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會員合共聘請約1.5萬名保安員的香港保安業商會主席何楊惠芳估計,大廈管理費會因而上調5至8%,部分物業的管理費甚至會上調逾一成,視乎地區而定。 她指,現時保安業欠缺約1萬人,即使最低工資上調也無助改善業內「請人難」的問題,因上調水平屬全港性,加上現時聘請保安員的時薪已達36元,部分地區如南區,即使時薪達50元,亦有工無人做。 修讀內容主要圍繞著護衞員角色及一般職責,如護衞員的操守行為、制服設備、法律責任及有關法例及職業安全與健康及待客之道等等。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警務處處長可用書面授權任何公職人員行使本條例所賦予警務處處長的權力,或執行本條例所委予警務處處長的職責。
處長或持證人均可就任何許可證向管理委員會申請更改許可證條件,包括根據第6條指明的條件。 凡有根據第款提出的申請 ——秘書須在申請提出當日的7日內就該項申請擇定聆訊日期,並須就該日期給予處長及有關持證人最少14日通知;及 (由2000年第25號第9條修訂)管理委員會或獲其為此授權的委員會成員可藉發給處長及有關持證人的書面通知,更改許可證的條件,直至就申請有所決定為止。 在審理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的聆訊中,有關持證人及處長均可出席及陳詞,並可以有法律代表。 凡有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管理委員會如認為適當,可應申請更改有關許可證的條件。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課程簡介
除根據及依照牌照行事的公司外,任何人均不得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認正在提供任何人員在有報酬的情況下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 任何人均不得提供任何人員為他人擔任任何類別的保安工作,但如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2023 ——該人員是持證人,而他所持的是該類工作的有效許可證;或該人員並非為報酬而擔任該項保安工作,則屬例外。 1996年之前,香港嘅保安員係受香港法例第二九九章看守員條例(Watchmen Ordnance)規管嘅。 呢條法例並唔完善,例如,呢條法例並未提及開設保安公司嘅條件、亦無提及安裝同維修保安系統嘅人要有乜嘢資格。 另外,由於法例只係針對「看守員」,當年有尐僱主以「管理員」(Caretaker)名義請人。
凡持證人被裁定犯附表2第2欄所指明的罪行,並因該罪行而被判該附表第3欄就該罪行指明的刑罰,處長須藉發給該人的書面通知,撤銷有關許可證。 任何屬於個人身分的人,均不得為、答允為、自認是為或自認可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但如他 ——是根據及依照一項許可證而這樣做;或並非為報酬而這樣做,則屬例外。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由1名主席和6名委員所組織而成的,包括由行政長官所委任的主席和5名成員,及1名由保安局局長所委派的代表。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保安工作類別
但係後嚟,政府宣報保安人員除咗要有保安人員許可證之外,重必需要有培訓證書。 而且呢張培訓證書嘅有效期內,保安人員轉換工作唔需要另外再接受培訓。 呢個政策令各大「人力資源培訓」機構開始向有意入行嘅人提供培訓。 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條例”) 授權保安及護衞服務業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簽發保安公司牌照。
此課程與豐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完成課程後可安排有興趣同學與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面試,面試理想有機會獲聘用。 任何人違反第11條,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2年。 任何人違反第10、11、12或13條,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任何人 ——拒絕遵從或沒有遵從管理委員會的合法命令、規定或指示;或擾亂或以其他方式干擾管理委員會的程序,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另外,針對以往有從業員連續做好多更嘅問題,許可證上面寫明保安人員每個月最多只可以做三百七十二個鐘,即係以一個月三十一日計,每日最多只可以做十二個鐘。 保安員職位有好多類;以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分為AB牌(大廈看更)、C牌(持散彈槍嘅銀行護衛、解款員)同埋人身保鏢幾種。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保安課程上課地點
在管理委員會會議中,所有問題均須以出席成員所投的多數票作取決;當票數相等時,則管理委員會主席可投決定票,如主席缺席,則副主席可投決定票。 凡管理委員會舉行會議以聆訊根據本條例提出的申請,會議須公開進行,但如管理委員會信納這樣做不符合公眾利益,則屬例外。 2004年1月起,保安及護衛業管理委員會委託職業訓練局保安服務業訓練委員會為保安培訓課程認可計劃訂立質素保證系統,所有認可培訓課程修業期不少於16小時及必須不逾8日的期限完成,考試合格後,可以獲得認可舉辦課程的機構頒發證書。 委員:石丹理教授,PhD,SBS,BBS,JP,是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講座教授、利豐服務領導教育教授及協理副校長。 石教授現任家庭議會主席、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副主席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 他曾任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及不同政府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青年事務委員會、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護士管理局、助產士管理局及廉政公署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
