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沒有列明,財物會被當作剩餘遺產出售,所得款項會撥歸遺產的現金餘款。 訂立遺囑/平安紙的好處主要是可以決定死後的遺產分配權和由誰去繼承遺產。 立遺囑人可委任最多4個「遺囑執行人」去管理和分發遺產,並可將遺產留給親屬以外的人和機構,例如慈善團體。 除了要留意有沒有「Deed of Gift」字眼,以及列出的代價 (consideration) 是否為零外,若代價嚴重偏離當時市價,亦有機會被視之為送契樓。 不少人作近親轉讓的原因是想以低成本、最慳稅的方法暫時讓出原有物業,回復首置身份,購入新物業時便可享首置低稅率,毋須繳雙倍印花稅。 準買家如想知道心儀物業到底屬轉讓契還是送贈契,可透過網上查冊,查看物業資料,看看過去 5 年的紀錄,是否有「送讓契」(Deed of 送贈 gift)字眼。
把物業以送贈形式轉讓他人,基於5年內仍存在破產風險,銀行不會批出按揭。 就算物業已超過5年以上亦未必會批出按揭,是乎個別銀行風險取態,大部份往往要達8至10年以上才會順利批出。 如想確保受贈人保管物業,可使用「聯權共有」方式,加入受贈人名字。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受贈人亦要等到共有人過身後,才可自動成為唯一業權人。 大部分銀行考慮到送契樓法律程序需時,加上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送贈: 二、 股份轉讓時需加蓋印花之文件
如果擬轉讓股份所屬公司持有子公司,而該公司已經編制了合並財務報表,也就是說,控股公司之資産負債表及損益帳之數據已經包含了其所控制之子公司的資産負債及損益等數據。 在這中情况下,應付印花稅的計稅基礎是合並報表所顯示的資産淨值。 如果買賣雙方就買賣股份簽署了協議書,並且,協議書所述之轉讓代價款額不低於資産淨值,那麽印花稅之計算基礎應以協議書所訂定之轉讓代價爲准。 將住宅物業轉售或轉讓予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可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印花稅條例》並沒有要求買賣雙方必須就股份轉讓簽署書面協議書。
把物業送贈他人看似簡單,但涉及不少法律風險,如果下一手業主打算買入的單位屬於送贈物業,要密切注意土地註冊日期上的送贈日期。 根據《破產條例》,如果贈予人在5年內有把物業以低於市價形式送贈他人,債權人有機會把向法庭要求追回有關物業。 即使5年內物業已經賣給另一名買家,法庭可以裁決交易無效,並由破產管理署接管物業。 另外,在《破產條例》及《遺產條例》監管下,不論是私人物業或居屋,物業3年內不得轉售。 除了長命契外,一些立囑人持有的資產,並不能通過平安紙傳予受益人,有關資產包括以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信託持有的資產,以及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單。
送贈: 物業或被收回
例八: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10,000股之股份,雙方同意以股份所占資産淨值作爲轉讓代價款額。 例七: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3,000股之股份,雙方同意以股份所占資産淨值作爲轉讓代價款額。 送贈 公司資産淨值爲港幣80萬元,轉讓股份占公司所有已發行股份之100%,因此應占資産淨值爲港幣80萬元。
因此,「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的分類是按照批准用途而非實際用途而定。 送贈2023 答:收費方面,一份簡單遺囑的律師費用一般為數百元至HK$1,000,如遺產分布複雜、需要度身訂造,收費可由HK$1,500至HK$4,000不等。 以上遺囑經我們在場見證,由立遺囑人親自簽署,作為其最後遺囑;再者,我們按照立遺囑人的要求在本遺囑上簽署作見證人時,我們兩人與立遺囑人均同時在場,此證。
送贈: 額外印花稅
例十: 甲公司持有乙及丙公司之所以股份,乙公司持有丁公司之全部公司。 現因集團架構重組,乙公司擬把其持有之丁公司之全部股份轉讓予丙公司。 如果協議書所述之轉讓代價款額明顯低於公司之資産淨值,那麽,稅務局有可能懷疑交易之真實性,從而以公司之資産淨值取代協議書所述之轉讓代價款額。
遺囑執行人亦有酌情權,在受益人正式合資格取得所有遺產前,適當地向他 / 她分發若干金額作為日常生活開支。 相反,若沒有立遺囑,立遺囑人的遺產便須要申請遺產管理書、成為「遺產管理人」後才可處理。 送贈 遺產管理書的申請次序有先後之分,依次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祖父母,最多也是4個。 送贈2023 由於送贈物業存在按揭及轉讓問題,如果父母希望把物業留給子女,長命契方式處理更為方便,當父母在世時,子女亦不能賣出物業。
送贈: 遺囑範本 / 平安紙樣本及格式
