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ana Wong Yoana Wong

傷殘證11大著數2023!(小編貼心推薦).

Article hero image
傷殘證

持證人須於該證有效日期屆滿前兩個月內,提出續證申請,否則該證件到期後便會自動失效。 持證人須填妥申請表格(CRR3),連同有效的殘疾證明文件(註2及註3),一併寄回IV(a)段所述地址。 如持證人於該證有效日期屆滿前多於兩個月提出續證申請,除了須提交上述文件外,亦須附上一封陳述提前續證理由的信件及在獲發新證時退回有效《登記證》的正本。 屬於指定類別的殘疾人士可向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簡稱「社聯」)負責統籌的 78 間聯絡機構申請此類證明書。

傷殘證

當局指,「電子泊車裝置」的拍照鏡頭亦會被調校至低角度,僅覆蓋相關的「路旁專用泊位」,而裝置及相關系統所收集的數據亦會加密處理,強調在測試期間所獲取的數據和資料只會用作訓練、調較及完善「電子泊車裝置」以測試成效。 《一線搜查》攝製隊跟隨阿威駕車上班,去到其公司附近唯一一個傷殘人士車位,發現已停泊了「灰證」車輛,阿威只能到較遠的傷殘車位看看,如果同樣已停泊了車,他當天便要請假,無法上班。 晚上阿威駕車返回愛民邨住所,附近也只有一個傷殘泊車位,如果已被佔用,他便只能「痴痴地等」。 傷殘證 阿威表示:「有時等唔到唯有喺街邊看住架車過夜。」為此他還準備了枕頭,有時一星期有四日要在車上渡過。

傷殘證: 殘疾人士登記證|白卡申請資格方法+優惠+所需文件 勿與傷殘津貼混淆!

檔案室會收集及整理有關本港持有《登記證》的殘疾人士的統計數據,以供策劃及研究康復服務之用。 所有個人資料將會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有關條文保密處理,不會向其他人士或機構透露,而向外披露的資料僅為一些綜合統計數字。 持證人須以書面提出要求,並填妥申請表格( CRR3),連同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適用於更改個人資料)/有效的殘疾證明文件(適用於更改殘疾類別) (註2),以及用以繳付補領費用港幣 58元的支票或本票,一併寄回。 只有《登記證》上註有有效日期的人士,才須換領《登記證》。 一般而言,這類《登記證》的有效期限為兩年,由檔案室收悉持證人的殘疾證明文件日期起計算。

傷殘證

香港01解釋指,當地網絡文化套用了持證人等同精神病人的觀點,故網絡上會以其批評或取笑別人「瘋狂」[17]。 殘疾人士本人可提出申請,或由其他相關人士(例如殘疾人士的 親友、有關政府部門或非政府機構的職員)代為提出申請。 如殘疾人士 未滿 18 歲,則應由其父母、監護人或委任人士代為提出申請。 續證的規定同樣適用於年滿11歲的兒童和年滿18歲的人士。 有關人士須分別於年滿11歲和18歲後的兩個月內,提出續證申請,提出申請時須遞交彩色近照一張(註1) 及最新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傷殘證: 網上表格

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需填妥《殘疾人士登記證》申請表(CRR3),連同證明申請人為殘疾人士的文件、身份證副本、一張彩色近照一起交至勞工及福利局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7]。 證明自身為殘疾人士的證明書可由醫生等專業人士簽發[7];若申請方已領取傷殘津貼或喪失全部謀生能力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亦可授權勞工及福利局向社會福利署查詢有關詳請,以證明自身為殘疾人士[10]。 申請補領失證或要求更改《登記證》上個人資料/殘疾類別的持證人,如有經濟困難及/或其他合理原因(例如殘疾情況有所改變),可申請豁免補領費用。 申請人須以書面說明申請豁免補領費用的原因及提交有關證明文件(例如由社會福利署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發出的有效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的副本)。 申請表格可向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簡稱「檔案室」)、勞工處展能就業科各區辦事處、社會福利署區福利辦事處或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亦可從勞工及福利局網頁()下載。 然而,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和有效的殘疾證明文件,則檔案室可能因而未能處理有關申請。

