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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酬金案例2023必看攻略!專家建議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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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曾經有過一案例,一名員工離職前把電腦內的財務表通通刪清光,雖然發洩了心頭之恨,卻惹上官非,所以奉勸大家千萬不要為洩忿做傻事。 當準備見下一份工時,一定要出示離職証明,而正式的遣散信可謂是最重要的証據,亦可省卻很多解釋的時間。 年終酬金案例 毋須花口水去証明被解僱不是自身工作能力問題,只是因為裁員等等。 不用怕尷尬,也不要害怕,更不要怕麻煩,直接向HR索取:印有公司字頭的正式遣散信。 即是做了四年經理的阿文本來可得遣散費$60,000,公司在這四年間為其供的強積金是$35,000 ,那公司就可以抽取這$35,000作為遣散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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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A在老闆不在港期間,以4千港元的低價出售了兩台不再使用的舊打磨機,老闆以犯下了極嚴重的過失將員工A即時解僱,最後公司被A告上法庭并獲取16萬賠償。 已為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 5 年,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至於公司在發放後才宣佈今年因生意不好而停發雙糧,並指該雙糧是「二月份工資」,會在其後四個月內扣還。 我們認為公司這是顛倒次序及不合理,僱傭條例中是有「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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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試用期內辭職及過試用期後辭職,兩種情況下的通知期略有不同。 在不設試用期或在連續性合約下已過試用期的情況下辭職,須依照僱傭合約規定的通知期,若僱傭合約沒有明確規定,通知期便不可少於1個月。 年終酬金案例 任何在1997年6月27日或以後訂立的僱傭合約如訂明僱員可享有一筆年度酬金,而並無書面訂明該酬金屬賞贈性質或僅由僱主酌情給予,則該酬金須被視為年終酬金。

而年終酬金不包括任何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該局特別提醒扣繳義務人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有關薪資所得之計算,係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包括薪金、工資、津貼、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等。 年終酬金案例2023 因此,員工領取之年終工作獎金,仍屬員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之薪資,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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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法定假日薪酬。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程式,旨在提供一個簡便的工具,協助僱主及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初步計算僱傭權益,以作參考之用。

不少人也以為兼職員工不會獲得任何福利,就連不少老闆亦有機會觸犯勞工法例,那到底418是什麼? 418其實是HR界的俗稱,該勞工法例條文全名為「連續性合約」,意思是指僱員獲同一僱主聘用超過4星期,每星期工作多於18小時,即可獲享員工福利,如有薪年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有些僱主為免麻煩,就算定義員工是「行為不當」(例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雖然可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不用發放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若符合相關條件)或其他合約內列明的款項,但仍會如常支付,期望能以錢解決問題。 《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為了逃避條例規定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僱員如遇到條例下訂明的「不合理解僱」、「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或「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情況,可以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僱傭條例》所訂明的有薪年假日數,只是法例的最低要求,僱主可以給予較法例規定更優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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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如要提出補償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3個月內,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 如果有充分理由,勞工處處長可把限期再延長 6 個月。 如僱員想向勞資審裁處(勞審處)提出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9 個月內提出。 休息日有薪僱員只領取產假薪酬無薪休息日無薪無薪(2)法定假日在產假期間的任何法定假日皆作產假的一部分計算,僱員無權要求另給額外或其他假日。 如僱員已就該假日獲付給產假薪酬,則無權要求付給假日薪酬。 在這種情況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如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相等於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

凡於1997年6月27日後所訂立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有相反的書面條款或條件,否則便推定每年發給僱員的酬金或花紅不屬賞贈性質和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也就是說,一旦合約中訂明年終酬金項目後,並非所有的公司都能決定或修改發放金額。 雖然,在《僱傭條例》之中,並沒有任何明文規定,僱主一定得向僱員發放該年的年終酬金,包括雙糧(第 13 個月糧)及花紅,但僱主亦應按僱傭條合約中的協議,決定是否向僱員發放年終酬金。 在第一部分我們說過了,正常的解僱程序為:1)公司給予員工通知期,在通知期后解僱員工;2)向員工支付代通知金(相當於通知期的薪金),即時終止合約。 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僱員若屬於連續性合約,在首月試用期內可無須提供通知期便即時解約。 而在試用期一個月后、或無試用期、或試用期后,當僱主或僱員想終止僱傭合約,則需要給予對方不少於7天通知期或相應代通知金。