- 許可證的申請須以管理委員會指明的格式及方式向處長提出,並須附有一份書面陳述,內載經訂明須提供的或處長就任何個別情況規定須提供的、與該項申請有關的詳情。
- ),於1997年9月29日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是一個獨立及非政治性法定組織,其職責是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選舉在任何時候均是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方式進行。
- 處長如認為就某人而言,第6條所指明的準則已符合,處長可藉給予該人的書面通知,授予該人一項豁免,使他在一段不超逾14日的期間內免受本條例所有條文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規管。
- 衞安的保安培訓獲列入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認可訓練課程(保安員課程合乎質素保證系統標準)以及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資歷架構第一級)的認可課程名冊,保安員課程並由具備專業資格的導師及考核人員進行保安培訓。
- (由2000年第25號第14條代替)在符合第款的規定下,管理委員會可發牌照給申請人,並可施加該委員會所指明的條件。
另外提供一個數據,據求職網站indeed的數據,保安員的平均年薪為212,491元,則平均月薪約為17,707元。 晉升到保安主管後,平均年薪升至254,351元,則平均月薪約為21,196元。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香港立法會補選確認書風波
(由2000年第25號第8條增補)根據本條續期的許可證,須當作是在該許可證若無申請續期而本應期滿之日的翌日,獲准續期。 根據條例,「保安及護業管理委員會」係保安業嘅主管機構,但係所有保安人員許可證同保安公司牌照要去香港警務處嘅牌照課辦理。 1996年,香港政府從新立法,以香港法例第四六零章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取代看守員條例。
警務處建議,為方便處理,請於遞交表格時一併繳交合共160元 的申請費及發證費。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2023 若申請被拒,警務處會以支票及郵遞方式把發證費110元發還。 持有保安員許可證唔代表可以佩帶武器,如果申請人打算佩帶武器,例如警棍、胡椒噴霧、電擊槍、或者槍械,就必需要向保安及調查服務處另外申請執照。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每樣武器都有相應嘅執照,申請人只能佩帶執照許可嘅武器(例如,持證人有槍械執照唔可以佩帶警棍,除非佢有警棍執照)。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牌照/許可證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藉規例訂明根據第14、15及、18A、19、21A、23及及25A條須繳付的費用。 (由2000年第25號第23條代替) 根據第款訂立的規例所訂明的費用可按持牌人的業務性質而釐定。 (由2000年第25號第23條增補)保安局局長可藉規例 ——(由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訂明根據本條例須予訂明或可予訂明的事宜,但不包括費用;訂定因須繳付的牌照費用或其部分並無繳付而撤銷有關牌照此等方面的條文;及 (由2000年第25號第23條代替)為更有效地施行本條例,訂定條文。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2023 如管理委員會主席因生病、不在香港或其他因由不能作出第款所述的指示,管理委員會須在副主席指示的時間及地點舉行會議。 (由2000年第25號第4條修訂)管理委員會會議須由該委員會的主席主持,如主席缺席,則須由副主席主持。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增補)如在第款所指明期間屆滿時,持牌人既沒有按該款送達它擬對申請提出反對的通知,也沒有發出無意反對通知書,則秘書須在該期間屆滿後7日內擇定該項申請的聆訊日期。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增補)秘書須就根據第、或款所擇定的日期給予處長及有關持牌人最少14日通知。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增補)在處長根據第款提出申請後,管理委員會或獲其為此授權的委員會成員可藉向處長及有關持牌人發出書面通知而更改牌照的條件,以待委員會就該項申請作出決定。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代替)在審理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的聆訊中,有關持牌人及處長均可出席及陳詞,並可以有法律代表。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2023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2023 凡有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管理委員會如認為適當,可應申請更改有關牌照的條件。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選舉管理委員會 (香港)