傷殘證

殘疾人士路旁專用泊位被濫用情況嚴重,申訴專員公署今年初更發布調查報告,批評運輸署在防止和打擊濫泊均有不足。 傷殘津貼/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可親自或由親友代其前往其住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用電話﹑傳真﹑電郵﹑網上表格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亦可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另外,申請人可在本網頁下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寄回或親自交回社會保障辦事處(詳情請參閱「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經常聽到提及白卡,很多人都會聯想到與精神問題相關的議題。 不過,其實一般所說的「白卡」,其實是由勞工及福利局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為香港居住的殘疾人士提供的自願登記「殘疾人士登記證」。

傷殘證: 殘疾人士登記證優惠

他指出,這就像我有身份證,卻仍需要向入境處證明我是香港人一樣荒謬。 私人公司沒有權力決定如何安裝門鐘,最終責任仍歸於房屋署。 2005年,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殘疾人士登記證對殘疾人士的作用不大,故較少人申請該證[15]。 此外Google表示,殘疾人士登記證的俗稱「白卡」在2022年為香港第5多人搜尋的字眼。

此外持證人不一定受惠於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和傷殘津貼[11]。 以下機構有為他們提供優惠:香港海洋公園[12]、香港迪士尼樂園[13]、天星小輪、港九小輪、新渡輪、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中華電力、響應國際復康日之公共運輸機構[7][14]。 該證件自1999年起發行[2],初期為一張無個人相片的證件,並於2005年起逐步更換為具防偽特徵並註有個人相片的證件。 傷殘證 殘疾人士登記證是發給身體機能永久傷殘或暫時受損的人士,後者是指身體機能暫時受損的情況會影響該等人士的日常生活、其參與經濟和社會活動的能力,或會使其行動不便,而且需要較長時間 才能康復。 發出此證的目的,是讓持證人在有需要時出示此證以證明 其本身的殘疾身份及類別。 申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與申請及簽發《登記證》有關的用途。

傷殘證: 殘疾人士登記證是甚麼?

復康機構的會員或使用有關機構服務的人士可直接向有關機構申請;其他殘疾人士則可與香港傷健協會、香港復康聯盟、香港康復力量及復康資源協會聯絡,請按此參閱有關社聯和各聯絡機構的聯絡電話號碼。 註1:部份在私家醫院留醫的傷殘津貼申請人可能獲其主診註冊醫生證明不適宜被送往公立醫院/診所接受醫療評估。 在此極為特殊情況下,如符合其他指定條件,社會福利署可接納由該私家醫院的主診註冊醫生所作的醫療評估。 不過,為方便殘疾人士出入,警方同意行使酌情權,在不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造成重大阻礙的情況下,容許的士、私家車、私家小巴和私家巴士的司機在限制區(快速公路和 24 小時限制區除外)上落殘疾乘客。 殘疾乘客可將一份填妥的「殘疾乘客在限制區上落車證明書」交給司機,上面列出有關該次車程的資料(日期、時間及上落車地點)和車牌號碼(見圖四)。 傷青駕駛會主席鍾錦樹表示,曾建議運輸署於傷殘泊位設立「咪錶」,要求「灰證」車輛入錶付款才能停泊,減少濫用誘因,又或將現在近500個傷殘車位,一半給「灰證」,一半給「藍證」使用,但運輸署只表示會考慮將來採用一個新的電子泊車裝置。

該聾人所住的地方由某物業顧問有限公司承辦,安裝門鐘的工作則由房屋署的外判公司處理。 傷殘證2023 房屋署回應說,屋邨辦事處會聯絡有關租戶,跟進其個案。 聾人機構「龍耳」的創辦人邵日贊長期以來一直為聾人爭取權益,他強烈批評外判公司要求聾人提交轉介信的做法毫不彈性。

傷殘證: 殘疾人士登記證2023|殘疾人士登記證收費

簽發新證、續領或更換二零零五年前簽發的登記證,均無須繳費。 但若補領失證或要求更改個人資料,則須繳交費用,收費會按時 調整。 傷殘證 倘若申請人符合以上的簽發條件,《登記證》便會以郵遞方式發出。 檔案室保留向申請人簽發、註銷及收回《登記證》的權利。 除寄交申請文件予上述地址外,申請人亦可經勞工及福利局網頁()遞交網上申請。 持證人須填妥申請表格(CRR3),連同一封陳述補領理由的信件,以及用以繳付補領費用港幣 58元的支票或本票(見第 V部),一併寄回。