年終酬金案例: 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僱傭條例》並沒有區分「臨時工」、「兼職」、「替工」、「長工」及全職僱員。 所有 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也不論他們獲聘用的職位名稱,均可享有條例下,例如工資支付、工資扣除的限制,以及放取法定假期的權益和保障。 根據連續性合約工作的僱員,包括臨時僱員和兼職僱員,只要符合《僱傭條例》的要求,都有權享有條例下所有法定福利及保障。 按僱傭條例,只要打工仔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假日薪酬。 在終止僱傭合約時,如尚有未放年假,可獲得工資以代替放年假。 每一日有薪年假的價值,與打工仔過去一年內的平均日薪相等。

你亦應核實擬被告一方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以便申索書副本能有效地送達擬被告一方的正確地址。 此外,你必須注意,郵政信箱號碼並不能被視作有效地址。 自製9 大長假期 推薦最啱玩長中短出走路線 ▪ 輸人唔輸陣﹗2023兔年12生肖事業風水位 2步驟用催運法寶加持事業運? 純屬「馮京作馬涼」 業界目前對財務策劃專才之需求,正求「才」若渴,嘉桓資本(Aspenwood... 但要溫馨提示一下,電腦內所有的公司資料是不能刪除的,因為這算是公司資產的一部分。

年終酬金案例: 辭職常見問題丨通知期、代通知金、年假、雙糧/花紅計法

如僱員提出申請並獲相關各方同意,勞審處可對再次聘用命令作出更改,致使如原僱主的繼承人或相聯公司聘用有關僱員,原僱主會被視為已履行再次聘用命令。 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的意見後指定。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如根據其僱傭合約,僱員可享有休息日,即使在其僱傭合約成為「連續性」前,亦可按合約享有休息日。 年終酬金案例 僱員如果超過一個月仍未獲發所有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 在這情況下,僱主須向該僱員支付解僱代通知金,以及其他法定及合約福利。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一般而言,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為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及超時工作薪酬,均在工資定義之內。

年終酬金案例: 香港人力資源攻略人力資源攻略會持續更新助你掌握最新最全面的 HR 法規

當確定好未放的年假天數後,假設員工每年享有10日年假,最後工作日是任職後第200天,任職期間未請過大假,離職時剩餘的年假是5.48日,再乘以平均日薪,即為員工離職時可取回的年假薪酬。 收到員工的辭職信,必須清楚列明哪一日是最後工作日,員工須與僱主按僱佣合約好好協商。 假設合約上的通知期是一個月,你在8月12日辭職,那麼你最快可在9月11日功成身退。 如果你希望提早職場,就須獲僱主同意,或向僱主支付代通知金。 在酬金期內受僱於不少於三個月之連續性合約的僱員,若他們被僱主解僱(由於僱員之嚴重失當行為而被即時解僱者除外)時,他們均有資格獲得按比例分配的年終酬金。

如需轉載文章或內容,請先聯絡我公司或附上本文鏈接,並標明轉載來源。 薪酬計算更是如此,各種繁複的行政工作涉及法例和專業知識,HR員工還要不斷地了解市場的動態和最新消息,定期上課和參與考核。 在程式上包括考勤、福利、出薪以及離職處理等等,公司要想做到高效,便需要自訂一套計薪系統,否則只能花費大量的時間來處理這些毫無意義又瑣碎的工作。 年終酬金案例2023 年終酬金案例2023 還有一種方式便是將這些工作外判給專業的人力資源公司來處理,這樣便相當於是為公司額外建立了一個專門處理薪酬等行政工作的部門,公司便能讓HR集中在一些更有價值的工作上,像人才招募等等,即使是中小企也能真正的做到「高效」。 拿一些大公司的HR做例子吧,在資源充足的情況下,人力資源以部門為中心而不是少數的個人,系統化的分工可以提高效率。

年終酬金案例: 年終酬金的款額應為多少?

