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早前在立法會三讀通過,9月1日生效,屆時可拆牆鬆綁精簡城規、收回土地條例,縮短生地變熟地的時間。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甯漢豪在訪問中直言,修例對「北部都會區」發展有幫助,有信心達成未來十年推出3,200公頃熟地目標。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2023 至於「北部都會區」心臟地帶的新田科技城,則將於明年進行土地平整,估計2026年有第一批熟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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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說:「如果是(新田科技城)企業園或私樓群開發,這不排除都是一個參考。」不過,她指本港與內地不同,內地有國企、央企參與開發,本港發展商則為私企,是一項挑戰,需要思考。
- 如果遇上無情僱主要求員工請假時,必須列明家人死因,無疑是二次打擊。
- 原則上,跟公司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但書規定),因此,雇主其實可在員工手冊上另訂喪假請假程序及要求員工需提供相關文件,像是訃聞或醫院開立的死亡證明等,甚至是戶籍機關的除戶證明文件。
- 至於發展棕地,她直言是一大挑戰,政府預留70公頃土地興建多層產業大樓安置棕地作業者,首幢產業大廈佔地11公頃,今年內將招標,現正進行意向調查。
- 以碧桂園服務上周五收市價9.55元計算,有關捐贈股份市值約64.43億元。
怎料公司竟然要求事主在假期申請表上,填寫家人的死因,令她不明所以。 她並指,一些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確實無人統籌驗樓和維修事宜,當中或有業主已無法聯繫上,令成立法團困難重重。 由於大廈管理屬民政事務總署職務範疇,故她與麥美娟曾協調,透過發展局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雙劍合璧」解決樓宇維修問題,包括協助「三無大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李先生知悉申請恩恤假的程序如此繁瑣後感非常不滿,認為公司不僅不體諒員工,如此程序亦完全體現不到恩恤假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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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北部都會區這一本港未來最受矚目的發展大計,甯漢豪稱不排除參考內地「片區開發」做法。 而關於沙頭角發展,特別是有關中英街開放方面,她表示,歡迎及感謝深圳方面的有關構思。 (香港文匯報記者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2023 劉啟業)香港近月接連有舊樓石屎墜落,甚至傷及路過途人,昨日葵涌再有工廈發生石屎墜落事件。 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屋宇署會對未遵辦強制驗樓通知的舊樓業主加強執管,此外會研究法例拆牆鬆綁,即使業主失聯、未集齊指定業權份數支持,亦能召開業主會議成立法團或決議維修等。
而她亦跟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加強溝通,手把手協助業主招標進行維修和監測工程進度。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她昨日出席活動時透露,屋宇署已識別出約1,000幢較緊急的樓宇,會先進場維修,之後再追討業主相關費用。 甯漢豪在訪問中表示,除巿區重建局外,亦鼓勵私人參與巿區更新,正考慮以交椅洲等新開發土地用作「樓換樓」計劃,補償受重建影響的業主。 她表示,過去半年就修訂強拍條例進行諮詢,不少意見值得思考,包括按區份釐定強拍門檻,如重建需求高、較多業主支持重建的區份,強拍門檻較低,局方會在整理意見後,在立法會復會後提交建議,同時加強對重建區小業主的協助。 原則上,跟公司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但書規定),因此,雇主其實可在員工手冊上另訂喪假請假程序及要求員工需提供相關文件,像是訃聞或醫院開立的死亡證明等,甚至是戶籍機關的除戶證明文件。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勞工法例及指引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6月初,甯漢豪曾到深圳市南山區考察當地片區發展,當地將整個片區交由一個企業開發及管理,並代表政府收地,除提供現金補償,徵地發展後亦讓原有業主分紅。 她說:「如果是(新田科技城)企業園或私樓群開發,這不排除都是一個參考。」不過,她指本港與內地不同,內地有國企、央企參與開發,本港發展商則為私企,是一項挑戰,需要思考。 你可在此網頁查閱本港有關僱員權益及福利的法例全文,包括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破產欠薪保障條例。 (i)根據《僱傭條例》,當農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適逢星期日時,會以農曆年初四替代成為法定假日。 由於2021年的農曆年初三適逢星期日,因此有關的法定假日會改為農曆年初四。
