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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出租計劃8大好處2023!(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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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出租計劃

1999年居者有其屋中心及居屋示範單位一併搬遷到樂富房委會客務中心內,居屋中心搬去客務中心三樓,而居屋示範單位則搬去客務中心一樓。 1985年居者有其屋中心搬遷到樂富中心四樓,而居屋示範單位則遷往樂富邨(當時隸屬橫頭磡邨)的宏樂樓平台。 租置計劃有房委會做擔保人,為買家保證 「10成按揭」貸款額,買家只須繳付 $2,500 意向金,樓價餘款(樓價減去意向金)則透過按揭攤還,實現「零首期」。

居屋出租計劃

直至2011年,在中央政府施壓後[3][4],香港政府正式宣佈復建居屋,首批復建新居屋已於2014年12月份公開接受申請,次批則於2016年2月接受申請,其後也會每年一期(但不再細分階段)推出新單位發售(除2015年及2021年外)。 在1990年代之前,房協出租大廈一般採用了中間走廊或單邊走廊形式的設計以符合經濟原則。 當地組屋業主只要持有三房以上單位,就可因應個人需要將「房間」出租,但當中單位內可居住多少人,新加坡政府就有嚴格規範。 居屋出租計劃 至於四房以上,就可以將兩間房單位,全個單位也最多只可容納六人,目的是避免對周邊住戶造成太大滋擾。 至於後者則是准許已有居屋業權滿十年的單位業主在未補地價的情況下放租單位。

居屋出租計劃: 物業發展

於「出租計劃」下,現行適用於出租整個單位或個別睡房的租賃條款及條件仍然生效,並不受《修訂條例》就有關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的新增條款所影響。 於2022年1月22日起生效的《 2021年業主與租客 (綜合) (修訂) 條例 》(下稱《修訂條例》)旨在透過在《業主與租客 (綜合)條例》(第7章) 增加第IVA部,以規管建築物分間單位的租賃。 為了放租而補地價,似乎不著數,因業主需要補回樓價 3 至4 居屋出租計劃2023 成或更多。 截至1月19日下午5時,房委會接獲94,500份申請表,白表佔83,800份,綠表有10,700份申請。 按綠、白表的六比四編配比例,白表單位配額只有864個,申請者平均97人爭奪一個單位[15]。

樂富/橫頭磡分區的以「強」(樂富邨/橫頭磡邨區域)或「天」(竹園道區域)字起名,如富強苑、康強苑、德強苑及嘉強苑,以及天馬苑與天宏苑。 牛池灣/新蒲崗分區的以「瓊」或「彩/采」字起名,如瓊山苑、瓊麗苑及瓊軒苑,以及采頤花園、彩峰苑及彩興苑。 藍田分區的以「康」字起名,例子:康田苑、康盈苑、康栢苑、康華苑、康逸苑、康雅苑、康瑞苑(鯉安苑是唯一例外)。 油塘分區的以「油」或「高」字起名,例子:油翠苑、油美苑(已售予政府並轉為政府宿舍,並分拆出部份樓宇保留作居屋出售、更名為油翠苑)、高俊苑、高翔苑(一部分已售予政府並轉為政府宿舍、另一部份轉為公共房屋)。

居屋出租計劃: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 出租計劃

因此被市民及業界批評香港政府復建居屋只為應酬市民,實際上擔心影響私人市場,因而設計百無,盡量簡單,面積又細,以減低居屋吸引力,根本沒有由用家角度出發。 到了2002年,香港政府認為私人住宅物業應由私人發展商以市場作主導興建,受私人發展商的施壓之下,宣布無限期停止建造和售賣居屋。 與政府售地予其他私人發展商的安排一樣,根據私人而投得土地的發展商須依照賣地章程內的各項規定,負責設計、建築工程和日後屋苑的管理、保養及維修等工作;而發展商可擁有該土地的業權,並可自由租售屋苑內的車位及商業設施。 居屋出租計劃2023 由於居屋設有綠表(正租住或輪候公屋的居民,或按照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下申請居屋配額的基層公務員)及白表(非公屋居民)的申請制度,很多人誤將白表申請制度的功效過分擴大,將居屋解說為政府打壓樓市、平抑樓價上升的工具。

