能,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是基本人性。 黃季敏曾從事海外投資,家人在台灣有多筆房產,兒子在大陸工作後又赴美求學,他每年定期在免稅額範圍內贈與兒子金錢;金力鵬美國綠卡雖到期,但在大陸還有親戚,父母也在大陸買房子,子女都有綠卡且在國外就學;羅財全配偶為越南籍。 這次判刑前不久,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 OHCHR)針對「光城者」案表示,對香港法院以《香港國安法》將青少年判刑感到惶恐不安,並再次重申應廢除《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其中,王逸戰稱「對於所負之罪直認不諱,明白自己使用了錯誤方式,表達對這片土地的愛」。 他其後透過Facebook發表在收押所中撰寫書信,稱對判決「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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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再有反政府民主活動人士被當局以國安法罪行判刑:現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四名年輕幹部承認「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三人判監兩年半至三年,一人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認為,簡男僅習得過齒模師相關技術,未具合法牙醫師資格,卻違法為民眾進行假牙製作及安裝等行為,已經觸犯醫師法中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而簡男雖多次為眾病患為醫療行為,但屬於單純一罪之集合犯,應以集合犯論以一罪。 關國安判刑 關國安判刑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就抄襲一事對陳嘉信法官作出嚴肅訓誡,陳官表示明白和同意。
不過,甫開庭辯方便表示會先待裁判官判刑後,才再申請覆核,之後便向裁判官作求情陳詞。 裁判官鄭潤聰則在辯方求情後,斥被告違反誠信,罪行嚴重,損害香港醫生聲譽,判被告入獄5個月,但准被告以2萬港元保釋至8月31日,屆時將展開覆核聆訊。 【星島日報報道】60歲男醫生於去年3月在尖沙嘴海港城停車場非禮其私人診所護士,對她掃背、摸胸兼強吻,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罪罪成,案件原定於今午判刑。 惟被告突然改聘資深大律師清洪作代表,並表示已就定罪提出覆核,申請保釋候訊。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將案件押後至7月28日進行覆核聆訊,期間批准被告以3000港元保釋,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准離港。 大圍私家診所的六旬醫生,被指去年在私家車上非禮其診所的一名女護士,包括撫摸她的胸部和臀部,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罪罪成。
關國安判刑: 停車場摸胸掃背親吻
•被告不是隱身於一眾示威者,而是故意破壞多重警察防線,吸引公眾注視旗幟上分裂國家的訊息,製造巨大影響。 法官在判詞強調,唐英傑故意選擇在7月1日回歸紀念日及國安法首天生效日犯法,明顯是刻意挑戰法律與秩序,案情屬於情節嚴重。 任何人分裂國家,或者進行任何破壞國家統一的行動,或引致他人作出相同的行為,一律都要受到適當的懲罰,懲罰必須具阻嚇力。 被告關國安被控於去年3月14日,先後兩度在停車場猥褻侵犯其診所21歲的女護士。 午膳後,二人回到停車場,女事主上車並坐在七人車的中排位置,被告趁機伸手撫摸其左胸。
案件原定於今(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被告改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並要求覆核裁決及為被告申請保釋,控方指嚴重提出反對。 惟裁判官最終准案件押後至7月28日再訊,亦准被告以3千元保釋外出。 本列表列出以《港區國安法》或部分相關香港法例拘捕和刑事起訴的案件。 「相關法例」主要指《刑事罪行條例(英语:Crimes Ordinance)》第I部和第II部中牽涉「叛逆」(Treason)、「煽惑」(Incitement)、「煽動意圖」(Seditious 關國安判刑 Intention)等罪行。
關國安判刑: 非禮診所護士罪成 西醫申覆核裁決獲准保釋
辯方求情時,分別呈上由病人、護士及醫生撰寫的求情信,力陳被告是個有愛心的人。 相反,被告聲稱X曾暗示要他包養,後因索錢不遂而誣告他,裁判官指被告的說法站不住腳,這樣X既無法達到索錢目的,也會失去診所的工作。 事主X早前供稱,被告於私家車外摸坐在後座的她的左胸,嘗試拉開她的口罩吻她。 鄭官認為辯方說法站不住腳,X事後失去護士工作,反而無助她取得金錢。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齒模師簡文正明知自身並無取得合法牙醫師資格,依法不得執行牙醫相關醫療業務,卻於2021年10月間,擅自使用牙醫設備,為不特定病患進行醫療行為,被衛生局人員查獲。 基隆地院調查發現,簡男於已有兩次因違反醫師法判關獲緩刑紀錄,卻不思悔改,此次則依違反醫師法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不予緩刑,不法所得20萬沒入。
- 夏偉志指,根據普通法慣例,醫委會聆訊應基於判決結果進行,但現時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仍在對案件排期,未知何時出最終上訴結果。
- 被告應該在警察防線前停車,但被告無視勸喻,故意衝破多條防線,直至在警察第四條防線才停車。