又如,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和精簡發展審批程序,亦令她感到只要做好解說便可化解爭議。 另一方面,如果遇到老闆刻意刁難不讓你請喪假,或是強迫你只能請事假或特休時,又該怎麼處理呢? 其實按照《勞基法》第43條早已有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因此,假設老闆不具正當理由不准員工准喪假,或是給假的天數不符合法規,將會被處以罰鍰2萬元至100萬元,甚至還可依照違反情節,加重罰鍰至150萬元。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你可在此網頁瀏覽有關守則的全文,本守則旨在協助僱傭雙方自我規管,以消除僱傭範疇中有關性傾向歧視的措施和行為。 捐贈完成後,楊惠妍將直接和間接擁有該公司約5.44億股,佔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約16.12%;而她將繼續直接和間接控制該公司約12.18億股的投票權(當中包括捐贈股份的投票權),佔該公司已發行股份投票權約36.12%。 國強公益基金會(香港)於香港設立,根據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第88條屬公益慈善機構,其創始成員為楊惠妍的妹妹楊子瑩。 國強公益基金會(香港)擬把捐贈股份用作支持香港及粵港澳大灣區科學、教育文化、健康及青少年成長,資助弱勢群體、賑災以及內地鄉村振興等公益用途。 守則為僱主及僱員提供實用指引,以預防工作間的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及種族歧視。
根據台灣勞動部資料所指,勞工可在親人或配偶離世時享有3日至8日不等的有薪喪假,日數長短視乎與死者間之關係而定。 香港現時則無規定僱主需向僱員提供喪假,部份僱主會自願性為僱員提供喪假安排,否則大多數情況僱員需以有薪年假代替。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恩恤假】家人離世 申請請假程序繁瑣? HR:請病假都要醫生紙
另外有些企業自願向員工提供有薪喪假,通常是一至三日,並僅限直系親屬,員工或要繳上臨時火化紙或死亡證副本以作證明,隨僱主意願。 至於共同維護和諧穩定方面,推出更多土地,改善居住環境,與社會和諧發展都有顯而易見的關係。 甯漢豪指,回想過去一年,本來有爭議的項目,通過努力溝通,最終都取得共識。
「喪假帶家人出去玩有錯嗎?」有網民近日喪父,跟公司請了多日喪假辦理父親身後事,見有時間空檔決定帶家人往海邊散心,卻恰巧被公司其他同事碰見,經告發後令當事人失落勤工獎,連喪假都變成無薪。 公司做法雖不近人情,惟有網民提出喪假定義含糊,公司未必需負刑責。 不少打工仔都會向公司請數日假,辦理家人身後事,待心情平復後再上班。 如果遇上無情僱主要求員工請假時,必須列明家人死因,無疑是二次打擊。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喪假
甯漢豪指出,發展局鼓勵私人參與巿區更新,「不能只靠市建局,也要激活私人市場參與。」局方已推出地積比轉移,容許住宅與非住宅總樓面面積互換。 另外,特區政府去年11月提出修訂《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樓齡逾五十年舊樓強拍門檻由八成業權降至七成,逾七十年樓齡舊樓強拍門檻更降至六成,冀加快重建老舊失修樓宇。 (ii)任何僱員,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 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除此之外,基於治喪的民間禮俗上,因過程需要處理的事情十分繁雜,因此內政部也對此提出行政函釋:「勞工婚假以一次給足為原則。至於喪假,勞工如因禮俗原因,得申請分次給假」。 早前一名網民向Facebook專頁「奴工處」投稿,表示近日有親人離世,因而想請年假協助辦理身後事。
有人建議事主朋友先細閱公司規定,如無列明「請喪假時禁止出遊」的話,即可通知勞工單位告發事件。 有人指請喪家與病假一樣,需要出示相關文件以作證明,「帶家人出外散心」可能被公司視為「事假」。 事主雖回應指朋友有出示訃告,證明喪事確實有發生,惟該位網民指訃告只得一天,倘若被公司發現請喪家卻非為辦理喪事,有機會被公司以偽造文書罪名起訴,勸事主及其朋友「下次記住,請假就不要玩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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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全港約2,700幢有關舊樓已過規定的期限,仍未有遵辦進行驗樓。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2023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李先生(化名)早前表示,近日因家人離世需向公司申請恩恤假,於是向人力資源部門查詢相關程序。 她重申,會聯同其他部門和市建局給予樓宇維修相關支援,如協助籌組業主立案法團;同時會改善舊樓管理。