是次推出的5個新居屋,分別位於荃灣尚翠苑、大圍美柏苑、美盈苑、青衣青俊苑及元朗宏富苑,主打中小型單位,實用面積由371至511呎,其中尚翠苑規模最大,由3座物業組成,涉及962伙,單位實用面積由438呎起,最大則為511呎。 該次發售亦是房委會復建新居屋後唯一一次在大本型商場設示範單位,雖吸引不少市民參觀,不過房委會以《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並無規定為由,其後推出的居屋只用虛擬示範單位短片。 由政府直接興建的新居屋主要於細小及不規則形的地盤興建,大廈交樓標準與公屋一樣,採用非標準型設計。

居屋出租計劃: 住宅發售計劃/資助出售房屋項目

自1970年代末起,香港房屋協會興建的屋邨大部份都設有商場、中央公園、室內停車場和屋邨俱樂部等私人屋苑設施,部份位於新界的房協屋邨甚至有游泳池和露天停車泊位。 居屋出租計劃 其中荔景祖堯邨於1981年全面落成,當時憑其地盡其用及優美的環境設計,獲香港建築師學會頒發1981年的優異獎狀。 此外,由於祖堯邨部份大樓依山而建,房協於2014年為該邨加建轉乘升降機大樓及行人天橋,方便居民出入。

和諧三型Harmony 3東欣苑榮欣閣、慈安苑安康閣靈活式大廈,一般呈T字型,最高27層,包括一個屋宇裝備設施單元和一個側翼。 在設計階段時,可遷就環境,側翼位置可以以0、30、60、45或90度變動,其中一隻翼可以減少2個單位,以遷就地形限制,適宜在受高度限制和受地形限制的地盤興建。 首批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已於「綠置居2020/21」推售,第二批租置計劃回收單位會在居屋2022下推售。

居屋出租計劃: 命名空間

目前住宅單位供應不足,政府固然有需要從供應入手,但是覓地建屋沒有可能一蹴而就,而在今天市民居住環境艱難的生活苦況下,善用已有居屋幫助更多市民自然也是一項當務之急。 然而不論是吸引長者「大樓換細樓」釋放更多居住空間的「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抑或放寛居屋出租限制的「未補價資助房屋出租計劃」,兩者實際收效依然甚微。 地下大堂不設中央冷氣,單位則採用近年公屋常用的構件式單位(居屋版本)設計(Modular Flats Design),不設固定間格,而用料交樓標準與公屋貼近,如門外沒有鐵閘,廚房及洗手間不設組合櫃,採用明喉,企缸只設支架。 較以往八萬五時代居屋內廚房及洗手間交樓標準附設組合櫃,並以暗喉設計,企缸有門、部份單位亦設浴缸的設計大倒退。

居屋出租計劃

房委會早前已公布,綠置居的分配將分為受公屋清拆計劃影響的申請者、「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單身人士的配額,其中單身人士配額只有300個,而「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亦設有800個配額。 居屋出租計劃2023 符合綠表資格的申請人,可填妥綠表「購買資格證明書」的申請書及繳付HK$770的申請費,用以下方式申請。 若項目日後無額外增設巴士站,居民要到東涌站的話,需要步行約5分鐘前往逸東邨乘坐巴士,車程約5分鐘,或可直接步行至東涌站,但則需時20分鐘。

居屋出租計劃: 香港島

其中油塘高宏苑位於茶果嶺道及欣榮街交界,是唯一位於市區的屋苑,鄰近港鐵油塘站、鯉魚門邨、房委會「大本型」商場油塘中心。 馬鞍山錦柏苑鄰近屯馬線恆安站及大型商場「We Go Mall」,單位售價最平,僅需HK$79萬。 至於粉嶺清濤苑鄰近清河邨,步行10分鐘到上水站,為最快落成的屋苑項目。 位於火炭坳背灣街的旭禾苑1幢大樓合共提供830伙,實用面積介乎 平方呎,售價介乎HK$173萬至HK$336萬,平均呎價HK$6,961。 深水埗發祥街西街凱德苑雖然只有1座大樓,合共提供814伙,實用面積介乎馬鞍山錦駿苑倚山而建,但交通尚算方便。

  • 現時,39個「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名單內的租戶,可望購買正租住的單位。
  • 消息指,房協早前已與運輸及房屋局商討有關優化措施,5月初更曾派員與房委會委員進行集思會,當日主要討論涵蓋三方面,分別是准許整個單位出租;引入非政府機構為中介,處理租賃事宜;以及是否需審視單位有否僭建物。
  • 新一期居屋2022申請日期為2022年2月25日上午8時至3月24日晚上7時,為期4星期。
  • 「居屋2022」的申請費為250元,「白居二2022」的申請費為210元;同時申請兩者則為460元。