傷殘證

白卡持證人須於該證有效日期屆滿前兩個月內提出續證申請,否則到期後便會自動失效。 傷青駕駛會主席鍾錦樹表示,該會過去一直有與運輸署保持溝通,但去年1月運輸署推行「灰證」可停泊傷殘車位的新政策時,卻沒有與他們這批「用家」溝通,也沒有事前諮詢。 而新政策推行後,傷殘車主便發現「灰證」車主經常濫用車位。 根據指引,「灰證」車輛要接載行動不便人士時,才可使用車位時,然而他們經常見到「灰證」車輛「泊過夜」,或沒有接載任何行動不便人士。 「灰證」即「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駕駛者是一般健全人士,只要證明家中有行動不便人士便可申請。

傷殘證: 殘疾人士登記證|白卡申請資格、功能、申請方法及可享福利/津貼一文看清

自2005年7月起簽發的《登記證》,附有持證人的照片,並註明有效日期(只適用於身體機能暫時受損及/或年齡少於11歲的兒童和少於18歲的青少年持證人)。 所有於2005年7月前發出的《登記證》(舊證)已經無效。 傷殘證 如需換領新證,申請手續與下文第IV(a)段所述安排相同。

傷殘證

一文了解殘疾人士登記證申請資格、申請方法及優惠福利等實用資訊。 運輸署2021年擴大傷殘人士泊車位使用資格,由「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即「藍證」),擴大至持司機接載行動不便殘疾人士證明書(即「灰證」)亦可使用。 在新規例下,持「藍證」車輛可免費使用殘疾泊位,但不可停泊超過24小時;「灰證」者只可在接載下肢殘疾人士進出時才可免費使用殘疾泊位。 殘疾人士登記證本身不會為持證人提供任何優惠,不過不同的機構都會自願為他們提供各種優惠[4]。

傷殘證: 申請

2020年12月底,全港有1,913張「灰證」,自2021年1月「灰證」可用傷殘車位後,現時全港已增至2,553張「灰證」。 只有在持證人清楚表明同意向授權的機構或組織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其殘疾類別)的情況下,檔案室才會向有關機構發放有關資料。 至於補領失證或要求更改《登記證》上的個人資料/殘疾類別,則須繳交港幣58元補領費,收費會按時調整。 請用支票或本票繳付費用,抬頭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請勿郵寄現金。 如欲以電子支票繳交費用,申請人亦可以電郵方式送交電子支票至 。 運輸署回覆《一線搜查》時表示,已積極在合適地點增加路旁專用泊位,至於「灰證」濫用泊位問題,署方表示會定期調查及跟進投訴個案,會視乎調查結果,向「灰證」持有人發出警告信,甚至會考慮取消「灰證」資格。

至於現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受惠人,如他/她入住院舍/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特殊學校寄宿超過29天,其可獲發的津貼將會調整至普通傷殘津貼的金額。 此外,年齡在12至64歲並符合資格領取普通傷殘津貼或高額傷殘津貼的申請人,每月可獲發交通補助金(每月$325),以鼓勵他們多些外出參與活動,從而促進他們融入社會。 補助金會連同津貼金一併發放給符合資格的傷殘津貼申請人。

傷殘證: 一線搜查|「灰證」車主濫用傷殘車位嚴重 傷殘車主無位泊車要瞓街

《登記證》並非一張優惠證或信用咭,亦不得轉讓或出售予他人。 《登記證》載有持證人姓名、性別、照片和殘疾類別,以便識別持證人的身份及防止他人濫用該證。 白卡殘疾人士登記證的有效期限為兩年,由簽發日期起計算。