一種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的操作無異。 不過,如物業是聯權擁有,即所謂的長命契,則立囑人身故後,其權益會自動傳予其餘聯權擁有人,而不是由立囑人的平安紙所分配。 至2016年11月2日,透過「二手傢私電器免費轉贈項目」從有心送物資的人士家運送超過60項傢電。 送贈2023 另外,2016年11月8日「二手傢私電器免費轉贈項目」將推「身體力行親子運送家電計劃」的先導試點,感謝十五隊先導家庭義工隊參與,為全力推行作試點。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額外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如任何「附加額外印花稅」未能於限期前繳付,亦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附加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印花稅署可以追討民事債項的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額外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3.) 本人委任兒子陳小文 (Chan Siu Man),香港身份證號碼XXXXXXXXX,住址為X,為本遺囑的執行人及受託人。 為年幼子女安排監護人:訂立遺囑時,應考慮他日去世時子女若未滿18歲應委任誰作監護人。 考慮無行為能力者:如遺產受益人有殘障,訂立遺囑時宜委任信託人或監護人去監管他 / 她所繼承的遺產。 定下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必須年滿21歲並同意擔任,最多可委任4個,委任後須共同處理關於遺囑的所有事情。 委任配偶作為唯一的遺囑執行人的話,便應考慮配偶若同時去世的情況。
送贈: 四、 股份轉讓印花稅之計稅依據
一旦父母身故後,物業便自動由子女持有,按揭申請與一般物業無異。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訂立平安紙後,立囑人可以有兩個方法去撤銷舊有遺囑,包括簽新的平安紙,或將現有平安紙燒毀。 要注意是,若平安紙已定立一段時間,平安紙和附加文件用萬子夾夾在一起,而萬子夾於多年後生銹,或者平安紙上有很多釘書機孔,均可能影響平安紙的效力。 當家屬承辦遺產時,會有機會被質疑曾否夾附其他文件,需作出解釋。
買賣雙方應在協商後在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訂明由那一方(買方或賣方)繳付「額外印花稅」。 若買賣雙方同意由賣方負責繳付「額外印花稅」,我們建議買家考慮在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內訂明買方將會預扣部分成交價的款項以支付「額外印花稅」。 送贈2023 答:「遺囑執行人」是遺囑指明的遺產管理和分發者,而「遺產管理人」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立遺囑人的近親向法庭申請。 兩者同屬遺產代理人,在處理遺產時都要向高等法院申請授予書,但「遺囑執行人」的權力和責任在立遺囑人去世那一刻便開始,而「遺產管理人」則視乎遺產管理書上的日期。 不過你的妻子及子女,有權向法庭申請就有關遺產處置上為他們加入條文,從你的遺產中取得合理數額,以維持生計。 要留意若受益人未滿18歲,遺囑執行人必須以信託形式代管遺產。
送贈: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維護指南之六: 股份轉讓印花稅計算簡介
在上述情況下,甲先生是在24個月內將部分物業的業權轉讓予乙女士。 由於乙女士並不是甲先生的近親,有關豁免「額外印花稅」的條款並不適用。 因此,甲先生在轉易契中加入乙女士成為其中一位承讓人,須按照代表轉讓予乙女士部分物業業權的代價款額繳納「額外印花稅」。 如果你轉讓之股份,屬於集團內部公司之股份轉讓,則主事人可以向印花稅署署長申請豁免繳納印花稅。
其實,香港的平安紙,在內地也有法律效用,不過,由於物業位於內地,所以一切繼承手續及程序都要在內地辦理,房產繼承條文也是在內地才能生效。 值得留意是,現時中國目前並未有遺產稅法,房產遺產是不用交稅的,法例只要求繼承人承擔印花稅、公證費用及契稅。 至於物業資產分配上,如有立囑人持有一個全權持有的物業,或是分權持有物業例如50%權益,最終分配上,會依照立囑人在平安紙上的意願,在立囑人身故後將有關權益傳予受益人。 如果「額外印花稅」是由賣方支付,所繳付金額屬業務開支,在計算物業交易所產生的應評稅利潤時,可獲扣除。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送贈: 樓宇轉名大忌!用「送贈契」送樓,恐釀業權+按揭問題
為讓買方及賣方盡早知道「額外印花稅」的應付總金額,當印花稅署認為有關代價款額不足,有關補充「額外印花稅」的評稅會在收到該加蓋印花申請後的 40 天內發出。 買賣雙方以及任何使用該文書的人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額外印花稅」的法律責任。 然而,任何人(該文書的簽立人除外)純粹使用物業文書以查證該物業的業權不會被視作須負上法律責任繳付印花稅。 送贈 雖然送贈物業在土地註冊處的交易價是$0或「–」,但從稅務角度,送契物業與一般物業買賣無異,印花稅仍會按照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的市值支付。
- 以上遺囑經我們在場見證,由立遺囑人親自簽署,作為其最後遺囑;再者,我們按照立遺囑人的要求在本遺囑上簽署作見證人時,我們兩人與立遺囑人均同時在場,此證。
-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轉讓,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 送契樓成交價為 $0,照印花稅按樓價徵收的道理,原理上似乎不用繳稅。
- 另外,在見證方面,則要有兩名見證人當面簽署,並委派一人當執行人為立囑人辦事,而見證人不能是遺產受益人,以免存在利益衝突。
甲香港公司於2010年1月1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文件顯示,甲公司之授權注册資本及實收資本皆爲港幣10, 000元,劃分爲1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1元正。 公司截至於2013年9月30日之財務報表顯示甲公司之資産淨值(總資産扣除總負債)爲港幣80萬。 如果股份轉讓雙方沒有就股份轉讓簽訂任何協議書,而是只簽署了【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那麽一般情况下,印花稅之計稅基礎爲公司資産負債表所顯示之資産淨值。