1992年,以港督彭定康為首的香港政府,看到中等入息家庭不夠能力在自由市場置業,而他們的資產及入息又超過了申請公屋和居屋的資格,成為了「夾心階層」。 政府有見及此,遂委託房協興建的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出售單位,該計劃下的單位間格、設計及用料比房協及房委會以往的住宅計劃更高級,甚至媲美私人樓宇,每個發展項目皆採用了不同的主題去設計,別具特色。 房協的「住宅發售計劃」第一個屋邨—荃灣祈德尊新邨於1989年全面落成,並獲香港建築師學會頒發1991年的優異獎狀 ; 而另一個「住宅發售計劃」屋邨將軍澳茵怡花園則憑其環保設計,獲香港建築師學會頒發1998年的銀牌獎。 至今,房協一共發展了十個同類型的屋苑,提供單位總數共有10360個單位。 1997年9月,此計劃的第二市場正式成立,為合資格人士提供更多選擇,並放寬轉售年期限制。 到了後期此計劃亦配合政府停售居屋政策而暫停,進行中之工程,也按剩餘居屋單位方式出售,而規劃中的工程則轉作房協的其他發展計劃。

居屋出租計劃: 按揭王7大著數

該工程於「2015年建築測量師大獎」中,榮獲「大型加建及改建及翻新工程」優勝獎。 除了一般的出租單位外,房協在部份出租屋邨中,亦設有約900多個年長者單位,為年長者提供租金優惠及特別為年長者設計的出租單位,出租單位總數約33,000個。 出租單位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出租單位的對象為低收入家庭,而乙類出租單位則出租予入息較高的家庭,甲乙兩類出租單位的申請資格亦各有分別,而兩類出租單位的租金也比市值為低。 2022年,房委會推售 535 伙租置公屋,定於 11 月 15 日,供綠表人士選購,當中包括觀塘翠屏北邨、鑽石山鳳德邨、鴨脷洲利東邨、香港仔華貴邨、屯門山景邨、良景邨等,最平單位位於良景邨,面積 164 呎,售 15.9 萬。 此外,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會在6月21日開會,審議有關未補價分租計劃擴大至房委會轄下單位安排,倘若通過有關建議,房協及房委會最快同日或6月底前公布計劃最新安排。 六個新建居屋發展項目共9,154個單位,包括啟德啟悅苑;觀塘安楹苑、安麗苑和安樺苑;屯門兆翠苑;以及元朗朗天苑。

居屋出租計劃

同時為了在有限樓宇高度下,用盡地盤發展潛力以增加單位供應,建築師把升降機機房置於頂層而非天台,所以升降機不到頂層。 和諧二型Harmony 2錦豐苑錦荷閣、錦蘭閣(錦豐苑內其餘樓宇均是採用和諧一型設計)全港僅建有2座和諧二型居屋大廈,此類大廈為37層呈Y字型設計,在大廈中央有6層高中庭,大廈三邊側翼相同,板模可輪流及重複使用,大小單位組合靈活,附屬設施設於地下。 居屋出租計劃2023 由於和諧二型大廈佔地較其他類型為廣,不利於整體屋苑設計,所以不為大部份負責公共房屋的建築師所採用,最終於1999年停用。

居屋出租計劃: 計劃推出8個月零租賃

在銷售時間表方面,「居屋2023」於2023年7月31日至8月14日接受申請,預計同年年尾進行攪珠,2024年初起揀樓[32]。 2015年1月12日為交表最後限期,位於樂富客務中心的居屋銷售處排隊人龍達1.2公里,龍尾延伸至樂富巴士總站,並佔據了一部份馬路。 到晚上7時,房委會準時在龍尾截龍,但由於溝通不足,先後有兩名身穿反光衣的職員手持寫上「現已截止」的紙板,惹起申請者不滿,職員在幾分鐘後才糾正。 約半小時後,所有排隊人士才完成交表,職員也在居屋銷售中心正門貼出申請已截止的告示。 但相對於私人一手住宅物業,房委會以「縮減籌備工作所需時間及金錢」為由,不設清水房示範單位及只用建築信息模擬技術製作的虛擬示範單位短片。 房協因推行了多年「市區改善計劃」而累積了豐富的市區重建經驗,以及擁有龐大的出租屋邨作遷拆戶的安置資源,所以近年積極與「市區重建局」合作推動市區重建,市區重建局負責收購及引用「官地收回條例」收樓,而房協則負責提供安置資源,建築,售樓及售後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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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政府同年6月宣佈新房屋政策後,為配合新政,此期居屋售價降低至市價五二折,並於10月3日至16日開展第二輪申請,並延至11月29日攪珠,2019年2月27日揀樓。 2016年2月,房委會宣佈推出大圍嘉順苑及屏山屏欣苑共2,600多個單位(原定於2015年推出,但因鉛水事件造成的額外檢查,而推遲一年出售),2月底接受申請,5月攪珠,7月選樓。 唯房署以《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不包括公營房屋為理由,不設清水房示範單位及派發樓書,只用建築信息模擬技術製作的虛擬示範單位短片,以縮減籌備工作所需時間及金錢。 而當局參考私樓樓價後,決定維持2015年9月樓市高峰期的售價出售,售價介乎149萬元至327萬元。