- 被告關國安,被控於2020年3月14日在尖沙嘴海運大廈停車場及其私家車MB3819內猥褻侵犯女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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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情期間,多位被告人代表律師嘗試指出,本案案情並不屬於「情節嚴重」,但主審法官郭偉健認為,呈堂證據視頻顯示,「賢學思政」的街頭宣傳頗受市民歡迎,且有區議員站台,該組織的吸引力與號召力「可以說比光城者多」。
- 基隆地院調查發現,簡男於已有兩次因違反醫師法判關獲緩刑紀錄,卻不思悔改,此次則依違反醫師法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不予緩刑,不法所得20萬沒入。
案件原定今天判刑,被告改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辯方庭上就定罪提出覆核申請,以及為現正還柙的被告申請保釋。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指案件嚴重,違反僱主僱員誠信,罪行可判監禁至少數個月。 (星島日報報道)六旬男醫生關國安去年三月於尖沙嘴海港城停車場,對其年僅二十二歲的私人診所護士摸胸、親吻、掃背,昨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罪罪成,還柙至六月四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後量刑。 辯方求情時指,關已婚及育有兩名女兒,希望法庭考慮犯案過程不長,關隔着衣服撫摸事主,可判以非監禁式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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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任何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應由「指定法官」審理[1]。 根據中國《香港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情節嚴重者可被判有期徒刑五至十年,情節較輕者,可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因區域法院判處監禁權限最多只有七年,案件交付該法院審理,有關罪行最高刑罰即為七年。
與其他刑事案件不同,國安法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律政司司長可以指示法庭不設陪審團審訊(國安法第46條)。 醫委會今日(28日)就此案展開紀律聆訊,代表關國安醫生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表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尚就覆核排期,醫委會聆訊應基於上訴結果進行,現時情況對被告醫生不公平,故向醫委會提出四個建議作選擇,包括六個月後再進行聆訊。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同意將聆訊押後六個月,辯方需每月末上報法庭進度。 夏偉志指,根據普通法慣例,醫委會聆訊應基於判決結果進行,但現時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仍在對案件排期,未知何時出最終上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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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國安法,行政長官應該指定部份現任裁判官及各級法官處理中國國安罪行案件。 在授予指定前,行政長官可以選擇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國家安全委員會。 求情期間,多位被告人代表律師嘗試指出,本案案情並不屬於「情節嚴重」,但主審法官郭偉健認為,呈堂證據視頻顯示,「賢學思政」的街頭宣傳頗受市民歡迎,且有區議員站台,該組織的吸引力與號召力「可以說比光城者多」。 至於恐怖活動罪,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只是疏忽駕駛,但這是與證據不符。 被告應該在警察防線前停車,但被告無視勸喻,故意衝破多條防線,直至在警察第四條防線才停車。 法官認為,被告是有計算,以及故意為道路使用者製造危險情況,最終令三名警員受傷。
這些法例源自英屬香港時期,自六七暴動後未被英國殖民地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引用,直到《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才重新用作檢控。 而《公安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和《社團條例》也被視為與國安相關。 引用「相關法例」檢控的國安案件,通常被稱為「非國安法案件」(Non-National Security Law offences, Non-NSL),但它們一體採用《港區國安法》的保釋標準,也通常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關國安判刑: 香港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在處理一宗涉及商標的訴訟頒判詞時,判詞內容有 98% 是抄襲原告的陳詞,並裁定原告勝訴。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事件絕不能接受,認為抄襲行為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影響到公眾對司法的信心。 法官認為,被告展示旗幟反映他有意吸引公眾注視,以及盡可能讓更多人知道。 辯方求情時稱案情嚴重是要有一對一的確實影響,但煽動者的意思是企圖影響他人的思想以實施犯罪的人。