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屋宇署會向樓齡3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業主發出強制驗樓通知,並進行訂明的修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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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贈與契據,贈與人將捐贈該公司約6.75億股,佔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約20%予國強公益基金會(香港)作慈善公益用途。 以碧桂園服務上周五收市價9.55元計算,有關捐贈股份市值約64.43億元。 她解釋,用交椅洲樓宇與重建區業主交換,因該處靠近港島區和九龍區,較易讓舊樓業主接受,但也不排除用新界特別是「北部都會區」用地作「樓換樓」。 某僱員的休息日是星期日,由於清明節(4月4日)這日的法定假日適逢星期日,僱主應於翌日補假(即4月5日),但這日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只不過喪假畢竟不是喜事,若按照一般禮俗習慣,應該也不太會有員工願意拿家中親人的死亡作為請假理由,所以多數公司在認定上,多半還是會予以尊重。 此帖文一出即惹來網民抨擊,紛紛指責事主公司涼薄無人性,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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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上限為80,000元。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僱主在正常糧期支付所有產假薪酬後,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僱傭條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詳情請瀏覽「發還易」網站(網址:/tc/home)。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如僱員沒有提出要求,或未得到僱主的同意,則須在預產期前4星期開始放產假。 「這是很有爭議的項目,而社會有一段時間習慣於城規會冗長的申述程序。」甯漢豪說,今次局方做好解說,亦印證立法會並不是橡皮圖章,審批法例過程中議員問了許多刁鑽的問題,並提醒局方如何取得平衡,為法例做好調校。 她欣慰最終大家都取得共識,令條例得以通過,「只用了6個月時間,過程大體是和諧的」。 甯漢豪還希望做好市區更新工作,形容「這是一場幾大的仗」,因為市區更新影響到不同利益,包括發展商、基層市民等;而本港樓宇老化也是迫切的問題,「局方會力去做,將有不同措施出台」。 如早前推出輸入建造業外勞計劃時,她曾感內心忐忑,怕勞資雙方出現爭拗,結果與各方溝通後順利取得共識,該局接納勞工界建議,外勞主要負責公營項目,建造業的商會亦接納這安排,雙方互諒互讓。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香港法定勞工假期 2021】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規定 所有僱員均可享有十二日法定假日 (哪些日子是法定假日/Hong Kong Statutory Holidays, Employment Ordinance ) ......!
她說,現在香港進入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有許多愛國愛港議員、朋友和市民幫忙,以下一些棘手問題最後都處理得到。 她表示,今年第四季、即10月至12月,將啟動法定環評程序,向環保署署長提交環評報告,相信開始公眾參與後亦要面對不少爭議。 另精簡程序後無須完成規劃大綱圖亦可開始填海工程,預計2025年底展開。 至於發展棕地,她直言是一大挑戰,政府預留70公頃土地興建多層產業大樓安置棕地作業者,首幢產業大廈佔地11公頃,今年內將招標,現正進行意向調查。 為加快興建該些大樓容納棕地作業者,政府提出「地花」概念,即未平整土地便提早招標,讓有意發展的企業早些籌措資金,並進行圖則設計等前期工作。
有網民深表同情,指出曾遇過類似情況,「有同事奶奶過身,唔算直系親屬所以要請事假,但當天公司有會開老細唔批,叫佢放工先去都未遲⋯⋯」更有網民直言這種公司不留也罷,一於遞信辭職。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已被僱主解僱,她可在緊接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 碧桂園服務(6098)公布,接獲公司控股股東、非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楊惠妍通知,她及其全資持有的必勝(贈與人)與國強公益基金會(香港)已於昨日簽署贈與契據。
香港勞工法例喪假: 香港文匯網
公司要員工提交證明文件無可厚非,可是,摯親離世已令心情相當沉重,也要花費心力處理親人的身後事,公司是否可為員工提供一個較便利的做法呢? 恩恤假本應是代表公司對員工在艱難時期的諒解,但一系列的行政程序,卻令李先生覺得公司對冋事的不信任以及相關制度的僵化。 一位台灣網民日前於Facebook群組「爆怨公社」發文,指好友的父親剛離世,為處理白事向公司請8日喪假,首2日與殯儀館安排出殯事宜,第3、4日準備文件及到政府部門辦理手續。 喪父對友人舉家上下帶來打擊,故他用其餘數日喪假,帶母親及其他家人往郊外行山,順便到海灘遊玩散心,假期最後一天再處理剩餘的喪事安排。 根據《僱傭條例》,香港現時沒有明文規定僱主要向僱員提供喪假,大部分僱員只能利用有薪假期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