居屋出租計劃: 長者樓換樓無人問津 居屋出租卻大受歡迎

並於1952年開始獲香港政府以低於市價批出土地,興建供低收入人士入住的房屋。 香港房屋協會首個發展的出租屋邨是上李屋,於1952年落成,提供360個單位。 此外,房協轄下資助出售單位是有間隔設計,但房委會的資助出售單位則無間隔,房協在計劃下,當收到業主申請後,會安排建築測量師上門,入屋視察有否僭建物,但消息指房委會未必會動用龐大人力和物力進行類似安排,而政府和兩個機構亦正研究如何處理有關差異。 前者原意為吸引老年業主釋出其手上的大單位,以向市場提供更大的居住空間,無奈在計劃缺乏足夠宣傳以及市場普遍預期樓價升值的前提下,除非市民本身另有金錢調度需要,否則多數業主都會選擇繼續持有物業,而非冒然放出幾乎肯定會升值的單位,反應冷淡可以說是預料之內。

2004年,紅灣半島的發展商新世界發展與其後購得紅灣半島一半權益的新鴻基地產,宣布清拆紅灣半島,引起社會各界嘩然。 2004年12月10日,由於當時屋宇署指出可以批出清拆令,但不容許發展商更改總建築圖則,使發展商即使清拆了也只能建一座完全一樣的樓宇,兩大發展商由於受各界反對,被迫宣布擱置清拆計劃,事件才告平息。 新世界發展及新鴻基地產於是將紅灣半島翻新,並更名為海濱南岸(Harbour Place),2008年以私人物業形式出售。 房協在發展市區改善計劃時,需要向政府繳付市值地價,而房協在收購物業時,一方面需要以市價進行收購,另一方面亦需要把合資格的受影響住戶安置。 落成後的單位與私人樓宇一樣,除保留部份單位優先售予受市區改善計劃影響的住客以及願意交出房協出租單位的租戶外(有5年轉讓限制),其餘單位則以「先到先得」形式透過自由市場公開發售,並無任何申請資格和轉讓限制。 房協去年9月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一直反應欠理想,至今仍未出現首宗成功出租個案,據了解房協已制訂一些優化計劃措施,其中包括放寬整個單位出租,合資格業主更可選擇透過非政府機構按需要作出安排,把單位的多個房間分配予兩個或以上申請者共同居住。

居屋出租計劃: 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

參考附近居屋裕東苑(白表價)及東堤灣畔,實用呎價介乎11,000至13,000,令該盤呎價為今年推出的3個項目中最相宜,相信能吸引不少資金有限的年青一代「上車」。 如透過網上申請居屋2022,可從居屋2022官網填妥申請表及繳交申請費。 2月25日開通網上申請前,可先參閱「居屋申請表下載2022」,內有要填寫的所需資料,方便2月25日開始申請。 土瓜灣冠山苑位於馬頭角高山道,有多條小巴線來往旺角、堅尼地城、觀塘等,步至3分鐘可達港鐵土瓜灣站。 將軍澳昭明苑位於坑口,距離港鐵坑口站約10分鐘,坑口區內有齊大型商場、體育館,而屋苑內預計設有長者鄰舍中心及停車場。

除常規銷售渠道外,早年房委會曾將所有未售的租置屋邨騰空單位凍結出租,並安排在由第22期甲起的居屋計劃中發售。 但由於政府在2001年打算將公屋輪候年期縮短至三年,所有相關單位最後均「解凍」並重新出租(但新戶主仍可選擇購入單位)。 私人參建居屋方面,評論認為它們質素較難有保證,因為政府在建屋前,已經預先告知發展商以指定價格保證回購全部私人參建居屋的住宅單位,也就是發展商因為不用顧慮這些單位的銷情,便可以設法節省建造成本,最終使得建成的單位質素不佳。