  • 在此極為特殊情況下,如符合其他指定條件,社會福利署可接納由該私家醫院的主診註冊醫生所作的醫療評估。
  • 2005年,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殘疾人士登記證對殘疾人士的作用不大,故較少人申請該證[15]。
  • 不過,為方便殘疾人士出入,警方同意行使酌情權,在不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造成重大阻礙的情況下,容許的士、私家車、私家小巴和私家巴士的司機在限制區(快速公路和 24 小時限制區除外)上落殘疾乘客。
  • 所有於2005年7月前發出的《登記證》(舊證)已經無效。
  • 運輸署2021年擴大傷殘人士泊車位使用資格,由「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即「藍證」),擴大至持司機接載行動不便殘疾人士證明書(即「灰證」)亦可使用。
  • 申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與申請及簽發《登記證》有關的用途。
  • 至於補領失證或要求更改《登記證》上的個人資料/殘疾類別,則須繳交港幣58元補領費,收費會按時調整。

有關傷殘車位被濫用報道,可於網上重溫《一線搜查》。 文件提到,在測試期間,將會在「路旁專用泊位」位附近設置適當的告示,提醒駕駛者及市民在有關地點進行「電子泊車裝置」的試驗計劃及範圍。 2014年亞洲殘疾人運動會帆船項目奪得銅牌的阿威,自小因小兒麻痺症要坐輪椅。 他解釋,傷殘駕駛者需要的停車位,必需是「無障礙」及空間較大,因此即使路旁有一般空置泊位,但因馬路與行人路之間有石壆分隔,輪椅無法通過,他便無法使用,「佢哋(普通人)有得揀,我哋冇得揀」。 註2:高額傷殘津貼申請人於申請津貼時,如已入住上述院舍/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他/她只會獲發普通傷殘津貼。

傷殘證: 申請所需文件

現時全港有1,731名傷殘人士駕駛者,他們都要需經醫生評估及運輸署考核,才能考取駕駛資格,而其所駕駛車輛可獲發俗稱「藍證」的「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免費使用全港492個傷殘人士專用車位。 而過去這492個車位只供「藍證」車輛佔泊,但自去年1月起,運輸署擴展至讓「灰證」車輛皆可停泊。 傷殘津貼可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是社會福利署(社署)為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由2023年2月1日起,普通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2,005,而高額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4,010。 2003年,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在檢討殘疾人士登記證時,考慮到臨時傷殘人士的殘疾情況有機會痊癒,故建議為他們的登記證加上有效日期和續期機制[4]。

  • 申請人須以書面說明申請豁免補領費用的原因及提交有關證明文件(例如由社會福利署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發出的有效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的副本)。
  • 由2023年2月1日起,普通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2,005,而高額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4,010。
  • 請用支票或本票繳付費用,抬頭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請勿郵寄現金。
  • 殘疾人士本人可提出申請,或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代為提出申請。
  • CRR3),連同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適用於更改個人資料)/有效的殘疾證明文件(適用於更改殘疾類別) (註2),以及用以繳付補領費用港幣 58元的支票或本票,一併寄回。

然而,他仍需要遞交轉介信,讓一眾聾人感到困惑不解[18]。 2011年《最低工資條例》生效前,唯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的殘疾人士才可接受生產力評估,以評定他們是否跟其他人一樣受最低工資保障[6]。 申請人可得的津貼是由本署收到申請的日期(如申請是由其他機構轉介,則為申請日期或轉介日期)或由申請人符合資格領取津貼的日期起計算,但以較後的日期為準。 各類殘疾人士,包括聽覺受損、視覺受損、言語障礙、肢體傷殘、 自閉症、精神病、弱智及器官殘障/長期病患等,均可申領此證。 網上申請《殘疾人士登記證》以最新版本的谷歌Chrome,微軟 傷殘證2023 Edge,Mozilla Firefox及蘋果Safari 傷殘證2023 瀏覽器效果最佳。

傷殘證: 傷殘津貼的申請資格是甚麼?可領取的津貼金額為多少?

新證件在2005年7月開始簽發,次年5月開始為持有舊證件者換發新證[5]。 在殘疾人士登記證推出之前,香港政府主要靠函件形式來證明某個殘疾人士已在衞生福利局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登記,之後為提高效率,減省程序,而在1999年1月改用殘疾人士登記證[3]。 殘疾人士本人可提出申請,或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代為提出申請。 如代申請人申領《登記證》,請提交與申請者關係的證明文件。 《殘疾人士登記證》(簡稱《登記證》)的簽發對象是身體機能永久傷殘或暫時受損的人士。 發出此證的目的,是讓持證人在有需要時出示《登記證》以證明其本身的殘疾身份及類別。

其他文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