都有靚仔問過我點解一條大柱要放幾百支鋼筋(Y50 15kg/m),唔可以設計啲大啲鋼筋例如Y100... 除了收拾枱頭上的私人物件,其實枱上的電腦也跟隨了多年,在公在私的記錄也留有痕跡。 所以電腦上開過的私人電郵、社交媒體、淘寶帳戶、網購清單⋯⋯總之就是非公司的個人資料也順手清一清吧。 而在 1990 年 年終酬金案例 年終酬金案例2023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 $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終酬金案例 年。

  • 法官指原審審裁官並無犯下法律上的錯誤,且無錯誤理解上訴人的案情,並認為其判斷正確。
  • 有關分期繳付的和解協議一經簽署,對與訟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 【本報訊】國泰於一七年巨額虧損四十三億元,該年度更改過往的做法,未有發放年終酬金給在同年退休的空姐。
  • (2)公司沒有盈餘甚至虧損:年終獎金的發放屬於「恩惠性給與」,雇主可以選擇發或不發,如果雇主仍選擇發給年終獎金則屬於「獎金」,非工資。
  • 僱員如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更多權益,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而《僱傭條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不論僱員所交出的證明書是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發,僱主可在收到有關證明書的 14 天內,自費安排僱員接受由僱主指名的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進行的另一次身體檢查,以就僱員是否永久不適合擔任有關工作獲得另一意見。 僱主應在僱員須往驗身前最少 48 小時,書面通知僱員有關重新評估安排的詳情。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如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年終酬金案例: 年終酬金一定要發嗎?

外籍家庭傭工同樣享有《僱傭條例》下所賦予的福利及保障。 至於僱用條件及法例條文的詳情,勞資雙方應參考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標準僱傭合約」(ID 407)。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上述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年終酬金案例: 公司不發年終獎金會違法嗎?

同理,支付年終酬金的時間一般依僱傭合約中訂明之日期處理。 若然僱傭合約未有訂明,則在酬金期的最後一日,或該日的七天之內付款。 對於所有於 1997 年 6 月 27 日後所訂立的僱傭合約,除非在僱傭合約中有相反的書面條款或條件,否則便推定每年發給僱員的酬金或花紅不屬賞贈性質和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五名上訴人包括董煥卿、吳麗芬、何靜儀、姚淑儀、區婉芬。 人資朋友經常會在招募.離職.升遷.資遣等情況下遇到該「軟性管理:法外開恩?」還是該「硬性管理:一視同仁?」取捨的兩難。

年終酬金案例: 勞工法例:713下計少人工 小心誤墮法網

該年終酬金須於到期後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支付,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到期後7天支付;但本條不得解釋為阻止年終酬金於上述日期之前任何時間支付。 又到了離職轉職潮,對人資朋友來說,年後又是一波忙忙忙。 《所得稅法》第14條第三類:第一款薪資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 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國泰航空5名前機艙服務經理4年前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共175,000元年終酬金,被判敗訴,前年再上訴至高等法院。 年終酬金案例 年終獎金常被拿來當作比較不同公司間營運能力、員工待遇的標準,但畢竟每家公司的體質、經營策略本就有所差異,並不能一概而論。 像是依照陽明海運的公司章程第18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5%為員工酬勞」,雖然訂有上限,但其實最低成數甚至比長榮海運還要高呢。 而「年終8個月」的結果,除了陽明本身公股色彩濃厚,經營路線可能較為保守的原因外,還要注意一個點,那就是:良好的財務狀況為員工酬勞分派的前提要件! 總結來說,分派員工酬勞的前提,就是必須填補先前的虧損;而陽明海運前些年的營運狀況不佳,自然就會在發年終獎金時有所受限。 就像前面提到的長榮海運,條文也是用「不低於……」的用字,方便公司因應每年的情況進行微調。

因為根據《僱傭條例》訂明,無論是遣散費還是長期服務金,即使年資爆錶,其所得的上限也是$390,000。 如果打工仔符合上述條件就有份,然後就可根據你的收入模式去計算應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要注意的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是兩者不能兼得,而且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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