居屋出租計劃: 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2017

根據房委會的申請人資格準則,主要分為綠表和白表,而今期兩者的分配比例為4:6,並預留2,700個單位給「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另900個單位預留給單身人士,相關綠白表比例同為4:6。 當有單位出售後該屋邨即會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由購買者自行共同管理;如該屋邨仍有出租單位,擁有業權的房委會由房屋署派遣一名代表加入業主立案法團,但其於業主大會中投票權仍與其業權份額相當。 雖然「出售公屋計劃」以失敗告終,但亦為1998年推出的租者置其屋計劃訂下數個重要原則:出售樓宇以Y型大廈及相連長型大廈為主、相關租戶可自由選擇認購與否,以及訂價須具備吸引力。

居屋出租計劃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分享過去經驗,指兄妹、爺孫以白表「非核心家庭」申請居屋,選樓機會率是「零」,建議可分拆成一人申請,保留中籤機會,但白居二計劃只簡單劃分家庭和一人申請者,故以家庭身份申請,反而更具優勢。 居屋出租計劃 他又發現,房委會今期在申請須知新增「長住條款」,估計為遏止炒家,長者家庭亦應注意申請長者應要同住。 申請獲批後,業主及租戶可使用計劃下的資訊共享平台,自行配對樓盤及洽談租金,如果居屋單位屬2房或以上,亦可選擇租出整個單位,或分租睡房。 大部分房協或房委會居屋,適用於此計劃,申請表可於網上、郵寄或親身遞交,需時約1個月,業主與租戶的申請費用,分別為 200 元及 100 元。 然而,市場上仍不時有未補價的居屋「暗盤」出租,為防止濫用公共資源,如發現違例的居屋租賃,業主與租客同屬觸犯《房屋條例》。

居屋出租計劃: 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2019

而在3月23日政府公佈公務員再度居家工作後,揀樓程序於同月27日後再度暫停,直至5月8日再度恢復,是歷來首次因疫症而暫停居屋銷售。 最後,所有單位於同年6月12日售罄,歴時187個曆日或69個揀樓日,是復建居屋以來推售期最長的一次。 居屋主要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房委會自行興建,屋苑名稱通常以「苑」字結尾,大廈名稱則以「閣」字結尾,只有少部份英文字母或數字形式表示座數。 此類居屋大部份有其標準居屋樓宇設計型號(例:彈性十字型、十字型、風車型等),也有小部份因為地盤空間不足或其他原因未能採用標準設計時,房委會會用上特別設計(如:寶麗苑、寶熙苑);另有部份居屋則與出租公屋共用相同的樓宇設計(例:Y型、和諧式、非標準型等),甚至直接由即將落成或已落成但騰空的出租公屋改裝而成。 荃灣祈德尊新邨於1989年全面落成,憑其獨特設計和景緻怡人的園林,獲香港建築師學會頒發1991年的優異獎狀;而另一個出租屋邨——將軍澳茵怡花園則憑其環保設計,於1997年全面落成,獲香港建築師學會頒發1998年的銀牌獎。 1945年抗戰結束後,中國大陸全面爆發國共內戰,南遷香港的內地居民日增。

居屋出租計劃: 命名空间

唯房署以《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不包括公營房屋為理由,不設清水房示範單位及派發樓書,只用建築信息模擬技術製作的虛擬示範單位短片,以縮減籌備工作所需時間及金錢[17]。 而當局參考私樓樓價後,決定維持2015年9月樓市高峰期的售價出售,售價介乎149萬元至327萬元[18]。 2023年6月,政府公佈將復建私人參建居屋,並改稱私人興建資助出售房屋先導計劃「樂建居」(英語:Private Subsidised 居屋出租計劃 Sale Flat Pilot Scheme),首批推出招標的兩幅用地分別位於柴灣及東涌。 而在新私人參建居屋計劃下,除了由政府主動推出用地外,發展商亦可自行使用其土地儲備,以興建同類屋苑[11]。 雖然於2013年4月生效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香港法例第621章)除部份條款外不包括監管房委會公營房屋,但房委會仍向公眾提供售樓說明書及價單,而其中售樓說明書必須是在之前的三個月之內印制或檢視、或檢視及修改;而首個按此規定提供售樓資料的屋苑為天頌苑一期(貨尾單位)。 而從2016年起,售樓資料分兩階段發放:申請期開始前,會先於售樓網站上公佈售樓簡介、鳥瞰圖及公契(已包括整個屋苑的建築平面圖,一般由房委會外判商按照已有圖則簡化後重新繪製);而在揀樓期開始前7天,才在網上公佈售樓書及價單,並同時將樓書郵寄予入選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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