結果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決定至7月28日進行覆核,期間准被告以3000港元保釋外出,但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 六旬男西醫被指在停車場非禮其診所年輕女護士,不但向對方掃背接吻,更伸手入對方裙內摸胸1分鐘。 該西醫被控2項非禮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告早前申請覆核定罪,法庭排期於今(28日)在九龍城法院處理。
關國安判刑: 政府
但是,當個別國安案件在法庭上公開進行各種法律程序時,傳媒及公眾就能知道誰是指定法官。 不過,公眾仍然無法得知未曾公開處理任何國安案件的個別指定法官。 同樣地,公眾亦不會知道任何指定法官的實際任期(即獲特首任命及指定結束的確實日期)。 在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是由行政長官進一步任命的現任裁判官或法官,負責處理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犯罪案件[1]。 關國安判刑 首宗違反國安法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均罪成,三名指定法官昨日宣布,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囚六年半,恐怖活動罪判囚八年,兩年半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入獄九年,駕駛執照停牌10年。
六旬醫生被控去年在停車場非禮其診所年輕女護士,包括摸胸、掃背、親吻等。 經審訊後他被裁定2項猥褻侵犯罪成,還押至今天(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惟被告今改聘資深大律師代表,表示已就定罪提出覆核,申請保釋等候覆核聆訊。
關國安判刑: 香港國安法兩週年:「紅線」下三名港人的掙扎和妥協
四名被告人中,王逸戰為原「賢學思政」召集人,陳枳森為秘書長,朱慧盈和黃沅琳為發言人。 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於2021年9月20日逮捕其中三人,組織在四天之後宣佈解散。 •任何人分裂國家,或者進行任何破壞國家統一的行動,或引致他人作出相同的行為,一律都要受到適當的懲罰,懲罰必須具阻嚇力。 女護士報案後,曾錄取過2份口供,解釋自己錄第1份口供時情緒不穩,故補錄的第2份口供較準確。 裁判官根據在庭上觀察,加上2份口供出入不大,裁定女護士的證供可靠。 受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和政府逐步放寬防疫規定影響,政府和活動主辦單位宣布所有大型活動及非必要聚會得以恢復,當中取消了新春花車巡遊及賀歲煙花匯演。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亦已指示司法學院,特別針對判案書不可抄襲方面,加強對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培訓。 上訴庭三位法官同意上訴方觀點,認為會令人懷疑,陳嘉信是否有獨立恩考自行處理中的爭議,因此決定將案件交予另一名法官重審。 兩周前,五名未滿21歲的「光城者」組織成員同樣因《香港國安法》下之「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被區域法院判處送入教導所羈押,另兩名成年被告人押後至11月下旬判刑。
關國安判刑: 司法
任何人實施恐怖活動威嚇公眾,以達至政治目的,都要受到譴責和懲罰。 為免兩罪雙重計算和考慮整體判刑標準,入獄八年為量刑起點是合適做法。 辯方早前質疑,X曾在被告牽起她的手時,叫對方「爹哋」,認為該稱呼是暗示想被告當其「sugar daddy」,質疑X向被告請求金錢資助不果,因而誣衊對方非禮自己。 關國安判刑2023 惟鄭官裁決時指,若辯方所指屬實,X揭發事件後沒有再返回診所,報警反而會令自己無法達成目標,形容辯方的說法「站不住腳」。 關國安判刑2023 鄭官另指,X在事發時年僅22歲,診所護士乃其第一份工作,故缺乏社會經驗,且X視被告為非常尊重的長輩,因此X在遭被告用手掃其背部至臀部後未有即時離開現場,不能夠處理事件很正常。 被告關國安(60歲)被控於2020年3月14日,先後在尖沙咀海運大廈停車場、及在一輛停泊於上列停車場的私家車內,兩度猥褻侵犯女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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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被控在「亞航」、「無線電」等採購案收賄1924萬元,被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等罪判刑;另在「遠距無線電通訊系統」等建置案中,因圖利台標公司被判刑。 下列節慶,如無註明,均是香港的公眾假期,同時亦是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期)。 有 # 號者,不是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除非與星期日或其它假期重疊)。 王霜舟(Austin Ramzy)是《紐約時報》駐香港記者,專注本地新聞,也報導區域性和突發新聞。 「教導所」有別於一般監獄,由監獄主管機關懲教署視乎被定罪人士表現來決定關押年期,最低六個月,最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