送贈: 六、 申請豁免印花稅
感謝「二傢」團隊:一眾百多位義工200多位社工/事工,每天早上至晚上默默付出。 並透過有心嘅運輸團隊用低廉嘅價錢運送傢電去有需要人士屋企。 「二手傢私電器免費轉贈項目」於2016年9月正式開始運作。 而該不動產在與其有關的政府租契年期內或在與其有關的已協定政府租契年期內(以適用者為準),任何時間均不得全部或部分用作住宅用途。
但是,如果買賣雙方就股份買賣簽署有書面協議,那麽,買賣雙方所簽署之書面協議書即構成股份轉讓之部分文件,需要提交予印花稅署加蓋印花。 「額外印花稅」並不是按交易利潤徵收的稅項,而是對文書(即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 因此,不論出售住宅物業是獲利還是蒙受虧損,均須要按住宅物業的持有期和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取其較高者),徵收「額外印花稅」。
送贈: 二、 股份轉讓時需加蓋印花之文件
如上文所述,印花稅的計算基礎是交易代價款額或價值,以較高者爲准。 例六: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所有股份,雙方協定轉讓代價以資産負債表所示之資産淨值爲准,雙方於“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填寫的轉讓代價爲港幣10,000元。 公司注册文件顯示,甲公司之授權注册資本及實收資本皆爲港幣10, 000元,劃分爲1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1元正。 公司截至於2013年9月30日之財務報表顯示公司乙累計虧損了10元。 例三: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10,000股之股份,雙方簽有協議書,協定轉讓代價爲港幣10萬元。
祝義工隊的義工從個別公司大裝修前會棄置的靚靚大大件傢俬由建。 2020年11月16日「二傢」 與你分享今天剛收到的一個捐贈者與我們的故事。 她沒有說的,受惠的基層市民亦不需付出分文,就可以享受這個基層家庭愛不釋手的美麗的上床下櫃!
送贈: 額外印花稅
根據香港《印花稅條例》的規定,出讓人及受讓人或其代理人在辦理香港公司的股份買賣時,需要就轉讓的股份分別及共同負擔繳納印花稅。 此處所述代價款額,乃指買賣雙方就轉讓該等股份的協議代價金額,而價值則指所轉讓股份之市值或所轉讓股份應占公司資産淨值之金額。 例九: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10,000股之股份,雙方同意以股份所占資産淨值作爲轉讓代價款額,而“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所填寫之轉讓代價爲港幣10,000元。 例一: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5,000股之股份,雙方協定轉讓代價爲港幣100萬元。 甲香港公司於2010年1月1日註冊成立,公司註冊文件顯示,甲公司之授權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皆爲港幣10, 000元,劃分爲1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1元正。
安全起見,有些大銀行更不會為 8 至 10 送贈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的市場。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聽到都走避不及。 送契樓的確能達成目的,讓原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但絕對不是低成本。 送契樓成交價為 $0,照印花稅按樓價徵收的道理,原理上似乎不用繳稅。
但現實是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贈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父母將樓宇轉名至下一代,原本一番好意,最終竟招致破財,慳稅不成,業權不完整,令子女無法轉售物業? 千居帶你認識近親之間的樓宇轉名大法,以及「送契樓」的隱藏問題。
送贈: 遺囑範本 / 平安紙樣本及格式
如有關交易已構成行業或是屬生意性質,即使已繳付「額外印花稅」,賣方仍須就他從交易中所賺取的利潤繳納利得稅。 乙公司截至於2013年9月30日之財務報表顯示其累計虧損(總資産扣除總負債)爲人民幣8萬元。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送贈2023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送贈: 四、 股份轉讓印花稅之計稅依據
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在絕大部分情况下,印花稅署都會根據股份轉讓主事人或其代理人所提供的文件上所載的轉讓代價計算應付印花稅。 但是,如果轉讓文件所記載之轉讓代價款額明顯低於所轉讓股份之市場價值,則印花稅署就有合理理由懷疑交易就真實性,從而以其認爲合理之轉讓代價評估印花稅,或於其後追加印花稅。 乙公司的注册資本爲人民幣10萬元(期初得到母公司的投資港幣8萬元,當時就兌換率是港幣8元換人民幣10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