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持證人一樣唔可以帶槍,但佢哋可以任何地方擔任保安工作,呢個類別嘅許可證有年齡上限,最多只可以做到七十歲。 牌照——須符合訂明格式;須指明其發給條件;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或轉傳;及有效期為5年(自發給當日起計並包括當日)或管理委員會所指明的較短期間,而在該期間內,所有訂明費用必須是按訂明指示繳妥的。 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選舉管理委員會遺失了一本葵青區聖公會青衣邨何澤芸小學票站的選民登記冊,內含約8,000名選民的個人資料。 例如槍械執照,所有新申請人必須先完成十四小時課程並且考試合格先會得到執照。 槍械執照只允許持證人佩帶指定口徑嘅槍(例如申請人考試時用嘅係格洛克17手槍,噉佢只能佩帶九毫米口徑嘅手槍)。
新法例規定所有擔任保安工作嘅人都必須持有「保安人員許可證」。 任何人如因根據第14、15、16、18、21、23、24、24A或25條所作的決定而感到受屈,可在收到該決定的通知後的10日內向行政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由2000年第25號第21條修訂)凡有人根據第款提出上訴,反對本款憑藉第款所適用的某項決定,該項決定即自提出上訴之日起暫緩生效,直至上訴獲得解決、被撤回或放棄為止;但如管理委員會認為該項決定若暫緩生效會違反公眾利益,並已在有關該項決定的通知書中聲明如此,則該項決定無須暫緩生效。 第款適用於 ——根據第18條作出的撤銷或暫時吊銷許可證的決定;根據第21條作出的發給牌照的決定;根據第25條作出的撤銷牌照的決定。 牌照的續期申請須 ——在牌照期滿前3至6個月的期間內提出;以管理委員會指明的格式及方式提出;及附上訂明費用。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第460章 《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第25條 申請將牌照撤銷
就第款而言,凡以預付郵資的郵遞方式將通知書寄往某人最後為人所知的郵遞地址,即須視為已向該人發給通知。 任何人均不得授權或要求他人為他擔任任何類別的保安工作,但如 ——後者是持證人(而他所持的是該類工作的有效許可證)、持牌人或由持牌人提供的人員;或後者是獲授權或被要求在無報酬的情況下擔任該項工作,則屬例外。 凡住所佔用人授權或要求他人為他擔任保安工作,而該工作只與該住所有關,則第款不適用於該佔用人。 在本條中,住所指純粹或主要用作居住用途,或擬純粹或主要用作居住用途,並且是自成一戶的單位。
法例亦無規定從業員必需受培訓,難以保證行內從業員有無掌握工作上必要嘅知識。 從前負責保安工作的前綫人員一律統稱為「看更」,現今流行一般則稱為「護衛員」或「保安員」,三者都具有看守大門、保衛建築物財產及其使用者人身安全之意。 隨著社會進步,保安工作制度化,所有從事保安工作人員都必須要完成由保安局轄下之「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指定的規範培訓及領有相關牌照,方可從事相關工作,令到行業更加制度化及專業化,實屬好事。 港最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時薪32.5元後日(5月1日)五‧一勞動節生效,保安及清潔業均預計物業管理費會因此上升約一成。 保安業商會坦言,最低工資上調無助解決業內人手短缺問題,因現時保安員的時薪已達36元,部分地區即使以時薪50元招聘,仍無人問津。 有保安公司則研發一套遙距保安系統,每月收費只是聘請保安員的5%,深受單幢式大廈業主歡迎,全港已有80多幢大廈採用有關系統。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第460章 《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第6條 管理委員會的職能
凡住所佔用人僱用或終止僱用為他擔任保安工作的人員,而該人員是只擔任與該住所有關的保安工作的,則第及款不適用於該佔用人。 處長如認為就某人而言,第6條所指明的準則已符合,處長可藉給予該人的書面通知,授予該人一項豁免,使他在一段不超逾14日的期間內免受本條例所有條文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規管。 管理委員會可藉給予根據第款獲授予豁免的人的書面通知,將該項豁免續期一次,為期不超逾30日。 選舉管理委員會前身為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在1993年7月23日根據《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條例》成立。 在某些情況下,保安人員會提供接待服務,監控和評估進入和離開現場的每個人,保安員課程會提供指導,根據每個人的許可或權限允許或拒絕進入所負責保安的區域。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2023 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的申請費用為50元,無論結果如何,此項費用都不會獲發還。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第460章 《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第21A條 牌照費用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有設立秘書處,負責日常的行政及支援等事務。 選舉管理委員會共有3名成員,分別為一位主席及兩位委員,由行政長官委任。 甲類保安人員許可證持證人只能夠喺「單橦式大厦」做保安、唔可以帶槍、只要有醫生紙證明佢嘅健康狀況可以唔受年齡限制。 至於為有特別照顧需要的住戶拉門,例如老人、輪椅及拐杖使用者或兩手攜帶重物者等,在不影響保安人員執行職務的原則下,倒是無可厚非。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第460章 《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第3部 許可證
許可證的續期申請須 ——在許可證期滿前3至6個月的期間內提出;以管理委員會指明的格式及方式提出;及附上訂明費用。 第14條除適用於許可證的申請外,同樣適用於許可證的續期申請;而處長在將許可證續期時,可對持證人另行施加條件,以補充或取代先前對該持證人施加(根據第6條指明的條件則除外)的條件。 凡持證人根據本條申請將許可證續期,而(除因本款有所規定外)該許可證本應在就該項申請有所決定前期滿,則除非該項申請被撤回或該許可證根據第17或18條被撤銷或暫時吊銷,否則該許可證在就該項申請有所決定前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